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銷售部行政管理辦法
員工守則:為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該守則。
1、銷售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規、法令,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謀求公司制度規定之外的個人利益。
2、銷售人員必須敬業愛崗、盡職盡責、勤奮進取,按質按量完成銷售工作任務。
3、銷售人員之間應團結協作、密切配合、發揚集體主義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4、待人接物熱情有禮,著裝儀表整潔大方,自覺維護良好的辦公環境,保持統一規范的辦公秩序。
5、嚴格保守公司機密,以公司利益為重,不得做任何有損公司及客戶利益的事情。
6、銷售人員應及時做好客戶登記、成交登記和值班記錄工作,發生接待客戶沖突,不得爭搶,均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7、遇特殊情況由銷售經理判別客戶歸屬及業績和傭金得分配。
8、銷售人員在整個銷售過程中必須口徑一直,凡有疑難問題應向銷售經理請示,嚴禁向客戶承諾有關本項目不詳、不實的事宜。
9、銷售人員應時刻注意自身的素質修養,對項目的業務知識熟練掌握,對周邊項目做到知己知彼。不斷提高房地產專業知識及銷售技巧,具備獨立完成銷售工作的能力及較強的應變能力。
以上員工守則銷售部所有人員應嚴格執行,如有違背,視情節輕重以及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大小,按公司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篇2:邯鄲市建設工程消防技術審查與行政許可分離實施辦法(2015)
邯鄲市建設工程消防技術審查與行政許可分離實施辦法(20**)
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政府
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152號《邯鄲市建設工程消防技術審查與行政許可分離實施辦法》
《邯鄲市建設工程消防技術審查與行政許可分離實施辦法》已經20**年1月6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長:王會勇
20**年2月13日
邯鄲市建設工程消防技術審查與行政許可分離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審批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46號)、《公安部關于改革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的指導意見》(公消〔20**〕183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或進行消防設計備案的建設工程。
第三條 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聯合成立以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等從事消防專業研究或技術性工作的高級技術人員組成消防技術專家委員會,研究解決消防設計審查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并及時提出措施或建議。
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制定《邯鄲市建設工程施工圖消防設計審查要點》,并向社會公布,設計單位、審圖機構必須嚴格執行。
第四條 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建立消防技術審查服務信息系統,向社會提供消防技術審查的交換共享和業務咨詢服務,并公布消防技術審查的機構、住所、業績、信用記錄等信息。
第五條 建立技術溝通制度。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單位對界定不清的疑難問題,可以向市公安消防機構申請技術支持。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對相關問題組織技術會商,并予書面答復。
第六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定期組織施工圖審查機構工作人員進行消防技術審查業務培訓,提高施工圖審查質量。
第七條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批準后,將建設工程施工圖消防設計文件送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
第八條 建設單位向施工圖審查機構提供下列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ㄒ唬┳鳛樵O計依據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及附件;
?。ǘ┤资┕D;
(三)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第九條 施工圖審查機構對消防設計文件的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ㄒ唬┦欠穹犀F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其他相關技術標準;
(二)設計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涉及消防安全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施工圖審查機構承擔消防技術審查工作,可在現行收費標準之上適當上浮,但不得突破國家規定的上限,同時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第十一條 消防設計文件審查不得超過下列時限:
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為15個工作日,其他建設工程為10個工作日。
以上時限不包括施工圖修改時間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復審時間。
第十二條 施工圖審查機構對施工圖消防設計文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做出處理:
(一) 消防技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施工圖設計文件消防審查合格書;
?。ǘ?消防技術審查不合格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將施工圖退建設單位,并書面告知不合格的原因。建設單位組織原設計企業進行修改后,將施工圖送原審查機構復審。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將修改后的施工圖送原審查機構審查,涉及消防變更的,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對施工圖審查機構的消防設計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出復核申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組織消防技術專家委員會進行技術會商,形成書面會商意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執行技術會商意見。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依法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時,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ǘ┙ㄔO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ㄈ┰O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ㄋ模┫涝O計文件;
?。ㄎ澹┦┕D審查機構出具的施工圖消防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施工圖審查機構在消防設計文件審查過程中出具的審查意見告知書,也應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第十六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接到前條規定的資料后,應當立即受理。
第十七條 消防設計文件審核實行抽查制度。抽查比例由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
第十八條 單多層住宅、二類高層住宅、非勞動密集型企業丁戊類生產廠房免予抽查。
第十九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以下規定實施行政許可:
(一)未抽中的建設工程,實行形式審查,根據施工圖審查機構的意見,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決定。
?。ǘ┏橹械慕ㄔO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不符合條件的,出具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條 對抽中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以下內容:
?。ㄒ唬┰O計單位的資質;
(二)消防設計文件的編制是否符合公安部規定的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
?。ㄈ┙ㄖ目偲矫娌季趾推矫娌贾?、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安全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消防設施等的消防設計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四)選用的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有關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根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應當進行備案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時,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備案申報表和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相關材料。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消防設計備案申報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
第二十三條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消防審核驗收實行終身負責制。施工圖審查機構對施工圖審查工作負責,承擔審查責任。
嚴禁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標準。
第二十四條 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向建設單位強行指定、推薦審查機構,不得干預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結果。
第二十五條 施工圖審查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記錄不良行為,并函告工商部門納入企業信息公示系統:
?。ㄒ唬┎话凑毡巨k法第九條規定進行消防技術審查的;
(二)出具虛假審查報告的;
?。ㄈ┢渌`反消防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 施工圖審查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情節輕微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予以警告,并責令整改;情節較重的,一個月內不得從事建設工程消防技術審查業務;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提請吊銷其資質證書,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消防技術審查是指施工圖審查機構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消防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報告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篇3:撫順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2011修正)
撫順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20**修正)
遼寧省撫順市人民政府
撫順市人民政府令 第150號
《撫順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業經20**年4月19日市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
市長 王陽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撫順市人民政府令 第162號
撫順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撫順市基建施工文物勘探管理辦法》等八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業經20**年12月9日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
市長 王桂芬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撫順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撫順市基建施工文物勘探管理辦法》等八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了更好的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維護法制統一,市政府對本市現行有效規章進行了專項清理。經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撫順市基建施工文物勘探管理辦法》等5件規章,修改《撫順市景觀燈飾管理辦法》等3件規章。
......
(三)《撫順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
1、增加一條作為第八條“城管執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遼寧省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規定程序,實施行政調查權、行政處罰權和行政強制權?!?/p>
2、原第八條調整為第九條,其中第(五)項修改為“依法對違法行為涉案的場所、設施、工具和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3、原第十二條調整為第十三條,修改為“城管執法機關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證據先行登記保存等措施時,應當現場制作清單,寫明物品、證據的名稱、種類、規格、數量和完好程度等,由承辦人和當事人簽名。清單由城管執法機關和當事人各執一份?!?/p>
4、刪除原第十四條。
規章修改后條款順序做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撫順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20**修正本)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規范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第三條 市、區人民政府(含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設立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以下簡稱城管執法機關)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市公安機關設立城市管理治安機構,專門負責保障城管執法機關正常開展執法工作,查處城管執法機關執法活動中發生的治安案件。
規劃、建設、水務、環保、工商、房產、公安交通、國土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城管執法機關做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第四條 市城管執法機關負責對本市市區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組織指導、指揮調度、統籌協調和監督考核,并根據職責權限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區城管執法機關根據職責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工作。
第五條 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應當堅持合法、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堅持文明執法。
第六條 城管執法機關集中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
(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ǘ┏鞘幸巹澒芾矸矫娣?、法規、規章規定的違法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ㄈ┏鞘芯G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ㄋ模┦姓芾矸矫娣?、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ㄎ澹┓慨a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房屋拆改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七)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流動回收人員的行政處罰權;
(八)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第七條 城管執法機關集中行使的行政處罰權,原行政機關不再行使;繼續行使的,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無效。
行政機關的行政管理及監督職責不因行政處罰權的相對集中而改變。
第八條 城管執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遼寧省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規定程序,實施行政調查權、行政處罰權和行政強制權。
第九條 城管執法機關在查處違法行為時,可以行使下列權力:
(一)詢問案件當事人、證人,制作詢問筆錄或者調查筆錄;
?。ǘ┮婪▽嵤┈F場檢查,收集違法證據,制止違法行為;
?。ㄈ┎殚?、調閱、復制被檢查單位與檢查事項有關的資料;
?。ㄋ模┎捎娩浺簟洠〝z)像等手段,取得有關證據資料;
(五)依法對違法行為涉案的場所、設施、工具和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條 本辦法未規定由城管執法機關行使的行政處罰權,行政機關確因工作需要可以依法委托城管執法機關行使。
城管執法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法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受委托組織在委托范圍內,以城管執法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一條 城管執法人員開展執法工作時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穿著統一制服,佩戴統一執法標志,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執法。
第十二條 同一違法行為同時違反若干罰款規定的,城管執法機關應當按照其中罰款額度最高的一項規定處罰。罰款不得重復處罰。
城管執法機關罰款應當實行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制度。
第十三條 城管執法機關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證據先行登記保存等措施時,應當現場制作清單,寫明物品、證據的名稱、種類、規格、數量和完好程度等,由承辦人和當事人簽名。清單由城管執法機關和當事人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城管執法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造成損害能夠恢復原狀的,應當責令其恢復原狀。
屬于違法建設依法應當拆除的建(構)筑物,應當責令其拆除;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拆除。
當事人拒絕恢復原狀或者拆除的,城管執法機關應當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 城管執法機關執法過程中,需要相關行政機關協助配合的,相關行政機關應當協助配合;需要相關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料、認定、技術鑒定的,相關行政機關應當在3個工作日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予以提供。
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做出與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許可時,應當在做出行政許可決定3個工作日內,將行政許可材料抄送城管執法機關。
第十六條 城管執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涉及向政府賠償、補償、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者補辦相關手續事宜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相關行政機關處理;相關行政機關依法處理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通知城管執法機關;城管執法機關接到處理結果后,依法做出處理。
第十七條 街道辦事處、社區應當在調查取證、文書送達、行政強制執行、宣傳教育等方面協助、配合城管執法機關。
第十八條 城管執法機關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受理制度,并為投訴人、舉報人保密。
城管執法機關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訴、舉報的違法行為,屬于自己職責的,應當及時查處;不屬于自己職責的,應當向投訴人、舉報人做出說明或者移送相關行政機關處理。
查處或者移送的情況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告知投訴人或者舉報人。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第十九條 市城管執法機關發現區城管執法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應當查處而未查處的,應當責令其依法查處或者直接組織查處;發現區城管執法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查處不當或者違法的,應當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予以糾正。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區城管執法機關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依法向區人民政府或者市城管執法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市城管執法機關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依法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做出處罰決定的城管執法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一條 城管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市城管執法機關應當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撫順縣、清原縣、新賓縣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稉犴樖谐鞘泄芾硐鄬行姓幜P權暫行辦法》(市政府第83號令、135號令)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