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考勤管理
1、公司中層及后勤科室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車間三八制員工按車間考勤及交接班制度執行。
2、所有實行簽到制的員工上下班需親自簽字,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簽字,違犯此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予以罰款30元/次。
3、所有簽到員工必須在限定時間內簽到,不得早簽或補簽,違反此規定者予以罰款20元/次。
4、辦公室負責監督上下班簽到,并負責將員工考勤情況存檔,并轉報至財務科,據以核發工資。
5、公司中層及后勤科室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辦公室簽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確實無法準時簽到需提前報分管領導批準,并報辦公室備案,違反此規定者予以罰款20元/次。
6、職工必須準時到崗,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開始后15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超過15分鐘者,按曠工半日論處,下班不簽到者按曠工半日論處。
7、遲到、早退三次計為曠工一天。員工無故曠工一天,按日工資三倍扣發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七天以上,予以辭退。
8、新員工試用期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以上者予以辭退;無故曠工者立即辭退。
9、因偶發事故遲到,經負責人查明屬實并報分管經理批準,可準予補辦請假,但有弄虛作假者予以罰款50元/次。
10、部門負責人外出辦理業務需報副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備案,員工外出辦理業務需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11、各車間部門每月考勤于次月1日報至公司辦公室,否則該車間部門工資延遲一月發放。
12、考勤表填寫應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對弄虛作假者罰款100元/次。
篇2:公寓中心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規定
> 學生公寓中心關于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的暫行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正常工作秩序,根據《**建筑工程學院教職工請假制度》和《關于加強考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公寓中心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 考勤辦法
1.公寓中心全體職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輪班制度(包括節假日);
2.各樓長負責本樓臨時員工的考勤登記,并在每月26-28日將考勤統計結果報中心辦公室。
二、遲到、早退規定
1.未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視為遲到、早退,特殊情況下(校車因天氣或機械故障等原因)除外。上班時間未到達工作崗位的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時間超過1小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累計4次均按曠工半天論處。曠工半天扣5分;
2.上班堅守崗位,有事臨時外出須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樓長要向分管領導請假,批準離開后須在自己工作崗位的顯要位置標明去向。每月只允許臨時請假4次,每次不超過1小時,請假超過1小時按請假半天論處;
3.女職工產假、哺乳假期間按學校規定執行執行,同時不享受部門勞務補貼;
三、請假規定
1.因病、因事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請假。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因病、因事請假本人必須事前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填寫請假單。請假半天由分管副主任批準,請假1天以內由分管副主任審核后報中心主任批準。凡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者,應先提出口頭請假,返崗后,及時補辦手續,其中病假應出具相應證明,否則按曠工論處;
2.請假期限與相應待遇
請假期限
崗位津貼
部門考核獎或勞務補貼
病假15天內;事假7天內
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100%
病假16-30天;事假10天
80%
病假超過30天;事假超過10天
0-50%
四、曠工規定
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超假不歸者視為曠工。根據曠工的天數,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曠工期限
崗位津貼
部門考核獎或勞務補貼
連續1天;累計3天
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當月或半年獎為0
連續3天;累計5天
全年獎0
四、本辦法解釋權歸學生公寓管理中心辦公室。
篇3:公司重申機關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通知
公司關于重申機關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員工行為準則,維持正常高效的生產經營工作環境,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經20**年2月22日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下發《關于重申機關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的通知》具體通知如下:
一、上下班時間:
東廠區: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西廠區: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東、西廠區機關人員考勤,以指紋考勤機的考勤為
準。按《指紋考勤管理辦法》執行。
三、對遲到、早退、曠工的處理
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10元。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半天罰款50元。連續曠工7天、全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解除勞動關系。
四、對病假、事假的管理
病、事假3天以內(含3天)須部門領導批準,3天以上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病假超過3天須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
五、東、西廠區機關人員指紋考勤記錄每周公布一次,月底對人員出勤情況進行匯總,由綜合辦領導簽字公布,對于違犯勞動紀律者按規定給予處罰。
六、考勤管理員應在第二周星期二前公布上周考勤記錄,
未按規定及時公布,罰考勤管理員每次20元。
七、在上班時間內,嚴禁無故外出,需出廠辦理業務時,必須憑本部門主管領導簽字的出廠單出廠(出廠單必須注明辦理何種業務、出廠及回廠時間),部門主管領導公出,須經公司領導批準。
八、門衛值班人員應執行憑單出廠的規定,如發現無出廠單出廠,每人次罰當班值班人員10元。
九、員工上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擅離職守,隨便串崗、干私活,嚴禁在計算機上打游戲及行使工作以外的事情。如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十、嚴格執行《關于zz設備有限公司實施禁酒的有關規定》。
十一、各分廠勞動紀律管理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十二、本規定自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