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安委辦﹝2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
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且呈逐年增長趨勢,造成大量人員傷亡,事故暴露出電動自行車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標準規定。加快出臺實施國家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提請本級政府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并結合實際制定過渡期管理政策,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年5月開始至20**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年6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省、市、縣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制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組織制定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
(三)各級政府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
工商管理部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
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消防局承擔協調小組日常工作。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及安全生產綜合督查檢查內容。各地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地方各級安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省、市兩級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省級安委會要派出工作組加強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委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20**年5月31日前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從6月份起,每月28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12月28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年5月15日
篇2:中學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中學20**年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汲取近期發生的11.5吉林商業大廈火災、11.15上海靜安公寓火災等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冬季防火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根據區政府下發的《石家莊市20**年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經學校校務會研究,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情況,決定自即日起至20**年3月底,在全學校范圍內開展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新政辦字【20**】24號文件精神即全面普查、摸清底數、落實責任、消除隱患、穩定火災形勢的總體要求,以降低火災總量、遏制重特大火災為目標,使我校教育工作全面消除現有火災隱患,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區經濟發展、構建和諧新華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冬季消防安全行動的領導,成立學校校長齊建國任組長,學校副校長任副組長,各處主任、副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學校安穩辦主任為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冬防”行動實施方案的起草、組織、協調、行動信息的搜集、匯總及宣傳報道等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11月25日前)。學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領導組織機構,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人員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召開會議,對冬季防火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年11月26日至20**年3月20日)學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正在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嚴厲打擊各種消防違法違章行為,集中整治各類火災隱患。
一是開展班級、科室自查。各班級、科室從即日起要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排查發現和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良性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專項檢查。各班級、科室要針對冬季火災易發生的規律和特點,迅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排查整改火災隱患。學校要集中整治學生宿舍、會議室、微機室、實驗室、圖書室、總務室、倉庫、鍋爐房、學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重點解決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三是深化“四個能力”建設。各班級、科室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四個能力”建設,落實主體責任、規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災隱患,維護消防設施,強化師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師生整體素質,打牢消防工作社會化基礎。
四是加強防火檢查。各包年級(處室)干部要深入到所包地方進行檢查冬季防火工作,督促設立防火巡邏組織,加強看護巡邏。
(三)總結驗收階段(20**年3月21日至20**年3月28日)班級、科室要認真總結冬季防火工作情況,完善和落實長效機制,鞏固成效。學校要進行檢查評比。
新華區**中學
冬季消防安全組織領導機構及隊伍
一、**中學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副校長
*副校長
*副校長
成員:*
二、學校干部包年級分工
初一年級組:*(包括學校全面檔案管理)
初二年級組:*(包括學生宿舍)
初三年級組:*(食堂、水房、倉庫、用電)
高中年級組:*(包括早、晚自習)
各 功 能室: *
20**-12-1
篇3:物業管理區域夏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方案(2016)
駐房〔20**〕91號
駐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
關于印發《物業管理區域夏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住建局、各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管理區域夏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方案》已經市住房管理中心黨組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年6月20日
物業管理區域夏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市消防工作會議精神,確實做好當前火災防范工作,根據中央和省、市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部署要求,切實加強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社區火災防控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物業管理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全面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提高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切實改善消防安全環境,提升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時間
從發文之日起至20**年9月31日。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物業管理區域居民住宅小區、廉租房、公租房。
(二)整治重點。
1、住宅小區是否通過消防驗收備案;
2、 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按照消防職責開展消防工作,積極消除火災隱患;
3、物業服務企業是否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4、物業服務企業是否依法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是否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組織開展日常檢查,發現并整改火災隱患;
5、物業服務企業及業主委員會是否建立義務消防隊,是否配置消防監督員;
6、住宅小區是否存在違法亂搭亂建等占用防火間距,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行動的行為;
7、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現象;
8、住宅小區是否存在違章鎖閉、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現象,樓道內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等現象;
9、住宅小區疏散樓梯及其公共區域是否存在停放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和擺放各類物品現象,是否存在電動自行車在疏散樓梯及其公共區域內充電現象;
10、住宅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11、住宅小區是否存在亂拉亂接強電、弱電線路及其它違章用電的行為;
12、住宅小區是否存在居民違反規定使用明火的現象;
13、設置有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小區是否建立值班臺賬等。
四、工作步驟
(一)制定具體方案階段(6月25日前)。各物業服務企業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重點,迅速動員部署,立即開展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
(二)摸排自查階段(6月26日至8月5日)。各縣(區)、各物業服務企業要通過發布通告、專門培訓等形式,部署開展摸排自查工作。要發動居民住宅小區業主按照整治重點開展自查,對自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落實整改。
(三)集中整治階段(8月6日至9月15日)。各縣(區)、各物業服務企業要細化和量化各項工作任務,對存在突出問題的,要與當前開展的夏季消防檢查有機結合起來,切實確保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
(四)總結驗收階段(9月16日至9月20日)。9月16日前,各縣(區)、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對此次專項行動自評驗收。9月20日前將自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中心物業和房產中介管理科。中心將組織力量分月開展集中督導。并對各物業服務企業專項治理工作檢查驗收,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管理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區)、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將本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逐項分解,將責任層層分解到人,認真抓好落實,真正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形成長效機制,確保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
(二)明確職責,加強監管。物業服務企業要與業主委員會緊密配合,牢固樹立“隱患自查、風險自擔、責任自負”的意識,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工作標準》(附件1)開展工作。
(三)嚴格治理,鐵腕除患。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切實認清當前嚴峻的火災防控形勢,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或違法行為,要鐵腕打擊,嚴格治理。要開展實名制檢查,對檢查的每一棟居民樓都要登記在冊,建立臺賬,如實記載被檢查單位名稱、檢查時間、檢查人員、檢查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檢查過程堅持“五個嚴查”,即:嚴查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人員職責履行情況;嚴查在樓道內違規存放電動車和充電問題;嚴查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問題;嚴查在樓梯、走道堆放家具、可燃物問題;嚴查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配備情況。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采取“五個一律”措施,即:凡在樓梯、走道違規存放電動自行車和家具、可燃物的,一律清理;凡私拉亂接的電氣線路,一律切斷;凡未按標準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的,一律限期配齊;凡出現存在火災隱患的,一律依法責令整改。
(四)廣泛宣傳,營造聲勢。各縣(區)、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在小區內部開辟固定的消防宣傳專欄,普及消防知識、曝光火災隱患、反思火災事故、發布消防公益廣告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廣大小區業主時刻注意消防安全。
(五)認真總結,及時反饋。各縣(區)、各物業服務企業工作情況要及時報市住房管理中心居民住宅小區夏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6月25日前報送動員部署情況;7月起,每月20日上午11時前報告工作開展情況,9月20日前報送自評驗收報告。
(六)各縣(區)按照職責制定本轄區專項治理方案。
附件1:
物業管理區域消防工作標準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物業服務企業是該小區消防管理機構,其主要負責人是小區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小區的消防工作應擺上小區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小區物業范圍同步計劃、同步安排、協調推進。
二、健全管理網絡。各物業服務企業應建立和完善消防管理網絡,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各居民樓可以設立消防協管員,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有關管理人員應經過消防培訓,具備與消防相適應的工作能力。高層建筑的每個單元均要明確1名樓棟長、1名義務消防員,其他建筑要至少設置1名義務消防員。
三、保障辦公條件。各物業服務企業必須設立固定辦公場所,有必需的辦公設備和工具。
四、規范檔案資料。各物業服務企業有相關規章制度、消防管理流程網絡圖、消防安全工作計劃、防火安全公約等資料按規定上墻,各種巡查記錄和檔案記錄齊全、規范。
五、落實消防責任。各物業服務企業應與小區居民樓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六、維護公共安全。各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居民小區內的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手提移動式滅火器等公共消防設施保持完整有效。應確保用電規范,杜絕私拉亂扯現象。確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七、開展消防檢查。各物業服務企業應定期開展防火巡查,積極督促居民搞好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并消除隱患,對自身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八、加強安全教育。各物業服務企業應設立固定安全宣傳欄,宣傳安全方針政策,普及安全常識,及時進行安全提示。
九、加強應急救援。各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制定消防應急疏散預案,每年應至少開展一次滅火演習。物業服務企業應組織治安巡防隊員、保安、門衛等人員成立義務消防隊,適時開展消防培訓,熟悉掌握處置初期火災的業務。
十、受理安全舉報。各物業服務企業應公布舉報電話,受理居民對火災隱患、消防違法行為及事故的舉報,及時組織核查處理,按要求及時上報公安消防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