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股份分公司案場經理崗位職責
職責描述:
1.處現場物業服務日常工作包括保潔、客服、工程維修、秩序維護等進行全面直接管理;
2. 監督指導售樓處物業供方工作的完成,并確保質量;
3. 按照地產公司要求,合理崗位配置物業服務人員,并進行日常管理。
4. 負責物業服務人員的日常專業培訓,并對其培訓效果進行考核;
5. 組織處理售樓處的各種突發事件,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
6. 對地產公司提出的服務不足及時督促進行整改,確保現場服務質量;
7.辦理工商相關資質證明;
8.對接售樓處相關人事行政工作;
9.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
1.教育背景: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25-35歲;
2.相關經驗:1年以上物業售樓處管理經驗;
3.了解售樓處物業管理知識、工作程序、標準和規范;
4.具有良好的溝通技巧和協調能力;
5.熟練使用電腦及辦公軟件;
工作地點:**售樓處
薪資福利:***,五險一金,節日福利。
篇2: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1.負責擬定物業公司治安、消防季度、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維護物業公司內部秩序,預防治安事件發生;協助、配合公安部門有關治安和違法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
3.負責編寫安管部月、季、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4.妥善處理業主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投訴。努力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讓客戶具有安全感。
5.落實 “五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防自然災害)工作,定期檢查“五防”設施,增強小區安全措施的監管。
6.負責制定夜間值勤、巡邏的流程和要求,對小區夜間安全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查。
7.適時完善小區的安全應急措施,并負責督促各部門員工嚴格執行和落實。
8.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并做好記錄,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完好,以備查考。
9.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培訓、考核、評估工作及聘免和推薦。
10.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工作,關心員工生活,提高業務水平。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管部經理工作細則(量化):
1.每天至少1次對各崗位/簽到點進行巡查,發現值班/安全管理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2.每天至少1次對巡樓記錄進行抽查。
3.每周至少1次在夜間對本物業區域進行查崗查哨,并做好相關記錄。
4.及時收集各班次反映的值勤異常問題,及時給予解決。
5.每周二,召開部門工作例會,總結及布置工作。
6.指導/督導/輔導部門主管、領班執行、落實工作任務的進度及力度。
篇3: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