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1.為貫徹公司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文化理念,有效地推行企業全員參與企業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廣大員工的聰明才智,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2.鼓勵員工提出合理化建議及各項能給公司帶來更大經濟效益的提案。
3.推動公司提案改善和技術革新、技術開發、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借以改善管理體制,優化流程,提高效率,節約成本,增強企業活力。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提案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的管理。本公司各級員工對本公司的經營,不論在技術上、質量上或管理上,如有改進意見,均可向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提案。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的統一管理。
1.綜合管理部負責合理化建議/提案的收集及初步審查。
2.與合理化建議/提案內容有直接關系的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合理化建議的審核,并提出獎勵建議。必要時召集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集體會審。
3.公司合理化建議/提案管理委員會負責實施效果的評價、鑒定。
4.經理負責合理化建議的最終評定及獎勵措施的批準。
四、相關定義:
合理化建議:主要是經營管理方面,提出改進和完善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的建議和措施。
提案:主要是生產進步、技術創新等方面,提出對生產改進、質量提升、業務的開發和對生產設備、工具、工藝技術等方面的改善意見和建議。
五、審查委員會
為組織實施本制度,公司專門成立員合理化建議/提案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委會”)。
1.審委會的人員組成。審委會成員由各部門經理、主管組成,綜合部部長為執行組長,由公司董事長指定一名副總經理以上人員任審委會主任。
2.審委會職責如下:
1)關于員工建議案件的審議事項。
2)關于員工建議案m.dewk.cn件評審標準的研討事項。
3)關于建議案件獎金金額的研討事項。
4)關于建議案件實施成果的研討事項。
5)其他有關建議制度的研究改進事項。
六、合理化建議/提案項目范圍
(一)重點建設性提案項目:
1.技術工藝和生產流程的改進,機器設備保養的重大改善等。
2.控制成本費用和不良品率,簡化作業、提高產品質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
3.對公司生產、物流、降低工程造價、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創新建議。
4.對公司未來經營、發展規劃的調研、可行性研究分析報告等。公司急需解決的難題。
5.促進工業安全、預防災害發生的新舉措。
6.其他能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效益的建議和提案。
(二)一般性意見、改善措施項目:
1.各種操作方法、制造方法、工藝、作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改善等。
2.設備保養方法、廢料利用、能源節約、作業安全等的改善。
3.對不良行為的舉報及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各項建議。
(三)《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建議書》內應列的主要項目如下:
1.提案事由:簡要說明提案擬改進的具體事項。
2.原有缺失:詳細說明在提案為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盡妥善之處以及改進意見。
3.改進意見或辦法:詳細說明提案改善的具體辦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驟等。
4.預期效果:應詳盡說明該提案經采納后,可能獲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簡化作業、增加銷售、創造利潤或節省開支等項目。
七、合理化建議/提案申報、審核程序
(一)申報程序:
1.合理化建議/提案人員填寫《提案建議書》,將擬建議事項內容詳細填寫,并附實施方案后交綜合管理部部長,由綜合管理部部長進行初步審查,上報主管副總經理??陬^申報無效。
2.提案內容如偏于批評,或無具體的改進實施辦法,或不具真實姓名者,綜合管理部部長認為內容不全,不予交付審議,其有真實姓名者,應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據實委婉簽注理由,將原件密退還提案人。
(二)審核程序:
1.綜合管理部部長將《合理化建議書》存檔,交提案人所在部門部長進行初步審核,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并決定是否提交經理辦公會進行討論,并作出最終審核結論。
2.《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建m.dewk.cn議書》經經理例會討論、認定可行后上報總經理,經總經理批準后,方予實施;任何個人及部門負責人不得擅自實施提案,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均由當事人承擔,情況嚴重者,予以開除。提案的實施如需經費開支,報經理例會討論決定。
3.提案審核結果,由綜合管理部反饋給提案人;如提案未被采納通過,綜合管理部應注明原因。
八、合理化建議/提案效果評估、鑒定
(一)合理化建議/提案采納實施后,由實施部長或車間主任填寫《提案實施效果報告書》,并備齊下列資料上報審委會。
1.提案研究報告
2.提案測試和實驗報告。
3.技術設計方案(包括數據、圖表、照片等)。
4.質理標準、技術(管理)對比分析報告。
5.效益分析報告。
6.標準化分析報告。
(二)一般性建議、改善措施由部長、主管評估鑒定,并將詳細的鑒定報告交綜合管理部復核。
(三)綜合管理部在收到提案報告15天內,根據該項目創造性大小、應用范圍、投資回收周期長短、經濟效益大小、職務相關性等,在經理辦公會上進行綜合評定,并將結果上報總經理;重點項目成果可由公司根據其應用價值上報政府機關進行評估、鑒定,并申請專利。
九、合理化建議/提案獎勵細則
對于符合獎勵條件的合理化建議及技術革新、技術改造項目,按其生產經濟效益的大小參照下表規定,實行一次性獎勵。
合理化建議/提案獎勵金額一覽表
年節約或創造經濟效益獎金數額
對于經濟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項目,評審委員會可按其作用大小、技術難易、創新程度、推廣價值,給予科學、客觀、公正的評判,確定相應的獎勵等級,具體如下表所示。
員工合理化建議/提案獎勵等級表
特等十等九等八等七等六等五等四等三等二等一等
提案或合理化建議如系由兩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獎金,按人數平均發給。
團體特別獎,該獎每半年評選一次;對提出提案或合理化建議較多部門(車間)或班組,按采用的提案或合理化的貢獻大小,頒發下列特別獎。
第一名:錦旗及獎金5000元。
第二名:錦旗及獎金3000元。
第三名:錦旗及獎金2000元。
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該獎。
1.各級主管人員對其本身職掌范圍內所作的建議。
2.被指派或聘用為專門研究工作而提出與該工作有關的建議方案者。
3.由主管指定為業務、技術改進或工作方法、程序、表報的改善或簡化進行作業,而提出改進建議者。
4.同一提議事項經他人提出并已獲得獎金者。經核定給獎勵的提案,應在公司提案公布欄內進行表彰。
十、其它規定
1.為避免評審人對提案人的主觀看法或印象,影響評審結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綜合管理部應對提案人姓名進行保密,只提供提案文件資料。
2.對于被公司采納的提案,綜合管理部應根據提案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參照第九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3.任何提案人不得借用公司已定方案(包括未執行的方案),否則視為無效提案,并給予行政處分;對弄虛作假而騙取榮譽者,公司將撤銷獎勵,索回獎金,并記大過一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4.所采納提案所涉及的技術革新、技術開發費用及其他費用列入公司管理開支;財務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0.1%左右作出安排,由審委會掌握使用。
十一、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訂,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十二、附件鼓勵
篇2:某公司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獎勵辦法
公司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獎勵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鼓勵職工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促進企業技術改進、發明創造,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合理化建議,是指有關改進和完善公司及所屬單位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辦法和措施,應具有進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三條 合理化建議以提高產品質量和降低物資消耗、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加強企業管理為重點。
第四條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都應組織開展職工合理化建議征集活動。
第二章 征集 第五條 公司和基層礦處一般每年集中開展一次合理化建議征集活動。
第六條 凡決定采納的建議,應分檔次給予獎勵。同時以文件的形式公布下發,反饋給各單位和本人。
第七條 職工可以隨時向礦處工會提交合理化建議;礦處也可以根據礦井生產經營形勢和部署,圍繞某一重點、難點或者專題開展合理化建議征集活動。
第八條 礦處工會負責收集職工合理化建議,并組織有關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評審。
第九條 職工提出合理化建議應當填寫《合理化建議登記表》,必要時應附圖紙、數據、資料等。從填表之日起,建議提出者即有義務向采納單位詳細說明情況、回答問題。
第三章 評審與反饋 第十條 成立煤業公司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負責推動全公司合理化建議工作。各礦處應吸收有關專業人員成立相應組織,負責合理化建議的評審工作,并協調所屬單位在評審工作中所發生的爭議。
第十一條 在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之下應指定相應的工作機構或專管人員,負責合理化建議的征集、登記、整理、傳遞、存檔等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工會收到《合理化建議登記表》后,應及時對建議進行評議和論證。
第十三條 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應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檢查,并回答職工群眾提出的問題和質詢。
第十四條 廣大職工群眾可對合理化建議活動進行監督,凡弄虛作假的,公司工會將追究有關單位(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 凡決定采納的建議,由礦處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根據建議的性質、類別,決定由某一單位(部門)或幾個單位(部門)落實完成,涉及公司內容的,由公司工會協調有關部門落實。
第十六條 經采納的合理化建議,采納單位應及時列入實施計劃,積極創造條件,并在資金、材料、人力、工時等方面給予支持。
第十七條 公司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將不定期組織有關職能部門、有關人員對落實完成的建議進行驗收和效益評估。發現造假的,取消獎勵,并追究申報單位的責任。
第十八條 合理化建議在實施中經過試驗并鑒定成功后,應將有關技術資料歸檔保存。
第四章 獎勵 第十九條 公司合理化建議獎勵分為一、二、三等獎。必要時可以設立特等獎和鼓勵獎,具體獎勵金額由公司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第二十條 基層礦處應對合理化建議進行表彰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由各單位自定。
第二十一條 提合理化建議獲獎者,其事跡記入本人檔案,可作為評選先進、考核晉級、評定職稱、聘任職務等的依據之一。對于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的職工,其建議雖未被采納,所在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自定適當鼓勵的辦法。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各礦處工會可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煤業公司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3:公司合理化建議管理條例
公司合理化建議管理條例范本
一.總則
為充分調動全體員工參與公司管理的積極性,改善公司管理,提高經營效益,特制定本條例。
二.管理范圍
以下范圍的建議是應鼓勵和可接受的:經營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進;各種工作流程、規程的改進;新產品開發、營銷、市場開拓的建議;現有產品、外觀與包裝的改進;制造工藝、設備、技術的改進;原輔材料節約、三廢利用;品質的改進;降低成本和各種消耗;安全生產;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和凝聚力;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進事項。
以下范圍的建議不予受理:夸夸其談、無實質內容的.為完成合理化建議的任務而無新意的;公認的事實或正在改善的.已被采用過或前已有的重復建議;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執行的。
針對個人及私生活的。
三.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一個合理化建議委員會。該委員會可由企業總經理任主任(主席),委員由各有關職能部門經理和工會、工人代表組成或任命。
在該委員會中還可設立專門小組,如建議提案審查組、處理組、執行組,負責提案的征集、登記、整理、評審、傳遞、總評存檔等日常工作。
在公司的下屬分公司、子公司,可設立相應的合理化建議委員會分會。
合理化建議委員會職責范圍:
?、盘岢龌蛐抻喒竞侠砘ㄗh活動的政策方針和總體規劃;
[2]批準合理化建議活動的年度經費預算;
⑶制定和實施例題建議活動的工作流程;
?、葘彶楹捅O督重大合理化建議的實施;
⑸總結、評估、獎勵每年的合理化建議活動。
四.管理程序
公司合理化建議委員會頒布實施合理化建議活動的工作流程,并進行必要的培訓。
公司員工均有權對公司經營管理運作情況提出建議。該建議可用較正規的提案表填寫。提案表主要記載事項:
?、沤ㄗh人姓名、部門、職務;提案日期;
[2]提案原因或理由;建議方案或措施;
[3]預期效果及改善前后比較分析;
[4]其他事項。
員工建議可送達提案(意見)箱或直接送到合理化建議委員會辦公地點。提案(意見)箱應及時或定期開啟。
允許員工建議是匿名或聯名的。合理化建議委員會也可公布若干經營管理問題或難題,征招建議。收到提案后即進行登記、編號,同一內容以先提者為準,同一日提案視為聯名。
經初步分類整理后送有關專家或被提案單位初審。不予以受理或暫保留的,應及時通知原建議人。原建議人準予申訴一次。初審認可后,委員會進行復審。復審中對提案劃分等級,并落實提案執行部門和主辦人。
提案依其重要性分為四級:A級,重要的,多為創新性的;B級,較重要的,多為改良性的;C級,一般性的;D級,反映在個別問題點上的。
對提案落實執行情況進行調查、追蹤,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對提案執行情況進行總結、效果評估、效益測算及相關資料歸檔保存。
將提案結果作成報告產擬訂獎勵方案,報委員會核準后張榜公告。提案改進結果所導致的專利、專有技術和成果,其知識產權屬公司所有。
五.獎勵
(一).獎勵辦法凡1年內提出建議累計3項,且均不采用的,發給獎金______元。凡1年內提出建議累計3項,且均為暫保留的,發給獎金______元。對正式受理且分類為A類的,發給獎金______元.對因改善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的,按下列比例提取獎金:年節約工新創價值100萬元以上,按1%計算。年節約或機關報創價值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按1%~1.5%計算。
年節約或新創價值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以下,按1.5%~2%計算。年節約工新創價值1萬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按2%~3%計算。年節約或新創價值100
0元以上至1萬元以下,按3%~4%計算。
(二).提案改進結果導致注冊了公司所有的專利、專有技術和成果,可給建議人一次性特別獎金。
(三).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議如后續得到采納,接第二十條給建議人追認獎勵。
(四).聯名建議的獎勵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提案人主持,其他建議人如不服可向委員會申訴。
(五).公司的合理化成果可報當地政府申報合理化建議獎。
(六).公司總經理或其他高級職員的合理化建議及其獎勵由公司董事會參照本條例執行。
(七).合理化建議獎勵金在公司成本費用中列支,不列入工資總額,公司可適當提取合理化活動費。
六.附則依照本條例成立的合理化建議委員會,應落實具體承辦和協助部門。
本條例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