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等級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的通知
市各物業服務企業、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為促進我市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建立服務標準規范、收費公開透明、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收費機制,切實維護廣大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依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靖江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經請示市政府同意,現將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等級標準及相應的收費標準予以調整,并就該通知的貫徹實施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執行。
一、調整后的靖江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一至七級)標準見附件一,調整后的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收費標準見附件二。
二、此次調整的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收費標準為最高價(含電梯使用費),對無電梯的普通住宅,其收費標準每級相應降低0.15元/平方米•月。
三、該物業公共服務收費標準適用于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物業公共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根據定價基本依據(成本核算資料等),本著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確定并簽訂相關物業服務合同。
四、業主大會成立后,普通住宅公共服務等級及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決定,但是,所選擇的物業服務等級及服務內容必須與該通知的等級內容完全一致,其公共服務收費標準可參照本通知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開發商在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前,應先確定該小區的物業服務等級及服務內容,招投標時對應的等級服務收費標準不得突破本通知收費標準的規定。中標的物業服務企業應按不高于中標價的收費標準與住戶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六、業主應當按照房屋買賣合同(符合竣工驗收條件)、入住通知書約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納物業公共服務費。未入住且未使用的房屋(含已裝修的成品房),業主應事前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告知并經確認后,按70%的優惠價交納物業公共服務費,優惠期限最長為24個月。毛坯房自業主裝修之日起視同入住。
七、物業服務企業應每年11月底前向市住建、價格部門報備下年度的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收費等級內容及收費標準,不報備的,不得收費。
八、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物業服務企業名稱、服務項目、服務等級、服務內容、計費方式、收費標準,接受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監督,不得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九、新的住宅小區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調整后,其住宅小區車輛停放費、公共能耗收費以及其他服務收費仍按原規定執行。
十、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本通知及相關規定要求執行,不得降低等級標準,不得減少服務內容,不得變相提高收費標準,不得違反相關合同規定。市住建、價格主管部門將對其服務質量進行檢查考核。
本通知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原來按照老標準實行一級、二級、三級等級標準服務的,現對應按新的四級、三級、二級等級服務標準執行,其公共服務收費標準不變,待實施一年后由物業服務企業申請、市住建和物價部門予以考核,按本通知的等級標準和收費標準予以重新核定。原靖江市物價局、住建局《關于明確普通住宅物業公共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的通知》(靖價〔20**〕45號)同時廢止。
附件一:靖江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一至七級)標準物業服務標準.rar
附件二: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收費標準
附件三: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收費備案表
篇2:物業企業資質收費等級服務標準之間關系問答
物業企業資質、收費等級、服務標準之間的關系問答
案例:家住東郊的王女士對于自己繳納的物業服務費一直存在異議,她看到小區收費處物業企業公示的物業資質等級為三級,但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竟然是一級,十分不理解,認為三級資質為什么能收一級的費用,隨即向主管部門投訴物業企業亂收費。
分析: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等級與物業服務收費等級并無直接關系。企業資質代表著企業的規模,以及承接項目的能力;物業服務收費等級與服務標準的等級直接掛鉤,是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業主委員會及建設單位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同時,收取相應的費用。
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是什么?
答:共用部位:房屋承重結構、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內天井、戶外墻壁、屋面、傳達室、治安監控室、消防監控室;
共用設施設備:綠地、道路、化糞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轉站、水泵、水箱、電梯、業主樓層間的供、排水總管、信報箱、消防設施、公共照明設施、監控設施、避雷設施、公用天線、露天停車場、非機動車庫、公用設施設備用房等。
自用部位:是指門戶以內的房間、廚房、衛生間、陽臺、天井、庭院以及室內墻面等部位。
自用設備:是指門戶以內,業主自用的門窗、衛生潔具和通向總管的供水、排水、燃氣管道、電線以及水、電、氣戶表等設備。
2、物業維修責任:
答:物業保修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由保修單位負責維修。
物業保修期滿后,業主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的養護、維修,由業主負責。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或列入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3、物業服務活動中,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哪些服務:
答:(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三)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服務;
(五)車輛停放管理服務,保障道路暢通;
(六)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業主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業主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責任。
4、新建住宅建筑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其附屬設施設備應當具備哪些條件,方可交付使用?
答:(一)生活用水納入公共供水管網,并供水到戶;
(二)用電納入供電網絡,不得使用臨時施工用電;
(三)雨水、污水排放納入雨水、污水排放系統;
(四)在城市管道燃氣、集中供熱主管網覆蓋的區域,完成住宅室內、室外燃氣、供熱管道的敷設且與相應管網連接,并安裝燃氣分戶計量裝置和熱計量裝置;
(五)電話通信線、有線電視線和寬帶數據傳輸信息端口敷設到戶,安全監控裝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設施設備、信報箱等按規劃設計要求配置到位;
(六)住宅區道路與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直接相連;
(七)按照規劃要求完成住宅區的車庫(位)、公共服務設施、公用消防設施的建設,具備必要的綠化用地和設施;
(八)分期建設的住宅區,其相關配套設施應當滿足交付使用部分基本使用功能的要求;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建設單位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專業經營單位按照前款規定,對住宅區進行驗收,并向設區的市或者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備案手續。
5、本市實行物業服務重大事件報告
制度,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向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答:(一)發生火災、爆炸或者自然災害等造成人身傷亡或者危及建筑物安全;
(二)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發生安全隱患,且在8小時以內難以排除,嚴重危及業主、使用人及建筑物安全;
(三)物業服務人員擅自撤離物業管理區域,造成物業服務中斷,嚴重影響業主和使用人正常生活;
(四)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五)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重大傷亡事件;
(六)其他影響業主、物業使用人正常生活的事件。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發生安全事故或者突發事件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6、物業服務企業退出物業管理區域時,應當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哪些資料和財物?
答:(一)業主共有的結余資金;
(二)第五十三條規定的資料;
(三)物業服務用房;
(四)維修、保養物業形成的技術資料;
(五)物業管理期間配置的屬業主共有的固定設施設備;
(六)其他應當移交的資料和財物。
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損壞、隱匿、銷毀物業資料和財物。
7、物業服務活動發生糾紛怎么辦?
答: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單位之間在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發生爭議的,可以要求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調解,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可以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投訴舉報,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調查核實,并依法處理。
8、物業服務活動中不得有哪些行為:
答:(一)損壞房屋承重結構、房屋外貌或者在外墻體開設、擴大門窗;
(二)占用或者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擅自移動共用設施設備;
(三)擅自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
(四)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物品;
(五)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六)侵占綠地,毀壞花草樹木;
(七)亂倒垃圾、亂堆雜物;
(八)亂設攤點、亂停車輛;
(九)違反規定飼養動物;
(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
(十一)在建筑物、構筑物上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懸掛;
(十二)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禁止的其他行為。
發生上述行為時,業主有權投訴、舉報,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應當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