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裝修管理規定(十三)
1.目的
規范轄區內客戶裝修管理工作,保障客戶利益,確保房屋使用壽命,保持小區良好的生活環境。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
3.職責
3.1裝修管理負責人負責審核裝修方案,管理處經理負責裝修申請的審批。
3.2 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對裝修過程進行巡查記錄、監督整改及驗收,建立裝修管理檔案。
3.3 安全員對裝修現場進行管理,保障客戶的正常生活秩序。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在辦理客戶裝修手續時,辦理人員應先核實客戶是否辦理入住手續。若客戶尚未辦理入住手續或手續不全,應先請其辦理入住或補齊手續。
4.2裝修管理人員核驗客戶的入住手續無誤后,請裝修施工隊填寫《裝修申請表》和《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交納裝修保證金,提交裝修合同復印件、裝修圖紙、承建資格證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裝修施工人員還須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并張貼在《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的背面。
4.3管理處與客戶、裝修施工隊三方共同簽訂《裝修履約協議書》,管理處與裝修施工隊簽定《施工治安責任保證書》。
4.4由管理處經理負責對裝修方案進行審批(也可以書面授權的形式指定主管以上人員負責審批),對裝修施工隊進行審核,包括人員身份、裝修資質證明、施工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機械設備工具情況及負責人聯系方法等,并于三日內作出批復。
4.5由裝修管理人員將批準意見知會裝修申請人,同時知會管理處相關部門予以留意和配合,并建立裝修管理檔案。
4.6裝修開始前,裝修施工隊應先到管理處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交費,《臨時出入證》有效期以申請裝修時間為準,到期可以順延。裝修施工期間,如施工人員確需留宿,應提供業主書面證明,前臺人員應在《臨時出入證》背面加蓋管理處確認標識;施工人員個別短時留宿,可由業主電話許可確認,并由裝修管理員在《裝修現場記錄》中予以記錄。
4.7安全員負責對照《臨時出入證》放行裝修施工人員,嚴禁裝修施工人員帶煤氣瓶進入高層住宅。
4.8管理處簽發《裝修許可證》,并要求裝修施工隊將《裝修許可證》張貼在裝修戶門外,以便于裝修管理人員和安全員監管。
4.9在整個裝修過程中,由裝修管理人員對裝修工程進行監督,及時糾正、積極預防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每三天至少巡查每戶裝修現場一次,并記錄在《裝修現場記錄》中。裝修或搬家時搬運物資應到客服中心填寫《物資搬運放行條》。
4.10在整個裝修過程中,安全員主要對裝修工程安全方面進行監督、整改,每周至少巡查兩次裝修現場,并記錄在《裝修現場安全記錄》中。
4.11裝修過程中如有違規行為,管理處應開具《裝修違約通知單》,要求客戶和裝修施工隊限時整改。
4.12裝修工程結束、客戶驗收合格后,由客戶向管理處提出驗收申請,管理處指定專人對裝修工程進行驗收。經管理處驗收合格并使用半年后,辦理裝修保證金退還手續。
4.13裝修施工隊撤離時所搬物品應填《物資搬運放行條》,在安全員監督下清除垃圾并打掃干凈現場環境衛生后,方準許撤離。
4.14裝修施工時間:周一到周五: 8:30-12:0014:00-19:00
周六到周日: 9:30-12:0014:00-19:00
節假日: 9:30-12:0014:00-19:00
安全員在每日12:00、19:00負責檢查裝修施工人員停止作業情況。
4.15如果客戶與裝修施工隊因裝修問題發生爭議,管理處本著無權處理雙方糾紛的原則,不能代其中一方對他方履行約束或代追繳行為。
5.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承發包及施工管理暫行規定(試行)》
《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住宅裝飾裝修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6.質量記錄和表格
BzzWY-CH-FW-08-F1 《裝修申請表》
BzzWY-CH-FW-08-F2 《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
BzzWY-CH-FW-08-F3 《裝修許可證》
BzzWY-CH-FW-08-F4 《裝修現場記錄》
BzzWY-CH-FW-08-F5 《裝修驗收單》
BzzWY-CH-FW-08-F6《裝修結算單》
BzzWY-CH-FW-08-F7《裝修履約協議書》
BzzWY-CH-FW-08-F8《施工治安責任保證書》
BzzWY-CH-FW-08-F9 《裝修違約通知單》
BzzWY-CH-FW-08-F10 《裝修現場安全記錄》
BzzWY-CH-FW-08-F11 《物資搬運放行條》
篇2: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問:禁止夜間幾時至次日幾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答:禁止夜間 22時至次日6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問:住宅裝修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什么部門進行投訴?
答: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區建設 (房管)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住宅使用人應當委托什么樣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答: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住宅裝修企業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問:住宅裝修禁止哪些行為?
答:
(1)拆除或改動柱梁混凝土承重構件;
(2)拆除窗間墻;
(3)在懸挑樓梯的承重墻上挖壁打洞;
(4)在樓面基層上鑿槽安裝各類管道;
(5)改變外立面格局;
(6)各類防盜或保安門、窗、柵等安裝超出外墻立面;
(7)其他損壞房屋結構及設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為。
問:當住宅的裝修造成毗鄰住宅所有人,使用人財產損害的,受損害人擁有什么樣的權利?
答:受損害人有權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恢復原狀。
問:所謂的住宅裝修是什么?
答:住宅裝修,是指居民為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對合法居住的房屋進行裝飾處理的工程建設行為。
問: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按照怎么樣的程序進行?
答: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問: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有何規定?
答: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問: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是否需要辦理有關手續?
答: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進申報登記。
申報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申請人身份證;
(三)裝飾裝修方案;
(四)變動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的,須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五)委托裝飾裝修企業施工的,須提交企業相關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六)其它應當提交的批準文件或材料。
篇3:漳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2008年)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政綜〔20**〕153號
二○○八年九月四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漳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確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促進漳州市家裝行業可持續發展,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福建省建筑裝修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 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裝修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在裝修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關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拆除與消防安全有關的建筑設施或者建筑構件;
(六)影響建筑結構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五條 業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簡稱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三)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所列第(一)項、第(二)項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三)項行為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準。
第六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負荷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并做閉水試驗。
裝修活動涉及以上兩款規定內容的(來自:m.dewk.cn),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裝飾裝修企業承擔。
第七條 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確保裝飾裝修工程質量。
第八條 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第九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害公共部位和設施。
第十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建筑裝修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裝修單位信用檔案,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并將評定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申報登記。
第十二條 裝修人,或者裝修人和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管理企業或
者房屋管理機構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第十三條 承接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裝飾裝修企業,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取得相應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十四條 裝修人委托企業承接其裝飾裝修工程的,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裝飾裝修企業或相應從業資格的承包人、建造師。
第十五條 裝修人與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應當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20**)的標準。裝修人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并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
第十七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必須會同裝修人按雙方合同約定和相應質量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經雙方簽字認可后,裝飾裝修企業向裝修人出具質量保修書。
第十八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罰款:
(一)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或者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或者降低節能效果的,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 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未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或者做閉水試驗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建筑裝修施工單位處以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不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和進行焊接作業的,或者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裝修人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侵占公共空間,對公共部位和設施造成損害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裝修人未申報登記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裝修人違反規定,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企業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 裝修人委托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裝修工程質量監督收費由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按市物價局批準規定收取。
第二十七條 為了確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安全質量,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應提供有效服務。
(一) 協調處理住宅裝修業主與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在裝飾裝修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
(二)為業主提供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安全、質量等相關知識的咨詢服務;
(三)認真受理、反饋業主投訴,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設立熱線電話。
第二十八條 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應自覺接受監督,不得利用職便謀取私利,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20**年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