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公司的選拔流程
物業管理公司的選拔通常是一個嚴謹的過程,涉及多個步驟和參與者,包括業主、業主委員會、以及有時的居委會或街道辦。以下是一般的選拔流程:
01?需求分析
首先,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街道辦需評估小區的具體需求,包括服務范圍、服務水平、預算限制等。
02市場調研
進行市場調研,列出潛在的物業管理公司名單。可以通過網絡搜索、業內推薦、以往合作經驗等方式進行。
03發布招標公告
公布招標信息,邀請物業管理公司參與競標。這個過程中,可能需要在小區公告板、相關網站或報紙上發布招標公告。
04?收集投標文件
邀請有意向的物業管理公司提交詳細的投標文件,這些文件通常包含公司資質、管理團隊介紹、服務方案、價格報價等。
05?評審投標
組織評標委員會對所收集到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評標委員會一般由業主委員會成員、部分業主代表,有時候還包括居委會/街道辦的代表組成。
06實地考察
對入圍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實地考察,了解其管理的其它項目情況,檢查其服務質量和專業能力。
07綜合評分
根據投標文件、服務方案、公司信譽、管理能力、價格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分。
08談判與簽約
選擇綜合評分最高的公司進行最后的談判,就細節問題達成共識后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09公示結果
將選拔結果向全體業主進行公示,確保過程的公開透明。
10?反饋與調整
在實施一段時間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必要的反饋和調整,以保證物業管理的質量。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選拔流程可能會因地區法規、小區規模、開發商遺留問題等因素而有所差異。此外,為了保障公平性和透明度,整個選拔過程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并確保所有參與方的權益得到合理保護。
篇2:護衛員、消防干部選拔錄用標準作業規程
護衛員、消防干部選拔錄用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干部的選拔程序,確保公平\公開\共正選拔安全員\消防干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護衛部\消防管理中心各級干部的選拔錄用.
3.0職責
3.1經理負責"竟爭上崗"策劃及組織工作.
3.2"竟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干部的"竟爭上崗"工作.
4.0程序要點
4.1策劃
4.1.1經理策劃成立"竟爭上崗領導小組",小組人員由經理\副經理\主管經理\人事部及品質部有關人員組成,"竟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整個竟爭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4.1.2"竟爭上崗領導小組"于竟爭開始前20天發出通知,告之竟爭上崗的有關事項:
a)"竟爭上崗"的程序為報名---提交竟職報告---理論考試---民主評議---平時表現考核---軍事考核---現場答辯---聘任---工作交接---小結;
b)明確竟爭職位的類別(級別\崗位);
c)明確參加竟爭員工的資格要求.
4.2報名
4.2.1所有有資格參加"竟爭上崗"的員工可自愿報名,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竟爭開始的15天前,報名時需要親自到人事部領取<<竟爭上崗報名表>>認真填寫,按時交回.
4.2.2人事部收集整理所有報名表后交"竟爭上崗領導小組".
4.3竟職報告
4.3.1所有競選者親自完成一式兩份的"竟職報告書",在規定時間內,將其中一份交人事部."竟職報告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a)個人簡歷;
b)對所竟爭崗位的認識;
c)管理反案.
4.3.2"竟爭上崗領導小組"組織評委人員在"竟爭上崗"開始前對全部"竟職報告書"進行審閱.
4.4理論考試
4.4.1"竟爭上崗領導小組"對所有參加"竟爭上崗"者統一進行理論知識考核,考核形式為書面考試,命題工作有"竟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試題在考試前應嚴格保密.
4.4.2竟爭者理論考試成績必須及格方可參加隨后的竟爭.及格分為60分.
4.4.3竟爭班\組長級干部,理論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只作為參考';竟爭(副)主管以上級干部,理論考試成績則計入總分.
4.5民主評議
4.5.1竟爭班\組長級干部,應進行民主評議;竟爭(副)主管以上級干部一般不安排民主評議.
4.5.2民主評議方法:
a)由參加竟爭者所在部門的員工依據<<民主評議表>>規定內容進行評議;
b)民主評議采用評議獨立打分方式;
c)民主評議的得分為所有有效的民主評議表分值的平均分.
d)民主平分得分計入總分.
4.6平時表現考核
4.6.1"竟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每位參加竟爭者上年度的人事獎罰情況進行評分:
a)起點分均為6分;
b)年度內受嘉獎一次加0.5分,記小功一次加1分,記大功一次加1.5分,優秀員工者加1.5分;
c)年度內受警告處分一次扣0.5分,記小過一次扣1分.記大過一次扣1.5分
4.6.2平時表現考核得分計入總分內.
4.7軍事考核
4.7.1軍事考核評委內容以<竟爭上崗軍事技能考核規則>>.
4.7.2軍事考核評委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激請部隊有關人員擔任,評分擁擠為<<竟爭上崗軍事技能考核規則>>.
4.7.3軍事考核時采用現場亮分的形式,軍事考核得分為每位評委給分的平均分.
4.7.4軍事考核得分計入總分。
4.8 現場答辯
4.8.1 "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參加競爭人數決定是否進行初賽.
4.8.2現場答辯出場順序以抽簽結果為準,競爭者按抽簽順序依次進行.
4.8.3現場答辯評委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安排,評委一般為7人或9人,評委組成人員將于答辯開始前一天以通知形式公布.
4.8.4現場答辯得分采用 身強體壯每位評委依據<<現場答辯評分表>>結合自己的判斷力打分.
4.8.5 參加競爭員工可以在答辯開始前2小時內對評委組成人員提出回避申請,但需以書面形式說明申請回避的理由,公司將在收到申請后迅速開會研究,并于答辯開始前答復申請者.
4.8.6在答辯中如果出現某位競爭者的某項得分為零,則不論該競爭者的七零八落其他項得分為體會何值,最后結果均為不合格.
4.8.7 參加"競爭上崗"者在自己未出場之前,不允許旁聽其他競爭的現場答辯.
4.9 錄用
4.9..1 現場答辯結束后,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當場宣布競爭者的最后綜合得分.
最后得分由民主評議分,平時表現分,軍事考核分,理論考試分,現場答辯分相加得出.
4.9.2 "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每位競爭者的最后得分高低在答辯結束后,當場公布競爭上崗各崗位的優勝者.
a)所有優勝者最后綜合得分都必須及格(60分);
b)若出現最后綜合得分相同的情況時,則由評委對平分者加試3分鐘的現場測試,然后再次打分決出勝負.
4.9.3公司經理代表公司與競爭優勝者簽訂錄用合同,合同期為1年,試用期一個月.
4.10 主管經理負責在競爭結束次日,安排新老干部工作交接事宜.
4.11 競爭上崗的干部,若試用期內表現不合格將按公司有關的規定處理.
4.12 小結
"競爭上崗領導小組"于競爭結束后半個月內對本次"競爭上崗"工作進行小結,聽取各方面意見,提出改正建議.
5.0 記錄
5.1 <<競爭上崗報名表>>
5.2 <<競爭上崗民主評議表>>
5.3 <<競爭上崗現場答辯評分表>>
6.0 相關支持文件
6.1 <<安全員、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績效考評實施核標準作業規程>>
6.2 <<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7.0 附錄
<<競爭上崗軍事技能考核規則>>
拋接兩盤水帶,一氣呵成完成持水槍噴射規范動作.
評分標準:
a)護衛員(總分20分):
按規定著裝整潔,儀表端莊威嚴,精神容光煥發(滿分4分)
個人軍事素質過硬,口令準確無誤,吐字清晰,抑揚頓挫,高低起伏,節奏明顯,指揮位置 靈活機動,令行禁止統一
b)協調(滿分8分);
講解示范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動作準確訓練,節奏清晰(滿分4分)
報告詞慷慨激昂,簡單明了,準確無誤 (滿分4分)
c)按規定著裝整潔,儀表端莊威嚴,精神容光煥發(滿分2分)
個人軍事素質過硬 ,口令準確無誤,吐字清晰,抑揚頓挫,高低起伏,節奏明顯,指揮位置靈活機動
令行禁止統一協調(滿分3分);
講解示范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動作準確熟練,節奏清晰(滿分2分);
交通指揮,干凈利落,準確到位(滿分1分)
報告詞慷慨激昂,簡單明了,準確無誤(滿分2分).
d)消防管理中心(總分10分):
按規定著裝整潔,儀表端莊威嚴,精神容光煥發(滿分2分);
個人軍事素質過硬,口令準確無誤,吐字清晰,抑揚頓挫,高低起伏,節奏明顯,指揮位置靈活機動,令行禁止統一協調(滿分2分)
拋接水帶不出畫線外,第一盤水帶應拋出8米遠,接口不脫落,分水器到位,從口令開始到結束不超過12秒(滿分4分);
講解示范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動作準確熟練.節奏清晰(滿分2分).
考場紀律:
a)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指定科目完成考試內容;
b)有異議,有誤時,不當面頂撞,不自暴自棄,堅決按程序進行;
c)不營私舞弊,冒名頂替或泄露考試機密.
凡參加各項考核科目人員,,必須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執行考場紀律,按規定的時間順序進行,屆時缺席者無特殊原因,作自動棄權處理.且安全員考核時間不超 過4分鐘,治安不超過5分鐘,消防不超過4分鐘,凡超時將作扣分處理.
篇3:XX鎮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案
**鎮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建立科學規范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及管理制度,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省、市、縣委組織部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和我鎮中層職位空缺情況,擬針對現有的空缺職位進行干部選拔任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拔任用中層干部原則。
1、黨管干部的原則;
2、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4、實績評價和群眾公認的原則。
三、崗位職數
中層崗位共*個,其中:
黨政辦事機構崗位*個:
黨政管理的事業機構崗位*個:
三、任職條件
(一)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有一定的事業心、責任心;
(二)清正廉潔,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結同志;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勝任競爭職位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四)文化程度在高中(中專)以上(含高中、中專),年齡在45周歲以下。業務性較強的崗位,年齡可到50周歲以下;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兩年,并在近兩年考核稱職(合格)以上(含稱職);
(六)身體健康。
四、選拔程序
(一)組織推薦提名。
根據空缺職位、任職條件、推薦范圍有關要求,由黨委會集體醞釀提名初步候選人。
(二)民主推薦
民主推薦采取會議無記名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兩種方式。
民主推薦會參加人員范圍:參加推薦會的人員為政府在編在崗正常工作的全體干部職工和鎮轄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實際到會人數一般不少于應到會人數的80%。
(三)審查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民主推薦結果,由鎮黨委會研究并征求紀委、政法、計生意見審查確定考察對象。
(四)組織考察
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列》規定的條件和選任崗位實際要求,對確定的考察對象由考察組進行全面嚴格的考察其德、能、勤、績、廉。
對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的考察要按照個別談話、征求意見等方式深入進行了解情況,并征求所在部門全體干部職工的意見。
(五)討論決定、任職
選拔任用中層干部,由鎮黨委討論決定中層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80%以上的黨委委員到會,并確保與會人員有足夠的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表意見。與會人員對任免事項應對發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緩議等明確意見。在充分討論
的基礎上,采取舉手表決等方式進行表決。對意見分歧較大或有重大問題不清楚的,應當暫緩表決。
(六)上報批復
經鎮黨委研究,決定選拔任用的中層干部,應將考察結果報告和《干部任免表》一同報縣委組織部研究、批復。批復同意后由鎮黨委正式對中層干部任職行文。
五、公示
上報批復前在全鎮范圍內對擬任的中層干部進行公示,公示方式為:
1、在鎮黨委黨務公開欄上公示。
2、公示主要內容:擬任人選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政治面貌、學歷、擬任職務。公示期為七天。對公示對象反映的問題,由考察組會同鎮紀委進行查實。
六、考察組成員
考察組由鎮分管領導、黨建辦工作人員組成。
七、組織領導
1、為了確保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的公正、公平、有序地進行,達到預期目的,成立鎮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黨建辦,具體負責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2、加強宣傳教育。中層干部選拔任用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鎮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思想認識和參與意識。全體干部職工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積極參與此項工作。
3、在中層干部選拔任用中落選,但表現突出的干部,可列為中層后備干部。
八、工作紀律
1、保守工作秘密,推薦結果和談話內容不得向外泄密;
2、始終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
3、不準在干部選拔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任人唯親、封官許愿、營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