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朝小學查處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和省、市、縣紀委全會精神根據各級黨委、紀委要求,結合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年度工作任務,現就開展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會議精神,加大對當前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侵犯群眾權益、小官貪腐等突出問題的查處力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推動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行業突出問題,努力讓群眾看得見、體會到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果。
二、工作重點和責任分工
緊緊圍繞xxx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的“五個有之”(即:故意刁難、吃拿卡要,虛報冒領、優親厚友,貪污侵占、私分濫發,私辦企業、大肆圈錢,同黑惡勢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氣),針對當前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侵犯群眾利益、小官貪腐等現象,結合學校實際,確定以下重點任務:
1.在入學招生、轉學等方面存在違規違紀違法問題。主要是未經批準,發布不實招生信息、超計劃招生或擅自擴大招生范圍,誤導、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和家長作出特定選擇;以經濟手段或允諾其它條件強拉生源,搞有償招生;在轉學等學籍變動中吃拿卡要或不按照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2.學校及教師違規組織學生補課問題。主要是學校組織學生進行集體補課、有償補課,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力量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學校在職教師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在社會培訓機構兼職從事學科類教學、文化補習并從中獲取報酬,相互介紹或提供補課生源、為其他教師或校外辦學機構介紹補課生源并從中獲取報酬等。
3.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等問題。主要是用公款或集體資金違規吃請、送禮、變相旅游、發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1.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安排部署。學校把這項工作作為加強作風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認真制定工作方案,按時上報局紀委。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z
副組長:zz
成員:zz
2.開展線索排查,嚴肅查糾問題。從7月開始到年底,每月10日前集中開展一次線索排查,重點排查*****大以來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列出問題線索清單,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對職責范圍內的問題線索,組織力量進行核查糾正,對排查出的問題線索及辦理情況及時上報學校辦公室。
3.嚴格執紀問責。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認真排查整治職責范圍內的、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問題和腐敗問題。對群眾身邊“四風”問題突出的,依然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以及出現嚴重腐敗案件、影響惡劣的,要嚴肅處理。對“四風”和腐敗問題聽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瞞案不報,甚至袒護包庇的,要嚴肅問責,不僅要追究主體責任,還要追究監督責任。學校將適時通報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充分發揮震懾和警示教育作用。
4.注重建章立制,強化源頭預防。要針對專項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總結。對于典型性的問題,要查處一個,教育一片,做到舉一反三;對于普遍性的問題,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頭防控,不斷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機制。
四、工作要求
1.強化責任落實。要強化責任擔當,精心謀劃部署,層層傳導壓力,狠抓工作落實。要堅持問題導向,積極主動發現和排查問題,嚴格監督執紀問責,務必取得讓群眾滿意的實際成效。辦公室將專項工作進展情況匯總后向教育局紀委定期匯報。
2.注重工作實效。要把專項工作作為加強作風建設、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到基層的重要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容易出現“四風”和腐敗問題工作領域或工作環節,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和排查問題線索,避免和杜絕只靠信訪舉報、只靠上級交辦等被動工作行為。針對群眾反映強烈或易發腐敗的突出問題,緊盯問題不放,對排查出的問題線索,要明確責任,嚴格執紀問責,堅持做到有錯必糾、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切實讓群眾感到和看到專項工作取得的成效。
陽朝小學
篇2:鐵路項目質量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鐵路項目質量事故報告及調查處理制度
(1 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是由于建設責任導致工程質量達不到規定標準,需做返工、加固處理,或由于工程質量引起鐵路交通事故或對鐵路運輸生產、安全及鐵路建設安全、工期、投資等造成一定影響的事故。
(2 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事故報告、事故調查處理嚴格按照鐵建設[20**]171號《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3 質量事故發生后,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項目經理按相關法規向建設單位報告,并通知有關單位和質量監督機構。
(4 報告內容:
1、工程項目名稱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 事故發生后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上級單位做好質量事故調查。
(6 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7 發生工程質量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對有關責任人(直接管理者)追究處理按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費用的5%-10%給予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或構成法律責任的當追究責任人和直接管理者的法律責任。
(8 發生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人為縮小事故等級的,經核實后對事故單位按相應事故罰款2倍予以處罰,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篇3:建筑公司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度
建筑公司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度
1、事故報告程序、時間和調查處理權限
1.1發生事故必須進行事故調查統計分析。調查分析必須遵循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嚴禁隱瞞事故。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1.2記錄事故(含嚴重未遂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向施工隊長報告,由班組長組織調查及處理并登記。
1.3輕傷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向施工隊長報告,由施工隊長向項目經理及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進行報告,并由項目經理組織調查及處理,并填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于事故發生后三日內報送至公司安全監察部。
1.4重傷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給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項目部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以最快辦法(最遲不超過24小時)報告給公司安全監察部和當地勞動部門。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副經理組織調查及處理;并填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報送公司或當地勞動部門批復。"事故調查報告書"應同時報送上級安監部門。
1.5一般死亡事故和重大傷亡事故
1.5.1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項目部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查明基本情況,并立即報告公司負責人,公司安全管理部以及當地區的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和工會(報告時間最遲不超過24小時)并送報告書。
1.5.2一般死亡事故由公司經理組織調查及處理,并配合政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報告書由事故調查組安監人員填寫。"職工死亡事故調查報告"應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報送上級單位或勞動部門批復,并抄送參加事故調查的有關單位和部門。
1.5.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事故單位的上級領導或政府部門組織調查及處理,公司經理組織本單位相關部室人員做好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應在事故發生后45日內報送省電網公司或省級勞動部門批復。同時應報送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并抄送參加事故調查的有關單位及部門。
1.6發生特別重大死亡事故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調查處理。
1.7發生重傷、死亡、重大傷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搶救傷員或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及時上報。
1.8其他事故調查處理執行《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2、事故責任認定
2.1公司對發生的事故,應在查清原因,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按照本規定有關獎懲的規定和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理。
2.2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后,應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2.3事故責任的一般認定:
2.3.1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及事故發生的原因,按照當事人在事故過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責任。
2.3.2事故責任分為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領導責任和次要責任。
2.3.2.1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系的,承擔事故的直接責任。
2.3.2.2在直接責任中起主要作用的,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2.3.2.3對事故發生有領導責任的,承擔事故的領導責任。
2.3.2.4對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負有責任的,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2.3.3確定事故主要責任的依據
2.3.3.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重傷、死亡、重大傷亡事故、企業行政正職負主要責任。
a.發布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命令,違章指揮施工;
b.無視安監部門的警告,未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c.安監機構和規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
d.未認真吸取教訓,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2.3.3.2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傷亡事故、由有關領導者負主要責任;
a.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試,不懂安全操作知識,由安排工作者負主要責任;
b.施工中無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經安全交底就施工,施工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c.施工技術措施有錯誤、審批者負重要責任,編制者負直接責任。
d.安全設施不具備,作業環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施,由組織施工的負責人員負主要責任。
e.機械設備未按計劃檢修,帶病運行,由機械管理部門負責人員負重要責任。
f.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施工工器具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由采購、供應部門負責人員負主要責任;
g.違反職業禁忌癥的有關規定,派不符合身體健康要求的人員上崗,由工作安排者負主要責任;
h.違反分包單位承包工程項目范圍的規定,招用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單位,由招用部門的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i.由于安監部門工作嚴重失職,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由安監部門負責人負重要責任。
j.違章指揮施工,指揮者負主要責任。
2.3.3.3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傷亡事故的,由肇事者負主要責任;
a.違反安全交底規定;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b.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
c.未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d.擅自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3、事故處理
事故處理按照《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理。
4、事故報表的報送程序
4.1項目部、分公司發生輕傷及嚴重未遂事故,隨安全月報當月前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4.2公司報送省公司的"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使用"電建安A表"。月報表在次月5日報出,年報表在次年1月10日前報出。
4.3公司的各級領導必須對傷亡事故的統計和報告的準確性和及時性負責。
4.4交通、火災事故按以上規定時間內報公司安監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