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請假規定
1、請假程序:
所有員工請假一律書面申請,車間、科室員工請假一天以內由各部門負責人簽批,并報辦公室備案,請假兩天以上必須報總經理或副經理審批。中層以上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或副經理簽批。
2、婚假:
員工申請婚假,需以結婚證為準,有薪婚假為7天。
3、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養的弟妹、養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有薪假期3天。
4、產假:
員工申請產假,需以準生證為準,有薪產假順產為五個月,難產五個半月,工資按勞動局規定標準發放。
第三節 行為規范
1、工作服穿戴整齊,違者罰款20元/次。
2、語言文明規范,禁止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吵鬧,違者罰款10元/次。酗酒鬧事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3、上班時間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罰款30元/次。
4、保守公司機密,因泄露公司機密損害公司利益罰款50-200元/次,惡意泄密者予以辭退。
篇2:醫院職工勞動紀律請假休假制度規定
醫院職工勞動紀律、請假休假制度的暫行規定
為加強醫院管理,嚴肅勞動紀律,完善請假制度,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規定:
各種休假期限的規定
1、法定假:
"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2、探親假:
職工的父母、配偶在本地區居住,能在假日與父母、配偶團聚的不享受探親假;父母或配偶跨省、地區不在一起居住,又不能在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親假,但必須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假期為20天;已婚職工探親父母每一輪四年一次,假期為20天,跨省可適當增加路途假。
3、婚假、產假:
婚假3天;女職工產假為90天,難產假增加15天。
4、計劃生育假:
按醫院《計劃生育工作管理實施辦法》規定休假
5、病假:
(1)職工請病假,由專業科室經管醫生開具病假證明,主任簽署意見,醫保科蓋章,上報人事科審批。
(2)癌癥病假,從確定癌癥之日起,憑醫保科診斷證明書報人事科審批。
6、事假:
無正當理由,不得請事假。確有特殊原因請事假者,5天以內由科室負責人及相關部門簽署意見上報人事科批準;6天以上由科室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經分管院長白、院長批準后,報人事科。一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一個月。
7、喪假: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休喪假3天,跨省、地區的可適當增加路途假。
8、報考假:
(1)報考碩士研究生,必須工作滿三年以上,由個人申請,科室及有關部門簽署意見,分管院長批準后,報人事科。復試假5天,只享受一次假期,以后請假按事假手續辦理。
(2)報考博士研究生,必須工作滿三年以上,由個人申請,科室及有關部門簽署意見,分管院長、院長批準后,報人事科。復試假10天。考取在職(委培)碩士或博士研究生,須經醫院簽訂協議
9、曠工:
職工辦理請假手續無故超假15天,按曠工處理;對無正當理由,超過一個月假期未回者即作自動離職處理。
10、停薪留職假:
為加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穩定,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請停薪留職假。一般工勤人員要請停薪留職假,科室及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經院長批準同意,按如下規定交納管理費。
(1)工勤人員,按工資總額的50%繳納。
(2)專業技術人員按工資總額的100%繳納。
11、辭職:
(1)辭職人員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經醫院領導批準辦理辭職手續后才能離開工作崗位。
(2)辭職人員未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擅自離職一個月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3)辭職人員凡經醫院出資培訓的,按與醫院簽訂的《進修學習協議書》規定辦理。
(4)辭職人員不得私自帶走屬于醫院的科研成果、內部資料和設備器材等,違者將賠償經濟損失。
12、請假手續和權限
職工休任何假期都必須到勞動人事科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做曠工處理。
篇3:醫院加強勞動紀律嚴格執行請假制度通知
醫院加強勞動紀律、嚴格執行請假制度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加強醫院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營造良好的醫院風氣,促進醫院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運轉,現就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嚴格執行請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嚴格考勤制度,規范內部管理
1、各科室、部門負責人必須根據醫院的規章制度,認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嚴格管理。
2、各科室、部門要指定一名原則性強、辦事公正、工作認真的同志負責考勤工作。
3、考勤員必須根據醫院規定,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記錄。考勤工作中發現弄虛作假、謊報、瞞報等現象,一經查實,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4、各科考勤員在每月3號前將上月的考勤表報院組織人事科。
(二)強化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
1、嚴格執行作息時間。醫院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醫院作息時間規定,不得遲到(正常工作時間開始后無故未到崗者視為遲到)、早退(正常工作時間終止前無故離崗者視為早退)、曠工、脫崗、串崗。遲到、早退、脫崗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2、工作時間要堅守工作崗位。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工作崗位需安排他人臨時代班,因公外出要有登記。
3、工作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時間內,不得利用電腦看電視、玩游戲、炒股、聊天等;不得扎推閑聊、吃零食、干私活;不得在工作場所進行娛樂活動;嚴禁班前或上班期間飲酒。
4、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佩帶胸牌,工作時間不準穿拖鞋、著超短裙褲,不得佩帶戒指、耳環等;不得穿工作衣外出、進入食堂就餐。
(三)嚴格請假制度,規范請(銷)假手續
1、員工休假(工休假、探親假、病事假、放射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條件、天數、工資待遇執行國家規定。按休假累計天數計算,扣發獎金。
2、員工休假必須辦理手續,批準后按準假時間休假。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3、員工休假審批程序:個人申請,填寫請假單,經科室負責人(護士長)簽字同意后,報組織人事科批準;科室負責人、護士長請假,須經主管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科、分管院長和院長批準。員工請病假應同時出具由三名專家簽署意見、醫務處審核蓋章的有效病情證明;計劃生育假應先到院工會審核蓋章。
4、規范節假日值班人員補休管理。凡法定節假日、周休日值班的人員,須在1周內補休完畢。
(1)臨床醫技科室、后勤保障部門人員值班,由所在科室主任、護士長負責安排休息,科室考勤員應在考勤表上作出標識。
(2)行政值班人員,給予半天補休,由院辦發放補休單。員工休息前,須將科主任簽署意見的補休單交組織人事科(職能部門負責人須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3)對未在崗又未辦理補休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因公外出必須辦理出差審批手續:外出參加學術活動、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到科教科辦理;其他行政出差到院辦公室辦理手續。其中護理人員須經護理部批準,醫生須經醫務處批準,科室負責人必須同時向管理部門、分管領導及院長報告。
6、醫院組織的各種會議、考試及其它活動,由各組織部門負責考勤。
7、員工因公因私離開本市均須向直接領導報告,科主任、護士長必須向分管院長和院長報告,經批準后方準離開。
8、科主任、護士長越權審批各種休假,扣1個月職務津貼;造成后果者,扣當月績效工資。
(四)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考核力度
1、組織人事科、總支書記負責全院勞動紀律的檢查工作,每月全院性檢查不少于4次,對職能部門的專項檢查不少于2次。
2、組織人事科、門診部每周對門診各科室、診室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科室按時開診、人員在崗情況。
3、每月5日前將檢查結果匯總后報院獎懲委員會。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凡與本通知不符合之條款,按本通知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