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處人員考核標準
一.經理考核標準
1.未能貫徹公司工作意圖,延誤工作的,扣15分/次。
2.執行領導的工作指令,不負責工作的,扣10分/次。
3.未作調查,錯誤發出指令,造成負面影響的,扣10分/次。
4.未能協調部門內部員工形成良好的合作關系的,扣10分/次。
5.未能主動計劃和完善部門之日常管理事務的,扣10分/次。
6.員工培訓考核、儀容禮貌、工作質量和紀律監察不力的,扣10分/次。
7.重大事故或重大投訴處理不當,或對客不禮貌的,扣10分/次。
8.凡下屬員工在執行崗位職責中犯有錯誤的,扣10分/次。
9.未能與其他部門做協調配合,影響工作的,扣10分/次。
10.每月未能按時提交工作報告的,扣5分/次。
二.大廈主任考核標準
1.未能協助、完成經理的日常管理或工作指令的,扣10分/次。
2.重大、突發事件處理不當,工作上嚴重失誤的,扣15分/次。
3.部門財產交接不清,造成損失的,扣10分/次。
4.未能發現、阻止用戶違反《管理公約》的行為,令公司的安全、形象、財產損失的,扣10分/次。
5.接待投訴未能及時跟進,妥善處理,或對客不禮貌的,扣10分/次。
6.對員工的紀律、儀容禮貌、工作質量控制及監察不力的,扣10分/次。
7.工作上弄虛作假,不向上級作真實的反映、匯報的,扣10分/次。
8.未能配合其他部門工作,導致工作失誤或投訴的,扣10分/次。
9.未能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在員工中產生較大影響的,扣10分/次。
10.未能跟進上一班工作或員工執行職責中犯有錯誤的,扣5分次。
三.資深管理員考核標準
1.未能協助、完成主管日常管理或工作指令的,扣10分/次。
2.未能發現、阻止用戶違反《管理公約》的行為,令公司的安全、形象、財產損失的,扣10分/次。
3.無故未能完成上級主管的工作指令,工作效率差的,扣10分/次。
4.對裝修單位控制不力,導致投訴或對違例未能指出及糾正的,扣10分/次。
5.未能發現、阻止異常設施,引致投訴或事故發生的,扣10分/次。
6.未能協助、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在廈管理工作的,扣10分/次。
7.對下屬員工的工作質量控制不力,督導不足的,扣10分/次。
8.不給予執行上級工作指令或私自改變指令行事,而事后沒有與上級主管協議的扣10分/次。
9.衛生監管不力,引致投訴或無故不參加部門例會的,扣5分/次。
10.處理重大、突發事件中有差錯,工作失職的扣10分/次。
11.未能完成每天員工評估、清潔質量評估的扣5分/次。
四.信報員考核標準
1.執行主管指令,不負責分撿、派發信報出現差錯的,扣10分/次。
2.未能按時完成每日郵件、信報派發,引致用戶投訴的扣10分/次。
3.未按規定處理退郵,造成郵件堆積的扣10分/次。
4.對用戶信報資料,未能定期核對,導致派發錯誤的,10分/次。
5.對有關信報的投訴,未能耐心解釋與客爭辨或不禮貌的,扣10分/次。
6.年中(終)未能及時聯系郵局,校對、整理、保管訂閱資料,資料混亂的扣10分/次。
7.工作效率差,未能及時派發報刊雜志,引致投訴的,扣10分/次。
8.節假日未能對郵件、報刊雜志進行妥善處理、保管,造成遺失的扣15分/次。
9.工作中因責任心不強造成錯派、漏派現象,每次/信扣1分。
10.送來的郵件未作認真清點、簽收、登記的,扣10分/次。
五.聯絡員考核標準
1.未能及時跟時跟進維修事項,令維修工作延誤,引致投訴或事件發生的扣15分/次。
2.不按時完成巡樓報告和驗收報告的書寫和打印的,扣10分/次。
3.對工程事項交待不清,使工作脫節的,扣10分/次。
4.對提供的工程和清潔事務,未能聯絡有關執行部門及時跟進,造成影響的,扣10分/次。
5.未能將大廈實務資料錄入電腦,工作失職的,扣10分/次。
6.未能閱讀工作日志、跟進手冊的交班事項,延誤工作的,扣10分/次。
7.未能認真閱讀巡樓報告,督導維修事務的,扣5分/次。
8.對遺留工程未能做好督促,造成積壓的,扣10分/次。
9.其他部門和內部協調性差,影響工作引致投訴的,扣10分/次。
10.接待客人的投訴未能耐心解釋或不禮貌的扣10分/次。
六.內勤管理員考核標準
1.未能在規定內完成人事考勤或考勤有差錯的,扣10分/次。
2.未能安排、督促巡樓管理員對用戶變動資料的更改、核實,資料陳舊的,扣10分/次。
3.未能做好水牌的訂購、維護、變更工作,造成誤導的,扣10分/次。
4.文件收發、歸檔不規范,管理混亂影響工作的,扣10分/次。
5.對員工的工資單領取或其他事項報銷有差錯的,扣10分/次。
6.協助部門主管處理行政事務中有差錯的,扣10分/次。
7.對大廈工作匙、用戶匙管理不善,造成錯匙或遺失的扣10分/次。
8.對客戶的投訴和服務要求,未能耐心解釋或組織落實的,扣10分/次。
9.未能協調其他部門或內部工作,造成影響的扣10分/次。
10.未能閱讀工作日志和跟進手冊交待的工作事項,延誤工作的,扣10分/次。
七.巡樓管理員考核標準
1.日常巡樓中未能發現設施異常,導致投訴或事件發生的,扣10分/次。
2.未能發現房間異常,使公司受到損失的,扣10分/次。
3.裝個單位控制不力,發現違例未能指出及糾正的,扣10分/次。
4.對公司的開源節流制度未能嚴格執行,浪費公司資源的,扣10分/次。
5.對工程的巡查、驗收工作馬虎了事,工作態度差的,扣10分/次。
6.對巡樓報告沒有認真記錄、保管,以致遺失影響工作的,扣10分/次。
7.未能完成當日的郵件派發,工作效率差的,扣10分/次。
8.對所派的郵件無認真保管以致遺失的,扣10分/次。
9.對樓層的衛生監管不力以致投訴的,扣5分/次。
10.對樓層不安全的因素,未能及時制止或匯報,造成嚴重影響的扣10分/次。
11.接待用戶的投訴未能耐心解釋或不禮貌的,扣10分/次。
八.接待處管理員考核標準
1.不認真閱讀交班本及跟進上班交待的工作事項,扣10分/次。
2.崗位上不注重儀容禮貌,有損公司形象的,扣10分/次。
3.工作上不能主動、熱情待客提供服務的,扣10分/次。
4.大廈貨物、人員出入的控制不力,以致公司的形象、安全、財產受損的扣10分/次。
5.對公司開源節流未能嚴格執行,造成浪費資源的,扣10分/次。
6.未能按實際設置告示牌,以致投訴或事件發生的,扣10分/次。
7.對郵件工作沒能認真簽收、保管,以致遺失的,扣15分/次。
8.違反員工條例,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扣10分/次。
9.未能及時發現設施異常,以致投訴或事件發生的,扣10分/次。
10.不積極協助、配合保安維護正常秩序的,扣5分/次。
九.貨物出入管理員考核標準
1.沒有認真閱讀交班本及跟進事項,延誤工作的,扣10分/次。
2.對大廈貨物、人員出入控制不力,以致公司的形象、安全、財產、受損的,扣10分/次。
3.對裝修余池、生活垃圾房控制不力,對環境衛生造成影響的,扣10分/次
4.衛生監管不力導致投訴或事件發生的,扣10分/次。
5.余泥清運監管不力,令公司損失的,扣10分/次。
6.未能及時發現設施異常,以致投訴或事件發生的,扣10分/次。
7.崗位上不注重儀容禮貌,有損公司形象的,扣10分/次。
8.未嚴格執行公司物品放行制度,私放物品,令公司損失或用戶投訴的,扣15分/次。
9.違反員工條例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扣10分/次。
10.不積極協助、配合保安維護正常秩序的,扣5分/次。
十.電話接線員考核標準1.不聽從上級主管工作安排和工作指令的,扣10分/次。
2.對總機房設施未作檢查,以致空線、轉接失靈或投訴的,扣10分/次。
3.未能正確使用規范用語,語氣生硬以致投訴的,扣10分/次。
4.重大投訴未作登記或向上級反映的,扣10分/次。
5.無特殊情況或事先沒有知會使用自動電腦話務員的,扣10分/次。
6.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或私自更改上班安排的,扣10分/次7.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扣10分/次。
8.未按規定穿著工衣、佩戴工卡的,扣10分/次。
9.無故不參加公司培訓工作的。扣10分/次。
10.未經批準擅自給崗位員工打外線電話的,扣10分/次。
十一.評分和獎罰
1.每月28日由上級對下級評分一次,滿分為100分。
2.月考評得分分級:90~100分
優秀80~90分
優良70~80分 一般60~70分
達標合格50~60分 不合格50分以下
處分: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
3.年度考評獎罰
3.1全年每月得分在90分以上,獲評優秀員工候選人資格;
3.2全年有10個月得分在90分以上,獲得公司表揚候選人資格;
3.3全年出現三個月在70分以下,不能獲他年終最高獎;
3.4全年出現三個月在60分以下,取消該年度升級資格;
3.5全年出現二個月在50分以下,作辭退處理。
篇2:工商所工作人員業績考核辦法
工商所工作人員崗位業績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核方式
以崗位目標責任制為依據,采用工作質量抽查、崗位目標定量評定的方法實行扣分制。
三、考核內容
1、個體登記注冊行政確權行為,被上級抽查發現材料不齊、手續不完備的,受理審查員、登記核準員每戶扣0.1分。
2、抵押物登記書式審查,被登記機關發現材料不齊、手續不完備退還的,受理審查員每戶扣0.1分。
3、經檢辦案行政執法,被上級抽查發現定性不準,材料不齊,程序不合法的,案件主辦人、法制員每件扣0.1分。
4、經濟案件未完成定量指標的,每件扣0.2分。
5、個體管理收繳未完成定量指標的,每5000元扣0.2分。
6、經濟巡查未完成計劃數的,每20戶扣0.2分。
7、新設立企業回訪未完成70%的,每少5%扣0.2分。
8、商標發展數未完成定量指標的,每件扣0.1分。
9、撰寫信息報道未完成指標的,每少1篇扣0.1分。
10、未完成所長交辦的任務,視具體情況。每次扣0.1-0.2分。
四、考核獎懲
考核扣分結果列入年終個人考評,扣發獎金,對工作業績突出,相應發放所長獎勵。
篇3:工商所工作人員執行紀律考核辦法
工商所工作人員執行紀律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核方式
成立由所長、紀檢監察、一般干部組成的督查組采用日
常抽查的方法,實行扣分制。
三、考核內容
1、上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串崗聊天的,每次0.2分;
2、上班時間未按規定著裝的,每次扣0.2分;
3、上班時間玩電子游戲,網上聊天的,每次扣0.5分;
4、執行公務時辦私事,影響工作的,每次扣0.5分;
5、上班時間中午飲酒,每次扣0.5分;
6、未履行首問人義務,辦事推諉,造成影響的,每次扣0.5分。
四、考核獎懲
考核扣分在1分以上的取消評優資格,扣分在2分以上的所內通報批評,扣分結果列入年終個人考評,在測評分中扣除相應分值,扣發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