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中心會議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保證物業公司各類會議能有序、高效地舉行,保持各類信息的暢通與透明,及時發現、協調并解決工作中的疑難問題,特制定此會議管理制度。
2、 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各項目的物業服務中心。
3、 職責
3.1、項目經理負責主持每天晨會、每周工作例會及每季度全員大會,協調各班組的工作并進行決策,提出物業服務中心的工作重點和發展方向。
3.2、各主管負責主持班組的工作例會,傳達工作要求及公司的重要精神,安排工作重點,明確工作標準,并收集各類反饋意見。
3.3、人事行政部負責臨時會議的協調及組織,監督并考核與會人員的出勤情況。
3.4、相關部門負責會議內容的記錄,在2個工作日內將會議紀要報經理審批并發放至相關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會議的決議落實情況進行驗證后向領導匯報。
3.5、品質管理部負責對會議形成的決議和措施進行跟進,并監督落實情況。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晨會制度
4.1.1每周一至周六上午9:10開始召開晨會,地點為食堂會議室(各部門的會議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時間的地點)。
4.1.2參加人員為:管理處經理、各專業主管、班組長、專員。
4.1.3確定當日工作重點及提出當日需其他專業協調的事項。
4.1.4匯報順序:客服組、工程組、安全組、環境組、綠化組、售樓處、各專員
4.2每周工作例會
4.2.1每周一14:00召開一次,地點為管理處會議室,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4.2.2參加人員:管理處經理、管理處班組長以上人員。
4.2.3管理處經理傳達公司有關精神,確定本周工作重點和工作計劃,協調解決班組間工作配合問題,明確相關責任人;各專業主管匯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就管理處存在的問題進行商討、解決。
4.2. 4匯報順序:客服組、工程組、安全組、環境組、綠化組、售樓處、各專員
4.3每季度全員工作大會
4.3.1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一下午14:00召開一次,地點為管理會議室,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4.3.2參加人員:管理處經理、管理處全體不當班人員。
4.3.3管理處經理傳達公司及管理處有關精神,總結本季度工作情況并確定下季度工作重點和工作計劃,明確相關責任人;各專業相關人員匯報本季度工作完成情況,提出相關工作中的疑難點。
4.4.班組工作例會制度
4.4.1時間、地點由班組主管選定,保證每兩周至少召開一次。
4.4.2參加人員為:各班組相關人員、管理處經理或人事管理員。
4.4.3班組主管傳達管理處會議精神,確定工作重點和工作計劃;各班組人員匯報工作完成情況;對于各班組需協調配合的問題進行決策,并明確責任人;就班組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商討、解決。
4.5會議紀要
4.5.1信息員須在每月工作例會及有關會議后二天內寫出會議紀要,并列出會議的討論結果及相關事項責任人,發送管理處經理審批。
4.6會議紀律
4.6.1準時到會,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提前十五分鐘向經理或主管請假,否則按缺席處理;會議期間手機調到震動狀態;中途不得無故離開。
4.6.2會議遲到五分鐘以內者,考核扣貳分;遲到五分鐘以上者,考核扣伍分;無故缺席者,考核扣拾分,由人事管理員開具《獎懲通知單》,并在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且納入星級員工考評范疇。
5、質量記錄表格
《培訓(會議)簽到表》
《獎懲通知單》
6、支持文件
無
7、記錄表
無
篇2:某中學會議制度
Z中學會議制度
為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進一步發揮集體領導作用,以推動學校教學工作,特制訂如下會議制度.
1、校務會議:校長、副校長、正副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等參加.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于期初、期中、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布置的有關工作;討論制訂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工作重點;總結學期工作.
2、行政會議:學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參加。由校長主持,每周星期一上午舉行,主要研究并解決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部署近期工作。
3、德育小組會議:由德育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由組長主持,每月召開-次,主要研討教育工作.
4、教研組長會議:由各學科教研組長參加.由教導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教學工作.
5、班主任工作會議:由全校各班班主任參加.由教導主任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級工作,
6、家長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人員參加。適定請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由校長支持,每學期召開會議二次,主要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需要社會協助解決的學校問題,反映家長對學校的意見.
7、教職工代表會議:一年一次,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意 見,討論研究學校重大問題,并形成決議.
8、民主生活會議:一學期一次,就學校工作暢所欲言,回顧過去, 展望未來提出意見.
篇3: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調。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