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管理員崗位職責(十四)
熟悉公司及物業服務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項目的收費標準及其構成,掌握業主或住用戶的基本情況和物業內結構及其功能。
在物業服務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的指揮下,負責辦理業主(用戶)的入住、二次裝修、退房、租賃、搬遷及裝修工作出入證等手續。
熟悉值班管理員、保潔及綠化工的工作職責、工作規程,并在每日工作中檢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是否符合標準及要求,對不符合人員進行記錄及要求整改。
每月對屬下員工進行考核,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關心愛護屬下員工的生活,如遇不能解決的問題上報物業服務中心主任或公司主管領導。
做好投訴回訪的工作。
負責制定公司對外宣傳的方案,報物業服務中心主任批準后組織實施。
負責制定社區文化活動計劃,經物業服務中心主任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
篇2:樓宇管理員崗位職責、職位說明
2. 31 樓宇管理員(怡翠花園管理處以外)
2.31.1 崗位職責
a)協助管理處主任做好各部門協調工作;
b)負責編制管理處工作計劃,人員培訓及管理處出勤率、工作質量考核工作 ;
c)負責轄區內樓宇、場地等物業管理的巡視、檢查工作;
d)負責用戶投訴受理和處理工作;
e)負責草擬管理處內部管理制度、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等文印資料;
f)負責建立物業用戶檔案,定期將用戶意見匯總報管理處主任;
g)負責定期對服務質量進行統計、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h)負責管理處檔案資料的統一管理;
i)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2.31.2 職位說明
a)年齡50歲以下,身體健康;
b)大專以上學歷,物業管理專業,從事物業管理行業工作三年以上;
c)工作認真、負責,原則性強、廉潔奉公。
d)工作負責范圍:負責所轄樓盤的投訴、巡查、后勤管理。
篇3:花園樓宇管理員崗位職責、職位說明
2.30 樓宇管理員(怡翠花園管理處)
2.30.1 崗位職責
a)負責巡視小區樓宇、公共場所,發現并處理投訴和隱患。
b)負責裝修施工現場巡視檢查、監管。
c)負責派發日常維修工作單,跟進日常維修結果,檢驗維修效果。
d)完成服務中心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2.30.2 職位說明
a)年齡50歲以下,身體健康;
b)大專以上學歷,物業管理專業,從事物業管理行業工作三年以上;
c)工作認真、負責,原則性強、廉潔奉公。
d)工作負責范圍:負責小區的巡查、裝修管理、日常維修跟進、投訴處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