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裝修管理規定
一、承重結構
大樓承重結構(如:承重墻、柱、梁、板等)的位置、尺寸、強度都是經過嚴格設計計算得出的,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隨意鑿打,更不能開洞或開門。
二、液化氣管道
大樓室內的燃氣管道是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敷設,并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的,嚴禁隨意改動或進行掩蓋。如確屬需要進行變更的業主須向市供氣企業提出申請,經市供氣企業更改并驗收后開通點火。業主應向管理處提供相關證明。
三、電氣線路
電線的敷設和電器的安裝,業主應聘請持有操作證的工人施工,電器的容量不應大于原設計的負荷。
四、給排水
給排水管道的改造和施工必須保證其他業主的正常使用。業主裝修時應對衛生潔具、地漏、下水管道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堵塞由業主負責清理疏通并承擔一切費用。在修改排水管道時,嚴禁將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五、防水
業主裝修時對廚房、洗手間等部位應做好防水管理。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房屋滲漏水,由業主負責修復并承擔一切費用。
六、裝修材料
(一)裝修一律采用防火材料。
(二)外墻門窗、防盜網、空調架等選用材料應以經過一段時間后不污染外墻為原則。
七、外部裝修
(一)安裝防盜網。底層允許安裝防盜網,但業主必須按管理處規定的統一式樣、材料、安裝方法安裝。(二)進戶門可以加裝防盜金屬門,但業主不得改變原有門洞的設計,不得妨礙樓道通行及違反消防管理規定。(三)外墻門窗不得隨意改動。
八、施工場地
業主裝修期間,不得占用公用地方加工或堆放材料。
九、垃圾裝運及清理
業主的裝修垃圾須用袋裝運,出戶的垃圾不準在公共場所過夜堆放,須及時運走,防止阻塞公共通道和影響小區美觀。
十、裝修時間
(一)業主在進行房屋裝修時不得影響周圍業主的休息,施工時應盡量降低噪音(如關好門窗等)。(二)小區內裝修時間為早上8:00~12:00,下午2:00~6:OO。(三)如業主裝修工期緊,征得管理處同意后,裝修時間可延長至晚上9:00但必須在晚上6:00~9:OO間,禁止使用電動機械,禁止在樓內噴油漆、烤漆。(四)裝修工期一般不超過30天。
十一、防火
業主在裝修期間,應確保裝修施工人員遵守防火的有關規定,如不得將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中,嚴禁在室內吸煙、用電爐做飯等。進行電焊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火災。
十二、其它
(一)業主應在申請獲管理處正式批準后,方可派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二)業主在裝修過程中臨時增加裝修項目,須報管理處審核批準。
十三、處罰
(一)業主若不按第一、第二項要求進行施工,經管理處檢查發現,限其修復,情節嚴重的管理處有權向有關機構提出訴訟。(二)業主若不按第三至十二項要求施工,管理處有權采取沒收工具等強制性措施暫停業主的裝修。(三)業主裝修完畢須由管理處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入住。
十四、施工隊伍
(一)業主應確保所有進入小區內裝修的施工人員到管理處辦理登記手續、簽訂《裝修責任書》并領取臨時出入證和施工許可證,如管理處檢查中發現無證施工人員,將強制其離開樓宇。
(二)業主應確保進入樓宇裝修的施工隊伍服從管理處管理,遵守小區內一切管理規定。
如施工人員不服從管理或經教育仍然不改者,管理處有權拒絕該施工隊伍進入小區。
篇2: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一、施工出入:
1、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由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戴在左胸位置),由6幢消防通道出入口崗亭檢查登記進出小區,憑A證進入園區施工,B證留在車輛出入口安管值班崗亭處備查,出小區時憑A證領取B證出場;
2、裝修施工人員憑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出入,無證人員嚴禁出入小區。
二、施工時間:
1、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如需其他時段施工,必須預先向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獲書面許可后憑施工單方可施工;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只能從事無燥音施工,不得從事有噪音的施工(如捶打,電鋸,電鉆,釘槍等),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2、每日19:00安管部對裝修單位進行清場,要求其自行檢查并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隊伍須將《裝修施工許可證》貼于裝修現場,施工人員佩戴出入證,以便工作人員的檢查(一人一證,不得轉借、涂改,違者罰款50元);
2、裝修施工隊不得占用小區任何公共地方擺放儲存裝修材料、工具、廢物及進行裝修施工工作,所有工作必須在所屬單元之內進行;
3、進入小區的裝修工人不得損壞小區公共設施設備,不得踩草皮等,違者罰款50元-200元,并賠償相應設施的修復費用;
4、未經服務中心同意的不得進入首層、天面及非工作場地之外的其它任何樓層、單元;違者罰款50元-200元;
5、施工人員不得在小區內抽煙、拖鞋、赤背、隨地吐痰、高空擲物、騎單車、公共區域就餐、聚集、睡覺、留宿等不良行為,違者罰款50元-100元;
6、嚴禁將裝修材料、建筑垃圾放置于公共梯間和走火通道及其他公共區域,違者罰款50元-200元;
7、裝修施工人員上廁所須到6棟1座車庫出入口左側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1000元;
8、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入戶門關閉但不得反鎖,以減少噪音;嚴禁煮食及燒水,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9、臨時施工(3天內)須到安管部辦公室辦理有效期為三天的臨時出入證,連續三天以上請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每證須提供工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張,按金50元,退證時此按金一并退還,遺失此證,按金不予退還。
四、材料運送:
1、施工人員只可使用施工電梯,在運送貨料時不得超載,不得使用人為阻力(用貨物或身體擋住電梯門)控制電梯的正常運行,不得損壞電梯及其包裝,違者罰款100元-500元,如造成設施損壞須賠償修復費用;
2、運送材料(運送中不得損壞或刮花沿途的天花、墻面、地板、電梯等公共設施,使用的推車必須是橡膠輪的,以免壓壞大理石地面)、工具須按服務中心指定路線、貨梯進入,所有材料必須從地下停車場施工通道出入,搬運的物品需輕拿輕放;
3、散裝施工材料、垃圾必須袋裝方可使用電梯,超長材料需走走通道,并保持公共區域衛生清潔;
4、裝修材料、工具搬離小區時,必須持服務中心開具的物品放行條。
五、垃圾清運:
1、裝修垃圾應裝袋,必須及時堆放到車庫指定垃圾存放點;
2、垃圾清運過程中應保持電梯、通道、公共區域清潔。
六、消防管理:
1、裝修材料必須符合政府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小區內任何消防設施及使用消防水施工,對損壞消防設施者除按原價賠償外,罰款500元-1000元;
2、裝修現場注意防火,嚴禁吸煙,違者罰款50-500元罰款;
3、裝修場地必須配備有效滅火器:按50m2(實用)以下配2個4Kg干粉滅火器,51m2─100m2配4個4Kg干粉滅火器的配置標準,依此類推;
4、需要進行動火燒焊等作業,需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臨時動火作業許可證》,經批準后,做好現場防護,方可作業,違者罰款500--1000元;
5、小區內防火卷簾下落位嚴禁占用或封堵,玻璃報警器、消防電話插座、煙感、噴淋等嚴禁被封堵阻隔。
七、違章處理:
1、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服務中心將依情節輕重和后果作出相應的處理:責令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包括材料費、維修費、管理費)、罰款等,費用從裝修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客戶應當清償。
2、敬請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做好現場監管工作,我司對不服從施工管理者將取消在小區施工權限;
篇3: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問:禁止夜間幾時至次日幾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答:禁止夜間 22時至次日6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問:住宅裝修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什么部門進行投訴?
答: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區建設 (房管)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住宅使用人應當委托什么樣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答: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住宅裝修企業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問:住宅裝修禁止哪些行為?
答:
(1)拆除或改動柱梁混凝土承重構件;
(2)拆除窗間墻;
(3)在懸挑樓梯的承重墻上挖壁打洞;
(4)在樓面基層上鑿槽安裝各類管道;
(5)改變外立面格局;
(6)各類防盜或保安門、窗、柵等安裝超出外墻立面;
(7)其他損壞房屋結構及設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為。
問:當住宅的裝修造成毗鄰住宅所有人,使用人財產損害的,受損害人擁有什么樣的權利?
答:受損害人有權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恢復原狀。
問:所謂的住宅裝修是什么?
答:住宅裝修,是指居民為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對合法居住的房屋進行裝飾處理的工程建設行為。
問: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按照怎么樣的程序進行?
答: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問: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有何規定?
答: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問: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是否需要辦理有關手續?
答: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進申報登記。
申報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申請人身份證;
(三)裝飾裝修方案;
(四)變動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的,須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五)委托裝飾裝修企業施工的,須提交企業相關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六)其它應當提交的批準文件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