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集團管理實施手冊:項目經理部解體
第十八章 項目經理部解體
18.1 一般規定
18.1.1 項目經理部在工程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就應進入項目經理部解體階段,并對項目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對外結清債權債務,結束交易關系,對內做好資產、人員安排。
18.1.2 項目經理部解體條件:
(1) 工程項目已經竣工驗收,并經驗收單位確認形成書面材料。
(2) 與各分包商及材料供應、勞務、設備租賃、技術轉讓、科技服務等單位的債權債務已核對清楚。
(3) 與業主(總包方)簽訂了“工程質量保修書”。
(4) 《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的履行基本完成,并向建設公司書面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并提出項目審計申請報告。
(5) 項目經理部與上級公司職能部門和相關管理機構的各種交接手續準備完畢,包括在各種終結性文件上簽字,工程檔案資料的封存移交,財會賬目的清結,資金、材料、設備等的回收,人事手續的辦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的處理。
(6) 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18.2 項目經理部解體程序
18.2.1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善后工作小組,做好項目經理部解體善后工作。善后工作小組人員可由工程、造價、財會、材料等方面的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剩余材料的處理,工程結算和價款的回收,財務賬目的清算,各種資料及檔案的移交,以及解決與業主(總包方)、與分包商、材料供應商、設備租賃、勞務等單位的有關遺留事宜。從批準項目經理部解體之日起計算,善后工作一般為三個月。
18.2.2 施工項目在全部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15日內,項目經理部寫出項目經理部解體申請報告,同時向項目管理處提出善后留用和解聘人員的名單及時間,經審核批準后執行。
18.2.3 解聘、安排項目經理部工作人員(管理人員原則上由回原單位安排)。
18.2.4 處理項目經理部剩余資產。
18.2.5 妥善完成施工技術資料移交工作。
(1) 建設公司發放的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各類管理辦法、規定等,交回原發放部門。
(2) 施工圖、竣工圖、交工資料、工程驗收書等資料歸檔。
(3) 會計檔案交建設公司檔案科歸檔。
(4) 項目經理部其他資料歸檔。
18.2.6 項目經理部的工程結算、價款回收及其他債權債務等的處理,一般由善后小組在三個月內完成,三個月未處理完成部分,仍由項目經理繼續負責處理。
18.2.7 項目經理部善后工作處理完畢并上報建設公司后,由審計部對該項目的運營進行終結審計。
18.2.8 按《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進入終結考核與兌現階段。
18.2.9 項目經理部善后工作結束后,在項目經理離任前辦理項目經理部解體審批手續。
18.2.10 解體程序框圖
18.3 其它規定
18.3.1 因業主(總包方)原因使施工結算工作延遲的,項目經理應指派留守人員處理善后事宜,直至辦完結算手續。期間所發生的費用仍列入項目成本,并爭取向業主(總包方)索賠。
18.3.2 施工結算后的債權處理工作移交建設公司財務部,若有需要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必須配合工作。并參與工程保修期內的保修工作。
18.3.4 項目經理部解體后本項目所發生的經濟訴訟和質量投訴案件,項目經理為應訴人。
篇2:建設集團管理實施手冊:項目經理部解體
建設集團管理實施手冊:項目經理部解體
第十八章 項目經理部解體
18.1 一般規定
18.1.1 項目經理部在工程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就應進入項目經理部解體階段,并對項目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對外結清債權債務,結束交易關系,對內做好資產、人員安排。
18.1.2 項目經理部解體條件:
(1) 工程項目已經竣工驗收,并經驗收單位確認形成書面材料。
(2) 與各分包商及材料供應、勞務、設備租賃、技術轉讓、科技服務等單位的債權債務已核對清楚。
(3) 與業主(總包方)簽訂了“工程質量保修書”。
(4) 《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的履行基本完成,并向建設公司書面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并提出項目審計申請報告。
(5) 項目經理部與上級公司職能部門和相關管理機構的各種交接手續準備完畢,包括在各種終結性文件上簽字,工程檔案資料的封存移交,財會賬目的清結,資金、材料、設備等的回收,人事手續的辦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的處理。
(6) 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18.2 項目經理部解體程序
18.2.1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善后工作小組,做好項目經理部解體善后工作。善后工作小組人員可由工程、造價、財會、材料等方面的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剩余材料的處理,工程結算和價款的回收,財務賬目的清算,各種資料及檔案的移交,以及解決與業主(總包方)、與分包商、材料供應商、設備租賃、勞務等單位的有關遺留事宜。從批準項目經理部解體之日起計算,善后工作一般為三個月。
18.2.2 施工項目在全部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15日內,項目經理部寫出項目經理部解體申請報告,同時向項目管理處提出善后留用和解聘人員的名單及時間,經審核批準后執行。
18.2.3 解聘、安排項目經理部工作人員(管理人員原則上由回原單位安排)。
18.2.4 處理項目經理部剩余資產。
18.2.5 妥善完成施工技術資料移交工作。
(1) 建設公司發放的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各類管理辦法、規定等,交回原發放部門。
(2) 施工圖、竣工圖、交工資料、工程驗收書等資料歸檔。
(3) 會計檔案交建設公司檔案科歸檔。
(4) 項目經理部其他資料歸檔。
18.2.6 項目經理部的工程結算、價款回收及其他債權債務等的處理,一般由善后小組在三個月內完成,三個月未處理完成部分,仍由項目經理繼續負責處理。
18.2.7 項目經理部善后工作處理完畢并上報建設公司后,由審計部對該項目的運營進行終結審計。
18.2.8 按《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進入終結考核與兌現階段。
18.2.9 項目經理部善后工作結束后,在項目經理離任前辦理項目經理部解體審批手續。
18.2.10 解體程序框圖
18.3 其它規定
18.3.1 因業主(總包方)原因使施工結算工作延遲的,項目經理應指派留守人員處理善后事宜,直至辦完結算手續。期間所發生的費用仍列入項目成本,并爭取向業主(總包方)索賠。
18.3.2 施工結算后的債權處理工作移交建設公司財務部,若有需要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必須配合工作。并參與工程保修期內的保修工作。
18.3.4 項目經理部解體后本項目所發生的經濟訴訟和質量投訴案件,項目經理為應訴人。
篇3:項目經理部經理消防安全責任書樣本
項目經理部經理消防安全責任書樣本
經理:zz
為消防安全責任人。
消防安全責任如下:
1、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經理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負全面管理責任。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組織制定和審查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措施;
2、根據本單位的規模和特點,成立本單位防火委員會或防火領導小組,確定本單位的防火安全管理人,明確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三級以上防火單位(含三級)的重點應有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賦予消防安全管理入員職責權利,支持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3、確定本單位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明確本單位棟號主管、工長,分包。外包及材料、技術、生產等各部門和班組、重點工種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確保本單位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防火安全;使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及時處理消防安全的有關問題;
6、確保本單位的義務消防隊訓練有素,平時能防,遇火能救;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8、確保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齊全有效,安裝、碼放符合規范,并從經費上要提供保障;
9、本單位發生火災時。應迅速搶救人員,組織撲救火災,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火災。情況,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范措施。
責任人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