教職工小區交接班管理作業規程
1.0 目的
規范護衛部各崗位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個項目服務中心護衛部各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 職責
3.1護衛班長負責交接班工作及當班情況的講評。
3.2班長負責本班組的交接班工作。
3.3當值護衛隊員負責本崗位具體的工作交接。
4.0程序要點
4.1班長負責在每月23日之前將下月《護衛部排班表》安排好,每下月24日12:00前,護衛部主管負責審批下月《護衛部排班表》,如對排班表的安排有異議時應與班長進行溝通。每月24日17:00前,班長負責將《護衛部排班表》下發到各個班組。全體隊員依據《護衛部排班表》進行當值。
4.2接班前集合
4.2.1嚴格執行《護衛部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不符合儀容儀表要求的不準上崗。
4.2.2所有接班人員應于接班前1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a) 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
b) 保持站立姿式,不得蹲坐。
4.2.3整理著裝。當值班長按《護衛部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檢查員工著裝。
4.2.4當值班長集合隊伍,點名并統計、做好記錄。
4.2.5當值班長下達工作指令,交待有關工作注意事項。
4.2.6集合過程應在5分鐘內完成。
4.3接班
4.3.1所有當值隊員由當值班長帶隊到各自分配的崗位進行交接。
4.3.2交接時首先敬禮并問好,隨即進行交接。
4.3.3交接時,接班隊員首先清點公用物品(對講機、警具、電瓶燈等),如發現損壞、缺遺應立即向班長提出,并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物品去向并在《值班記錄表》上做好記錄。
4.3.4認真查閱值班記錄,詢問本崗位值班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應記錄以便跟進。
4.3.5檢查區域內有無異常情況,在上一班當值隊員的帶領下,系統的檢查責任區域的工作情況,如發現有異常則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做出解釋,并通知班長前來處理及做好記錄。
4.3.6交接班隊員在雙方確認無誤后在《值班記錄表》上簽名,接班隊員開始值勤,下崗隊員交接完畢后應由班長整隊、講評后統一帶回歸隊。
4.4交班
4.4.1各崗位交班前10分鐘進行崗位整理、清潔。
4.4.1.1保持地面無明顯積塵,無煙頭、紙屑、果皮等雜物,無痰跡。
4.4.1.2滅火器擺放整齊表面無積塵,電風扇表面無污垢、整潔光亮,掛鐘鏡面、干凈無積塵,門窗無積塵,墻面無腳印,天花無蛛網。
4.4.1.3公物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桌椅干凈無灰塵、無雜物。
4.4.2做好值班記錄,整理好相關的工作證據。
4.4.3在接班人員到達崗位時,主動向對方敬禮并問好。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4.4.4帶領接班人員系統的檢查責任區域內的工作情況。
4.4.5互相簽名后,方可離崗,并及時趕往集合地點。
4.5交班后集合
4.6當值班長在全部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隊伍、清點人數。
4.6.1當值班長講評本班次的整體工作表現,批語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見。
4.7交接完畢后,當值班長應對各崗位的交接情況及時跟進、查巡。
4.8吃飯時間均為30分鐘,吃完飯后及時返回崗位繼續值勤。(注:替換過程同班交替)
4.9值班記錄本不撕頁,記錄不得涂改,記錄本用完后即收回護衛部統一保管,保存期2年以上。
5.0 記錄
5.1《值班記錄表》
篇2: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1.0部門內部交接班
1.1整理好工作臺,使下一班人員感到整潔、舒適,有條理。
1.2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1.3交班人員應將本班工作進行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向接班人員如實反映。
1.4接班人員應認真閱讀工作日記,以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況。
1.5交接班人員應明確回復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并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1.6接班人員發現交班人員未認真完成工作,或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向交班人員提出,如交班人員不能給予明確回復,接班人員可拒絕接班,并報上級領導處理。
1.7當交班人員檢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員無任何疑問后,接班人員方算結束。
2.0交接班檢查記錄
2.1應接規定的交接班檢查事項逐一做好記錄,檢查情況正常記“√”號,不正常情況“×”號。
2.2每天每班次都要有專人進行記錄。
2.3記錄必須交班人和接班人簽名認可,每天由領班負責審閱簽名。
2.4交接檢查事項。
3.0與保安部交接班
3.1每個工作日早8點與保安監控室值班人員進行夜班工作的交接,主要交接內容是下班后客戶提出的各種投訴和服務要求,應詳細記錄在工作交接本中。
3.2每個工作日晚6點由客服部工作人員將工作交接本交予保安監控室值班人員。
3.3如在交接過程中遇特殊或緊急需處理的事情,須由客服部和保安部的工作人員立即向各自經理領導匯報。
4.0交接班檢查記錄
4.1每天每班次都要有專人進行記錄.
4.2記錄必須由交班人和接班人簽名認可,每天由領班負責審閱簽名。
篇3:休閑會館員工交接班管理制度
休閑會館員工交接班管理制度
簽發部門:總經辦
一、交接時間:9:00---9:25進行交接
二、交接地點:
大堂、鞋吧、收銀、男賓、女賓、休閑區、休息大廳、客房、
三、交接人員:
A班服務員和B班服務員、吧員、電輸、班長、領班、主管、經理等人員;
四、交接內容:
各崗位、部門經營物品、營業區域環境衛生、設備維修和保養、賓客遺留問題;會議紀要精神;上一個班出現的投訴;未做完的工作等
五、人員交接細則:
1.接班人員每日準時到崗,整理儀容、儀表準備開會、交接;
2.交班人員在自己的工作崗位,分擔區準備與接班人員交接(要求站姿標準,相互行禮問好);
3.互相問好之后,接班人員要自行進行區域檢查,交班人員不用跟隨,繼續保持標準站姿,等待檢查結果,交班人員負責此時的服務工作;
4.接班人員清點檢查衛生之后站在相應對班人員身旁。以標準站姿等待領班及主管進行檢查;
5.兩班班長及領班在自我區域交接完畢后,要對其他員工負責區域進行檢查,把出現的問題進行統計(要求物品數量準確,清潔干凈,無破損,無缺少);
6.所有交接班人員等領班檢查后,開始正常工作,交班人員如無其它事宜可正常下班;
7.檢查過程中如有衛生和設備檢修等問題出現,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做的可由接班人員繼續完成,交班人員不用返工重做,可由領班做以記錄,日后杜絕出現問題即可;
8.如有關于物品數量和顧客投訴問題出現就一定要解決完畢方可離崗下班;
9.交接完畢無其它事宜后,各就各位,進行正常工作;
10.各部領班有權對交接時出現的問題進行處理,并及時上報經理,如處理不了及時上報經理處理;
11.各部門員工在交接班或在工作時間不得并排行走;
12.交接班人員在交接時不得大聲喧嘩或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
13.交接班后所有物品的數量、質量要相符,如有異議應立即解決,不得拖延。衛生、工具、單據、客人交辦事項、會議決定、上級交待事項等要逐一交接。交接后兩班班長、領班、主管等各自在相應的交接本上簽字認可。接班后若再出現的問題由當班人員負責。
14.兩班交接不得相互扯皮,應以大局為重,不得惡意報復或人為制造交接班的麻煩(如不收理相應包房;謊報入住情況及信息;特意的挑三撿四;將本應做完的工作人為的留給下班等)。
15.交班后若無其它事項,交班的人應立即撤出場地,等待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