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財務工作制度-17 項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 凡產權屬于本單位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種附屬設施、各種醫療儀器和專業設備、辦公與事務用的設備、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屬于固定
資產的范圍,均應按規定計價原則計價,列入固定資產范圍管理。
2. 醫院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核算的管理原則,單位設置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計劃、采購、驗收、編號、調配、維修、清查盤點、報廢、明細賬核算、資料檔案管理以及辦理調撥、變價、報損、報廢等工作。
3. 購置大型設備要對設備的價格、性能、適用范圍、預測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進行可行性論證。
4. 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出借、出租和調撥應有報告制度和審批手續。凡報損、報廢的,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鑒定,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銷賬,報廢和轉讓的審批權限按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5. 醫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由管理部門、使用科室、財務部門統一組織并實施。發現余缺應及時記錄,查明原因,按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手續。
篇2:公路管理局財務資產管理科科長崗位工作職責
公路管理局財務資產管理科科長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及管理局有關財務資產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科室職責范圍內各項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訂、完善;安排下達科室工作任務;負責科室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考核等各項工作。
三、負責財務收支預算編制工作的復核及審定,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經濟活動分析;加強會計工作全過程的監督。
四、負責資金調度及使用效果的檢查考核。
五、參與管理決策,負責經濟合同或協議的會簽工作。
六、定期向領導提供和報告財務收支狀況說明,負責會計報表及年度財務決算的審查、上報、匯審工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信息資料。
七、監督局屬單位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情況。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3:公路管理局財務資產管理科副科長崗位工作職責
公路管理局財務資產管理科副科長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械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制度、規定,負責機械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負責各種機械設備的計劃、采購、驗收、供應、調配、處置等工作。
三、對局屬各單位機械設備的管理、使用、保養、維修、報廢和更新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檢查、鑒定。
四、熟悉并貫徹執行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審核各類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損,掌握管理固定資產的增減及存量情況。
五、負責管理局固定資產的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資產檔案的收集、整理等基礎管理工作,及時錄入規范的資產管理信息,按規定辦理固定資產處置手續。
六、負責固定資產政府采購手續報批等相關工作。
七、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