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制度
為了更好的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除做好常規管理工作外,特制定學校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制度,具體如下:
1.各班班主任每日早晨必須進行晨檢并做好記錄和上報工作;
2.將本班學生出勤率報至政教處;
3.各班班主任對于本班未到校的學生必須及時與其監護人取得聯系,將情況了解清楚;
4.各班班主任向政教處匯報后,政教處必須做好記錄,并了解好相應情況;
5.如有突發事故發生,政教處必須于第一時間將所了解到的情況報告至分管安全副校長處;
6.分管副校長了解情況后,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將問題解決,并及時向學校校長匯報情況;
7.分管副校長如不能解決的,須向校長匯報,由校長解決,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8.如校長不能解決的,必須于第一時間向區教體處匯報,并請處主管領導協助解決。
篇2:人民醫院護理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人民醫院護理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一、病區出現意外情況,門(急)診住院患者突然發生重大病情變化,緊急狀態下,護士長或值班護士,立即報告科室領導,同時按醫院規定,口頭或電話向醫務處、護理部、院總值班室、保衛科、院辦公室等職能部門報告。必要時書面報告。
二、突發意外情況報告內容:報告意外情況的時間、地點、主要經過及目前采取的應急措施、聯系方式。
三、患者突發重大病情變化報告內容:報告科室、床號、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診斷,目前狀態,搶救、治療、護理措施等。
四、護理突發事件應以預防為主,防御與應急補救措施相結合,平時做好突發事件前的防備準備,盡量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生不可避免的突發事件后,啟動應急預案,高效、有序地運轉,最大限度地保護患者的安全,將突發事件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篇3:物業管理公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
第一條各部門、管理處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尤其保安部、工程維修部要牽頭,加強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消防管理、設備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避免重大突發性事件的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發生后,要及時采取應急、補救措施,迅速高效處理好,把損失和影響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
第二條各部門、管理處若有動態信息或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必須按要求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凡隱瞞不報或未按要求及時上報的,一經發現將按有關制度嚴處,導致事態擴大或影響惡化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條報告范圍:
1.動態信息,須是發生在本部門、管理處的事件,包括經營、決策、創新、技改、好人好事、時事等
2.事件、案件,
1)失火事件,在管理范圍內因各種原因引起的失火事件;
2)失竊事件,公司范圍內有公物等失竊,造成一定損失的;小區業主、
后勤服務處住戶的財物失竊,造成一定損失的;
3)業主、住戶有損壞公共財物現象或威脅、侮辱、毆打工作人員,妨礙工作秩序,擾亂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各種事件;
4)任何員工受到威脅、恐嚇、侮辱、毆打、圍攻的。
5)員工打架斗毆,情節嚴重,導致人員受傷的;
3.事故類:
1)發生工傷事故,造成員工受傷的,員工上下班途中在主要必經路線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的;
2)員工因公外出期間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的;
3)車輛發生車禍、扣押,造成一定損失的;
4)損失在500元以上的設備損壞、材料報損等事故;
4.遇臺風、暴雨、水災等自然災害,造成一定損失或人員受傷的;
5.其它損失較大或影響較大的突發性事件,以及突然發生,事態一旦擴大影響大、后果嚴重的事件。
6.未達到報告范圍,但發生地點敏感,人員身份特殊,或持續時間較長,影響較大的事件,如記者進入小區采訪等敏感事件。
第四條報告要求:
1.動態信息,動態信息要求把事件的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結果)表達清楚,為保證動態信息的時效性,所報信息須是2天內在本部門、管理處發生的事件;
2.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記者采訪等敏感事件,事態、損失嚴重,影響較大的,需立即匯報主管部門領導,并須在2小時內將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措施及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報公司綜合部或總經理;
3.非重大、特別緊急性事件、事故,各部門可酌情在事后二天內進行匯報給公司綜合部;
4.以上信息、事件都要有臺帳記錄;臺帳記錄按部門、管理處于次月2日前報公司綜合部,綜合部匯總后報總經理。
篇4:職校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報告制度
職校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報告制度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存儲、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人事、衛生室),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學校醫務室老師進行登記匯總并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系,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衛生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衛生室劉曉波),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黨支部書記夏添)。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