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小區室內裝修管理責任書
一、裝修業主責任 業主需要裝修時, 應提前一周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 詳細如實地填寫《裝修申請表》 ,向物業公司領取《室內裝 修管理規定》 ,并逐項簽署《裝修施工承諾表》 ,物業公司同 意后方可施工。業主裝修施工需按物業公司審查批準的方案進行施工, 如按實際情況需更改,必須經物業公司確認同意后方可施 工。業主裝修需選擇有資質的裝修單位。業主裝修需嚴格遵守《XX創新園室內裝修管理規定》 , 如有違章行為,同意執行《XX創新園室內裝修管理規定》 , 按**創新園處罰辦法及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業主應自覺接受物業公司的監控和檢查,配合物業公司 對施工人員和施工現場的管理,并承擔因施工人員違章施工 和違反小區治安、清潔、環境管理的連帶責任。
二、裝修單位責任:裝修施工單位需各物業公司提供資質證明、 營業執照復 印件各一份,并交驗原件,并簽定本責任書后方領取裝修施 工許可證。裝修單位需如實申報施工共員名單,交身份證、暫住宅 樓證復印件一份,并交驗原件(若無身份證,則必須由具有 本市縣級戶口的居民作擔保人) 。施工人員必須辦理臨時出 入證,憑臨時出入證進出本小區,無證者嚴禁進入。裝修單位需交裝修管理押金××元, 個體裝修人員按每 人××元繳納。如丟失臨時出入證扣款××元/證,如丟失 施工許可證扣款××元。裝修施工必須按物業公司審查批準的方案執行, 嚴格遵 守《室內裝修管理規定》 ,若違反規定,施工單位將承擔連 帶責任。裝修施工應嚴格按照設計方案及有關規范要求進行 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粗制濫造,裝飾材料不得以次充好、 弄虛作假,不得野蠻施工、損害裝修業主的合法權益。隱蔽工程需報請物業公司檢查同意后方可隱蔽。裝修施工期間,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物業公司的管理,接 受物業公司的監督和檢查,嚴格遵守小區的其它各項管理規 定。裝修完工后, 要及時通知業主及物業公司共同對裝修工 程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業主、施工單位憑驗收單、 臨時出入證、施工話可證,及時到物業公司辦理有關手續。
三、物業管理公司責任:物業公司要嚴格按照《室內裝修管理規定》對業主裝修 申請及時進行審批。物業公司要及時對裝修隱蔽工程進行驗收。物業在業主裝修施工期間,要派人隨時檢查,對違章行 為要及時糾正和按規定進行處罰。物業公司在業主報驗后要及時進行裝修工程驗收, 驗收 合格后,出具裝修工程驗收單。 物業公司管理人員若因不及時、 不配合而影響業主裝修 的,物業公司給責任人以扣獎金、工資及辭退等方式進行處 理。本責任書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后生效。
業主:(簽章)年 月 日
裝修單位:(簽章)年 月 日
物業公司:(簽章)年 月 日
篇2:家居裝修管理責任書范本
家居裝修管理責任書范本
一、總則:
為加強對管理服務區域內裝修活動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維護客戶合法權益,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和業主公約規定,客戶、裝修單位、管理處三方在自愿、平等并充分理解本責任書條款下簽訂,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責任范圍:
1、客戶選擇的裝修單位承接其家居裝修工程,必須持有市主管部門頒發的《承建資格證書》。如客戶違反本規定,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2、客戶在房屋裝修前,必須會同其委托的裝修施工隊向管理處申報登記,如實申報裝修項目、標準、施工人數、擬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內容,并提交裝修合同復印件,交驗裝修單位《承建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在裝修前須將裝修事宜告知鄰里。
3、裝修前客戶和裝修單位各交納裝修保證金元,出入證工本費元/張,公共設施損耗費元,其他元。
4、裝修活動必須保證建筑物結構和使用安全,并嚴格按照客戶申請的項目進行,嚴禁下列行為:
(1)改變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承重墻、天花、地面上打孔,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門窗;
(3)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板等。
(4)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墻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5)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6)破壞或者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7)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裝修材料;
(8)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
確需改變建筑物主體或承重結構、明顯加大負荷的,客戶應委托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報政府設計審批部門審批。
確需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制訂施工方案,并做閉水試驗。
對于以上行為和其它不經批準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者,除恢復原樣,扣除顧客及裝修隊的所有保證金外,客戶及裝修單位還應該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5、未經市規劃國土部門批準,不得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如雨篷、遮陽篷等),不得改變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6、樓頂、平臺、外門、窗、陽臺的裝修及空調的安裝及其他裝修活動必須符合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的技術標準,選擇管理處指定的樣式,須保證建筑物外觀的協調統一,如有違反,恢復原樣或照價賠償。
7、嚴禁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確需改動的,應提前一個月向供氣單位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8、裝修單位應如實申報施工人員名單,交驗施工人員有效證件,填寫《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辦理《出入卡》和《裝修許可證》。
9、裝修單位領取《裝修許可證》、《出入卡》之后方可開始施工。施工時須將《裝修許可證》張貼于戶門外顯要處,將本責任書復印件張貼于裝修戶門內,以便于管理處監管和巡查。
10、施工人員應佩帶《出入卡》,凡未辦理《裝修許可證》和《出入卡》擅自施工者,將按違法行為處理。
11、裝修施工時間為:每天7: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長時間,否則管理處有權采取措施責令停工;節假日裝修按管理處統一規定執行。
12、根據《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住宅裝修施工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13、裝修單位負責人必須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嚴禁下行行為:
(1)嚴禁用磚頭或其他物品頂住電梯、防盜門;
(2)嚴禁將裝修垃圾、各類膠、漆等雜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3)嚴禁騷擾其他住戶或影響其他住戶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戶投訴和財產損失;
(4)嚴禁在其他住戶門前逗留、休息;
(5)嚴禁在規定的裝修時間外施工;
(6)嚴禁擅自進入地下室和天臺,嚴禁在天臺或地面等公共場所加工作業。
(7)嚴禁私自在戶外接駁水、電。
(8)嚴禁將電源線直接接在漏電開關上,裝修房間內嚴禁抽煙或使用電爐。
14、裝修過程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操作,須事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并附有操作人員的合法有效操作證件,方可施工。
15、施工人員必須愛護公共設施,對于違反操作規定破壞公共設施(包括樓道、墻面、天臺等)的行為,按責任照價賠償。
16、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均由裝修單位負責修復并賠償全部損失。
17、裝修垃圾須及時入袋搬運,并按照管理處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對違章堆放、拋棄裝修垃圾者,管理處有權責令限期清理。不及時清理由管理處代為清理者,費用由裝修單位承擔。裝修垃圾在搬運過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損壞磨花,不得損壞電梯等公用設施,否則將按責任給予處罰。(以下由管理處填寫裝修垃圾清運具體規定)
(1)
(2)
(3)
18、裝修單位應加強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規定,作業現場應至少配備兩個滅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
19、施工過程中,裝修單位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可疑情況應
及時報告管理處。20、施工人員不得在本管理服務區域內有吵架、斗毆、吸毒、販毒、色情等違法亂紀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交送公安機關。
21、裝修時必須關閉門戶,避免灰塵或噪音影響公共環境。
22、裝修完畢,客戶驗收合格后,由客戶向管理處提出檢查申請,管理處指定專人對裝修工程進行檢查。
23、經管理處檢查,如有違章裝修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按責任照價賠償。賠償費用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多退少補,如無違章裝修行為,退還裝修保證金。裝修驗收時間為每周,退保證金時間為每周。
24、在裝修期間,若需搬運任何物資出管理服務區域,請提前與管理處聯系,填寫《物資搬運放行條》經管理處確認后,方可放行。
25、如客戶與裝修單位因裝修問題產生爭議,雙方按照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自行協商解決。管理處無權處理雙方的糾紛,也無權代其中一方對他方履行約束或追繳行為,且不承擔由雙方的糾紛產生的任何后果。
三、處罰辦法:
1、對違反本協議書的任何違章裝修行為,管理處均有權制止、責令改正,并報請有關部門予以處罰。
2、管理處有權視違章情節輕重,拒絕裝修單位進入住宅區裝修。
3、違反以上條款者,將按照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裝修房號:業主(租/住戶):
聯系電話:年月日
裝修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
年月日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處負責人:
年月日
篇3:住宅小區裝修管理責任書
住宅小區裝修管理責任書
1、目的:
為加強對房屋裝修的管理,保障小區所有業主的合法權益,維護區內的公共秩序,根據《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凡業主申請裝修經管理處審批同意后,由業主、裝修單位、管理處三方就家居裝修的有關事宜達成共識,簽定本責任書,并共同遵守。
2、責任范圍:
2.1.業主
2.1.1.業主選擇的裝修單位承接其家居裝修工程,必須持有市主管部門頒發的《承建資格證書》。如業主違反本規定,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2.12.業主在房屋裝修前,必須會同其委托的裝修單位向管理處申報登記,如實申報裝修項目、標準、施工人數、擬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內容,并提交裝修合同復印件,交驗裝修單位《承建資格證書》原件,經管理處批準后方可動工;
2.1.3.樓頂、平臺、外墻門窗、陽臺的裝修及空調的安裝,須保證建筑物外觀的協調統一,選擇管理處指定的樣式、材料、安裝方法安裝。如有違反,除恢復原樣外,扣除裝修保證金;
2.1.4.業主在裝修過程中臨時增裝修項目,須報管理處審核批準;
2.1.5.裝修完畢,業主驗收合格后,由業主向管理處提出驗收申請,管理處指定專人對裝修工程進行驗收;
2.1.6.根據《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住宅裝修施工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2.2.裝修施工單位
2.2.1裝修單位應如實申報施工人員名單,交驗施工人員有效證件(如有特殊作業,還需交驗特種崗位從業資格證書),并辦理《裝修許可證》和《臨時出入卡》;
2.2.2 . 裝修單位領取《裝修許可證》、《臨時出入卡》之后方可開始施工。施工時須將《裝修許可證》張貼在單元門外,《裝修管理規定》張貼于室內明顯位置,便于裝修人員閱讀和管理處檢查;
2.2.3.施工人員須佩戴《臨時出入卡》進入小區,凡未辦理《裝修許可證》和《臨時出入卡》而擅自施工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2.2.4.裝修施工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 8:00-12:00,14:00-19:00。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日每天9:00-12:00,14:00-18:00,否則管理處有權采取措施責令停工,對于屢禁不止者將按照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處理;
2.2.5裝修活動必須保證建筑物結構和使用安全,并嚴格按照業主戶申請的項目進行,嚴禁下列行為:
(1)改變房屋承重結構;
(2)在承重墻、天花、地面上打孔,拆除連接陽臺的墻體、門窗;
(3)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板(超過10毫米)等;
(4)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墻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5)破壞或者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6)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裝修材料;
(7)其他違章裝修活動。
對于以上行為和其它不經批準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者,除恢復原樣、扣除裝修保證金外,業主/用戶及裝修施工隊還應該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2.2.6嚴禁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確需改動的,應提前向供氣單位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2.2.7裝修單位負責人必須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嚴禁下行行為:
(1)用磚頭或其他物品強行頂住電梯、防盜門;
(2)將裝修垃圾、各類膠、漆等雜物倒入排水管道;
(3)在修改排水管道時,將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4)騷擾其他住戶或影響其他住戶的正常生活,造成投訴和 財產損失;
(5)串棟、串戶,或在其他住戶門前逗留、休息;
(6)在規定裝修時間外施工;
(7)擅自進入地下室和天臺,或在公共場所(地)施工作業;
(8)私自在戶外接駁水、電;
(9)將電源線直接接在漏電開關上端,
(10)裝修房間內抽煙,使用電爐及大功率炊具;
2.2.8裝修過程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焊操作,須事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提供操作人員崗位操作證,并采取有安全防火措施方可施工;
2.2.9施工人員必須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移動、拆除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對于違反管理規定破壞公共設施(包括樓道、墻面、天臺、電梯等)行為的,按責任照價賠償;
2.2.10.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均由裝修單位負責修復并賠償全部損失;
2.2.11裝修垃圾須用袋封裝,并按照管理處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對違章堆放、拋棄裝修垃圾者,管理處有權責令其限期清理或由管理處代為清理,其費用由裝修單位承擔;
2.2.12裝修單位應加強消防安全意識,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裝修現場至少配備兩個滅火器,并做好消防防范措施;
2.2.13施工過程中,裝修單位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管理處;
2.2.14裝修時必須關閉戶門,避免灰塵或噪音影響公共環境;
2.2.15經管理處驗收后,如無違章裝修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業主及裝修單位憑收據于十日內領取裝修保證金。因裝修中的違章行為導致產生
維修費用,將從裝修保證金中予以扣除;2.2.16在裝修期間,若需搬運任何物品出小區(大廈),須提前與管理處聯系,填寫《物品外出放行條》,經管理處確認后,方可搬出小區;
2.2.17如業主與裝修單位因裝修問題產生爭議,雙方依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自行協調解決。管理處無權處理雙方的糾紛,也無權代其中一方對他方履行約束或追繳行為,且也不承擔因雙方糾紛產生的任何后果。
3、處罰辦法
3.1對違反本協議書的任何違章裝修行為,管理處均有權制止、責令整改,并報請有關部門予以處罰;
3.2.裝修單位應遵守裝修管理規定,服從管理處的管理。如施工人員違反管理規定,又不服從管理處管理者,管理處有權要求業主更換施工隊伍,否則管理處將強制停止施工,并拒絕其進入本小區;
3.3.違反以上條款者,將按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 和其他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4、附則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經三方簽名蓋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裝修房號:
管理處(甲方)業主(乙方)裝修單位(丙方)
負責人: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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