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保證房地產中介公司武漢區域分部(以下簡稱區域分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提高各中介店工作質量,減少經營中違規和錯誤的發生,特制定此處罰辦法,用以約束中介店的日常經營,杜絕違規行為。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房地產中介公司武漢區域分部下轄各中介店。
(三)、制度內容
1、違規行為及處罰辦法一覽表:(略)
2、規定所涉及的處罰概念:
(1)、警告:對當事人或中介店提出書面警告,并下整改通知書,首次警告不處以罰款,如拒不整改或再次違規,將予以通報批評并處以罰款;
(2)、通報批評:在體系內對當事人或中介店予以通報批評,季度內累計兩次將累加至嚴重警告;
(3)、嚴重警告:在體系內及外網對當事人或中介店予以嚴重警告;
(4)、除名:對當事人予以開除處理;
(5)、不正當競爭的含義包括但不限于違反《CENTURY 21中介特許經營合同》中第7.4.5款-職業道德標準及其他有損商業道德的行為;
3、以上所規定均為最低處罰辦法,情節嚴重且造成區域分部或中介店損失的,將按照上述規定進行處罰直至開除,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m.dewk.cn法規對相關人員追究法律責任。
4、由于違規行為造成區域分部損失的,區域分部將予以追繳,對于無法追繳的損失由責任中介店承擔。
5、涉及到中介店及個人的各項罰款,均應在接到區域《處罰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匯至區域分部指定賬戶(個人罰款由中介店代收,中介店負有連帶責任),并將銀行回單傳真至區域,無故拖延者將在原罰款基礎上增加100元/天的滯納金。逾期拒絕繳納者將按照《CENTURY21中介特許經營合同》中保證金相應條款進行處理,并在區域內進行通報批評。
6、上述所有罰款,除媒體曝光所繳的罰款將平均分配至區域內其他正常營業的中介店外,其余款項都將統一轉入區域年度活動基金賬戶,用作區域組織的各中介店活動經費,區域每季度將在中介店支持中心公布賬戶變動明細,并在每次活動完成后,公布活動所用費用明細。
篇2:某廠職工違規違紀行為處罰和行政處理條例
廠職工違規違紀行為處罰和行政處理條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使國有資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受危害或損失的,尚不足以刑事、治安處罰的,情節較輕的,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50-200元;情節較重的,給予調離原崗位、降職使用,經濟處罰200-5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處罰500-10000元。觸犯刑法或治安管理處罰法移交地方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1、尋釁滋事,無理取鬧,不服從上級指示、命令,干擾他人工作、生活秩序;
2、盜竊企業或他人財物;
3、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4、侮辱他人,打架斗毆、賭博;
5、傳播、觀看淫穢錄像、書畫;
6、調戲、侮辱婦女等流氓行為;
7、隱慝、毀壞或私自開拆他人郵件;
8、造謠惑眾,煽動他人故意違反廠規廠紀、法律法規;
9、張貼*標語,散發*傳單或參與*活動;
10、擅自在計算機上安裝游戲軟件或上網訪問與工作無關的網址、網頁;
11、現場值班人員發現可疑的人或事,不制止、不報告,
12、違反財物安全管理制度,對責任范圍內經管的財物不按規定落實防盜措施;
13、違反重點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規定;
14、違反用電,明火作業及易燃易爆、劇毒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規定,
15、故意損壞,擅自移動路牌、路標等公共設施;
16、攀折廠區內花木、樹木,破壞草坪、綠化;
17、違反內部治安管理標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未經登記批準;
18、違反交通安全管理標準、消防安全管理標準的其它違章行為;
19、騎自行車進出廠區大門,不下車推行;
20、機動車、非機動車、人員強闖門崗逃避檢查的;
21、在廠區內不按m.dewk.cn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
22、職工私自帶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區域或攜帶寵物進入廠區;
23、出入廠區不服從門衛、巡邏人員管理;
24、基層治安秩序混亂且管理不力,致使案件、治安災害性事故發生或職工有違法犯罪等問題;
25、發生刑事案件、治安災害性事故隱瞞不報,故意破壞現場或弄虛作假;
26、為犯罪分子窩贓或銷贓,隱匿包庇犯罪分子,知情不報或作偽證;
27、違反保密法規,對秘密級以上的文件、圖紙、資料等保管不嚴,發生丟失、被盜或口頭泄密;
28、拒絕或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活動,情節輕微的。
29、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篇3:物資出廠及物資違規出廠行為處罰有關規定
公司關于對物資出廠及物資違規出廠行為處罰的有關規定
為嚴格廠紀廠規,規范物資出廠管理,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經20**年12月7日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對物資出廠及違規出廠行為的處罰制定本規定:
一、物資定義
廠區內產權屬于公司的各種原材料、產成品、半成品、設備(運輸車輛除外)、附件、工位器具、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包裝物等有價物品。
二、物資出廠手續的辦理
1、任何物資出廠必須出具蓋有出具部門及財務專用章的“物資出門證”及經生產、保衛部門簽發的“自帶物資進廠單”,無“出門證”及“自帶物資進廠單”的物資,門衛不得放行。
2、物資出廠由經辦人填寫“物資出門證”;內容包括: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如品種較多,須另附明細,并由經辦部門、經辦人簽章;車輛進廠時帶有需隨車進出廠的物品時應填寫“自帶物資進廠單”,由當班門衛核對簽名后“自帶物資進廠單”方有效。
3、特殊情況下的物資出廠,由經辦單位出具臨時出門手續,經部門領導簽字,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出廠(過后應及時補辦正式手續)。
三、物資出廠的驗證
1、物資出廠時需將“物資出門證”、“自帶物資進廠單”交門衛驗證。
2、門衛應對照“物資出門證”等對出廠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進行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放行,做好記錄并保存好“物資出門證”。
3、品種、規格較多,裝載混亂,造成查驗困難的,經辦人應協助查驗。
四、物資違規出廠的處罰
1、凡未按“物資出門證”所列名稱、規格、數量出廠,被查驗出多裝物資的,除多裝物資予以退還外,并處以罰款;否則,車輛不準出廠。
2、對于物資違規出廠,一經查出,即給予不低于2000元的罰款;由保衛部門開具“違規處罰單”,經公司主管領導簽批,罰沒款項交清后方可放行。
3、對于物資違規出廠罰款,保衛部門執行后應及時將罰款上交財務部,提留罰款的50%作為公司對保衛部門的獎勵。
五、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