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業管理企業:
為了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督促物業管理企業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引導業主正確評判物業管理企業服務質量,樹立等價有償的消費觀念,促進物業管理規范發展,根據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會同建設部印發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我會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作為與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確定物業服務等級、約定物業服務項目、內容與標準以及測算物業服務價格的參考依據。試行中的情況,請及時告我會秘書處。
附:1、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
2、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的使用說明。
二○○四年一月六日
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
一級
項 目內 容 與 標 準
(一)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6、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急修半小時內、其它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7、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的,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價目。
8、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9、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80%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每日巡查1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戶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志。
(三)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24小時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設備房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8、小區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9、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95%。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主出入口24小時站崗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1小時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監控設施的,實施24小時監控。
3、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實施證、卡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4、對進出小區的裝修、家政等勞務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5、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服務
1、高層按層、多層按幢設置垃圾桶,每日清運2次。垃圾袋裝化,保持垃圾桶清潔、無異味。
2、合理設置果殼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運2次。
3、小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2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層共用大廳每日拖洗1次;樓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月清潔1次。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積雪。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檢查1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月檢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5、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定時巡查,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6、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消毒和滅蟲除害。
(六)綠化養護管理
1、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草坪生長良好,及時修剪和補栽補種,無雜草、雜物。
3、花卉、綠籬、樹木應根據其品種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保持觀賞效果。
4、定期組織澆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澇、防凍。
5、定期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二級
項 目內 容 與 標 準
(一)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16小時服務電話。急修1小時內、其它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7、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的,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價目。
8、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9、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5%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適時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3日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每3日巡查1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戶有明顯標志。
(三)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設備房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8、小區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志齊全。
9、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90%。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主出入口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2小時至少巡查1次。
3、對進出小區的車輛進行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4、對進出小區的裝修等勞務人員實行登記管理。
5、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服務
1、按幢設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半月拖洗1次;樓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季度清潔1次。及時清除區內主要道路積水、積雪。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2個月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期清洗,定時巡查,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5、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消毒和滅蟲除害。
(六)綠化養護管理
1、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3、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4、適時組織澆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澇、防凍。
5、適時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三級
項 目內 容 與 標 準
(一)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篇2: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2015試行)
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20**試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忻政辦發〔20**〕7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辦:
《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年6月25日
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秩序,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服務行業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山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以及省物價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精神,結合忻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忻州市范圍內具有資質的物業企業服務收費行為。
第三條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忻州城區按照城市建設管理權限劃分,分別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和忻府區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管理,各縣(市、區)的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
市、縣兩級價格主管部門牽頭,房地產主管部門等配合,負責物業服務收費等級標準的制定,對物業服務價格進行監管,依法查處物業服務中的違規收費、亂收費行為。
市、縣兩級房地產主管部門牽頭,價格主管部門等配合,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的管理,指導物業企業自主定價,協調解決物業服務管理中的矛盾和問題,加強對物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服務內容、服務質量與服務費用相適應的原則。
第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業主委員會或產權單位應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和業主消費水平,選定相應級別的服務內容標準,確定服務收費價格。
第六條 物業綜合服務費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利潤。其中,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不包括電梯運行、供熱供水二次加壓和專項維修資金分攤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服務機構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IC卡工本費及經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物業服務收費包括物業綜合服務費、電梯等共用設備運行費、車輛停放服務費、裝飾裝修管理費、裝修垃圾清運費和代收代辦服務費、特約服務等費用。
根據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物業服務收費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和保障性小區物業綜合服務費、裝飾裝修管理費、裝修垃圾清運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電梯等共用設備運行費據實結算,按住戶面積分攤。
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非保障性住宅小區的物業綜合服務費、非住宅物業和別墅服務收費以及車輛停放服務費、物業企業接受委托開展的特約服務、代收代辦等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八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服務收費實行分等定價。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根據住宅小區的硬件設施、環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制定出臺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控制收費標準(忻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附后。具體收費標準由建設單位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在控制收費標準內選擇等級以物業服務合同的形式約定執行。
第九條 前期物業服務(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業主大會未成立前)。開發建設單位應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對照有關服務內容標準,擬定服務價格后,進行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選擇物業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報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作為房屋買賣合同附件應當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物業綜合服務費的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經買受人簽字確認后執行。
第十條 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后,非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企業可參照《忻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結合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的意見確定本小區物業服務等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業主、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電梯運行費、消防維護費、年檢費和供熱、供水的二次加壓費用等收費,根據運行情況據實結算、按住戶面積分攤,定期公布,具體收取辦法由雙方議定后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執行。
供電實行合表電價計費的小區,使用公共變壓器用電的,應將供電企業折扣的度電3分錢用于小區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和彌補損耗等費用,不得另外向住戶分攤損耗電量或加收損耗電費;使用非公共變壓器用電的,供電企業折扣的度電3分錢不足以彌補運行損耗的,超出部分據實結算、分攤到戶。
第十二條 符合規劃要求且業主已購買的地下車庫(位)、地面車庫(位)以及未購買的停車庫(位)、經業主大會同意的臨時停車位等管理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雙方議定后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執行。
第十三條 業主或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的,應在裝飾裝修前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協議,服從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管理。裝飾裝修管理費每平米不得高于3元,業主與物業企業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裝修垃圾清運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分段收取,100平方米(包括100平方米)以內的按400元/戶收取,100平方米以上的按600元/戶收取。
業主或使用人自己清理裝修垃圾、運送到垃圾處理場的,不得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采用IC卡等各種智能卡管理的,在同一小區內應盡可能采用一卡管理,一卡多用,智能卡費用均應包含在物業服務成本中,發卡時不得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卡費和押金,更不得通過采用多卡管理強制收費或變相亂收費。由于業主或使用人的原因造成智能卡丟失、損壞需要補卡的,可以據實收取智能卡工本費。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按房屋建筑面積計費,按月、季、年計收,也可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未辦理房產證的,可以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已辦理房產證的,以房產證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管理區域內,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標準,可以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但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一切額外費用,嚴禁通過代收費用強制捆綁收費。
供電、供水、供熱主管部門要采取工作措施,盡快解決住宅小區供電變壓器運行用電及線路損耗過大和供水、供熱二次加壓的問題,加快推進戶表改造工作,必須實行向終端用戶收費。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在制定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必須經過業主大會或住戶代表大會討論同意,通過公示無異議后,由業主、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執行。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必須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收費管理區域內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務企業名稱、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等級、服務標準、收費項目、計費方式、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投訴舉報電話等,接受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監督,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第十九條 業主、使用人、開發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相關費用。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繳納物業服務相關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協助物業服務企業督促其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第二十條 不按照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執行或不執行合同約定服務收費的物業企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價格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并進行行政處罰,逾期不改的按照資質管理規定降低資質等級,記入信用檔案,通報所管小區,直至取消收費行為。
第二十一條 獎懲辦法。物業服務管理項目榮獲市級以上優秀住宅小區稱號的,可與企業資質等級掛鉤,在動態考核時可作為加分項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物業企業有過失或責任事故的,依法給與行政處罰直至吊銷企業資質證書并記入信用檔案。
第二十二條 市、縣兩級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協同監管和信息共享。指導企業自主定價,協調解決物業企業與業主之間存在的收費矛盾和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規定要求的違規收費、隨意提高收費標準、亂收費、不明碼標價等行為;指導物業企業加強隊伍、制度建設,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質量。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和市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20**年7月1日起施行。原忻州市房管局、忻州市物價局出臺的《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忻房字〔20**〕51號),忻州市物價局、忻州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住宅小區供熱二次加壓等收費的通知》(忻價發〔20**〕193號),忻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忻州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規范忻州城區住宅小區道閘系統安裝收費標準的通知》(忻房字〔20**〕19號)文同時廢止。
附件:忻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
附件:
忻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
一級標準(1.05元/月.㎡)
一、基本要求(0.08元/月.㎡)
1、物業管理單位建立了現代化企業管理制度。有規范的崗位職責制度;
2、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3、建立有完善的住戶檔案;
4、有符合國家規定的物業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保潔、綠化、協助維護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裝訂成冊;
5、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驗,有檢驗記錄,并將移交代管的各種資料按照合同要求保存完好;
6、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7、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8、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急修及時到場,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9、能夠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
10、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內容與收費標準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據實結算的費用每月公布一次;
11、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12、每年至少二次書面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達95%以上。
二、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維修保養(0.30元/月.㎡)
住宅區域范圍內公共設施設備完善,并有智能化管理的:
1、配備專業人員維修養護;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公共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每日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有電梯運行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保證24小時載人電梯正常運行;
6、對住宅區域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管理,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為確保消防通道舒暢,發現有圈占、堵占消防通道的,應加以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7、設備房每日清潔一次,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8、住宅區域內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9、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95%,景觀照明、監控設施、門禁系統等運行良好,經常有人維護修理;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有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故障有應急方案。
三、共用部位維護及管理(0.12元/月.㎡)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在報修期內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報建設單位,按雙方《前期物業管理合同》進行維修。在保修期以外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3、高層住宅每日巡查一次樓宇對講門,發現問題及時修復(與供應商有約定的及時聯系供應商協助修復);
4、每日巡查一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5、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管理規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6、每日巡查二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7、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8、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戶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志。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0.20元/月.㎡)
1、住宅區域主出入口24小時崗位值勤,其中12小時站崗值勤;
2、制訂詳細的巡查方案。小區圍墻、院落、車庫、車場每2小時巡查1次。重點部位增加巡查頻次,并做好記錄。
3、每日定時巡查樓梯間等樓內公共區域,保持樓梯間暢通,無擅自占用、亂堆亂放現象。
4、配有安全監控設施的,24小時監控,專人值守。監控資料保存不少于30日;
5、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實施規范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對進出小區的裝修、施工勞務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7、對住宅區域內商業網點私搭亂建、亂設攤位、亂擺亂放現象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8、對火災、治安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服務(0.20元/月.㎡)
1、對住宅區域內設置的垃圾桶、果殼箱做到日產日清,保持垃圾桶、果殼箱周邊清潔;
2、對住宅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公共場地每日清潔一次,全天保潔;
3、樓道每日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日清擦一次。公共部位門、窗每月清擦一次;
4、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積雪;
5、保持路燈、樓道燈、景觀燈的清潔及使用效果;
6、對住宅區域內的園林景觀、建筑小品、各類裝飾物、健身器材保持清潔及觀賞效果和使用功能;
7、共用雨、污水、井、化糞池每月檢查一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
8、根據氣候及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消毒和滅蟲除害。夏季每月兩次消毒和滅蟲除害;
9、高層住宅一層共用大廳、電梯侯梯廳每日清潔一次,電梯轎廂墻壁每日清擦一次,電梯轎廂地面保持清潔;
10、高層住宅一層共用大廳、電梯侯梯廳要設置果殼箱;
11、衛生保潔設專人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綠化養護管理(0.15元/月.㎡)
住宅區域內綠化覆蓋率達到規劃要求的:
1、有完善的綠化養護措施,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草坪、花卉、綠籬等應定期修剪、養護,雜草面積應小于2%;
3、對花卉、草坪、綠籬、樹木等適時補植更新,缺株率應小于3%,存活率應大于95%,行道樹缺株率應小于3%,土地裸露面積應小于5%;
4、定期組織澆灌、施肥、松土和噴灑藥物,做好防寒和預防病蟲害;
5、大型活動和重大節日隨季節擺花裝扮,美化環境、增加氣氛;
6、設有景觀湖的,應保持三季有水,水質良好,每月至少補水1次,每年清淤1次。
二級標準(0.85元/月.㎡)
一、基本要求(0.07元/月.㎡)
1、各崗位有規范的崗位職責,并將制度上墻接受監督;
2、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3、建立有完善的住戶檔案;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保潔、綠化、協助維護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
5、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驗,有檢驗記錄,并將移交代管的各種資料按照合同要求保存完好;
6、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7、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8、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急修及時到場,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9、能夠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
10、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內容與收費標準。據實結算的費用每季公布一次;
11、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12、每年至少二次書面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達90%以上。
二、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維修保養(0.25元/月.㎡)
住宅區域范圍內公共設施設備完善,并部分設施設備實行智能化管理的:
1、配備專業人員維修養護;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公共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每兩日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有電梯運行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保證電梯正常運行;
6、對住宅區域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管理,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為確保消防通道舒暢,發現有圈占、堵占消防通道的,應加以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7、設備房每二日清潔一次,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8、住宅區域內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9、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90%,景觀照明、監控設施、門禁系統等運行良好,經常有人維護修理;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有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故障有應急方案。
三、共用部位維護及管理(0.11元/月.㎡)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的及時組織維修;
3、高層住宅每二日巡查一次樓宇對講門,發現問題及時修復(與供應商有約定的及時聯系供應商協助修復);
4、每二天巡查一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5、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管理規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6、每日巡查一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7、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8、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戶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志。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0.15元/月.㎡)
1、住宅區域主出入口24小時崗位值勤,其中9小時站崗值勤;
2、制訂詳細的巡查方案。小區圍墻、院落、車庫、車場每3小時巡查1次。重點部位增加巡查頻次,并做好記錄。
3、每日定時巡查樓梯間等樓內公共區域,保持樓梯間暢通,無擅自占用、亂堆亂放現象。
4、配有安全監控設施的,24小時監控。監控資料保存不少于15日;
5、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實施規范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對進出小區的裝修、施工勞務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7、對住宅區域內商業網點私搭亂建、亂設攤位、亂擺亂放現象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8、對火災、治安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服務(0.14元/月.㎡)
1、對住宅區域內設置的垃圾桶、果殼箱做到日產日清,保持垃圾桶、果殼箱周邊清潔;
2、對住宅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公共場地每日清潔一次,定時保潔;
3、樓道每二日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二日清擦一次。公共部位門、窗每二月清擦一次;
4、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積雪;
5、保持路燈、樓道燈、景觀燈的清潔及使用效果;
6、對住宅區域內的園林景觀、建筑小品、各類裝飾物、健身器材保持清潔及觀賞效果和使用功能;
7、共用雨、污水、井、化糞池每兩月檢查一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
8、根據氣候及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消毒和滅蟲除害。夏季每月一次消毒和滅蟲除害;
9、高層住宅一層共用大廳、電梯侯梯廳每日清潔一次,電梯轎廂墻壁每日清擦一次,電梯轎廂地面每日清潔兩次;
10、高層住宅一層共用大廳、電梯侯梯廳要設置果殼箱;
11、衛生保潔設專人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綠化養護管理(0.13元/月.㎡)
住宅區域內綠化覆蓋率基本達到規劃要求的:
1、有完善的綠化養護措施,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草坪、花卉、綠籬等應定期修剪、養護,雜草面積應小于5%;
3、對花卉、草坪、綠籬、樹木等適時補植更新,缺株率應小于5%,存活率應大于95%,行道樹缺株率應小于5%,土地裸露面積應小于5%;
4、花卉、綠籬、樹木應根據其品種和生長情況,定期修剪整形,需要時補栽、補種,保持觀賞效果;
5、適時組織澆灌、施肥、松土和噴灑藥物,做好防寒和預防病蟲害;
6、大型活動和重大節日裝扮小區,美化環境、增加氣氛。
三級標準(0.65元/月.㎡)
一、基本要求(0.06元/月.㎡)
1、物業管理單位機構設置合理,崗位明確;
2、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3、建立住戶檔案;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保潔、綠化、協助維護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
5、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驗,將移交給的各種資料保存完好;
6、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7、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服務主動、熱情;
8、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公示12小時服務電話。急修半小時到場,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9、基本能夠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
10、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內容與收費標準。據實結算的費用每年公布一次;
11、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12、每年至少一次書面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達85%以上。
二、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維修保養(0.20元/月.㎡)
住宅區域范圍內公共設施設備完善:
1、配備專業人員維修養護;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公共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每三日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有電梯運行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保證電梯正常運行;
6、對住宅區域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管理,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為確保消防通道舒暢,發現有圈占、堵占消防通道的,應加以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7、設備房每三日清潔一次,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8、住宅區域主要道路及停車場設有交通標志;
9、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85%,景觀照明、監控設施、門禁系統等運行良好,經常有人維護修理;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有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故障有應急方案。
三、共用部位維護及管理(0.09元/月.㎡)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3、高層住宅每三日巡查一次樓宇對講門,發現問題及時修復(與供應商有約定的及時聯系供應商協助修復);
4、每三天巡查一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5、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管理規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依業主手冊進行管理;
6、兩日巡查一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7、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8、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戶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志。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0.11元/月.㎡)
1、住宅區域主出入口24小時崗位值勤;
2、制訂詳細的巡查方案。小區圍墻、院落、車庫、車場每4小時巡查1次。重點部位增加巡查頻次,并做好記錄。
3、每日定時巡查樓梯間等樓內公共區域,保持樓梯間暢通,無擅自占用、亂堆亂放現象。
4、配有安全監控設施的,24小時監控。監控資料保存不少于一周;
5、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實施規范管理,保證停放有序;
6、對進出小區的裝修、施工勞務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7、對住宅區域內商業網點私搭亂建、亂設攤位、亂擺亂放現象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8、對火災、治安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服務(0.11元/月.㎡)
1、對住宅區域內設置的垃圾桶、果殼箱做到日產日清,保持垃圾桶、果殼箱周邊清潔;
2、對住宅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公共場地每二日清潔一次,適時保潔;
3、樓道每三日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三日清擦一次。公共部位門、窗每季清擦一次;
4、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積雪;
5、保持路燈、樓道燈、景觀燈的清潔及使用效果;
6、對住宅區域內的園林景觀、建筑小品、健身器材保持清潔及觀賞效果和使用功能;
7、共用雨、污水、井、化糞池每季檢查一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
8、夏季根據實際情況消毒和滅蟲除害;
9、高層住宅一層共用大廳、電梯侯梯廳每三日清潔一次,電梯轎廂墻壁每三日清擦一次,電梯轎廂地面每日清潔一次;
10、高層住宅一層共用大廳、電梯侯梯廳要設置果殼箱。
六、綠化養護管理(0.08元/月.㎡)
住宅區域內綠化覆蓋率低于規劃要求50%以下的: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應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雜草面積應小于10%;
3、對花卉、草坪、綠籬、樹木應適時補植更新,存活率應達到90%,土地裸露面積應小于10%;
4、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四級標準(0.45元/月.㎡)
一、基本要求(0.05元/月.㎡)
1、物業管理單位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制度;
2、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3、建立住戶檔案;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和相應的管理制度;
5、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驗,將移交給的各種資料保存完好;
6、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7、設有服務電話,及時與住戶溝通;
8、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部分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
9、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內容與收費標準;
10、每年至少一次書面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達80%以上。
二、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維修保養(0.12元/月.㎡)
住宅區域范圍內公共設施設備完善:
1、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并有記錄;
2、公共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3、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4、對住宅區域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管理,保證消防通道暢通,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5、設備房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6、住宅區域主要道路及停車場設有交通標志;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80%;景觀照明、監控設施等運行良好,經常有人維護修理;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故障有應急方案。
三、共用部位維護及管理(0.07元/月.㎡)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
2、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的及時組織維修;
3、每周巡查一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定期維修;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管理規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要求進行管理;
5、每三日巡查一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6、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7、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0.07元/月.㎡)
1、住宅區域主出入口24小時設門衛;
2、設護樓護院人員進行巡查;
3、對進出小區的車輛進行管理;
4、對住宅區域內商業網點私搭亂建、亂設攤位、亂擺亂放現象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5、對火災、治安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服務(0.08元/月.㎡)
1、對住宅區域內設置的垃圾桶、果殼箱做到日產日清;
2、對住宅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公共場地每兩日清潔一次,注意保潔;
3、樓道每周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半月清擦一次。公共部位門、窗半年清擦一次;
4、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積雪;
5、對住宅區域內的園林景觀、健身器材保持清潔及觀賞效果;
6、共用雨、污水、井、化糞池每半年檢查一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
7、夏季根據實際情況消毒和滅蟲除害;
六、綠化養護管理(0.06元/月.㎡)
1、對花卉、綠籬、樹木實施綠化養護管理,定期進行修剪;
2、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五級標準(0.35元/月.㎡)
一、基本要求(0.04元/月.㎡)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建立住戶檔案;
3、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應有相應的管理制度;
4、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驗并將移交給的各種資料保存完好;
5、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6、每年至少一次書面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
二、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維修保養(0.11元/月.㎡)
住宅區域范圍內公共設施設備基本完善的:
1、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發現隱患根據需要組織維修;
2、對住宅區域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管理,保證消防通道暢通,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3、設備房保持整潔;
4、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75%;監控設施等運行良好,經常有人維護修理;
5、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故障有應急方案。
三、共用部位維護及管理(0.06元/月.㎡)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
2、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的根據需要組織維修;
3、每兩周巡查一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定期維修;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管理規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進行管理;
5、每三日巡查一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6、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7、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0.06元/月.㎡)
1、住宅區域主出入口24小時設門衛;
2、發生安全事故時,有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3、對住宅區域內商業網點私搭亂建、亂設攤位、亂擺亂放現象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4、對火災、治安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小區內道路暢通。
五、保潔服務(0.06元/月.㎡)
1、對住宅區域內設置的垃圾桶、果殼箱做到日產日清;
2、對住宅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公共場地每三日清潔一次,注意保潔;
3、及時清除道路積水,雪天及時清理人行通道;
4、共用雨、污水、井、化糞池每年檢查一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
7、夏季根據實際情況消毒和滅蟲除害;
六、綠化養護管理(0.02元/月.㎡)
對小區的花、樹木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篇3:北京市清潔服務企業資質等級評定辦法(2014年)
北京市清潔服務企業資質等級評定辦法(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北京市清潔服務市場,保護業主、清潔服務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自身利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提高企業服務水平,根據北京清潔行業協會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北京市從事清潔服務的專業清潔服務企業、經營范圍中包含清潔服務項目的物業管理企業和其他符合條件的從事清潔服務工作的經濟實體。
第三條 北京清潔行業協會負責清潔服務企業的資質等級評定工作。聘請北京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對清潔服務企業資質等級評定工作實行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 《北京市清潔服務企業資質等級證書》(以下簡稱《資質等級證書》)由北京清潔行業協會統一制作、發放和管理。
第二章 資質條件和等級評定
第五條 申請資質等級評定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健全的企業機構。
第六條 根據行業特點《資質等級證書》分為壹、貳、叁三級。
第七條 資質等級的標準如下:
一、壹級企業的標準
1、企業凈資產200萬元(人民幣)。
2、上一年度年清潔服務營業額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年納稅額170萬元(人民幣)以上;
3、合同期內項目:服務兩種類型以上的業態項目,且獨立承接年清潔承包費1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不少于6項;
4、具備高級清潔管理師證書的人員不少于2人,具備中級清潔管理師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2人,具備初級清潔管理師證書的人員不少于40人,且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按國家規定繳納勞動保險;
5、管理制度健全;
6、財務人員具備從業資格;
7、按時、按質、按量配合協會或政府有關部門完成相關工作。
二、貳級企業的標準:
1、企業凈資產100萬元(人民幣)。
2、上年度年清潔服務營業額12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年納稅額68萬元(人民幣)以上;
3、合同期內項目:服務兩種類型以上的業態項目,且獨立承接年清潔承包費60萬(人民幣)元以上的項目不少于4項;
4、具備高級清潔管理師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人,具備中級清潔管理師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具備初級清潔管理師證書的人員不少于25人,且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按國家規定繳納勞動保險;
5、管理制度健全;
6、財務人員具備從業資格;
7、按時、按質、按量配合協會或政府有關部門完成相關工作。
三、叁級企業的標準
1、企業凈資產10萬元(人民幣);
2、具備中級清潔管理師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人,具備初級清潔管理師證書的人員不少于3人,且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按國家規定繳納勞動保險;
3、有委托的服務項目;
4、管理制度健全;
5、財務人員具備從業資格;
6、按時、按質、按量配合協會或政府有關部門完成相關工作。
第三章 《資質等級證書》的申請和核發
第八條 北京清潔行業協會按以下程序評定企業資質等級:
1、申請企業到北京清潔行業協會領取《北京市清潔服務企業資質等級申請表》;
2、企業填寫申請表并向北京清潔行業協會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3、北京清潔行業協會派考評專業工作組審核企業申報材料,并到申請企業進行現場考察。
第九條 企業申請《資質等級證書》時須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北京市清潔服務企業資質等級申請表》;
2、營業執照(查原件、報復印件);
3、財務審計報告或納稅憑證(查原件、報復印件);
4、清潔服務承包合同(報承包費頁及蓋章頁復印件);
5、相關專業人員的資質證書(查原件、報復印件);
6、企業情況介紹資料;
7、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第十條 北京清潔行業協會受理企業申請后,組織專家考評組對申請企業進行資質評定:
1、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2、對審核合格的企業發給《資質等級證書》及牌匾,并予以公布;
3、對不予發證的予以答復說明。
第四章 《資質等級證書》的年審、晉升和變更
第十一條 《資質等級證書》采取每年抽檢的形式年審。
第十二條 每年按同級別25%的比例進行抽檢。
第十三條 年審工作于每年二季度進行。
第十四條 企業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達到比原等級更高一級資質標準條件時,可在年審開始之前30個工作日內向北京清潔行業協會提出晉升資質申請,晉升要逐級申請,不能跨級申請。
第十五條 企業接受年審后,合格企業延續資質等級;不合格企業則進行整改、降級或取消資質
第十六條 被抽檢年審的企業須提交以下材料:
1、《資質等級證書》的正、副本;
2、營業執照(查原件、報復印件);
3、財務審計報告或納稅憑證(查原件、報復印件);
4、清潔服務承包合同(報承包費頁及蓋章頁復印件);
5、相關專業人員的資質證書(查原件、報復印件);
6、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資質晉升的企業需到北京清潔行業協會領取《資質等級證書晉級申請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資質等級證書晉級申請表》;
2、《資質等級證書》正、副本;
3、企業經營、管理活動變動情況的說明材料;
4、營業執照(查原件、報復印件);
5、財務審計報告或企業納稅證明(查原件、報復印件);
6、清潔承包合同(報承包費頁及蓋章頁復印件);
7、相關專業人員的資質證書(查原件、報復印件);
8、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十八條 北京清潔行業協會受理企業晉級申請后,組織考評組對申請晉級企業進行資質評定:
1、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2、對審核合格的企業頒發新的《資質等級證書》及牌匾,并公布;
3、對不予發證的予以答復說明。
第十九條 持有《資質等級證書》的企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提出申請變更或辦理注銷手續:
1、企業分立或合并,應交回《資質等級證書》,并重新申請與新企業情況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
2、歇業、破產、解散、撤銷或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應報北京清潔行業協會備案,并交回《資質等級證書》;
3、主要申報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條 對獲得《資質等級證書》的企業、年審合格的企業,以及晉升或變更的企業,于獲準之日,在北京
清潔行業協會網站進行公示。
第五章 企業資質等級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企業以資質降級,直至注銷資質處理并公布;企業被降低或注銷資質等級,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評定資質。
1、達不到現有資質等級標準要求的;
2、在經營中搞惡性競爭,經調查屬實的;
3、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在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
4、因企業管理不善,引起重大勞資糾紛,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借用、轉讓《資質等級證書》。遺失者必須在遺失《資質等級證書》之日起15日內報北京清潔行業協會;北京清潔行業協會在其官方網站公開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辦理補辦手續。
第二十三條 對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申請或年審《資質等級證書》的,北京清潔行業協會不予受理;對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取得證書和通過年審的,一經查實即予注銷并予公布。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資質等級評定、年審、晉升公告、丟失證照補辦等費用由申請單位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對上下限數字的規定均包含該數字本身。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所涉及的資金,均為人民幣。若涉及非人民幣資金額時,均按照資金發生當年時的匯率進行換算。
第二十七條 各級清潔管理師證書均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頒發。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中所提及的所有材料復印件須加蓋企業公章。
第三十九條 資質等級的相關信息由北京清潔行業協會發布。
第三十條本 辦法由北京清潔行業協會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經北京清潔行業協會會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后于20**年3月1日起生效。
北京清潔行業協會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