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服務中心的工作職責范圍
1、全面負責小區內客戶服務管理工作。
2、對客戶服務各窗口進行督導,每天對各個服務窗口進行巡視,規范操作,提供服務創新思路,以保證和持續改進服務品質。
3、策劃組織社區文化活動,配合開發商做好各類銷售活動的開展;制定年度社區文化活動計劃,并組織開展;對各協會的活動提供支持;發起成立其他有益的協會和沙龍;組織開展給類講座和培訓班等。
4、入住前期協助做好業主的集中入伙工作。
5、每年組織一次客戶滿意度調查,通過對調查結果的統計分析,確定物業管理的行動重點和業主的潛在需求,形成持續改進機制,持續提高客戶滿意度。
6、開展兩次業主懇談會,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坦誠交流物業管理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7、入住成熟后,協助做好業主委員會的籌建工作。
8、與業主委員會做好定期溝通工作,并保留相關記錄。
9、與社區居委會做好溝通工作,做好居委會工作的配合。
10、顧客日常事務接待,顧客投訴/建議的受理及跟進處理。
11、停車服務辦理:提供車位租賃協議辦理,車位使用協議辦理;車位租賃和使用費用收取。
12、物業增值服務:對業主閑置和投資的物業提供代理出租、出售服務;針對代理出租、出售的物業狀況向業主或承租人提供房屋健康報告;建立租售物業分戶檔案,以便發生合同糾紛時查詢協助業主對出租物業的租金收取。
13、市政配套服務窗口,如:電話、光纖、煤氣、寬帶的開通服務,費用代收代繳服務。
14、入住初期做好業主的零星入伙工作。
15、為業主辦理裝修手續。
篇2:客戶服務中心經理職責
客戶服務中心經理職責
1)在物業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主持住宅項目的全面工作。
2)負責客戶服務中心經營管理及日常費用支出的審核,有效控制管理處費用開支,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
3)對客戶服務中心的整體服務質量、安全、治安、消防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根據國家、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制訂客戶服務中心的管理制度。
5)負責管理處有關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相關供方的評估和控制。
6)負責客戶服務中心發生的服務過程不合格和服務質量不合格的處理及糾正措施、預防措施的實施和跟蹤。
7)負責審核客戶服務中心年、月度培訓計劃,指導、監督,組織實施各項培訓工作,確保培訓工作實施的有效性。
8)負責對客戶服務中心人員工作績效進行考核。
9)負責組織與業主(住戶)的溝通工作,及時解決業主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議。協助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認真貫徹執行業主大會形成的決議、決定。
篇3:物業服務中心財務出納崗位職責
物業服務中心財務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服務中心/管理處《行政管理守則》各項管理服務制度和程序。
二、協助服務中心/管理處主任和財務主管完成服務中心/管理處的各項財務工作計劃。
三、負責服務中心/管理處發票、收據的領用、保管工作。
四、負責服務中心/管理處現金、銀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記帳和結算等工作。
五、根據服務中心/管理處收費情況及時打出收費單,委托銀行進行劃帳,負責向未劃帳業主催繳各類管理費、水費等費用。按規定向業主開具收費發票、收據。
六、按財務規定做好現金、銀行、收付款憑證、現金、銀行日記帳,定期核對,做到帳目清晰、手續完備、臺帳相符、日清月結、準確無誤。
七、負責每日現金收付工作。
八、嚴格執行用款制度,明確用款權限,不挪用或私自借支公款。
九、做好服務中心/管理處管理收繳記錄和臺帳。
十、熟悉小區各單元戶數及其面積,以及各項收費標準和計算方法,做好向小區業主的收費解釋工作。
十一、協助會計做好與財政稅務部門的聯絡。
十二、協助財務主管做好服務中心/管理處的年度財務審計工作。
十三、每月向服務中心/管理處主任提供月度員工工資(獎金)發放情況。
十四、每月及時向財務主管提供財務報表資料數據。
十五、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