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手冊: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1、目的
為了確保測量和監控裝置的準確度和精密度,使之處于完好的工作狀態,使產品(服務)符合規定要求,制定本程序。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與質量、環境活動有關的測量和監控裝置的控制和管理。
3、職責
3.1工程部
3.1.1負責本公司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控制,定期檢定,并組織實施。
3.1.2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檢定報告等記錄的管理。
3.2使用單位負責本部門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的配備、使用、維護和保養工作。
4、工作程序
4.1選型與配備
4.1.1工程部依據《作業指導書》相關崗位要求配置監視和測量裝置。
4.1.2監視和測量裝置購進后,工程部應建立《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管理臺帳》。
4.1.3《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管理臺帳》要隨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的變化而做補充、修正,做到帳物相符。
4.2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周期檢定管理
4.2.1工程部每年底編制下年度《設施設備年度檢驗、檢測計劃》并通知使用部門,確定檢驗時間,使用部門要積極配合并安排好工作,確保按期檢定。
4.2.2工程部按照計劃,及時將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經國家認可的校準機構進行檢定,對于檢定不合格的或未經檢定的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不準使用。
4.2.3經檢定的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要有狀態標識,并由使用部門進行維護、保養。
4.2.4工程部保存檢定資料,以備檢查。
4.3新購置的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管理:工程部對新購置的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先送檢,合格后再啟用。
4.4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的封存管理
4.4.1使用部門封存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時,要填寫《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封存申請表》一式兩份,報工程部一份,一份由申請部門存檔。
4.4.2封存后的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要與在用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區分開,粘貼封存標識單獨存放,不得混淆。
4.4.3封存的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啟用時若已超過檢定有效期,必須經法定檢定機構重新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本公司不采用無國際或國家承認的有關基準的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
4.5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的使用、維護與保養
4.5.1使用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人員應熟悉其性能,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防止發生可能使標準失效的調整,做到精密貴重儀器由專人負責。
4.5.2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的使用人員需經常對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進行維護,保持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的清潔,要注意防腐,以免器具生銹。
4.5.3按操作標準進行操作,不得私自調整,防止可能使測量結果失效的調整。
4.6搬運和貯存
4.6.1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要有專柜存放。
4.6.2搬運過程中由使用人做好防護,如防震、防潮、防干擾、防塵等。
4.6.3貯存期間要保證良好的環境條件,防止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損傷或失準。
4.7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失準的校準
在使用中失準時,應停止使用,重新檢定,并啟用已校準合格的測量裝置重新進行監視和測量活動,并做好檢定裝置狀態標識和相關檢測記錄。
4.8本程序產生的記錄按《記錄控制程序》規定執行。
5、相關文件
5.1《記錄控制程序》
5.2《作業指導書》
6、相關記錄
6.1《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統計臺帳》JW/JL-7.6-001
6.2《監視和測量裝置設備封存申請表》JW/JL-7.6-002
篇2:業戶手冊應急程序
業戶手冊應急程序
緊急事故可能隨時發生,物業公司已為處理這些情況作好準備,以盡量減少生命及財產的損失。以下所提供的資料,是為協助業戶預防和處理緊急事故而設,供業戶參考:
一、緊急電話號碼
火警:119
急救:120
報警中心:110
電召出租車(z)電話:z
z自來水公司急修電話:z
供氣搶修電話:95158供電搶修電話:95598
民航售票處:z汽車南站客運站:z
火車南站:z
海田中心站:z
有線電視報障:z
二、單元內物品處理
請定期檢查單元內存放之物品。任何可能導致火警或危害安全之物品(如舊布、報紙或其它易燃物品等),均應避免放置在室內。
三、意外(緊急醫療問題)
當發生意外或緊急醫療問題:
1)盡可能獲取有關損傷的資料;
2)使傷者處于溫暖及舒適的狀況,并加以安慰;
3)撥電話要求急救醫療服務;
4)通知物業公司并詳述意外情況,包括所屬單元、地點、地址、電話號碼、目擊者等;
5)在任何情況下,應盡量保持鎮定。
四、罪案
切記遇有治安及刑事罪案的情況,請盡快報警及知會物業公司。如遺失鎖匙時,請及時把門鎖更換。
五、火警
-發現(若發現火警);
-通知(致電消防局及通知附近的人);
-逃生(使用最安全的途徑,離開火警現場,切勿乘坐電梯);
-抑制(緊閉所有門窗);
用戶必須熟悉小區內的滅火器、警報系統位置及本地消防局的電話號碼:119
1)是輕微失火(如廢紙籮、煙灰缸等),盡可能將火撲滅,但切勿冒險;
2)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脅,而火勢亦不能適時受到控制,應及時逃生;如情況安全,可將通往失火現場的門窗關閉,以隔離及控制火勢;
3)通知消防局;
-說出有關單位的名稱;
-說出所在的街道名稱;
-火警蔓延的范圍及位置;
-說出現場受困人數;
-你的電話號碼;
4)通知物業公司;
5)及時離開樓宇;
6)如被火焰、濃煙或高溫所圍困:
-可能的話,致電消防局求助;
-打破玻璃警報系統之玻璃蓋,使警報訊號能發出,把門關閉,將火警的源頭隔離;
-緊記煙和熱空氣都是向上升,接近地面的空氣含氧氣量相對較高,溫度亦較低,故應蹲著身子或爬行逃生;
-如情況許可,打破窗戶以便空氣流通。
7)逃離火場的人,須在指定之空曠地方聚集;
8)發生火警時,物業公司職員會協助消防員和警察阻止公眾人士進入火場,在物業公司職員或消防局宣布有關單元安全之前,任何人等不得進入。
六、撲滅火警
1)小區公共地方均設有滅火器或滅火用具,業戶應熟悉滅火器或滅火用具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任何已撲滅的火警,必須向消防局報告,以便進行調查。
七、地震
1)保持鎮定;
2)躲在桌子或堅固的結構下尋求掩護;
3)遠離窗戶、玻璃隔板、架或懸掛物;
4)地震時不要躲在樓梯底下;
5)準備應付接連更多次的余震;
6)切勿散播謠言或夸大的報告;
八、有可能發生水浸時;
1)將有可能受損的貴重物品移往較高處;
2)在水浸出現前,切斷電器用具的電源;
3)提防通電的電線;
4)如樓道內發生水浸時,將電梯放置最高層,防止水浸入電梯;
九、水浸之后
1)查財物以確定損失;
2)委派及監督負責清潔的員工;
3)盡快抽去積水,以減少對樓宇結構造成的更大損害;
4)清除單元內家具及其它地方的積水,避免破壞環境衛生;
5)加強防范,防止盜賊進入單元。
十、臺風
在臺風吹襲前,請采取下列防風措施;
1)有花盆及可被風吹倒之物品須放回單元內;
2)有天臺的業戶須負責保持天臺處水道之通暢;
3)關緊所有門窗;
4)臺風過后,應立即更換破裂之玻璃。
十一、聯絡
用電話報案時,請提供以下所有資料:
1)報案人姓名、電話;
2)緊急事故位置;
3)物業名稱及地址;
4)單元編號及樓層;
5)是否有人員受傷;
6)緊急事故種類:火警、匪警等;
7)待接報方確定資料后,方可掛斷電話。
十二、撤離程序
1)當發生火警或任何其它緊急事故,應先組織人員撤離現場;
2)在撤離單元或進行火警演習時,用戶的貴重物品須自行負責。
3)開啟由單元通往屋外的大門前,先弄清楚房門是否燙手,小心開啟;
4)若因室外存在濃煙而無法離開單元,則應關閉房門,將布料用水浸濕塞住門縫,阻止濃煙滲入,同時打開窗戶保持空氣流通,并通過窗戶向外示警(如懸掛布條),設法讓消防員得知你仍在單元內,同時保持鎮定,等待消防員的救援;
十三、結束語
1)任何物業均存在災害發生的可能,制定緊急程序計劃可避免或減少損失,以上提供的緊急程序計劃,有助于應對意外或災害的發生。
2)通過熟悉緊急情況應變措施及程序指引,加上訓練有素的管理人員和業戶的合作。在緊急情況發生時,物業公司有信心能予以應對。
制定和執行緊急情況應變措施及程序計劃,有助于保護業戶的財產人身安全,保障業戶的投資。但須緊記,無論以上指引或應對措施如何周詳,仍有賴于業戶自身熟悉運用及日常保持警覺,盡可能防止意外發生,以避免財產人身安全受損。
篇3:房地產公司員工手冊:入職指引篇入職程序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員工手冊:入職指引篇入職程序
新人報到,最怕不得其門而入;了解入職程序,幫助您減少可能的慌亂,從容辦理各項手續--
第一章 入職程序
1. 報到
1.1 接到錄用通知后,請在指定日期到錄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人力資源部門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1.2 提供個人資料
報到后,您需要向人力資源部門出示身份證、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原件,近期醫院體檢證明、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4張)、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同時將個人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告知人力資源部門。
1.3 辦理入職手續:
(1) 領取工作牌、辦公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并錄取指紋。
(2) 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并與負責人指定的入職引導人見面。
1.4 您的人事檔案存放問題,請與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同事商洽確定。
2. 試用
2.1 入職引導人
試用期間,公司會為您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您接受在職培訓,熟悉與工作有關的各項具體事務,包括:向您介紹公司的有關規則和規定,所在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您的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此外,任何與工作有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設置電子郵箱、領用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等,您都可咨詢入職引導人。
2.2 接受脫產集中培訓
人力資源部門會在試用期內安排您參加新職員集中培訓。
2.3用餐待遇
公司為員工提供就餐福利,(午餐費用為50元/月,三餐費用為100元/月,在工資扣除。)員工可自愿選擇到公司食堂自助就餐。
2.4上班時間
公司實行6天/周,8小時/天的工作制度。春夏季上班時間為8:00--11:30,13:30--17:30,秋冬季上班時間為8:00--11:30,13:00--17:00。每年五一、十一為作息時間變更點。
2.5新員工入司后,一般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在試用期間新員工應盡快融入到公司的工作氛圍中去,充分展示其才干。而這三個月也是員工與公司互相了解,互相適應的過程。試用期內,如果您確實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您的工作表現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您的試用。
2.6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或職業操守較差,公司可隨時停止試用,
予以解雇,試用不滿3日者,不發工資。
2.7試用期開實習工資,實習期滿后根據工作情況定崗,并按定
崗的職務工資標準將其實習期工資補齊。
3. 轉正
3.1試用期滿后,試用員工須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轉正審批表》,經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主管部門的副總審批后,轉交總經理批準后,轉為公司的正式員工。在試用期間,若工作能力表現突出,部門負責人推薦,經人力資源部考核申報批準后,可縮短試用期,提前轉正。
3.2員工一經正式錄用即簽訂勞動合同,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
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勞動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3.3試用期內請假,員工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
4. 特別提示:
當您的個人信息有更改或補充時,請于1個月內向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申報變更或聲明,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1)姓名、身份證號碼;
(2)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3)婚姻狀況及家庭成員狀況;
(4)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
(5)學歷教育;
(6)公司內的特殊(親屬)關系;
(7)業務合作單位內的特殊(親屬)關系;
(8)其他您認為有必要知會公司的個人信息。
5. 雷區:
公司提倡正直誠實,并保留審查職員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與您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