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技術改進與合理化建議管理制度格式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技術改進與合理化建議(以下簡稱技術建議),和推行工廠現代化管理,是企業革新挖潛、降低成本、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
第二章 技術建議和現代化管理優秀成果的內容
第二條 創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新配方,提高產品質量,改善產品性能及開發新產品,節約原材料等.
第三條 對設備、工藝過程、操作技術、工、夾、量具、試驗方法、計算技術、安全技術、環境保護、勞動保護、運輸及儲藏等方面的改進或建議.
第四條 對醫療衛生技術、教育、保育以及利用自然條件等方面的改進或建議.
第五條 推廣應用科技成果、引進技術、進口設備的消化吸收和革新以及長期未解決的技術關鍵和質量關鍵等.
第六條 對企業現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創新和應用,促進企業素質全面提高等方面的建議或改進.
第三章 組織領導和職責范圍
第七條 技術建議與現代管理優秀成果評定小組成員由:廠長××、××、××、××等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組成.
第八條 技術建議是在總工程師領導下進行工作,由××歸口統一管理,技術建議管理員具體負責,基層單位設技術建議聯絡員.
第九條 技術建議管理員職責
1.匯編全廠技術改進措施計劃,掌握并督促技措實施情況,收集資料,在適當的時候提請評定小組進行評定,總結上報重大技術成果.
2.負責全廠技術建議資料處理,收集并推廣廠內外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配方、新結構的應用與交流.
3.負責接待外單位有關技術改進方面的參觀學習,并建立咨詢業務關系.
4.協助領導組織對廠內重要的非標設備設計方案的論證及會審,并辦理下達設計任務書.
5.負責全廠內技術攻關或招標的具本組織工作.
6.定期召開基層技術建議聯絡員工作會議,安排與檢查該方面的工作.
第十條 基層技術建議聯絡員職責:
1.編制上報本單位年、季技術建議計劃項目,經批準后協助實施.
2.對本單位實施的技術建議項目驗證、考核、分析和預鑒定,組織整理有關資料上報總師辦.
3.總結推廣技術建議成果,協助實施人員解決有關問題.
第十一條 經營管理與合理化建議(以下簡稱管理建議)由××統一歸口 管理,全廠各管理系統(不含全質辦)在企業管理工作中實現的現代管理優秀成果均需報××,由××審查并定期提請廠評定小組進行評定(具體組織工作參照第九條,第十條進行).
第十二條 廠科協組織實施的管理建議由科協歸口提請廠評定小組評定,并報××備案,具體工作參照第九條,第十條.
第十三條 屬全面質量管理的TQC成果,由全質辦歸口管理,并報××備案.
第四章 技術建議、管理建議的審查和處理
第十四條 技術建議項目必須做到:
1.經過試驗和應用,并有完整的原始記錄,圖紙資料和技術總結.
2.按照技術建議(現代化優秀管理)成果報表逐項填寫,并經單位主管和受益單位簽證.
3.凡屬于提高工效、提高產品質量、節約原材料、改進設備(備件)、新的非標設計等必須要有相應的工時定額員、質量管理部門、材料定額員、設備動力部門和使用單位等簽署的效果證明.
4.一般項目經所在單位考察后簽署意見,報總師辦,較大項目須經三個月的生產試用驗證,連同有關資料上報總師辦.重大項目須經六個月的生產驗證,整理全套資料上報,由××組織,××主持經廠評定小組評定后報上級主管機關.
第十五條 凡經鑒定的技術建議和現代化管理優秀成果,其鑒定材料應包含以下內容:
1.能否納入正式技術文件用于生產或經營管理工作.
2.能否進行推廣應用與交流.
3.詳細分析與核算經濟效果,對無法計算出經濟效果的應提出結論性意見,并由有關領導簽字.
第十六條 凡納入正式工藝規范的技術建議項目,由有關部門與車間進行工時或材料定額的修改,并考核實施情況.對改變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性能的項目,根據產品圖紙審批程序辦理更改手續,并考核其批量生產情況.
第五章 獎勵與審批程序
第十七條 凡申請技術建議成果或現代化管理優秀成果獎勵的集體(個人),應由實施者提出申請,填報項目成果申報表,并附第十四條所規定具備的材料(管理優秀成果須附論文或文字總結)報歸口單位立案,交財務部門審核簽署意見,最后由歸口單位組織廠評定小組進行評定審查,廠長簽字.需要上報的則逐級辦理報批手續.
第十八條 凡成功而投產(或用于管理)的項目,以修改技術文件的日期作為該項目的投產日期,以連續十二個月為計算經濟效益的有效期.實際年節約額計算公式為:
年節約價值=(改進前成本-改進后成本)×年產量-(一次性投資費用+報廢損失費用+間費用)
第十九條 凡被采用的技術建議和現代管理優秀成果,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榮譽和適當的物質獎勵,獎勵標準如下表:
1.能計算出經濟效益的項目:
獎勵等級 年節約或創造價值 獎金額 榮譽獎或其他 審批權限
一 100萬元以上
二 50萬~100萬元
三 10~50萬元
四 2~10萬元
五 0.5~2萬元
六 0.5萬元以下
*現代化管理優秀成果獲四~五等獎勵者由廠長審批,六等獎由個管科審批.
2.不能計算出經濟效果的項目:
獎金等級 內 容 獎金額 榮譽獎或其他 審批權限
一 長期未解決的技術攻關項目
二 臨時性技術攻關項目
三 一般性技術革新項目
第二十條 技術建議項目和現代化管理優秀成果原則上每年××月、××月各評定一次.
第二十一條 對借鑒已經應用的科技(或管理)成果,應降低一個等級獎勵.
第二十二條 獎金的分配應按參與實施工作人員貢獻的大小合理分配,落實到人,各單位不得留成克扣.
第二十三條 獲獎項目不得重復得獎,如項目在如下名目下均可獲獎(技術建議成果獎、現代化管理優秀成果獎、IQC成果獎、節約獎等),則以獲其中金額最高的一種獎勵
第二十四條 獲獎項目如果經現次評審提高了獎勵等級時,可補發差額部分的獎金.
第二十五條 對弄虛作假騙取榮譽與獎金者,一經查出,應撤銷其榮譽,收回全部所得獎金,并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如與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時,以上級精神為準.
篇2:某公司合理化建議、提案管理制度
> 公司合理化建議、提案管理制度一、目的
1.為貫徹公司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文化理念,有效地推行企業全員參與企業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廣大員工的聰明才智,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2.鼓勵員工提出合理化建議及各項能給公司帶來更大經濟效益的提案。
3.推動公司提案改善和技術革新、技術開發、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借以改善管理體制,優化流程,提高效率,節約成本,增強企業活力。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提案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的管理。本公司各級員工對本公司的經營,不論在技術上、質量上或管理上,如有改進意見,均可向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提案。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的統一管理。
1.綜合管理部負責合理化建議/提案的收集及初步審查。
2.與合理化建議/提案內容有直接關系的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合理化建議的審核,并提出獎勵建議。必要時召集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集體會審。
3.公司合理化建議/提案管理委員會負責實施效果的評價、鑒定。
4.經理負責合理化建議的最終評定及獎勵措施的批準。
四、相關定義:
合理化建議:主要是經營管理方面,提出改進和完善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的建議和措施。
提案:主要是生產進步、技術創新等方面,提出對生產改進、質量提升、業務的開發和對生產設備、工具、工藝技術等方面的改善意見和建議。
五、審查委員會
為組織實施本制度,公司專門成立員合理化建議/提案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委會”)。
1.審委會的人員組成。審委會成員由各部門經理、主管組成,綜合部部長為執行組長,由公司董事長指定一名副總經理以上人員任審委會主任。
2.審委會職責如下:
1)關于員工建議案件的審議事項。
2)關于員工建議案m.dewk.cn件評審標準的研討事項。
3)關于建議案件獎金金額的研討事項。
4)關于建議案件實施成果的研討事項。
5)其他有關建議制度的研究改進事項。
六、合理化建議/提案項目范圍
(一)重點建設性提案項目:
1.技術工藝和生產流程的改進,機器設備保養的重大改善等。
2.控制成本費用和不良品率,簡化作業、提高產品質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
3.對公司生產、物流、降低工程造價、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創新建議。
4.對公司未來經營、發展規劃的調研、可行性研究分析報告等。公司急需解決的難題。
5.促進工業安全、預防災害發生的新舉措。
6.其他能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效益的建議和提案。
(二)一般性意見、改善措施項目:
1.各種操作方法、制造方法、工藝、作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改善等。
2.設備保養方法、廢料利用、能源節約、作業安全等的改善。
3.對不良行為的舉報及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各項建議。
(三)《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建議書》內應列的主要項目如下:
1.提案事由:簡要說明提案擬改進的具體事項。
2.原有缺失:詳細說明在提案為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盡妥善之處以及改進意見。
3.改進意見或辦法:詳細說明提案改善的具體辦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驟等。
4.預期效果:應詳盡說明該提案經采納后,可能獲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簡化作業、增加銷售、創造利潤或節省開支等項目。
七、合理化建議/提案申報、審核程序
(一)申報程序:
1.合理化建議/提案人員填寫《提案建議書》,將擬建議事項內容詳細填寫,并附實施方案后交綜合管理部部長,由綜合管理部部長進行初步審查,上報主管副總經理。口頭申報無效。
2.提案內容如偏于批評,或無具體的改進實施辦法,或不具真實姓名者,綜合管理部部長認為內容不全,不予交付審議,其有真實姓名者,應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據實委婉簽注理由,將原件密退還提案人。
(二)審核程序:
1.綜合管理部部長將《合理化建議書》存檔,交提案人所在部門部長進行初步審核,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并決定是否提交經理辦公會進行討論,并作出最終審核結論。
2.《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建m.dewk.cn議書》經經理例會討論、認定可行后上報總經理,經總經理批準后,方予實施;任何個人及部門負責人不得擅自實施提案,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均由當事人承擔,情況嚴重者,予以開除。提案的實施如需經費開支,報經理例會討論決定。
3.提案審核結果,由綜合管理部反饋給提案人;如提案未被采納通過,綜合管理部應注明原因。
八、合理化建議/提案效果評估、鑒定
(一)合理化建議/提案采納實施后,由實施部長或車間主任填寫《提案實施效果報告書》,并備齊下列資料上報審委會。
1.提案研究報告
2.提案測試和實驗報告。
3.技術設計方案(包括數據、圖表、照片等)。
4.質理標準、技術(管理)對比分析報告。
5.效益分析報告。
6.標準化分析報告。
(二)一般性建議、改善措施由部長、主管評估鑒定,并將詳細的鑒定報告交綜合管理部復核。
(三)綜合管理部在收到提案報告15天內,根據該項目創造性大小、應用范圍、投資回收周期長短、經濟效益大小、職務相關性等,在經理辦公會上進行綜合評定,并將結果上報總經理;重點項目成果可由公司根據其應用價值上報政府機關進行評估、鑒定,并申請專利。
九、合理化建議/提案獎勵細則
對于符合獎勵條件的合理化建議及技術革新、技術改造項目,按其生產經濟效益的大小參照下表規定,實行一次性獎勵。
合理化建議/提案獎勵金額一覽表
年節約或創造經濟效益獎金數額
對于經濟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項目,評審委員會可按其作用大小、技術難易、創新程度、推廣價值,給予科學、客觀、公正的評判,確定相應的獎勵等級,具體如下表所示。
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獎勵等級表
特等十等九等八等七等六等五等四等三等二等一等
提案或合理化建議如系由兩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獎金,按人數平均發給。
團體特別獎,該獎每半年評選一次;對提出提案或合理化建議較多部門(車間)或班組,按采用的提案或合理化的貢獻大小,頒發下列特別獎。
第一名:錦旗及獎金5000元。
第二名:錦旗及獎金3000元。
第三名:錦旗及獎金2000元。
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該獎。
1.各級主管人員對其本身職掌范圍內所作的建議。
2.被指派或聘用為專門研究工作而提出與該工作有關的建議方案者。
3.由主管指定為業務、技術改進或工作方法、程序、表報的改善或簡化進行作業,而提出改進建議者。
4.同一提議事項經他人提出并已獲得獎金者。經核定給獎勵的提案,應在公司提案公布欄內進行表彰。
十、其它規定
1.為避免評審人對提案人的主觀看法或印象,影響評審結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綜合管理部應對提案人姓名進行保密,只提供提案文件資料。
2.對于被公司采納的提案,綜合管理部應根據提案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參照第九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3.任何提案人不得借用公司已定方案(包括未執行的方案),否則視為無效提案,并給予行政處分;對弄虛作假而騙取榮譽者,公司將撤銷獎勵,索回獎金,并記大過一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4.所采納提案所涉及的技術革新、技術開發費用及其他費用列入公司管理開支;財務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0.1%左右作出安排,由審委會掌握使用。
十一、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訂,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十二、附件鼓勵
篇3:公司提案建議效益獎管理制度
公司提案建議效益獎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落實公司關于提案建議和技術革新、技術開發項目管理辦法,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公司提案建議和技術革新、技術開發工作的開展,促進生產技術的進步,改善經營管理,增強企業活力,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提案建議和技術革新、技術開發工作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企業素質的重要手段。各部門要積極發動、支持和鼓勵員工開展這項活動。
第三條本條例由總工室和科技項目評審委員會組織實施。
第二章獎勵范圍
第四條本條例實施獎勵的范圍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被采納取得效果的合理化建議;二是取得成果的技術革新、技術開發項目。
第五條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技術開發項目應該在如下方面發揮效用。
(1)挖掘通信設備能力,改善通信網絡,增強通信能力。
(2)改善經營管理,提高通信質量和經濟效益。
(3)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推廣新的科技成果,對引進的先進設備和技術進行消化、吸收改造,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
(4)開拓新的通信業務、增加企業收入。
(5)計算機技術的應用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
(6)改善勞動組織,減輕勞動強度,改進設備維護、業務操作方式、方法,提高勞動生產率。
(7)節約能源及其他費用開支,降低生產成本。
(8)降低工程造價,節約基建投資。
(9)解決公司在生產中急需解決的重大技術難題。
第三章獎勵的申報和審查
第六條成果評審鑒定后,對于需要申報獎勵的項目,已在上級主管部門立項的由總工室按有關規定向上申報;未在上級主管部門立項的由公司各部門填寫《××科學技術進步獎申請書》報總工室。
第七條向上報獎的項目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其余項目由公司科技項目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查。
第八條公司科技項目評審委員會將從各部門申報的項目中選擇優秀項目向上申報科學技術進步獎。
第九條未向上報獎或上報而未獲獎的項目,由公司科技項目評審委員會組織評獎。
第四章獎勵標準
第十條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合理化建議或技術革新、技術改造項目,按其產生經濟效益的大小參照下列數額一次性獎勵:
年節約或創造經濟效益獎金數額
10萬元以下1000~5000元
10萬~50萬元5000~20000元
50萬~100萬元20000~30000元
100萬~500萬元30000~50000元
500萬~1000萬元50000~100000元
超過1000萬元10000元以上
第十一條對于經濟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項目,評審委員會可按其作用大小、技術難易、創新程度、推廣價值,給予科學、客觀、公正的評判,確定相應的獎勵等級。
獎勵等級獎金數額
特等50000元以上
一等10000元
二等6000元
三等4000元
四等2000元
五等1000元
六等500元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公司科技項目評審委員會必須公正,實事求是地對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技術開發項目進行評獎,評審人員及其他與項目無關人員不能在獎金中分成。
第十三條對獲獎項目及人員有爭議的,須待爭議解決之后才能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