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中介公司合作確認書
房源方(以下稱甲方):房地產中介公司武漢區域 中介店
客源方(以下稱乙方):房地產中介公司武漢區域 中介店
現甲乙雙方確認就甲方出售房源:_______房屋合
作銷售事宜達成一致,具體協商如下:
1.甲方在乙方客戶交納意向金或誠意金之日起7日內,停止對該房屋的推薦,如乙方客戶未能在交納意向金或誠意金之日起7日內購買該房屋,則甲方將在到期后繼續開放該房源進行銷售;
2.該房源為甲方(□ 獨家 □ 一般)房源,如雙方交易成功,則所獲利潤甲方為_____%,乙方為____%;
3.兩證過戶及物業交割等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甲方有義務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成交后相關手續,如有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做如下分工:
4.甲方負責:______
5.乙方負責:
6.其他:
7.未盡事宜,本著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備注:
1.利潤包括:中介服務費、代辦費和金融返利的總和;
2.傭金分成標準:獨家房源為甲方得60%,乙方得40%;一般房源為雙方各得50%。
甲方 乙方
經紀人: 經紀人:
店長: 店長: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篇2:房地產集團公司項目中介管理制度
房地產集團公司項目中介管理制度
1.目的:為規范集團項目儲備運作和管理,為集團戰略發展提供項目儲備的支撐,拓寬項目信息獲取渠道,規范總部及各公司項目拓展部門與項目中介溝通過程中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適用范圍:總部發展中心及各項目公司項目拓展部門
2.2發布范圍:總部發展中心及各項目公司項目拓展部門
3.名詞解釋:項目儲備包括土地儲備和在建房地產項目儲備。
3.1項目中介是指擁有房地產項目信息資源,能在我方與項目所有方之間進行協調和溝通的個人或單位。
3.3項目所有方是指土地使用權人、房地產在建項目中土地使用權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形成的共同體。
3.4項目拓展部門是指總部發展中心項目拓展部及各項目公司負責項目拓展的部門或項目公司下屬項目部負責項目拓展的工作人員。
3.5項目責任人是指獲取中介項目信息的第一人、拓展項目小組的牽頭人。
3.6項目備案是指各項目公司拓展項目達到備案標準后,向總部發展中心進行項目信息、項目資料及項目初步分析報告的備案,并留存項目資料。
4.職責:
4.1總部發展中心:
4.1.1負責督促各項目公司項目拓展部門對拓展項目及項目中介信息進行備案;
4.1.2審定中介服務協議的內容;
4.1.3負責已簽訂中介服務協議的備案工作。
4.2項目公司主管領導/發展中心拓展部經理:
4.2.1負責督促拓展部門項目責任人及時進行項目備案;
4.2.2協助拓展部門項目責任人進行項目的溝通和談判。
4.2項目公司拓展部門項目責任人/發展中心拓展項目責任人:
4.2.1負責厘清項目關系,認定所拓展項目的中介;
4.2.2負責向總部發展中心及時進行項目備案及中介信息的備案;
4.2.3及時通報項目中介變更或變動的信息;
4.2.4負責解釋與項目中介有關的信息和情況;
4.2.5依制度中的中介服務協議范本,草擬中介服務協議書。
5.作業內容:
5.1項目中介的分類:
5.1.1一類項目中介是指擁有房地產項目信息資源,能在我方與項目所有方之間進行協調和溝通的,且對拓展項目合作能夠起關鍵性作用(能根據我方要求,對項目進行全程溝通)的個人或單位。
5.1.2二類項目中介是指擁有房地產項目信息資源,能在我方與項目所有方之間進行協調和溝通,且對拓展項目合作能夠起輔助性作用的個人或單位。
5.1.3三類項目中介是指擁有房地產項目信息資源,但不具備溝通和協調能力及資源的個人或單位。
5.2項目中介的認定:
5.2.1可提供土地或在建房地產項目信息,并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相關法律文件,達到總部發展中心項目備案標準的,即可認定其為該項目的中介;
5.2.2不能提供項目所有方信息并進行切實溝通和協調的,不能認定其為該項目的中介;
5.2.3提供項目信息不完整或有明顯不真實的不能認定其為該項目的中介;
5.2.4項目中介以項目為單位,就同一項目而言,項目中介只有一個;中介為多人或多級時,視為一個中介團體;
5.2.5拓展項目在總部發展中心進行項目備案時,信息來源屬項目中介的,須同時對該項目中介備案,項目中介信息由該拓展項目實際負責人負責核實并解釋。
5.2.6項目責任人要保留項目中介在項目談判過程中起到中介服務作用的憑證,要在談判大綱、談判紀要等談判過程記錄文件中體現,作為最終確定該項目中介認定結果的重要依據。
5.2.7若同一項目出現多個中介時,可視如下不同情況進行選擇:
5.2.7.1同一項目拓展部門內,若針對同一項目出現多個中介,且多個中介互無關系時,選擇能夠提供較詳盡資料和信息的,溝通和協調能力強的;
5.2.7.2同一項目拓展部門內,若針對同一項目出現多個中介,且多個中介同屬一個服務機構時,視其為一個中介團體;
5.2.7.3不同項目拓展部門間,針對同一項目出現不同多個中介,以項目備案時間先后為準,確定項目歸屬及項目中介,或以上級領導意見確定為準。5.3項目備案標準:
5.3.1項目簡介清楚明確,應包含如下內容:項目座落、四至范圍、占地面積、規劃建筑面積、規劃容積率、各類建設產品及其規劃面積、地塊現狀、項目所有方的基本情況及意向轉讓價格。
5.3.2項目法律文件,應有以下法律文件中的一個或多個:立項批復、土地使用權證或土地出讓合同、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用地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
5.3.3項目中介信息的備案內容包括聯系人姓名、聯絡方式及通訊地址等基本信息。
5.4項目中介接洽
過程的工作原則:
5.4.1尊重第三方及其工作成果,承認項目中介方的信息提供、溝通協調的服務功能和作用;
5.4.2注重接洽工作時的個人儀表,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詳細內容參見《員工手冊》及《拓展項目談判管理制度》;
5.4.3在我方與項目所有方進行溝通前,要求項目中介提供公開的項目資料,原則上項目拓展工作人員不應以任何名義簽訂保密協議。若確有必要簽訂保密協議的,須經集團領導同意并授權執行人,方可執行;
5.5.項目拓展人員不應向中介方承諾給付中介費用的額度;中介費用額度的最終審定權歸集于集團副總級別以上人員;
5.5.1與項目中介接洽過程中,要注意保守公司機密,不得泄露公司機密。中介服務報酬及費用:中介服務報酬的給付以項目中介提供中介服務,使我方與項目所有方的合作達成,且合作協議正式生效為前提;
5.5.2若項目成交總額款項是分期給付的,則相應的,項目中介服務報酬也同比例分期給付;
5.5.3三類項目中介的信息服務報酬付費區間為:1--10萬元人民幣;二類項目中介的中介服務報酬按市場標準以項目成交合同額的1-3‰(含稅)累時比例額度給付,該中介服務報酬須中介費出具正規發票;
5.5.4項目中介付費標準項目成交總價10億元以上8-10億元5-8億元2-5億元5.5.5付費標準0.10%0.15%0.20%0.25%2億元以下0.30%一類項目中介的中介服務報酬參照二類項目中介的付費標準,上浮30-50%,或視項目具體情況,由雙方協商另行商定,經集團領導批準后確定;
5.5.6中介服務報酬額度中已包含項目中介應繳納的各項稅費,我方不負責代繳任何稅費;
5.5.7無論項目合作達成與否,項目中介在服務期間內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我方不予負擔;
5.5.8若項目中介方發生如下情形,視情節輕重,予以核減中介費給付額:5.5.8.1在合作過程中溝通協調不利的;
5.5.8.2在合作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情節的;
5.5.8.3在合作過程中發現有意向我方工作人員進行賄賂的;
5.5.8.4在合作過程中泄露我方公司機密的。
5.6從項目中介渠道獲取項目信息的操作流程:前期接洽中介認定獲取項目信息資料及法律文件項目中介完成初步分析報告初步可行獲取詳細資料項目中介中介備案項目備案溝通協調與項目所有方接觸、溝通、談判項目中介簽訂合作協議簽訂中介服務協議
5.7中介服務協議:
5.7.1中介服務協議的簽訂以我方與項目所有方簽訂合作協議為前提;
5.7.2中介服務協議的簽訂須經由集團審批方生效,任何以個人名義簽訂的中介服務協議均屬無效。
5.7.3中介服務協議內容參照本制度附件之中介服務協議范本執行;
6.獎懲條例:
6.1對于引薦項目中介并達成項目協議的公司拓展人員的獎勵辦法,相關內容詳見《土地儲備獎勵制度》;
6.2與中介接洽過程中不得接受他方人員的賄賂或回扣,否則將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懲處;
6.3無
7.與中介接洽過程中泄露公司機密的,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懲處。
8.注意事項:8.1附件:中介服務協議(試行草案)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篇3:房地產統計指標解釋--房地產中介篇
一、房地產中介服務
【房地產中介服務】是指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等活動的總稱。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是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包括:房地產評估、房地產咨詢和房地產經紀等機構。
【從業人員】 是指報告期末,在房地產價格評估、經紀等領域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業務的人員。
【執業資格人員】 是指報告期末,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人員。
【從業資格人員】 是指報告期末,取得房地產估價員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的人員。
【業務量】 是指報告期內,專營或兼營房地產價格評估、經紀等業務所涉及的估價額、交易額等。
二、房地產咨詢
【房地產咨詢】是指為房地產活動當事人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信息、技術等方面服務的經營活動。
三、房地產價格評估
【房地產價格評估】是指對房地產進行測算,評定其經濟價值和價格的經營活動。
【房地產價格評估總收入】是指房地產專業估價機構從事土地、房產價格等評估業務所得的評估費收入。
【評估標底物總價值】是指房地產專業估價機構從事土地、房產價格評估的各類標底物的價值合計。具體包括土地、居住房地產、商業房地產、工業房地產、其他用途房地產等。
【利潤】是指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從事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利潤。
四、房地產經紀
【房地產經紀】 是指為委托人提供房地產信息和居間代理業務的經營活動。
【經紀總收入】是指房地產中介機構從事經紀業務活動所得的中介服務費收入。
【新建房經紀收入】是指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為開發商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進行策劃、包裝、銷售、招租等經紀業務,并按一定比例收取的中介服務費總計。
【存量房經紀收入】是指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從事存量房銷售、招租等經紀業務,并按一定比例收取的中介服務費總計。
【代理交易總面積】 是指房地產中介機構代理各類房屋交易的面積合計。
【新建房代理銷售面積】 是指各類新建房代理銷售面積的合計,包括住宅、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廠房倉庫及其他房屋的銷售面積。
【新建房代理租賃面積】 是指各類新建房代理租賃面積的合計,包括住宅、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廠房倉庫及其他房屋的租賃面積。
【存量房代理銷售面積】 是指各類存量房代理銷售面積的合計,包括住宅、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廠房倉庫及其他房屋的銷售面積。
【存量房代理租賃面積】 是指各類存量房代理租賃面積的合計,包括住宅、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廠房倉庫及其他房屋的租賃面積。
【其他代理交易面積】 是指除以上四項代理交易面積以外的其他房地產代理交易面積,包括贈與和繼承等的成交面積。
【代理銷售成交合同金額】 是指房地產中介機構對商品房及以外的所有房產進行代理銷售并簽銷售合同的成交金額。
【新建房代理銷售成交合同金額】是指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為開發商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進行代理銷售,并簽訂銷售合同的商品房成交金額(來自:m.dewk.cn),包括住宅、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廠房倉庫及其他房屋的銷售成交金額。
【存量房代理銷售成交合同金額】 是指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從事存量房市場代理銷售,并簽訂銷售合同的商品房成交金額,包括住宅、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廠房倉庫及其他房屋的銷售成交金額。
五、住房置業擔保
1.單位基本情況
【成立時間】 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核準設立或當地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成立住房置業擔保機構的日期。
【單位人數】 是指統計期末,在住房置業擔保機構中工作,取得工資或其它形式的勞動報酬的全部人員。包括:在崗職工、再就業的離退休人員、在企業中工作的外方人員和港澳臺方人員、兼職人員、借用的外單位人員和第二職業者。不包括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關系的職工。
【單位登記注冊類型代碼】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所屬類型的代碼,如國有企業代碼為11,代碼:( )填11。
2.注冊資本金
【注冊資本金額】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總額,包括實物資本和貨幣資本。
【政府預算資助】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中,來源于政府財政預算資金投入的部分。
【資產劃撥】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中,來源于政府或政府部門以實物資產投入的部分。
【企業入股】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中,來源于企業以資金或實物資產投入的部分。
【其他】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中,來源于除政府預算資助、資產劃撥和企業入股以外的其他資金或實物資產投入的部分。
3.經營情況
【本期擔保戶數】 是指統計期內,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提供擔保服務的戶數。
【累計擔保戶數】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成立到統計期末,提供擔保服務的累計戶數。
【本期擔保面積】 是指統計期內,由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所購住房的面積總和。
【累計擔保面積】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成立到統計期末,由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所購住房的總面積。
【本期擔保金額】 是指統計期內,由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住房貸款金額。
【累計擔保金額】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成立到統計期末,由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住房貸款金額的累計值。
【擔保余額】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成立到統計期末,由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住房貸款余額。
4.擔保業務構成
【住房置業擔保】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公司,在借款人無法滿足貸款人要求提供擔保的情況下,為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而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行為。
【公積金貸款】 是指統計期末,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擔保余額中,為公積金貸款提供擔保所占的比例。
【商業貸款】 是指統計期末,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擔保余額中,為商業貸款提供擔保所占的比例。
【組合貸款】 是指統計期末,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擔保余額中,為組合貸款提供擔保所占的比例。
5.收費標準
【10萬元貸款擔保收費標準】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為10萬元貸款提供不同年限擔保業務時,所收取的擔保服務費金額。
6.收入狀況
【本期總收入】 是指統計期內,住房置業擔保機構的全部收入。
【累計總收入】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成立到統計期末,住房置業擔保機構的累計全部收入。
【本期擔保收入】 是指統計期內,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事擔保業務的收入。
【累計擔保收入】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成立到統計 期末,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事擔保業務的累計收入。
【本期其他收入】 是指統計期內,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事其他中介業務的收入。
【累計其他收入】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成立到統計期末,從事其他中介業務所獲得的累計收入。
7.擔保保證金
【擔保保證金】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按其提供擔保的借款人借款余額的一定比例,從其資產中提留并存入貸款銀行(來自:m.dewk.cn),作為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資金。
【提取比例】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以擔保余額為基數提取擔保保證金的比例。
8.風險基金
【風險基金】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按其擔保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其清算時對其所擔保債務的清償基金。
【提取比例】 是指統計期內,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本期擔保收入中提取風險基金的比例。
【本期使用金額】是指統計期內,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風險基金中支出的金額。
【累計使用金額】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成立到統計期末,累計從風險基金中支出的金額。
9.承擔連帶責任情況
【承擔連帶責任】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按規定或合同約定承擔連帶責任的行為。
【本期承擔連帶責任戶數】 是指統計期內,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對其擔保的住房貸款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戶數。
【累計承擔連帶責任戶數】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成立到統計期末,對其擔保的住房貸款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累計戶數。
【本期承擔連帶責任金額】 是指統計期內,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對其保的住房貸款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金額。
【累計承擔連帶責任金額】 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成立到統計期末,對其擔保的住房貸款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累計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