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后勤發展總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日常規范
1.每月制訂具體計劃,辦公室匯總“下周工作安排”;
2.宣傳工作統一協調,宣傳稿、采訪稿由總經理、書記審定;
3.各部門不得自行對外簽約、擔保或出具證明(企業權限內除外);
4.涉及組織人事、設備、資金、場地等原則事宜由總公司向學校溝通;
5.所有內部規章、崗位職責報總公司審批或備案;
6.工作、服務作息時間統一制訂并嚴格執行;
7.埋頭工作,不擅自評價學校及各院、部門工作;
8.精誠團結,不隨意介紹公司兄弟部門工作情況;
9.所屬職工大事問訪并及時匯報(病、喪、意外、下崗等);
10.不得接受客戶、下屬的禮品、宴請;
11.不去營業性娛樂場所及高消費場所;
12.嚴禁賭博;
13.及時請示匯報有關工作(突發事件、政策部門執法檢查等非常規情況);
14.建立去向內部告示制度及出杭請假制度;
15.開會應重視會風建設(不無故遲到、早退,關手機、傳呼機);
16.4月1日實行掛牌上崗服務;
17.工作期間應做到著裝整潔、儀態得體;
18.率先做到文明用語(您好,請,謝謝,對不起);
19.公司內部工作需用餐的一律實行工作餐(人均不超過10元);
20.原則上工作日中餐不飲酒(有接待業務除外);
注:
1.學校有關黨員、干部廉潔從政等規定必須嚴格遵守。
2.涉及聘任、分配、采購、經費使用、設備管理、用車調度等問題總公司另行制訂辦法執行。
篇2:大學加強和規范后勤管理的意見
Z大學關于加強和規范后勤管理的意見
各實體、各科室、各黨支部: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后勤管理,經后勤黨政處級班子辦公會研究決定,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1、后勤要自覺接受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嚴格執行學校黨委、行政的各項決議和指示精神。
2、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處長對后勤行政工作負總責,書記對后勤黨務工作負總責,后勤重大事項須由后勤黨政處級班子辦公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研究決定,參會的處級干部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和保密制度。
3、提交后勤黨政處級班子辦公會研究的議題和工作,分管處長要在會前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并向會議提供可行性方案和相關材料,意向不明確、準備不充分和臨時動議的議題不能提交會議研究。
4、后勤黨政處級班子辦公會由處長或書記主持,對提交會議研究的議題和工作,要發揚民主、充分討論,保證各項決議和決定的可行性、科學性,要經得住實踐和歷史的檢驗,不為今后工作留下隱患和后遺癥。如意見分歧較大,一般應當暫緩做出決定。對會議形成的決議和決定,分工負責的處長應具體抓好落實,對落實中的問題和結果及時向處長和書記匯報;對緊急而又特殊的事情,在經后勤黨政主要負責人協商并與班子其他成員個別溝通的基礎上實施,事后向班子全體成員通報情況;重大事項必須報請學校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
二、完善考勤和請銷假制度
1、實行上班簽到制。后勤機關各科室科長及黨政處級班子成員到辦公室簽到,其他人員在本科室簽到。實體職工簽到地點,要結合工作實際由各實體自行決定。
2、上班時間因公離開辦公室,科室工作人員須向科長說明去向,科長及以上人員須通知后勤辦公室并說明去向和聯系方式。各實體主要負責人和機關人員因公出發,由分管處長同意后,報處長和書記批準,副處長因公出發報處長和書記批準,處長和書記因公出發由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均要通知后勤辦公室備案。
3、事假:各實體主要負責人及機關人員,三天以內由分管處長批準,三至七天由處長和書記批準;副處長請假,須經處長和書記同意;處長和書記請假,須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七天以上由學校人事部門批準,并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均要通知后勤辦公室備案。
4、病假:憑病假證明并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5、各實體職工的考勤和請銷假制度,由各實體結合各自實際、依據學校相關規定自行制定。
6、任何人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違反規定者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三、規范書面請示和報告的程序
各實體、各科室的書面請示和報告應先提交分管處長,由分管處長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提出明確的可行性意見后,由后勤辦公室將請示和報告報后勤黨政主要負責人審批。
四、嚴格公章的管理與使用
后勤黨委、行政的公章應嚴格管理,不準用于影響和損害學校利益的經濟活動,更不準用于非法集資、貸款、抵押等帶有經營性質的活動及文件。因工作需要用章時,由分管處長或黨政主要負責人在用章登記表上簽字后方可使用。各實體也要加強公章的管理,明確責任人,嚴格使用程序。
五、強化各種集體活動的管理
按照創建節約型后勤的總體要求,各實體、各科室、各黨支部在組織集體活動時,要突出主題、注重實效、厲行節約。原則上周一至周五不允許離開校園,雙休日和節假日不允許離開泰安市,離開泰安市須經分管處長同意,且須當日返回、確保安全;如不能當日返回,須經黨政主要負責人批準且通知后勤辦公室備案。
篇3:后勤服務中心人員日常行為規范
學院后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日常行為規范
中心工作人員要以良好的精神狀態開展后勤服務工作,體現 “管理育人、環境育人、服務育人”的服務的宗旨,日常行為規范如下:
第一節 儀表整潔 舉止端莊
第一條 工作人員衣著要整潔得體、端莊大方,工作時間不能穿著過于生活化的服裝,要注重個人形象。
第二條 工作過程中行為要端正。工作過程中及參加公眾活動時不能有不文明行為。
第二節 禮貌待人 優質服務
第三條 要善于使用文明禮貌用語。對所辦事宜,要迅速辦理。
第四條 與人談話時,語言表達要得體,語氣平和,禁止說粗話、臟話或大聲和他人交談;禁止與學生發生正面沖突。
第五條 接聽電話時,要使用禮貌用語,態度謙和,內容簡明扼要。
第六條 上級領導安排的工作要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并及時匯報工作情況;對學生反映的問題及合理要求,要及時辦理,一時不能辦理的,要做好解釋工作。
第七條 其他部門辦事的人員或來訪者,要熱情服務。對所辦事宜,要迅速辦理;答復問題要全面、具體、明確。
第三節 遵紀守法 維護公德
第八條 認真學習我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熟悉《后勤服務中心管理條例》以及本崗位工作職責等,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紀守法。
第九條 嚴格執行管理規定中的各項內容,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中的有關條款。
第十條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上班時間不串崗聊天。
第十一條 禁止利用辦公電話拉家常、聊天。
第十二條 禁止酗酒、賭博和打架斗毆。
第十三條 嚴禁參加*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嚴禁參與和宣揚封建迷信活動;嚴禁組織、縱容和參與集體*。
第十四條 樹正氣,講團結,同事之間要真誠相待,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互相支持。
第十五條 在辦公區內,不準大聲喧嘩、嬉笑打鬧。在公共場所和其它禁止吸煙的場所不準吸煙。
第十六條 愛護公共財物,當發現他人有侵害行為時,要及時制止或檢舉揭發;公共財產遭受自然損害時,要挺身而出積極搶救。
第四節 安全管理 上崗規范
第十七條 強化安全意識,經常巡查,做好工作記錄。
第十八條 愛護公共消防器材和設施;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辦公區;嚴禁在防火通道、樓道內堆放物品和焚燒廢紙、廢物。
第十九條 不準帶家屬子女、親朋好友到辦公室玩耍。
第五節 保護環境 講究衛生
第二十條 自覺愛護花草樹木和各種公共設施,做到不攀折,不踐踏,不亂涂。
第二十一條 禁止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等廢棄物;不亂堆垃圾。
第二十二條 辦公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辦公物品擺放要整齊、有序。
第二十三條 本《規范》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