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學院物業項目經理崗位工作職責
1、依照《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代表zs物業公司履行與BJ國家會計學院小區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內容;
根據zs物業制定的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程序和質量標準,針對項目要求,編制項目《物業管理工作手冊》。制定項目服務管理實施方案。
根據項目財務預算,控制經營服務管理成本。負責對項目客服、工程、保安、保潔、綠化等部門的管理工作。
2、負責BJ國家會計學院小區業主委員會認可以后的特約服務管理工作。
3、負責和項目所在地的物業管理相關政府部門的工作協調。
4、負責簽定經BJ國家會計學院小區業主委員會和zs物業批準的物業單項分包服務或承包合同。
5、接受BJ國家會計學院小區業主委員會和zs物業公司的工作監督,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工作服務。承擔項目部所有服務管理責任,維護產權單位、社區業主的各項合法權益。
6、完成BJ國家會計學院小區業主委員會和zs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1.負責擬定物業公司治安、消防季度、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維護物業公司內部秩序,預防治安事件發生;協助、配合公安部門有關治安和違法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
3.負責編寫安管部月、季、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4.妥善處理業主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投訴。努力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讓客戶具有安全感。
5.落實 “五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防自然災害)工作,定期檢查“五防”設施,增強小區安全措施的監管。
6.負責制定夜間值勤、巡邏的流程和要求,對小區夜間安全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查。
7.適時完善小區的安全應急措施,并負責督促各部門員工嚴格執行和落實。
8.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并做好記錄,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完好,以備查考。
9.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培訓、考核、評估工作及聘免和推薦。
10.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工作,關心員工生活,提高業務水平。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管部經理工作細則(量化):
1.每天至少1次對各崗位/簽到點進行巡查,發現值班/安全管理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2.每天至少1次對巡樓記錄進行抽查。
3.每周至少1次在夜間對本物業區域進行查崗查哨,并做好相關記錄。
4.及時收集各班次反映的值勤異常問題,及時給予解決。
5.每周二,召開部門工作例會,總結及布置工作。
6.指導/督導/輔導部門主管、領班執行、落實工作任務的進度及力度。
篇3: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