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物業分公司資產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分分公司資產管理,杜絕不合理的資產浪費,加強對辦公費用的有效控制。
2.范圍
適用于分公司全部資產管理活動及分公司全體職員。
3.職責
3.1 公司執行總裁對分公司所有經營管理活動中的各類資產的申購、報廢擁有最終審批權。
3.2 分公司總經理對所轄各分管部門負責人對各類資產的申購、報廢擁有最終審核權。
3.3 分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依據本制度和財務管理規范對分公司所有資產的申購及報廢進行審核、監督、檢查、處理,并根據分公司經營管理狀況修改及解釋本制度。
3.4 分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分公司所有資產類物資的統一采購和監管。
3.5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各類資產的申購、報廢的必要性和真實性負責。
3.6 分公司全體職員必須執行資產管理規定的管理流程和審批程序,本著節省成本的原則,合理使用分公司資產,并有維護分公司資產的義務。
4.定義
4.1分公司應指定專人負責分公司資產管理工作。
4.2 資產根據起特性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4.2.1非消耗類資產
4.2.1.1固定資產:單價在15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資產。
4.2.1.2低值易耗品:單價在100元以上、1500元(含)以下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資產。
4.2.1.3消耗類資產
4.2.1.3.1消耗品:單價在100元(含)以下或者使用期限不超過1年或在固定資產類和低值易耗品范疇以外的資產。
5 資產的編號
5.1編號范圍:分公司所有固定資產類及低值易耗品類資產在采購入庫時需對資產進行統一編號,消耗品不需編號。
5.2編號規則:
zp - * * - * * - * - * - ***
公司簡稱 分公司簡稱 服務中心編號 資產分類 資產來源 序號
分公司簡稱用兩位字母表示,及重慶用CQ,魯能星城物業服務中心LN(如果物業服務中心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名字相同或者相近的時候注意區分),資產分類以大寫字母表示,資產來源用數字表示,序號從001開始依此類推。
“A”類指機械、工具、設備類
“B”類指運輸工具類
“C”類指家私類,C1表示桌類,C2表示椅類,C3表示柜類、
“D”類指電腦設備類
“E”類指保安消防器械類
“G”類指電子電器類
“Z”類指其他類
“1”表示公司資產
“2”表示開發商捐贈資產
“3”表示其他部門捐贈資產
“4”表示開發商托管資產
“5”表示其他部門托管資產
“6”表示其他資產
5.4分公司財務管理人員于每年的6月25日和12月25日各組織一次固定資產的盤點,包括在庫的固定資產及已領用的固定資產,并出具《資產盤點表》提交公司財務管理部及分公司總經辦。
6.資產的管理
6.1固定資產的管理
6.1.1固定資產的入庫管理
6.1.1.1倉庫管理員將采購的固定資產根據其使用范圍分類統一編號,填具入庫單,入庫單必須注明事項:入庫日期、申購部門、資產名稱、資產類別、數量、單價、金額及其它須注明事項。
6.1.1.2倉庫管理員須于資產入庫24小時內根據入庫單登記資產管理臺賬,并于每周五核對臺賬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6.1.1.3資產采購經辦人須持有倉庫管理員開具的入庫單及申購單、發票等相關單據方可到財務管理部報銷。
6.1.1.4財務管理部負責審核入庫單填制的準確性。單據齊全并準確方可給經辦人辦理報銷手續。
6.1.1.5倉庫管理員于每月28日與財務管理部對賬,保證做到賬賬相符。
6.1.2固定資產的領用
6.1.2.1 公用固定資產的領用
6.1.2.1.1 公用固定資產(如分公司的電腦及其它公共使用的固定資產)由人力資源部統一領用,領用時倉庫管理員開具固定資產領用單由責任人簽收,領用單必須注明(入庫日期、出庫日期、領用人、責任人、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資產存放位置及其它注明事項。
6.1.2.1.2 公用固定資產領出后,總經辦須將該資產的管理應納入相關責任人的崗位說明書中,有關該資產的日常維護工作都屬于該責任人的工作。若該崗位人員有變動,該資產的管理工作也應隨著變動。
6.1.2.2 非公用固定資產的領用
6.1.2.2.1 非公用固定資產領用時倉庫管理員須進行領用登記,注明所有需注明事項,交由領用人簽收。
6.1.2.2.2倉庫管理員根據領用人簽收過的出庫單填制資產卡,將各項資產落實到個人負責,并監控該職員在離職或其它特殊情況下該固定資產的回收或交接。
6.1.2.3倉庫管理員須于開出出庫單24小時內登記固定資產管理臺賬,并于每周五核對臺賬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6.1.2.4 總經辦每月28日核對一次本月的固定資產領用情況,保證固定資產管理臺賬的準確性。
6.1.2.5各部門應妥善使用購置的工具、設備,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挪用。資產標識不得隨意涂改,撕毀,如發現有損壞,請及時通知前臺人員補貼。
6.1.3 固定資產的盤點
6.1.3.1 財務管理部于每年的6月25日和12月25日各組織一次固定資產的盤點,包括在庫的固定資產及已領用的固定資產,并出具《資產盤點表》提交分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裁辦公室。
6.1.4 固定資產的維修和報廢
6.1.4.1固定資產的維修
各類資產如發現有故障,首先檢看資產是否在保修期內,如已過保修期,維修費用超過200元。應填寫《資產維修/物資維修/報廢申請單》,經相關領導審批。
6.1.4.2經分公司總經理確認已無法維修或維修費用超過原資產凈值時,需申請報廢,詳見《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編號:CW-CQ02-02中4.2.3條。
6.2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6.2.1 低值易耗品的入庫管理
6.2.1.1倉庫管理員將采購的低值易耗品根據其使用范圍分類統一編號,填具入庫單,入庫單必須注明事項:入庫日期、申購部門、資產名稱、資產類別、數量、單價、金額及其它須注明事項。
6.2.1.2倉庫管理員須于資產入庫24小時內根據入庫單登記低值易耗品管理臺賬,并于每周五核對臺賬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6.2.1.3資產采購經辦人須持有倉庫管理員開具的入庫單及申購單、發票等相關單據方可到財務管理部報銷。
6.2.1.4財務管理部負責審核入庫單填制的準確性。單據齊全并準確方可給經辦人辦理報銷手續。
6.2.2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6.2.2.1 公用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6.2.2.1.1 公用低值易耗品(如分公司的辦公桌椅及其它公共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相關責任人須在物資領(借)用單上簽收,并同時由倉庫管理員填寫資產卡,將責任落實到個人。
6.2.2.1.2 公用低值易耗品領出后,總經辦須將該資產的管理應納入相關責任人的崗位說明書中,有關該資產的日常維護工作都屬于該責任人的工作。若該崗位人員有變動,該資產的管理工作也應隨著變動。
6.2.2.2 非公用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6.2.2.2.1 非公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倉庫管理員除須開具出庫單還須填寫資產卡,并由領用人在資產卡上簽收,資產卡必須一人一卡,前臺人員統一保管,并監控該職員在離職或其它特殊情況下該固定資產的回收或交接。
6.2.2.2倉庫管理員須于資產出庫24小時內依據出庫單登記低值易耗品管理臺賬,保證其數據的及時性及準確性。
6.2.2.3總經辦每月26日前核對一次本月的固定資產領用情況,保證低值易耗品管理臺賬的準確性。
6.2.3 低值易耗品的盤點
6.2.3.1 財務管理部須每季組織一次低值易耗品的盤點,包括在庫的低值易耗品及已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并向執行總裁匯報資產狀態。
6.2.4 低值易耗品的報廢
6.2.4.1低值易耗品因非人為因素導致報廢需填寫《物資維修/報廢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及總經辦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報廢。
6.3 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的損壞和遺失處理
6.3.1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均屬于可回收、非消耗性資產,各領用人及責任人均有義務保證自己領用資產的可使用性,若此兩類資產因人為因素導致遺失或損壞,須照原價減去相應折舊價后賠償。
6.4 消耗品的管理
6.4.1 消耗品的入庫管理
6.4.1.1倉庫管理員將采購的消耗品,填具入庫單,入庫單必須注明事項:入庫日期、申購部門、資產名稱、資產類別、數量、單價、金額及其它須注明事項。
6.4.1.2倉庫管理員須于資產入庫24小時內根據入庫單登記消耗品管理臺賬,并于每周五核對臺賬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6.4.1.3資產采購經辦人須持有倉庫管理員開具的入庫單及申購單、發票等相關單據方可到財務管理部報銷。
6.4.1.4財務管理部審核入庫單的準確性。單據齊全并準確方可給經辦人辦理報銷手續。
6.4.2消耗品的領用
6.4.2.1 公用消耗品的領用
6.4.2.1.1 公用消耗品(如分公司的復印紙及其它公共使用的消耗品)由人力資源部統一領用,并辦理物資領(借)用手續。
6.4.2.1.2 倉庫管理員須對公用消耗品領用的合理性負責,有權采取措施控制不合理的公共消耗品的支出。
6.4.2.2 非公用消耗品的領用
6.4.2.2.1 非公用消耗品領用時領用人須在物資領(借)用單上簽收。
6.4.2.2.2 分公司倉庫管理員有權對不合理的消耗品領用加以控制。
6.4.2.3倉庫管理員須于資產出庫24小時內依據出庫單登記低值易耗品管理臺賬,保證其數據的及時性及準確性。
6.4.2.4 總經辦負責每月25日前核對一次本月的消耗品領用情況,保證消耗品管理臺賬的準確性。
6.5 分公司所有因資產發生的費用均秉承費用到部門、責任到崗位的原則。
7.說明
7.1 本制度由分公司總經辦擁有最終解釋權并負責根據分公司的實際情況變化而修訂該制度。
8.記錄表格
CW-CQ02-01-F3《固定資產管理臺賬》
*Z-CQ10-01-F8《低值易耗品管理臺賬》
*Z-CQ10-01-F9《消耗品領用臺賬》
CW-CQ02-01-F2《資產維修報廢申請單》
篇2:物業部物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物業部物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0 目的
規范固定資產的管理,確保公司財產的完好和安全。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部的所有固定資產的管理。
3.0 工作職責
3.1財務部主管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及監督。
3.2財務部稽核負責固定資產的分類、登記、管理、盤點及清查。
3.3使用部門的負責人或使用人負責保管和維護。
4.0 程序要點
4.1固定資產的定義
4.1.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4.1.2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也應當作固定資產。
4.2固定資產的分類
4.2.1固定資料按具體用途可分為以下幾類:
4.2.1.1房屋及建筑物。房屋是指企業各部門用房以及連同房屋不可分離的附屬設備,如電梯、衛生設備等。建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圍墻、企業內草坪附屬設施;
4.2.1.2機器設備。是指用于產生電力、冷暖氣的各種設備;
4.2.1.3家具設備。是指用于經營服務和經營管理部門的高級沙發、組合家具等;
4.2.1.4電器設備。是指用于企業經營服務或管理用的電子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通訊設備等;
4.2.1.5其他設備。是指不屬于以上各類的其他經營管理、服務用的固定資產。
4.3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4.3.1使用部門負責人和使用人因工作崗位調動或離職,應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4.3.2對流動使用的固定資產,各部門應完整的記錄每次使用情況。
4.3.3對部門與部門之間調整使用的固定資產,雙方應在調整使用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以便于日后資產核對。
4.3.4出售或外借的固定資產,憑總經理批準的相關資料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4.3.5日常報廢或丟失的固定資產,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查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4.3.6閑置和暫停使用的資產,由倉庫進行統一庫存管理;庫存資產重新使用前應由相關人員進行檢查、保養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固定資產的盤點和清查
4.4.1財務稽核于每年12月份會同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對各部所管轄的資產進行清查。清查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的數量、固定資產的流向、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及現狀。
4.5固定資產清查結果的處置
4.5.1對不能維修或已無使用價值的資產,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單》,經相關技術部門檢查驗證、財務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辦理報廢及除帳手續。
4.5.2如報廢資產的零配件拆除后或以出售或作為其他資產維修配件使用的,應報財務處理。
4.5.3需維修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人填寫《工程維修單》報維修隊處理。
4.5.4盤盈或盤虧的固定資產按會計準則進行相關賬務處理。
4.5.5各部門要求報廢、出售和修理的固定資產均須報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5.0 記錄文件與控制表格
5.1《工程維修單》
5.2《報損單》
6.0 支持文件
無
篇3:物業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目的:規范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充分整合利用資源
二、范圍:公司各部門
三、總則:
1、釋義:固定資產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單價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資產;以及一些單價不足2000元,但數量眾多,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物品。
2、分類:
①建筑物(如員工宿舍、辦公樓),產權歸公司的房屋;
②運輸設備(各種機動車輛);
?、垭娮釉O備(空調、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音像設備等);
④其他(辦公桌、椅、柜、沙發、高檔裝飾品等)。
四、計劃及審批權限
1、資產實行計劃管理,每年的元月份前各部門根據需要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報總辦;
2、根據各部門申請(申請表附后),公司當年經營計劃以及固定資產現狀,綜合平衡后編制當年的固定資產采購計劃,計劃必須詳細的列出預購物品種類、名稱、單價、金額等內容,并說明原因;
3、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審核考察。
4、部依據有關批準報告進行市場詢價,五個工作日內將詢價報給總辦及總經理。
五、購置與驗收
1、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有需要部門向總辦提出申請,總辦綜合平衡后,如同意,應按計劃管理權限和程序逐級審批;如不同意,應給予申請部門調配或說明原因;經批準的申請或年度計劃是購置固定資產的前提。
2、總辦為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對批準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報告統一購買各部門申請的固定資產;在購買過程中應嚴格按批準的標準、種類、數量,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購買,有條件進行招投標的應通過招投標方式采購,公司其他部門和個人無權采購固定資產。
3、對大件或數量較大的固定資產采購,財務部應進行審計和市場考察。
4、固定資產使用(保管)部門為固定資產驗收部門,使用和驗收責任人為部門經理??傓k采購完成后,填寫驗收單交驗收部門責任人,驗收無誤后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隨固定資產的相關技術資料、保修單等由總辦相關人員存檔管理。使用部門如需要可以復制。
5、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驗收單及有效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六、固定資產使用管理
1、固定資產使用人負責使用保養、保管分配其使用的固定資產,如使用中出現故障應報告總辦處理,發生丟失及惡意損壞視其情節輕重及損壞程度,使用人應按購置價格減去折舊后的殘值賠償。
2、責任人離開公司時,應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后再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總辦人力主管有權拒絕收離職手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固定資產使用人承擔。
3、責任人因崗位變動,不再使用原固定資產,應將管理的資產交總辦,由總辦根據情況調配使用,部門內或部門間無權調配資產的使用。
4、配給責任人的資產屬于公司所有,其使用只能用于公司業務需要,嚴禁將公司資產挪作他用,或不在指定地點使用。
5、使用部門及責任人應配合總辦、財務部對資產情況的核對清查等工作。
6、總辦應建立固定資產臺帳,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負責人、啟用時間、原始金額等情況,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帳,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購入、調拔、結存等情況。
7、每年十一月份由總辦組織、財務部和使用部門配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理清點,檢查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編制固定資產清查清點明細表,并寫出書面清查報告。
8、總辦對長期閑置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處理,不能正常使用無法修復的,要及時辦理報廢手續,固定資產的報、轉讓均需按規定審批后方能辦理。
七、本規定由總辦制定解釋,交辦公會討論修訂。
八、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