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加強**集團各項資產管理,確保各項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各項資產的使用效率,合理規劃各項資產的布局、購建、投資等,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地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屬下所有子公司以及相關聯營公司。
3資產管理原則和體制
3.1.**集團實行統一歸類、統一核算辦法、統一調配的管理方法。
3.2.**集團實行"全集團統一管理、各分公司分別核算、使用部門(或人員)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即由集團財務中心資產管理部負責全面管理和監督,集團行政辦負責實物管理和調度,各分公司財務部負責本公司范圍內的資產管理和監督,各分公司行政辦負責本公司范圍內的資產實物管理和調度,各使用部門(或人員)負責所使用資產的具體保養和維護。具體構架如下:
4管理職責
4.1集團財務中心資產管理部。
4.1.1在集團公司董事局的領導下,負責資產管理政策的決定和調整及集團資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監督執行。
4.1.2負責資產管理計劃的擬訂和組織實施以及各部門、各分公司資產管理工作計劃的審批。
4.1.3負責集團全面資產報表和數據的匯總、編報以及資產管理檔案的建立和完善。
4.1.4參與重大資產項目購建、變動、投資在資產管理環節的決策。
4.1.5負責較大資產項目變動的審核。
4.1.6直接負責集團本部環節的資產明細核算。
4.1.7負責資產管理工作的檢查和考評。
4.2集團行政辦
4.2.1在資產管理工作方面接受集團資產部的指導和監督。
4.2.2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制定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制。
4.2.3負責全集團資產的實物管理和統籌調度。
4.2.4直接負責集團本部各部門資產的調度和管理。
4.2.5負責各分公司行政辦資產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考核。
4.2.6集團行政辦應設專(兼)職資產管理員。
4.3各公司財務部
4.3.1負責按本制度的規定和集團資產管理部的政策要求,制定各公司范圍內的資產管理辦法。
4.3.2負責各公司范圍內的資產核算和資產報表的編報和說明。
4.3.3負責各公司范圍內的資產實物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4.3.4負責各公司范圍內的資產使用效率分析。
4.3.5各公司應設專(兼)職資產管理核算員。
4.4各公司行政辦
4.4.1接受集團公司行政辦的領導,在資產管理業務上接受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和各公司財務部的指導和監督。
4.4.2負責各公司范圍內的資產實物管理和日常調度工作。
4.4.3負責各公司范圍內的使用情況及增減變動情況的統計和評價工作。
4.5各使用部門或個人
4.5.1在資產管理環節接受各級財務部的監督、指導和各級行政辦按規定進行的調度。
4.5.2對所領用和保管的資產負責,按規定使用和保養,確保各項資產按規定發揮效用。
4.5.3對所領用和保管的資產負責確保其安全和完整。
4.5.4對所領用和保管的資產負責定期報告其使用效果和磨損情況。
5資產范圍、分類和含義
5.1范圍:**集團資產管理制度所指的資產是指納入集團財務中心資產管理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未售出開發產品、未開發的土地。
5.2分類:本制度所指資產劃分為三大類,第一大類為固定資產;第二大類為低值易耗品第三大類為未售出開發產品、未開發土地。
5.3含義:
5.3.1固定資產:**集團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并在多次使用過程中能保持實物形態的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本集團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本集團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以上的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以上定義不包括家具用具,家具用具需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列為固定資產管理。
5.3.2低值易耗品:**集團的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限額內達不到固定資產條件的財產物資。具體規定如下:
5.3.2.1易碎物品:如玻璃器具、陶瓷用具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2.2家具用具:單位價值3000元以下的,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2.3電訊設備:手機、對講機、普通電話機(電話交換機除外),無論價值多少,全部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2.4除以上三類物品外,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的辦公用品、維修工具、交通工具、經營用具、廚房用具等都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3未售出開發產品:指已辦理竣工驗收和交接手續,尚未售出的作為房地產開發產品建造的樓房。
5.3.4未開發土地:是指為開發房地產項目而購買但尚未進行開發的土地使用權。
6固定資產管理操作規定
6.1固定資產購置原則
各項目行政部門需根據實際情況,在無法實現內部調配的情況下,方可購置固定資產,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用。
6.2固定資產購置程序
各部門、各項目需購入固定資產時,必須由所需部門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同級行政辦審核簽字后,根據公司制定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交主管采購部門采購。
6.3固定資產增加的操作規定
6.3.1購建: 新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購入時實際價值加上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稅金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作為入賬價值。
6.3.2接受捐贈
6.3.2.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6.3.2.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價值;
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定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6.3.3自行建造: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6.3.4投資者投入:從投資者手中取得固定資產,應會同技術部門根據合同憑證上所列內容,逐項點收,其價值應以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入賬。
6.3.5盤盈:固定資產盤盈應盡快查明原因,由各級財務部根據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董事副總批準后才能正式處理。
6.3.6固定資產改建、擴建:各公司、各部門需將原有固定資產改建、擴建的,由實物保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級行政辦簽字確認,集團行政辦審核后,報集團資產管理部審定,呈集團陸總裁批準實施。其價值按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6.4固定資產減少的操作規定
6.4.1內部轉移:固定資產需要轉移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各級行政辦依據資產調度權限辦理有關報批手續后才能進行,固定資產實際轉移時,應由各級行政辦填制《固定資產轉移表》(見附表),財務部門、行政辦、使用部門應根據《固定資產轉移表》內容登記有關賬簿、卡片,核算部門必須將固定資產原值和累計折舊一同轉出,做好核算和統計工作。同時轉出固定資產明細賬和總賬,固定資產檔案,固定資產卡片應隨轉出的固定資產一齊轉出并進行轉出登記,轉入固定資產的公司財務部、行政辦、使用部門應將該項固定資產在固定資產明細賬和總賬,固定資產檔案,固定資產卡片中進行轉入登記,集團行政辦應將該項固定資產在固定資產檔案中進行登記。
6.4.2出售:企業在出售固定資產時,應由使用部門或財產保管部門填制"固定資產出售單",經同級行政辦簽字,依據集團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據以辦理固定資產出售手續,財務部門根據"出售單"進行固定資產出售的賬務處理。
6.4.3對外贈送:由于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對外贈送固定資產的,需由使用部門或保管部門填制"固定資產捐贈單",經同級行政辦簽字,集團行政辦確認,報集團資產管理部審核后,呈集團陸總裁批準,各部門根據已審批的"固定資產捐贈單"辦理消賬手續。
6.4.4對外投資:因公司經營業務的需要向其他單位投資固定資產時,財務部門應根據董事局確定的合同、協議價格入賬,實物管理部門在對外轉出固定資產時,不僅要從賬面轉出固定資產原值,同時還應轉出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6.4.5固定資產的清理報廢
固定資產需要報廢或發生毀損,應由使用人員及部門提出需報廢或發生毀損的資產狀況及原因的報告,經各級行政辦查核并簽署意見后,報各級財務部門審核并提出處理意見,經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匯總評審,根據公司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方可進行。對于由主觀原因造成的毀損應100%追收責任賠償款,由于主客觀兩方面原因所造成的毀損應根據其發生毀損的實際情況按責任金額的10-50%追收責任賠償或行政處罰。固定資產報廢后的殘值處理應由各級行政辦與使用部門一起參與,必要時財務人員應參與監督。
6.5固定資產的維護和修理
6.5.1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
使用部門應妥善保管,按各項資產的說明書正確使用固定資產,做好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固定資產因使用或保管不善而發生毀損、丟失,有關責任人應承擔賠償責任,由于不按正確方法操作各類機械設備及違章駕車造成的損失及罰款由當事人負責。
6.5.2固定資產的修理
固定資產發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時,在經濟合理的情況下,應盡可能修復使用。使用部門應即時通知實物管理部門,不得擅自修理。實物管理部門接到通知后,應趕往使用地點查明原因,指定有關部門負責修理,并填寫《固定資產修理登記單》。固定資產發生修理費用,由負責修理部門填寫報銷單,連同《固定資產修理登記單》作為報銷依據。
6.6固定資產保險
固定資產的保險、續保、索賠工作由簽訂財產保險合同的部門負責。固定資產被盜、丟失或遭受不可抗拒力損壞,實物管理部門及時報案追查原因,同時辦理固定資產清理手續,財務部門協助主管部門完成此項工作。
7低值易耗品管理操作規定
7.1低值易耗品采購和保管的操作規定
低值易耗品采購和保管的操作規定按集團公司采購和保管有關規定進行。
7.2低值易耗品領用的操作規定
7.2.1各部門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低值易耗品申領單》,按《目標管理責任書》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
7.2.2各使用部門應根據領用的低值易耗品按月編制《低值易耗品領用報表》。
7.2.3各級行政辦應對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編制《低值易耗品檔案》及維修、保養記錄。
7.3低值易耗品報廢的操作規定
7.3.1低值易耗品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正常磨損而損毀報廢,應經各公司行政辦鑒定,確認報廢后,報同級財務部審核,由同級財務部根據報銷權限統一報分公司執行總經理、董事副總審批。
7.3.2低值易耗品由于非正常磨損而發生毀損報廢(含短缺),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分清事故責任,由使用部門或保管人提出申請,經行政辦鑒定,確認報廢原因后,報同級財務部審核,由同級財務部根據低值易耗品報廢毀損的金額
的大小逐級報批。7.4發生的低值易耗品的報廢(含正常與非正常報廢),各公司財務部根據已審批過的報廢清單及時報送行政辦、使用部門或保管部門辦理消賬手續。對于非正常報損還須向當事人追收責任賠償款。所有報廢物資處理應由行政部門負責,現款收入應及時交財務辦理入賬手續。各公司財務部應根據每月低值易耗品的增減變動情況編制低值易耗品月報表,每月10日前報集團資產管理部備案。
8未售出開發產品管理
8.1未售出開發產品定義
指已辦理竣工驗收和交接手續,尚未售出的作為房地產開發產品建造的房屋建筑物。
8.2未售出開發產品管理的職責分工
8.2.1未售出開發產品的實物管理歸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需根據未售出開發產品的性質、特點,會同住戶中心、工程部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維修、保養計劃,報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備案。
8.2.2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必須建立未售出開發產品檔案及分清未售出樓房的完損等級,其等級主要分為:A、完好房 B、基本完好房 C、一般損壞房D、嚴重損壞房4個等級。
8.2.3為了使開發產品在未售出之前保持完好狀態,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根據物業公司制定的維修、保養計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寫出分析報告,供董事會參考。
9未開發土地管理
9.1未開發土地定義
是指為開發房地產項目而購買但尚未進行開發的土地使用權。
9.2未開發土地使用權管理的操作規定
9.2.1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必須設置土地使用權賬戶,通過"土地開發成本"科目歸集,待實際開發時,根據用途轉入相應的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9.2.2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必須 3 天之內及時將有關合同、土地使用證等有關資料報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備案。
9.2.3土地使用權發生變更時,必須在一周內將有關變更資料報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備案。
9.2.4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應建立全集團公司土地使用權的檔案資料,對土地使用權的變更,做好明細記錄,供有關部門查閱。
9.2.5土地使用權取得價值應以實際支付的土地出讓金計價;投資者作為資本金投入的土地應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10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操作規定:
由于融資及其他經營業務的需要,需將公司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物的,由所需部門填制抵押物登記表,經實物管理部門確認,集團資產管理部門審核,報集團總裁辦批準后辦理有關抵押手續,同時將已確認批準后的抵押物書面報送同級財務部、行政辦及集團資產管理部備案。
11資產清查盤點的操作規定
11.1為確保全集團資產的賬實相符,各項資產應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
11.2各項資產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盤點,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清查至少每半年一次。
11.3各項資產盤點應分類進行。
11.4各級財務部和行政辦以及實物使用部門或人員應共同參與各項資產盤點,財務部門在盤點過程中負責組織、監督和審核。
11.5每次盤點前應進行準備,制定盤點方案,設計好各項盤點表格。
11.6每次盤點應填編盤點表,并將財務部提供的賬面財產清單與實際盤點數對比,結出差異,查找和分析差異原因,對差異根據不同情況,按照集團有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12資產核算原則
12.1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負責集團公司資產核算規定的修改和制定。
12.2集團公司各級財務部具體負責各自范圍內的資產核算工作,并受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的指導和考核。
12.3集團實行統一的資產計價辦法,資產計價采用國家規范的歷史成本法。
12.4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殘值比例根據公司性質按國家規定的比例預留,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為10%,內資企業為5%,按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房屋建筑物(20年)、機器設備(10年)機械設備(10年)、變電設備(10 年)、電器設備(5年)、裝飾物品(5年)、通訊設備( 5年)、電子設備(5年)、辦公設備(5年)、運輸工具(5年)、廚房設備(5年)、電氣設備(5年)、耐用家具(5年)、儀表儀器(5年)、娛樂設備(5 年)、其他設備器具(5年)。
12.5各級財務部應設立固定資產明細賬,作好所管固定資產的核算工作,努力做到固定資產賬、卡、物一致。在采用電算化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情況下,固定資產應按單項進行明細核算。
12.6財務部門應對所管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增減變動情況進行及時的核算,所有低值易耗品領用或進入使用前必須先通過"低值易耗品"一級科目反映,并應編制低值易耗品清單或建立低值易耗品檔案。
12.7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攤銷法。
13資產管理和使用責任制
13.1**集團資產實行實物使用和管理責任制。
13.2集團資產管理部及各公司財務部應與集團行政辦及各公司行政辦簽定資產實物管理責任書,按責任書的內容和標準進行資產事物業績考核。
13.3各級行政辦應與各使用部門或人員簽訂資產使用責任書,按使用責任書的內容和標準考核和評價各使用部門或個人的資產使用和保養業績。
13.4各種資產責任書中的考核標準應以盤點結果及資產報表分析結果為關鍵內容。
13.5資產考核指標
13.5.1酒店、會所的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損耗率控制在營業收入1%以內。
13.5.2資產的完好率達到95%。
13.5.3財產流失率為0。
13.5.4項目綜合管理水平達到集團公司評定為:優。
14資產規劃
集團資產管理部應根據集團發展戰略及各種年度的中期(3年左右)的、長期(5-10年)的財務計劃,會同各公司財務部、各級行政辦及有關部門制定
集團的資產總規劃和各公司的資產規劃,包括資產購建、調撥、投資、報廢、出售等。15各種資產管理表格設計(見附表)。
16本制度由資產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篇2:物業部物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物業部物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0 目的
規范固定資產的管理,確保公司財產的完好和安全。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部的所有固定資產的管理。
3.0 工作職責
3.1財務部主管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及監督。
3.2財務部稽核負責固定資產的分類、登記、管理、盤點及清查。
3.3使用部門的負責人或使用人負責保管和維護。
4.0 程序要點
4.1固定資產的定義
4.1.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4.1.2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也應當作固定資產。
4.2固定資產的分類
4.2.1固定資料按具體用途可分為以下幾類:
4.2.1.1房屋及建筑物。房屋是指企業各部門用房以及連同房屋不可分離的附屬設備,如電梯、衛生設備等。建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圍墻、企業內草坪附屬設施;
4.2.1.2機器設備。是指用于產生電力、冷暖氣的各種設備;
4.2.1.3家具設備。是指用于經營服務和經營管理部門的高級沙發、組合家具等;
4.2.1.4電器設備。是指用于企業經營服務或管理用的電子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通訊設備等;
4.2.1.5其他設備。是指不屬于以上各類的其他經營管理、服務用的固定資產。
4.3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4.3.1使用部門負責人和使用人因工作崗位調動或離職,應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4.3.2對流動使用的固定資產,各部門應完整的記錄每次使用情況。
4.3.3對部門與部門之間調整使用的固定資產,雙方應在調整使用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以便于日后資產核對。
4.3.4出售或外借的固定資產,憑總經理批準的相關資料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4.3.5日常報廢或丟失的固定資產,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查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4.3.6閑置和暫停使用的資產,由倉庫進行統一庫存管理;庫存資產重新使用前應由相關人員進行檢查、保養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固定資產的盤點和清查
4.4.1財務稽核于每年12月份會同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對各部所管轄的資產進行清查。清查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的數量、固定資產的流向、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及現狀。
4.5固定資產清查結果的處置
4.5.1對不能維修或已無使用價值的資產,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單》,經相關技術部門檢查驗證、財務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辦理報廢及除帳手續。
4.5.2如報廢資產的零配件拆除后或以出售或作為其他資產維修配件使用的,應報財務處理。
4.5.3需維修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人填寫《工程維修單》報維修隊處理。
4.5.4盤盈或盤虧的固定資產按會計準則進行相關賬務處理。
4.5.5各部門要求報廢、出售和修理的固定資產均須報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5.0 記錄文件與控制表格
5.1《工程維修單》
5.2《報損單》
6.0 支持文件
無
篇3:物業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目的:規范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充分整合利用資源
二、范圍:公司各部門
三、總則:
1、釋義:固定資產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單價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資產;以及一些單價不足2000元,但數量眾多,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物品。
2、分類:
?、俳ㄖ铮ㄈ鐔T工宿舍、辦公樓),產權歸公司的房屋;
②運輸設備(各種機動車輛);
③電子設備(空調、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音像設備等);
?、芷渌ㄞk公桌、椅、柜、沙發、高檔裝飾品等)。
四、計劃及審批權限
1、資產實行計劃管理,每年的元月份前各部門根據需要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報總辦;
2、根據各部門申請(申請表附后),公司當年經營計劃以及固定資產現狀,綜合平衡后編制當年的固定資產采購計劃,計劃必須詳細的列出預購物品種類、名稱、單價、金額等內容,并說明原因;
3、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審核考察。
4、部依據有關批準報告進行市場詢價,五個工作日內將詢價報給總辦及總經理。
五、購置與驗收
1、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有需要部門向總辦提出申請,總辦綜合平衡后,如同意,應按計劃管理權限和程序逐級審批;如不同意,應給予申請部門調配或說明原因;經批準的申請或年度計劃是購置固定資產的前提。
2、總辦為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對批準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報告統一購買各部門申請的固定資產;在購買過程中應嚴格按批準的標準、種類、數量,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購買,有條件進行招投標的應通過招投標方式采購,公司其他部門和個人無權采購固定資產。
3、對大件或數量較大的固定資產采購,財務部應進行審計和市場考察。
4、固定資產使用(保管)部門為固定資產驗收部門,使用和驗收責任人為部門經理。總辦采購完成后,填寫驗收單交驗收部門責任人,驗收無誤后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隨固定資產的相關技術資料、保修單等由總辦相關人員存檔管理。使用部門如需要可以復制。
5、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驗收單及有效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六、固定資產使用管理
1、固定資產使用人負責使用保養、保管分配其使用的固定資產,如使用中出現故障應報告總辦處理,發生丟失及惡意損壞視其情節輕重及損壞程度,使用人應按購置價格減去折舊后的殘值賠償。
2、責任人離開公司時,應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后再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總辦人力主管有權拒絕收離職手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固定資產使用人承擔。
3、責任人因崗位變動,不再使用原固定資產,應將管理的資產交總辦,由總辦根據情況調配使用,部門內或部門間無權調配資產的使用。
4、配給責任人的資產屬于公司所有,其使用只能用于公司業務需要,嚴禁將公司資產挪作他用,或不在指定地點使用。
5、使用部門及責任人應配合總辦、財務部對資產情況的核對清查等工作。
6、總辦應建立固定資產臺帳,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負責人、啟用時間、原始金額等情況,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帳,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購入、調拔、結存等情況。
7、每年十一月份由總辦組織、財務部和使用部門配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理清點,檢查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編制固定資產清查清點明細表,并寫出書面清查報告。
8、總辦對長期閑置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處理,不能正常使用無法修復的,要及時辦理報廢手續,固定資產的報、轉讓均需按規定審批后方能辦理。
七、本規定由總辦制定解釋,交辦公會討論修訂。
八、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