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1. 裝修施工須知
1.1 嚴禁改變,損壞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須保持原有(外墻、門窗等)外觀設計的材料,款式,顏色,違者應立即恢復。
1.2 本物業采用中央空調,一律不能安裝空調室外主機。
1.3 嚴禁在任何在墻面、柱子、地板、天花板開洞,移動外墻門窗位置、橫向剔槽埋管,違者應立即恢復,墻上大洞及橫向剔槽深度不允許超過3-4厘米。
1.4 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門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臺墻、窗間墻),不得損壞鋼筋混泥土圈(過)梁和構造柱,不得在懸挑梁下懸掛重物。
1.5 不得損壞衛生間的防水層,嚴禁改動上下水管、水表、地漏、便坑的位置,違者責成立即修復。
1.6 物業區內的井、溝、樁、管、線任何人不得改動和損壞,并在施工期間不得占用。
1.7 施工時水泥沙漿不得直接在地板上攪拌,必須作鋪墊處理。
1.8 鋪設大理石、花崗石地板要求水泥沙漿厚度不允許超過8厘米,大理石、花崗石厚度不得超過5厘米。
1.9 因施工不當造成相鄰客戶單位損失的,應當賠償和修復。
1.10 施工材料必須從樓道和指定電梯搭載進入,不得從窗外或陽臺吊拉入內,以免損壞墻面及戶外設施。對所經過公共區域成品及裝修區內物業服務中心指定的成品嚴格按照物業服務中心要求進行保護,施工開始前,成品保護措施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檢驗合格。
1.11 施工前須做好以下成品保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11.1 大理石墻的陽角位置用木方連接五層板;
1.11.2 大理石墻面位置里面需使用軟泡沫紙,外用五層板等材料(使用軟泡沫需雙層包裹);
1.11.3 門框的角與門的外角保護需使用硬制材料包裹;
1.11.4貨梯墻面位置里面需使用軟泡沫紙,外用五層板等材料(使用軟泡沫需雙層包裹);
1.11.5 需打臨時隔斷部位應使用木制材料,則隔斷兩側不得與成品靠的過近,并加軟紙 保護,平面朝外,支撐在里側,高度為2米;
1.11.6 通道地面保護需使用地板革、廢舊地毯等材料;
1.11.7 施工過程中成品保護材料如有破損,應及時更新。對保護不利造成成品損壞者,須負責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
1.11.8 成品保護措施不合格的,須在接到物業服務中心通知后24小時內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裝修單位需接受物業服務中心相應的管理措施,并承擔物業服務中心進行成品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1.12 所有施工必須按物業服務中心審查批準的方案進行,不得自行更改,如確需更改,必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書面確認,出具更改通知方可施工。
1.13 施工材料運輸、堆放和清潔衛生要求
1.13.1 裝修人員的進出及材料的運輸只能使用貨梯或消防通道,所有沉重物品搬入辦公樓須事先得到物業服務中心設施設備維護部相關人員的書面同意。裝修人員對公共區域(如辦公樓天花、地面、墻壁、電梯等)不得造成任何損壞,如有任何損壞,將由客戶或裝修單位負責恢復原狀或承擔修復費用。
1.13.2 所有材料、設備、工具及廢物等須放置在裝修區域范圍內,不得占用任何公共部位,所有垃圾、碎片等雜物必須在辦公樓辦公人員下班后搬運,施工區域任何時候須局限在裝修房間內。
1.13.3 所有裝修材料進出辦公樓以及所有廢料搬出辦公樓均須按照物業服務中心指定的路線進行。
1.13.4 施工區每日工作結束后,必須清理施工現場,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應將當天產生或遺留之廢料、垃圾等用編織袋裝好清理堆放到指定區域,并清潔好清運路線。施工使用后的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品應單獨處理。清理時要把廢料做封密處理,確保不會發生惡臭、泄漏污水、塵土飛揚和沙土滿地等情況。
1.13.5 裝修物料、工具等進出等均須按物業服務中心所安排的路線、卸貨區域及貨梯,大量的物料運送需于24小時前到秩序維護部申請及預約時間,車輛須按秩序維護部指示停放。
1.14 消防工作要求
1.14.1 動工前,客戶/裝修單位要落實防火責任人,制定防火方案,防火責任人要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對臨時動火作業的管理,凡在重點部位使用電(氣)焊、噴燈、電爐等動火作業,應填表辦理臨時動火審批手續,領取《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證)》后方可動火,每次動火作業時間不得超過三天,每次動火前需經物業服務中心簽字確認。同時要加強化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對于50公斤以上(含50公斤)的燃爆危險品,進入施工現場時,首先應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然后到消防部門辦理運輸許可證,在得到許可證和物業服務中心審批文件后方可將燃爆危險品帶入施工現場。在施工現場使用化學易燃易爆危險品時,只能運進當天當班使用量,剩余的應在當天下班時清理回倉庫。施工現場禁止住宿及存放化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客戶/裝修單位要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1.14.2 應按照《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規范》要求,使用防火性能良好的裝修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吊頂必須采用A級防火材料,墻壁、地毯采用B1級以上防火材料。電線采用ZRBV電線,套金屬管保護。鎮流器應采用經國家相關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石英燈變壓器應設相對集中,并應密封性良好。各回路都應設漏電保護器和空氣斷路器。應設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電氣安裝應符合有關規程的要求。電氣組件應有3C認證,開關與辦公樓統一。
1.15 裝修時間
辦公樓正常裝修施工時間為8:00~18:00,其中刺激性氣味施工的時間為18:00~23:00;噪音施工的時間為18:00~23:00;上述兩項施工均須提前24小時向物業服務中心客戶服務部進行申請,辦理臨時加班申請,簽署《施工噪音/異味排除協議書》,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如遇特殊情況,施工時間需遵從物業服務中心人員安排,不得影響其他客戶辦公。
1.16 在裝修施工過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廢水污染,對裝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危險廢棄物等應采取措施分類處理。
1.17 在裝修施工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危害因素的,應制定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應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工器具等檢驗合格,施工人員勞動保護設施配備齊全有效,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具有重大危險的活動員工操作規范,現場裝修活動和管理滿足國家相應的安全法規和標準要求。
2. 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2.1 施工期間,各裝修單位負責人應慎重約束其屬下遵守辦公樓相關規定,凡違規者,物業服務中心除按規章予以違約處罰外,還會將罰金按次遞增及記錄在案,并保留限令違例的裝修公司停工的權力。
2.2 裝修人員活動范圍在其裝修單元內,不得占用或在公眾區域進行施工,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其它房間,違者將被處罰支付違約金并被警告及記錄在案;累計三次者,視為偷竊破壞嫌疑,將報警處理及沒收出入證,以后不再接納其申請臨時出入證。
2.3 裝修期間,所有風口必須封閉,房間戶門及可開啟玻璃幕墻須關閉,煙感必須使用防塵罩保護,違者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200-500元/次。
2.4 煙感報警器、噴灑頭等設施在未經批準前私自移位、改動,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200-5000元/處。
2.5 進行剔鑿、打孔等任何對玻璃幕墻的鋁扣板、金屬框造成破壞的施工,除賠償損失外,根據損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100-500元/處。
2.6 施工未提前申請臨時用電,且所用電源未由帶計量表及漏電保護器的專用臨時配電箱引出,與其它電源接駁,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200-1000元。
2.7 施工期間開啟空調風機盤管,未對煙感報警器做防塵保護,經提示無效,物業服務中心可出示書面通告并交納違約金人民幣500元/臺次。
2.8 施工中使用消防用水,施工物品妨礙消火栓正常使用,經提示無效,物業服務中心可向有關部門報告并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200-1000元/次。
2.9 施工現場每日清場前未清理,經提示無效,物業服務中心可出示書面整改報告,并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50-300元/次。
2.10 施工人員未將施工出入證佩戴在本人胸前左上方顯眼的地方,經提示無效,物業服務中心可拒絕其入內。
2.11 施工單位的機動車進入本區域后,必須停入指定的位置,施工人員自行車停放在非機動車停車場。
2.12 運輸施工材料的車輛進入本物業區域,必須按規定的線路限速行駛,嚴禁鳴笛、超速、亂停亂放。卸完材料后,應立即離開。裝卸材料如需使用電梯運輸(提前到客戶中心申請),其材料性質和尺寸大小均需符合電梯安全使用規定。
2.13 裝修單位要在其施工區域內放置適量的、有效的、符合規格的滅火器(按消防規定),按4個/100M2標準配置4公斤干粉ABC型滅火器。未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不允許動火。
2.14 施工現場嚴禁明火,申領臨時動火證后方可動用明火。
2.14.1 圍擋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允許動火;
2.14.2 施工現場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允許動火;
2.14.3 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不允許動火;
2.14.4 在高空焊接或切割作業時,其下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施,不允許動火;
2.14.5 施工現場存放的易燃物品超出規定范圍,不允許動火;
2.14.6 在施工區域內動用明火及擺放易燃物品,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300-1000元/次。
2.15 施工人員在辦公樓以及施工區域內喧嘩大叫,粗言穢語,赤身露體及做出不文明舉動,物業服務中心可出示書面通告,經教育不改正者驅逐出園區。
2.16 未向物業服務中心申請,擅自用、放、斷水(電),造成的后果自負。
2.17 隨意傾倒工程廢渣、污水,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100-300元/次,須負擔相關清理、維修費用。
2.18 裝修單位未按裝修管理規定及審圖意見施工,物業服務中心可出示書面整改報告。
2.19 未辦理臨時動火證擅自動火,或違章施工造成火警,裝修單位將承擔全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2.20 如需攜帶危險品入場(如氧氣瓶、乙炔瓶、油漆、稀料等),必須提前一天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限量入場。未經物業服務中心批準,攜帶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進入辦公樓,后果自負。
2.21 噪音施工時間為晚18:00—23:00,未經物業服務中心批準,擅自使用電錘等設備或其它作業方式產生噪音,或導致客戶投訴,物業服務中心可制止。(未入住暫不實行)
2.22 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進行煮食、燒水等。一經發現除沒收電爐、電飯煲等電器外,將視情節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100-1000元/次,并交業主方處理。
2.23 施工人員只可使用指定衛生間,不得使用其它區域的衛生間,違者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50-100元。禁止將裝修物料、泥沙等拋進抽水馬桶內,如造成堵塞,由此引起的清除費用由裝修單位負責,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2.24 遵守本物業內治安、消防和交通管理規定,非施工人員和非工作時間不得進入施工場地,不得在施工場地做飯、留宿;施工人員禁止在本施工區域以外逗留、喧嘩,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吸煙到指定地點衛生間,如在施工現場發現煙頭,施工單位按每個煙頭¥100元違約金)。
2.25 施工人員進出本物業區域必須佩戴臨時出入證,乘坐消防電梯出入施工現場,并需注意個人儀容儀表,嚴禁敞胸露懷和穿拖鞋進入。
2.26 施工人員應愛護環境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煙頭。
2.27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服務中心批準,嚴禁在本物業區域內洽談施工業務,招攬生意,展示廣告。
2.28 裝修單位需將每天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裝袋后清運到物業服務中心指定位置堆放。施工垃圾不得堆放在其他公共區域違者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100-1000元/次。
2.29 物業服務中心秩序維護人員有權對施工人員出入辦公樓所攜帶物品進行檢查。
2.30 嚴禁隨意移動、遮擋或挪用辦公樓的消防器材、設備,嚴禁使用消防水施工,嚴禁堵塞消防通道,違者視情節輕重,物業服務中心有權向消防部門報告。
2.31 施工人員離場前須切斷電源,確認沒有留下任何火災隱患方可離開。
2.32 嚴禁任何形式在施工區域作飯、燒水。施工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關閉水、電源、鎖好門窗,違者交納違約金人民幣100元/次。
2.33 裝修單位對所施工樓層的衛生實行三包,發現環境衛生臟、亂、差者,需交納違約金人民幣50-200元。
篇2: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一、施工出入:
1、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由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戴在左胸位置),由6幢消防通道出入口崗亭檢查登記進出小區,憑A證進入園區施工,B證留在車輛出入口安管值班崗亭處備查,出小區時憑A證領取B證出場;
2、裝修施工人員憑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出入,無證人員嚴禁出入小區。
二、施工時間:
1、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如需其他時段施工,必須預先向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獲書面許可后憑施工單方可施工;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只能從事無燥音施工,不得從事有噪音的施工(如捶打,電鋸,電鉆,釘槍等),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2、每日19:00安管部對裝修單位進行清場,要求其自行檢查并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隊伍須將《裝修施工許可證》貼于裝修現場,施工人員佩戴出入證,以便工作人員的檢查(一人一證,不得轉借、涂改,違者罰款50元);
2、裝修施工隊不得占用小區任何公共地方擺放儲存裝修材料、工具、廢物及進行裝修施工工作,所有工作必須在所屬單元之內進行;
3、進入小區的裝修工人不得損壞小區公共設施設備,不得踩草皮等,違者罰款50元-200元,并賠償相應設施的修復費用;
4、未經服務中心同意的不得進入首層、天面及非工作場地之外的其它任何樓層、單元;違者罰款50元-200元;
5、施工人員不得在小區內抽煙、拖鞋、赤背、隨地吐痰、高空擲物、騎單車、公共區域就餐、聚集、睡覺、留宿等不良行為,違者罰款50元-100元;
6、嚴禁將裝修材料、建筑垃圾放置于公共梯間和走火通道及其他公共區域,違者罰款50元-200元;
7、裝修施工人員上廁所須到6棟1座車庫出入口左側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1000元;
8、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入戶門關閉但不得反鎖,以減少噪音;嚴禁煮食及燒水,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9、臨時施工(3天內)須到安管部辦公室辦理有效期為三天的臨時出入證,連續三天以上請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每證須提供工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張,按金50元,退證時此按金一并退還,遺失此證,按金不予退還。
四、材料運送:
1、施工人員只可使用施工電梯,在運送貨料時不得超載,不得使用人為阻力(用貨物或身體擋住電梯門)控制電梯的正常運行,不得損壞電梯及其包裝,違者罰款100元-500元,如造成設施損壞須賠償修復費用;
2、運送材料(運送中不得損壞或刮花沿途的天花、墻面、地板、電梯等公共設施,使用的推車必須是橡膠輪的,以免壓壞大理石地面)、工具須按服務中心指定路線、貨梯進入,所有材料必須從地下停車場施工通道出入,搬運的物品需輕拿輕放;
3、散裝施工材料、垃圾必須袋裝方可使用電梯,超長材料需走走通道,并保持公共區域衛生清潔;
4、裝修材料、工具搬離小區時,必須持服務中心開具的物品放行條。
五、垃圾清運:
1、裝修垃圾應裝袋,必須及時堆放到車庫指定垃圾存放點;
2、垃圾清運過程中應保持電梯、通道、公共區域清潔。
六、消防管理:
1、裝修材料必須符合政府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小區內任何消防設施及使用消防水施工,對損壞消防設施者除按原價賠償外,罰款500元-1000元;
2、裝修現場注意防火,嚴禁吸煙,違者罰款50-500元罰款;
3、裝修場地必須配備有效滅火器:按50m2(實用)以下配2個4Kg干粉滅火器,51m2─100m2配4個4Kg干粉滅火器的配置標準,依此類推;
4、需要進行動火燒焊等作業,需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臨時動火作業許可證》,經批準后,做好現場防護,方可作業,違者罰款500--1000元;
5、小區內防火卷簾下落位嚴禁占用或封堵,玻璃報警器、消防電話插座、煙感、噴淋等嚴禁被封堵阻隔。
七、違章處理:
1、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服務中心將依情節輕重和后果作出相應的處理:責令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包括材料費、維修費、管理費)、罰款等,費用從裝修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客戶應當清償。
2、敬請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做好現場監管工作,我司對不服從施工管理者將取消在小區施工權限;
篇3:端午節小區停止裝修施工的通知
端午節小區停止裝修施工的通知
端午節小區停止裝修施工的通知
WYF(z)【20**】0019
尊敬的各位業主及裝修單位:
您好!
“端午節”即將來臨,為了營造一個安寧、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本小區裝修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現定于5月31日至6月2日,停止裝修施工三天,請各裝修單位合理安排裝修工作。
如有不便,敬請諒解!如有疑問請致電物業服務中心:z。
恭祝z全體業主:節日快樂、幸福安康!
端午節小區停止裝修施工的通知(二)
尊敬的業主:
您好!
端午節在即,謹代表EE物業服務中心全體員工祝您和您的家人端午節快樂,身體健康!
現小區已進入集中裝修階段,根據《EE苑業主臨時公約》以及《房屋裝修管理協議書》中的規定,為確保園區的安全和諧,我物業服務中心將加大對園區裝修管理工作的力度。具體措施如下:
1.裝修施工人員不得留宿園區。
每日18:00后,請裝修施工人員自覺撤離園區。物業服務中心將設巡檢人員進行巡檢,一經發現違規人員,立即開具《EE裝修違約告知函》,并予以相應處罰。
2.裝修施工人員需佩戴臨時出證進出園區,如果您的臨時出入證未加蓋公章、黏貼照片,請于20**年6月16日前到EE裝修辦公室辦理完畢。
3.請裝修施工人員自覺遵守文明施工的原則,在園區內保持著裝整齊。
4.20**年6月14日-16日為端午節,國家法定節假日,園區內禁止一切施工行為。
謝謝您對我物業服務中心各項工作的配合!與您攜手,改變生活!
EE物業服務中心設立24小時服務電話****,如您有任何需求請您致電。
**物業服務中心
*年 *月*日
物業關于端午節期間停止裝修的溫馨提示
**(溫)[20**]036號
尊敬的業主(住戶):
在“端午節”來臨之即,**管理處全體員工祝您及家人節日快樂!為了更好地使您度過一個輕松、愉悅、安全的節日,敬請各位業主(住戶)在節日期間注意以下事宜:
1、為維護小區的整體安全**自20**年6月4日至20**年6月6日停止一切室內裝飾、施工 作業。20**年6月3日下午18:00前請各裝修公司施工人員撤離本小區;
2、注意防火,出門前需切斷家中電器電源,關閉燃氣開關;
3、當有陌生人來訪時,請您或您的家人千萬不要隨便開門,發現可疑人員請及時告知園區內秩序維護員;
4、當您和您的家人外出旅游或探親訪友時,請您關閉好家里的門窗,不要將大量現金、首飾等貴重物品放在家中;
5、當您短期不用車時,請將您的車輛停放在停車位上并鎖好車門、關上車窗,以免給犯罪份子可乘之機。
**物業呼叫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4**7-818-818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物業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物業管理分公司**管理處
20**年6月3日
(有效期至20**年6月7日)
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