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術管理
各分包單位應建立以項目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負責的施工技術責任制,加強技術管理,提高工程技術含量,確保工程質量。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技術性問題,由分包方提出處理方案報總包單位審批、監理同意后方可執行,未經審批同意各分包單位不得擅自決定處理。如遇緊急情況不及上報審批需經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口頭同意后方可執行,報審手續后補。
1施工中因工程變更而引起方案修改應及時通過業主、監理總包發至分包單位,以便對工程技術部署、工序交叉及進度控制進行調整,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2總包單位應及時準確地向各分包單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參考標高及相關的地下管線圖。交接后各分包單位應各自派專人對總包單位提供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參考標高及地下管線進行妥善保護,如發現損壞、丟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加強施工過程中技術資料管理,建立工程檔案,按業主工程部的要求和份數做好工程竣工工程資料的整理及竣工圖的繪制工作,分包的所有竣工資料均應經總包審核匯總后一并在工程竣工驗收時交業主,要求各分包單位專業資料編寫、整理人員認真學習新施工規范和新的驗收評定標準,確保資料完整、準確。
4分包單位在各工序施工前,需要其他分包單位的配合或應注意的事項,應提前兩天向總包單位提出,以便總包單位協調處理。
5由總包單位對各分包專業的技術方案進行綜合優化,合理安排流水作業。
6分包單位應對本專業施工圖仔細審核,發現的設計缺陷、由于圖紙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及矛盾部位應及時報總包單位,分包單位應書面上報總包單位,由總包單位會同監理、業主、設計單位解決。
7現場的總體布置由總包單位負責統一管理,明確不同施工階段中的可使用的場地,各分包單位不得擅自占用場地或堵塞交通。垂直運輸工具的使用由總包單位負責統一分配,以發揮其最大使用效率。
8分包單位應向總包單位總包物資部門提交復驗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產品合格證及質量保證書。
9分包單位技術資料管理要點
1)各分包單位必須配齊本專業的施工規范、驗收規范和標準圖集,并存放在現場,以便在施工過程中有據可依,負責具體施工的管理人員每日填寫施工日記,記錄當天施工的詳細情況及存在問題。
2)分包單位應根據本行業的現行標準或驗收規范獨立、及時、準確地完成工程資料,并隨時接受總包單位的檢查和監督。在工程竣工時將分包工程技術資料(包括質量保證資料、質量檢驗資料、質量評定資料等)原件移交總包單位。所有資料必須與施工日記及現場施工情況交圈對口,確保真實。單位工程的技術檔案由總包單位匯總后,提交給業主及監理。
3)對于需要辦理隱蔽驗收或其他專業部門驗收的工序,分包單位應在工序完成并自檢合格后,書面報總包單位。需要質檢站或其他職能部門參加的,應在報驗單上予以說明,總包單位復核后報送監理、業主審批,并申請相關部門檢查驗收。
4)各分包單位應將有關的工作聯系函原件報送總包單位,由總包單位向監理報送,監理會同業主協商后,再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發給分包單位。
5)各分包單位的工程資料須與工程節點進度相匹配,具有可追溯性。
篇2:房地產公司工程技術檔案管理
房地產公司工程技術檔案管理
第一節 目的
為了規范工程文件資料管理,明確工程中有關文件資料的范圍、接收、分發、回收、存檔的具體工作程序,劃分各部門的職責,確保各有關方均能及時獲得,順利進行工作,以利工程建設和竣工移交,特制定本資料管理制度。
第二節 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全過程(前期、中期、后期)。
第三節 職 責
1、負責本部門文件資料和工程圖紙資料的歸檔管理。
2、負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環境控制措施等文件的初審、督促實施,以及相關文件的歸檔管理。
3、負責項目建設中工程文件資料的收集、積累和完整、準確地掌握工程施工的情況,以及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
4、管理好領用的工程文件,回收、整理、移交文件。
5、負責施工單位、監理公司、質檢單位等的相關工程文件,進行回復、收集、歸檔。
6、負責本公司總工辦、施工單位等相關部門文件資料的收集、傳遞、回復、歸檔。
第四節 管理內容及要求
一、文件資料的接收、分發
1、對施工方、監理方、總工辦等相關單位或部門發送至我部門的文件資料進行整理、分類、歸檔。
2、將整理完畢的圖紙資料,經有關主管領導批準后按規定的份數分發至相關單位,并做好發放記錄。
二、標識、版本更新、設計變更
1、設計及材料、設備文件均應在每張圖上做明顯狀態標識,以確認是否為有效版本。
2、名稱相同的改版文件,如是整卷冊(整袋)改版的則在圖紙袋上加注版次,如是對前版文件某一張(某幾張、某一部分)進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注明將前卷冊文件哪一張(哪幾張,哪一部分)作廢更換。
3、對于發送至工程部的設計變更通知單,工程部將對設計變更通知單分類、編號、登記。原件歸檔,同時按照有關要求發放給有關單位,并做好收發記錄。
三、圖紙資料的補遺和索賠
1、圖紙資料 如遇交付清單不符或短缺,難以辯認等問題時,工程部應立即通知總工辦,由總工辦函告設計方限期補齊和更換。
2、如圖紙資料末按合同日期提供,工程部應及時上報公司相關部門,督促落實。
四、圖紙不符的處理
1、收到圖紙資料,如果認為該圖紙資料與工程項目不符不能執行應注明原因,及時將圖紙資料送還總工辦。
2、如問題涉及甲供材料、設備制造廠商。工程部及時督促總工辦物資采購人員協調解決并負責與材料、設備廠商聯系處理。
五、對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的有關要求
1、工程部所有文件按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分類,并在工程的施工組織過程中不斷補充、完善。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竣工驗收、分部試運前應組編完畢,并作為竣工、試運必要條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驗收。
2、文件應齊全、規范、完整、符合要求,歸檔文件資料要字跡清晰,圖面整潔。編制文件資料應使用微機打印或黑墨水或藍黑墨水書寫。
3、在竣工后移交給有關單位和部門。有關人員對竣工資料的編制、整理、審核、交接、驗收等鑒定合格,檔案管理人員逐項檢查,全部合格后接收資料,由工程部保管,歸檔文件應為原件。
六、施工、調試文件的審查。
1、當施工方、調試方的施工專業文件資料、資質文件資料及工程合約等準備就緒時,應由施工方、調試方單位負責人或法人代表審核、蓋章(簽字)確定,資料文件上報交監理方審核、確定后交工程部審核備案。
七、工程文件資料的借閱、復印
1、工程文件資料需要借閱時,應由借閱人填寫《工程文件資料借閱申請單》,經借閱人所屬部門或單位負責人核準,簽字確認,工程文件資料借閱"即借即還"不得將文件資料帶至文件資料借閱指定區域之外。
2、工程文件資料原則上不允許復印,因工程需要必須復印時,由當事人填寫《工程文件資料復印申請單》經借閱人所屬部門或單位負責人核準,簽字確認,方可復印。復印件按照受控文件控制要求執行。
八、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編制要求
1、工程技術資料主要劃分為五類:
①工程質量保證資料;
②工程分部分項(觀感質量評定)評定資料;
③工程技術資料;
④施工管理資料;
⑤竣工資料(竣工圖)。
2、工程技術資料的編制,應隨施工進度反映工程質量。新工藝的實施,新結構的試驗,地基檢測,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相關的照片,音像資料,能夠反映工程的實施情況。資料應按有關規定裝訂,每冊資料應有名稱、目錄、頁碼 、說明,以便查找核實。凡引用復印資料必須有復印時間,日期,復印人簽字,復印單位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的位置和索引。
3、工程技術資料的編制流程:工程技術資料應采用國家統一的格式、表格。
對于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工程分部分項評定資料、工程技術資料,應先由施工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編制、填寫,然后報監理公司審核。監理公司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對相關資料進行復核、確認,再由監理公司向建設單位工程部申報。建設單位對監理公司上報的工程技術資料進一步審核,根據資料的類型交相關負責人,包括總工辦(材料部、造價部)各專業工程師的核實、給予簽認,并留檔備查,同時復回監理公司。對建設單位不須確認的工程資料,工程部存檔即可返回。
對于施工管理資料,工程竣工資料,施工單位應向監理公司申報,經監理公司審查后會同監理公司的資料統一上報建設單位,建設單位統一審查、歸檔、移交社會檔案管理中心。
4、工程技術資料應隨施工進度同步收集、整理、整編,應做到齊全、準確、真實、可信,不得弄虛作假,對確認歸檔的資料,不得涂改、刪除、更換,工程資料由工程部專人負責。
九、工程部檔案資料入檔序目
1、工程招投標資料
A、招標文件 ;B、招標答疑;C、標外文件;D、商務標;E、技術標;
F、中標通知書
2、工程竣工資料由施工單位按當地檔案部門規定順序整理。如:前期資料及設計變更圖紙會審記錄(原件)、各種檢驗實驗資料、分部分項自檢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竣工驗收備案表(原件)等。
3、竣工圖(有竣工圖章內容齊全)
4、竣工工程結算書(造價咨詢單位審查三家蓋章)
入檔的文件資料要按照有序、成卷、分類存放,便于查詢、有條件利用的原則進行保管。
十、工程部檔案資料的銷毀
工程部接收施工單位報來的竣工工程檔案資料,在本部存放時間為3年(從工程竣工備案之日起),期滿后由工程部綜合業務主辦人員辦理相關手續,負責移交給綜合辦檔案室。
工程部移交給綜合辦公室的檔案,按照檔案管理規定管理期限為50年,需要銷毀時要辦理銷毀手續,逐級審批,監督銷毀。
篇3:房產工程技術咨詢管理制度
房產開發公司工程技術咨詢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維護公司的利益,提供工程技術方面的決策依據,從公司的角度出發,廣泛利用社會專家資源,審查設計圖紙的實用性、經濟性、技術性、合理性、施工的可行性,對項目目標的投資、質量、進度進行有效地控制,做好工程的技術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擬建、在建項目的結構、設備、電氣專業方案評審、施工圖紙審查、技術方案論證等技術工作。
3.專家組成及聘請
3.1工程技術顧問小組專家成員由工程部組織聘請行業專家、技術權威組成,總數為8名,具體如下:結構專業:4名,電氣專業:2名,設備專業:2名。
3.2入選工程技術顧問小組須具備以下條件:
3.2.1現從事的工作,必須是與建筑工程有關的行業,且在行業當中較有影響的技術權威,如:設計、監理、質檢、施工等;
3.2.2須有在建筑及相關行業十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具備高級工程師職稱。
3.2.3對主要負責結構專業設計評審的成員,還須具有"國家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
4.成員考核
工程技術顧問小組專家成員的選擇,主要采取邀請或推薦的方式,由工程部進行調查及初選后,報公司領導批準,聘任期為一年。聘期滿后,由工程管理部對所有工程技術顧問小組成員的技術水平、工作狀態、配合協作進行綜合評定。評定合格的,經雙方協商,確定是否續聘;不合格的,由工程管理部提出解聘建議,報公司領導批準。
5.工作內容
5.1在項目設計的方案、擴初、施工圖階段,工程技術委員會負責對結構、電氣、設備專業的方案及圖紙進行審查,建筑專業由設計部負責;
5.2對投資影響較大的分項,如:基礎、主體結構部分,大型設備,將作為重點審查內容。具體的審查內容分為:
5.2.1一般性設計問題:圖紙當中的錯、漏、碰、缺。
5.2.2一般性技術問題:在技術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見或建議,同時被設計院采用,但對于成本方面無具體作用的。
5.2.3重大隱患問題:由于原設計考慮不周,使得工程存在重大質量隱患,如:違反現行國家規范、結構可靠度不符合國家標準等。
5.2.4節約成本問題:樁基的采用型式,基礎的采用型式及造價的比較,主體結構的鋼筋及砼含量的比較等等,由于專家的意見,使工程造價與原設計相比降低很多造價的問題。
5.3審查意見形成后,由工程部整理成文并負責與設計院對接、落實。
5.4現場如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或其它疑難問題,在設計院、承包商表示無法處理或無相關經驗時,工程部提出申請,經公司確認,確屬疑難問題時,工程部組織工程技術顧問小組相關專業成員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