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材料檢驗員工作標準
(一)、職權
經技術質保部經理授權,有權制止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材料投入使用,有權對不合格的原輔材料向供應部下達隔離存放指令,有權直接向總經理報告違反“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的情況。
(二)、職責
1.根據原輔材料技術要求,制修訂原輔材料檢驗規程,報技術質保部經理審核。
2.對所有進入公司的原輔材料檢驗把關,及時向有關部門報送檢驗報告;按月向技術質保部經理報送統計報表。不斷提高檢驗操作水平,完善檢驗項目。
3.跟蹤監控不合格原輔材料流向,參與對不合格原輔材料的處理。
4.按5S要求搞好SPC室、實驗室環境。
5.驗收、保管化驗設備、化學藥劑,建立化驗設備、化學試劑臺帳。
6.完成上級交辦工作
(三)、工作考核評分標準
1.原輔材料檢驗
⑴在接到原輔材料檢驗通知10分鐘內到達倉庫取樣.每有一次取樣不及時扣2分(線材、輔助材料和所做實驗按檢驗規程不能離開時除外)
⑵嚴格按檢驗規程取樣、檢驗。有取樣、檢驗操作錯誤酌情扣2-10分。
⑶原始記錄齊全,填寫清晰、整潔,保存完整。考核時抽查50份,每有1份不符合要求扣1分。
⑷及時向技術品保部經理、倉管員、供應部經理報送檢驗報告。從取樣到報送檢驗報告.
⑸每月第5個工作日內報送月統計報表。每有一次沒按時報送扣2分。
2.化驗室管理
⑴要求儀器、藥品、設備按規定擺放合理,環境干凈整潔。每月抽查10次,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⑵要求建立設備、藥品臺帳,及時登記,帳物相符。隨機抽查10種,每有一種不符合扣1分。
⑶所有計量器具都有周期檢定計劃,都在周期之內。每有一件超周期使用扣2分。
3.領導交辦工作
要求行動迅速、效率高、質量好,按時圓滿完成領導交辦和部門月工作計劃中負責的工作任務。每有一次沒按時完成或不符合領導要求扣2分。
4.組織紀律
要求模范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每有一次違規違紀視情節輕重扣2-5分。
篇2:巡回檢驗工作標準
巡回檢驗工作標準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保證產品動作各環節按照規定程序進行,防止質量隱患發生,保證制程巡檢工作的統一性、協調性,特制定本標準。
第2條 定義
巡回檢驗是指檢驗員在生產現場按一定的時間間隔對有關工序的產品和生產條件進行監督檢驗。
第3條 職責范圍
1、制程檢驗員負責制程巡檢工作。
2、生產部門配合巡回檢驗的具體實施并配合整改不合格項目。
第2章 巡回檢驗內容
第4條 抽檢產品、半成品是否合格。
第5條 對生產要素的檢查,具體內容包括如下幾項。
1、當生產人員發生變化時,對生產人員的教育培訓以及評價有無及時實施。
2、設備、工具、工裝、計量器具在日常使用時,有無定期進行檢查、校正、保養,是否處于正常狀態。
3、物料和零部件在工序中的擺放、搬送及拿取方法是否會造成物料不良。
4、不合格品有無明顯標識并放置在規定區域。
5、工藝文件(如作業指導書)能否正確指導生產,工藝文件是否齊全并得到遵守。
6、產品的標識和記錄能否保證具有可追溯性。
7、生產環境是否適宜產品生產的需求,有無產品、物料散落在地面上的現象。
8、對生產中出現的問題,是否采取了改善措施。
9、員工的技能能否勝任工作。
10、生產因素變換時(如換活、修機、換模、換料)是否按要求通知質檢到場驗證等。
第3章 巡檢記錄
第6條 將巡檢的項目、方法、頻率事先制成巡檢表中,巡檢后要對檢驗結果做好必要的記錄。
第4章 巡檢中問題處理
第7條 對于巡檢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指導作業者或聯系有關人員加以糾正。問題嚴懲重時,要適時向有關部門發出《糾正和預防措施通知單》,要求其進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