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參考
1.0目的
維護樓宇結構的安全和物業外觀的完整,確保給排水、低壓配電、消防、通訊、防盜、對講智能監控、公用天線系統的正常功能。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住宅的裝修管理
3.0職責
3.1管理處綜合管理部主管負責裝修申請審核
3.2管理處主任負責裝修申請的審批
4.0工作程序
4.1裝修資質要求
4.1.1凡使用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裝飾裝修活動的企業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企業資質證書》;
4.1.2承接簡易工程的(如僅做面層涂料、貼墻紙、鋪面磚)個體從業者,須持有相關的技能等級證明書持證上崗;
4.1.3無《建筑企業資質證書》的單位、無建筑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個體裝飾裝修從業者上崗證書的個人,不得承接居家裝飾裝修工程。
4.2裝修申請
業主或受業主委托人(須持委托書)對室內進行裝飾前,必須到管理處領取《裝修申請審批表》,如實申報裝修項目、施工方案、施工人數,擬開工、竣工時間等內容:涉及拆改間隔結構、水電功能結構的須畫出裝修更改設計圖紙,大量使用易燃材料進行室內裝飾的須報消防部門審批,改移煤氣管道須向煤氣公司申請并到管理處登記備案。
4.3裝修審批
報批時,施工單位須帶齊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和《建筑企業資質證書》或加蓋公章的《建筑企業資質證明書》的復印件、委托裝修函。個體裝飾人員須持建設行政主管頒發的裝修上崗證書,審查合格后裝修單位每人應向管理處提交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兩張免冠照片,同管理處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交裝修押金2000元和相應的管理費、電梯使用費、垃圾清運費;須交證件押金、裝修人員管理費并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
4.4裝修施工管理
4.4.1裝修隊進場裝修時必須按管理處審查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如實際需要變更增加項目必須報管理處審批,管理處出具變更通知后方可進行施工;
4.4.2裝修期間施工隊必須遵守《裝修管理規定》,業主要經常在現場監理,確保裝修隊嚴格遵守建設部《建筑裝飾管理規定》《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規定》以及《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對施工隊違章裝修除按上述規定處罰外,管理處有權發出警告責令停工、罰款、沒收工具、停水停電,對屢教不改的單位可拒絕其進入小區;
4.4.3裝修時間:在業主(住戶)未入住時,裝修時間為早晨7時至晚9時;業主(住戶)入住后裝修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18時;
4.4.4禁止拆改房屋主體的承重結構,禁止在承重墻、梁柱上穿鑿、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擴大原有門窗的尺寸,另建或封堵門窗;禁止使用大理石或明顯加大樓板荷載材料;
4.4.5禁止拆改房屋主體的承重結構,禁止任意刨鑿樓頂板、樓板,在頂板上安裝大型吊燈或超負荷吊頂;
4.4.6禁止用戶擅自更改煤氣管道設施、安裝燃氣用具。安裝、改裝、拆移維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由煤氣公司進行或持有專業資格證書的單位施工,用戶和裝修單位不得拆改、安裝挪移;
4.4.7禁止改移單元內的電路開關(配電盒),不得在裝修室內亂拉接電源;使用電爐和增加電力負荷;重新加改布線時必須要申請,埋沒暗線或天花吊頂穿線必須使用PVC套管;
4.4.8為保證消防安全禁止使用過量的易燃材料裝修,禁止在木柜、木制品上安裝開關、插座;
4.4.9裝修人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及噪音振動對周圍環境的危害,以保證業主(住戶)的正常生活秩序;
4.4.10裝修施工垃圾嚴禁向樓下丟拋,因丟拋引起的事故由當事人、施工單位和業主共同承擔后果;
4.4.11防盜網或內置式防盜網、不銹鋼門或鐵門必須按管理處規定統一花型、式樣、尺寸制作和安裝,每棟樓須全部統一,禁止另行安裝;
4.4.12空調安裝前業主(住戶)須事先到管理處查詢,在指定的位置上統一使用管理處指定的不銹鋼空調架方可安裝,安裝時管理處將派人到現場參與安裝工作;
4.4.13建筑垃圾由裝修者清運或委托管理處集中清運,下午5時至9時方可將垃圾袋放置到樓下,擺放整齊。沙、裝修的磚(袋裝)等材料須在20分鐘之內運到裝修單元內,超長超寬超高的材料必須通過安全措施吊裝運至樓上;
4.4.14天臺、樓道等公共場所不得堆放材料或裝修垃圾,不得在公共場所進行加工裝修作業;
4.4.15不得在室外安裝防盜網、牌、罩等物件或招牌;
4.5裝修期限:中小工程為15天,較大工程為20天,最長不超過30天,如確實需要延期,須到管理處辦理延期手續。
4.6施工監督
管理處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有權對裝修單位檢查、抽查。裝修人員出入證和裝修施工情況,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小區管理,不得到與裝修無關樓層、處所游串、逗留,如發現違章裝修,管理處有權限期整改,責令停工、沒收工具、停水停電、按規定罰款,屢教不改者將拒絕其進入小區。
4.7驗收
裝修工程完畢后業主和施工隊負責須向管理處申請驗收,管理處將會同消防、電工、房管員到現場進行驗收,隱蔽部分必須事先進行,對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管理處可拆除遮擋部分再進行驗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業主或施工單位共同負責。驗收不合格的裝修單位必須整改直至合格為止。裝修驗收合格后,使用三個月后再進行復驗,經確認裝修工程無滲漏等明顯工程質量問題,押金退回業主或裝修隊,在裝修過程中如發現超出申報內容、違章裝修將按規定扣除押金(多退少補)。
5.0相關記錄
5.1《裝修申請審批表》
5.2《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
5.3《裝修施工違章處罰單》
5.4《房屋裝修匯總表》
篇2: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一、施工出入:
1、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由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戴在左胸位置),由6幢消防通道出入口崗亭檢查登記進出小區,憑A證進入園區施工,B證留在車輛出入口安管值班崗亭處備查,出小區時憑A證領取B證出場;
2、裝修施工人員憑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出入,無證人員嚴禁出入小區。
二、施工時間:
1、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如需其他時段施工,必須預先向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獲書面許可后憑施工單方可施工;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只能從事無燥音施工,不得從事有噪音的施工(如捶打,電鋸,電鉆,釘槍等),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2、每日19:00安管部對裝修單位進行清場,要求其自行檢查并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隊伍須將《裝修施工許可證》貼于裝修現場,施工人員佩戴出入證,以便工作人員的檢查(一人一證,不得轉借、涂改,違者罰款50元);
2、裝修施工隊不得占用小區任何公共地方擺放儲存裝修材料、工具、廢物及進行裝修施工工作,所有工作必須在所屬單元之內進行;
3、進入小區的裝修工人不得損壞小區公共設施設備,不得踩草皮等,違者罰款50元-200元,并賠償相應設施的修復費用;
4、未經服務中心同意的不得進入首層、天面及非工作場地之外的其它任何樓層、單元;違者罰款50元-200元;
5、施工人員不得在小區內抽煙、拖鞋、赤背、隨地吐痰、高空擲物、騎單車、公共區域就餐、聚集、睡覺、留宿等不良行為,違者罰款50元-100元;
6、嚴禁將裝修材料、建筑垃圾放置于公共梯間和走火通道及其他公共區域,違者罰款50元-200元;
7、裝修施工人員上廁所須到6棟1座車庫出入口左側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1000元;
8、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入戶門關閉但不得反鎖,以減少噪音;嚴禁煮食及燒水,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9、臨時施工(3天內)須到安管部辦公室辦理有效期為三天的臨時出入證,連續三天以上請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每證須提供工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張,按金50元,退證時此按金一并退還,遺失此證,按金不予退還。
四、材料運送:
1、施工人員只可使用施工電梯,在運送貨料時不得超載,不得使用人為阻力(用貨物或身體擋住電梯門)控制電梯的正常運行,不得損壞電梯及其包裝,違者罰款100元-500元,如造成設施損壞須賠償修復費用;
2、運送材料(運送中不得損壞或刮花沿途的天花、墻面、地板、電梯等公共設施,使用的推車必須是橡膠輪的,以免壓壞大理石地面)、工具須按服務中心指定路線、貨梯進入,所有材料必須從地下停車場施工通道出入,搬運的物品需輕拿輕放;
3、散裝施工材料、垃圾必須袋裝方可使用電梯,超長材料需走走通道,并保持公共區域衛生清潔;
4、裝修材料、工具搬離小區時,必須持服務中心開具的物品放行條。
五、垃圾清運:
1、裝修垃圾應裝袋,必須及時堆放到車庫指定垃圾存放點;
2、垃圾清運過程中應保持電梯、通道、公共區域清潔。
六、消防管理:
1、裝修材料必須符合政府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小區內任何消防設施及使用消防水施工,對損壞消防設施者除按原價賠償外,罰款500元-1000元;
2、裝修現場注意防火,嚴禁吸煙,違者罰款50-500元罰款;
3、裝修場地必須配備有效滅火器:按50m2(實用)以下配2個4Kg干粉滅火器,51m2─100m2配4個4Kg干粉滅火器的配置標準,依此類推;
4、需要進行動火燒焊等作業,需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臨時動火作業許可證》,經批準后,做好現場防護,方可作業,違者罰款500--1000元;
5、小區內防火卷簾下落位嚴禁占用或封堵,玻璃報警器、消防電話插座、煙感、噴淋等嚴禁被封堵阻隔。
七、違章處理:
1、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服務中心將依情節輕重和后果作出相應的處理:責令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包括材料費、維修費、管理費)、罰款等,費用從裝修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客戶應當清償。
2、敬請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做好現場監管工作,我司對不服從施工管理者將取消在小區施工權限;
篇3: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問:禁止夜間幾時至次日幾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答:禁止夜間 22時至次日6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問:住宅裝修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什么部門進行投訴?
答: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區建設 (房管)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住宅使用人應當委托什么樣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答: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住宅裝修企業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問:住宅裝修禁止哪些行為?
答:
(1)拆除或改動柱梁混凝土承重構件;
(2)拆除窗間墻;
(3)在懸挑樓梯的承重墻上挖壁打洞;
(4)在樓面基層上鑿槽安裝各類管道;
(5)改變外立面格局;
(6)各類防盜或保安門、窗、柵等安裝超出外墻立面;
(7)其他損壞房屋結構及設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為。
問:當住宅的裝修造成毗鄰住宅所有人,使用人財產損害的,受損害人擁有什么樣的權利?
答:受損害人有權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恢復原狀。
問:所謂的住宅裝修是什么?
答:住宅裝修,是指居民為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對合法居住的房屋進行裝飾處理的工程建設行為。
問: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按照怎么樣的程序進行?
答: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問: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有何規定?
答: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問: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是否需要辦理有關手續?
答: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進申報登記。
申報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申請人身份證;
(三)裝飾裝修方案;
(四)變動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的,須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五)委托裝飾裝修企業施工的,須提交企業相關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六)其它應當提交的批準文件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