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工程主管崗位職責說明
職位名稱:工程主管
部門名稱:工程部
職位代碼
直接上級 工程經理
直接下屬 工程班長
對內聯系
公司領導 直接上級 下屬職員
對外聯系
業主
工作概要:
工作職責/工作要求
1、負責工作的檢查、監督及匯總工作并協助片區主管工作。
1、對房屋本體、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計劃及設施設備大、中修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2.負責編制房屋本體、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計劃及設施設備大、中修計劃,并組織人員進行實施;
2、變配電、給排水等設備檢修時,應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3.負責小區的供電、給排水、消防、電梯、弱電系統、空調、及建筑裝修等項目的驗收和資料核實工作;
3、對停水、停電等突發事故及時組織人員搶修
4.負責對房屋本體及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保養等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4、每月組織人員抄取街區所有公共電表數據,并對當月用水/電情況作出系統分析,并將數據報管理處財務部。
5.負責對設施設備運行故障突發事件的處理,并及時上報;
6.負責組織、監督隔油池清理、二次供水水池清洗等工作;
7.負責對電梯、消防、工程外包方的服務質量的檢查監督;
8.負責與供電、供水和其它相關部門的業務聯系;
9.配合供電、供水、供氣、電信等有關市政部門對小區市政設施進行維修、檢查、保養;
10.負責定期對房屋本體、設施設備運行情況進統計分析,并制訂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
11.負責建立機電設備臺帳,及時收集設備運行巡查記錄;
12.負責與環境管理員做好重要環境因素的監視、監測工作;
13.負責制訂節能降耗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14.負責制訂本部門年、月度工作計劃;
15.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月工作績效考核;
1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作權限
業績考核
1. 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有權制止和糾正;
2. 機電設施、設備、土建方面的工作有監督權與建議權;
3. 對下屬有考核權。
1、確保公共區域的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2、戶內維修達到公司考核標準
3、下屬工作及績效符合公司要求。
任職資格
學歷要求 中專以上
經驗要求 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專業要求 機電或工民建相關專業
年齡要求 23周歲以上
知識要求 具有設備設施維修的豐富經驗
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領導能力、人際能力、溝通能力、計劃與執行能力。
性別要求 男
身體條件 良好
個性要求 為人熱情、真誠坦率、工作踏實
工作環境 辦公室與大區現場
使用設備 計算機與各類維修工具
晉升崗位 工程經理
輪轉崗位 無
篇2:安管部主管工作職責
安管部主管工作職責
1.根據本物業服務企業的總體要求制定出安全保衛管理的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2.制定安管工作月度計劃,包括五防工作、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制定及訓練計劃,并組織實施。
3.對本物業經常性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每天檢查安管員值班記錄,針對問題及時作出批示及處理。
5.發生突發事件時要親臨現場處理解決,及時上報并與轄區公安部門聯系。
6.對安管員發現的問題及受理業戶的投訴要及時填寫投訴處理單,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負責對裝修工人宣傳管理規定,處理一般性事件。
8.對下屬員工進行考核,對其獎懲升降向經理提出建議。
9.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任務。
安管部主管工作細則(量化):
1.每天至少2次對各崗位/簽到本進行抽查,發現值班/安全管理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2.每天至少1次對巡樓記錄進行抽查。
3.每周至少2次在夜間對本物業區域進行查崗查哨,存在問題及時處理,并提出解決方案,做好相關記錄。
4.每月月底督促領班上交各班次的考勤記錄。
5.及時收集各班次反映的值勤異常問題,及時給予解決處理。
6.負責班后人員、內務的管理。
篇3: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人事主管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人事主管崗位職責
a)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負責物管中心員工招聘活動中應聘資料的收集整理、初審、組織面試等相關工作。
c)負責辦理物管中心員工的招聘、解聘、調動等手續。
d)負責新入職員工體檢結果的審驗、到崗的入職手續及銀行開戶卡的辦理。
e)負責員工行為檔案的建立、整理、更新、歸檔等工作。
f)負責物管中心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審核、培訓組織和管理。
g)負責員工試用期轉正、員工年度考核等具體工作的辦理。
h)負責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續簽等工作的辦理。
i)負責各類人事資料的填制、統計、匯總、報表的編制等工作。
j)負責中心績效考核信息的收集、匯總、統計等工作。
k)負責中心員工考勤的收集、匯總、核對、登記和歸檔工作。
l)負責勞動人事方面法律法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工作。
m)負責工牌、名片、工服的制作、登記、發放工作。
n)協助部門經理進行日常工作的管理。
o)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