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學生公寓水電管理實施細則
根據*師大[20**]126號文件規定,對學生公寓水電實施計量收費制度,具體細則如下:
一、用電制度
1.學生寢室實行計量用電,每個寢室基礎用電額為24度。一個寢室每增加一名學生每月增加用電額1度。即四人間寢室為28度,八人間寢室為32度。
2.室內照明設備由寢室長與宿舍成員共同保管,出現故障應及時報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將由所在二級學院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3.公寓內外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得私裝插座,不得使用和保存電爐、電熱杯、熱得快等電熱器具,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如造成事故和損失者,按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責任。
4.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換氣扇、空調長開,養成良好的習慣,做到人走即關。
5.凡破壞用水設備和浪費用水,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和處理。
二、用水制度
1.學生寢室實行計量用水,額定每生每月三度水。
2.范圍:有一室一表的寢室。
3.抄表、收費負責人:樓長兼生活指導老師。
4.抄表時間:每學期的開學、期末二次。
5.具體辦法:
①樓長把抄表結果通知每個寢室,并在各樓黑板上公示。
②學生核對后如有疑問須在公示三天內向樓長反映。
③水電費超支部分在公示后一星期內由寢室長統一收后交與樓長。
④不到定額部分的水電量的50%做為節約用水計入下次計量。
6.其他事項:
①學生應自覺及時交費。
②對拖交、不交者,住宿服務公司不予辦理畢業離寢手續。
③若畢業時有留余,可憑住宿公司單據到一卡通退費。
三、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后勤發展總公司負責解釋。
篇2:某學生公寓水電設施及水電使用管理辦法
學生公寓水電設施及水電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學生區水電設施及水電使用的管理,科學合理利用能源,增強學生的節能意識,依照《西北大學水電管理辦法》結合學生區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學生宿舍安裝限電裝置及電表,供電采取限時限量管理。每天早上6時-8時,中午2時-14時,晚上18時-23時30分,節假日延長到晚上24時。研究生宿舍限量250W內,本、專科學生宿舍限量150W內。
二、已安裝電表的宿舍,專、本科生宿舍每樓第一層每月每舍免費使用電18度,二層以上宿舍每月免費使用15度,超過部分電費自負。有電腦宿舍電費由電腦持有者交納。
未安裝電表的宿舍,使用電腦交納電費每月30元,一學期交一次,一學期5個月,共計150元。
三、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電爐、電褥子、臺燈和各種電熱器。違章宿舍和個人罰款100-500元,并對違章造成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學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插座上無插頭,因超量用電造成斷電,應到公寓中心找修理工進行維修,并交納配件費1元。嚴禁學生私自維修。
五、學生要有節約意識,用水要做到人走龍頭關,打開龍頭無水時要關好水龍頭,謹防來水后出現長流水現象。對故意破壞用水設施者酌情予以處罰100-500元,并通報批評。
六、教工5-6樓住宿學生水電管理辦法另行通知。
七、水電費按月交費,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收費,不得拖欠。無故拖欠者,停止供電供水。
八、宿舍樓內供電、供水設施出現故障時,學生應及時反映到公寓管理中心,便于修理和維護。公寓管理中心辦公室電話88302568;維修值班室電話883020**、88306320。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
篇3:學生公寓水電管理規定(3)
> 學生公寓水電管理規定(三)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學習、生活環境,保障水電供應,節約能源,根據粵價[20**]56號文件、粵價[20**]328號文件,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水電供應時間:
1、冷水:全天24小時供應。
2、熱水:每天17:00-23:00供應。
3、電:夏秋季(5月15日-10月15日)全天24小時供電。春冬季每天(星期五、星期六及節假日除外)6:00-23:30供電,星期五、星期六及節假日6:00-24:00供電。
二、水電免費使用定額:
1、每學期每人給予5個月的免費使用水電定額。
2、冷水:每人每月2.7噸。
3、熱水:每人每月1.8噸。
4、電:專科生每人每月8度、本科生每人每月10度。
三、水電抄表、超額水電費的結算
1、抄表時間:每年6月和12月末。
2、超額水電費收取時間:每學期期末(1月和7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一次結算、收取本學期各寢室總超額水電費用。
3、超額水電費用由寢室成員平均(或協商)分擔。
4、寒、暑假期間的水、電費由留宿學生負擔。
5、逾期不交者收取滯納金,電費每日加收超額電費的千分之三,水費每日加收超額水費的千分之五。
四、超額水電的單價標準
1、冷水、電的單價按當地居民生活用水用電的價格計費。
2、熱水按供應成本計費。
五、實際用水用電量低于定額用量的不結存、不補貼。
六、本規定實時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