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業主“維權”活動正在全國范圍內如火如荼地開展著,這本是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好事、幸事,可當物業管理維權演化為業主的盲動,甚至被別有用心人利用的時候,維權就可能演化為“無政府盲動”,給廣大業主自身帶來災難性的后果南京市尚書公寓物業管理的盲目“維權”過程和結果,就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一、尚書公寓事件梗概
尚書公寓位于南京市副中心的繁華地區解放路尚書村78號,由3幢多層,1幢25層高層住宅,共307戶業主構成,小區1999年12月建成并交付使用,由南京××房地產開發公司委托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物業公司”)進行前期物業管理。物業管理條件。①物業服務費04元/月8226;m2(含高層住宅),②萬園休閑浴場經營收益每年約10萬元給原物業公司貼補物業管理經費不足,③原小區規劃05幢寫字樓空地做臨時停車場,停車收益補貼原物業公司經費不足。
物業管理三年多過去了,業主安居樂業,原物業公司與業主相安無事;檔次不高 的小區房價己從當初的3cm元/時,漲到了7000元/8226;m2左右,租金也從當初的600元/套8226;月,漲到了1400元/套&8226;月左右。
可就在這時,一場由個別業主委員會委員操縱的、盲目的“維權”運動打亂了小區居民原本正常的生活秩序,使小區廣大業主毫無準備地陷入了一場曠日持久的“災難”中。該事件在南京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
讓我們來看-下事件回放:
20**年4月,小區首屆業主委員會成立并備案,原物業公司就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事宜積極與業主委員會磋商,但業主委員會久久不予理會。期間,原物業公司辭退一名違紀保安,引起時任首屆業主委員會主任的不滿,并召集部分業主要求收回萬園休閑浴場的“公共產權”和臨時停車場的“公共收益”等權利,向開發商和原物業公司進行了“維權”,但維權未獲政府相關部門支持,尚書公寓開發商收回萬園休閑浴場的“公共產權”和臨時停車場的“公共收益”。原物業公司也認為已不能被業主委員會接納和續簽合同,意欲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撤出小區服務,后在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要求下,繼續堅持為小區提供服務八個月,與此同時,在“維權”口號的煽動下,越來越多的業主采取拒交物業服務費、公共水電費的辦法“維權”。
20**年8月,首屆業主委員會主任在未召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會議情況下,擅自以業主委員會名義公告全體業主重新選聘物業管理公司;
20**年9月11日,小區物業管理招標,因無一家物業管理公司參加而流標;
20**年10月4日,首屆業主委員會主任又未經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審議,張貼公告宣布解散首屆業主委員會;
20**年11月7日,在區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催促下,小區召開業主代表大會,成立了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20**年11月21日,在區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積極斡旋下,小區物業管理再次招標,因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會中有會,會外有派”,小區第二次物業管理招標仍舊流產;
20**年12月30日,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代表大會,就惟一的應標單位是否選聘問題進行表決,但因新一屆業主委員會只主任人參加大會沒有對是否選聘形成決議。當夜,新一屆業主委員會主任書面聲明辭去職務。
20**年12月31日,原物業公司依照約定退出小區。
業主開始了整整4個多月沒有物業管理的生活,其間種種艱難從南京當地媒體的相關報道中可見一斑:
20**年1月13日《現代快報》以“尚書公寓因物管公司退出而變成’死城’ ”為題報道昨天,生活在垃圾堆中12天的尚書公寓一幢25層住宅樓的200多戶業主又雪上加霜,2部電梯全部癱瘓。業主們說更“悲慘”的日子還在后頭,15日以后這里將停電停水。業主們對記者說,由于物管和業主委員會鬧矛盾,尚書公寓成了一座“死城”,業主們希望有關部門能“拯救”他們,使他們過上“人”的生活,平平安安地過個年。昨天中午,快報采訪車駛入已無門衛的尚書公寓,在10多個小丘般的垃圾堆中穿行,來到04幢前,86歲的劉老站在04幢樓下一臉愁苦地對記者說:“垃圾已10多天沒人打掃了,現在電梯又停了,過幾天還停電停水,這日子可怎么過,這年怎么過?”記者在現場看到,垃圾堆中不時有老鼠出沒,一些居民開始舉家外出“避難”。
20**年3月11日《金陵晚報》訊為了解情況,記者沿著樓梯摸黑往上爬,正好碰到89歲的連先生他說,電梯停了沒有辦法只好天天爬樓...,一位70多歲的老人說,他爬三層就休息一下,根本接不上氣!再爬下去命都沒了,而住在10樓的王先生說,他們這里每層10戶,共35層,還有不少老人。
老人們只好窩在家里,讓子女上下樓買菜做飯。如果過一段時間停水停電了,真的就沒有辦法活了...
20**年4月11日,尚書公寓終于盼來了“新管家”江蘇××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新的物管來了,但苦難卻遠遠沒有到頭,現實再一次粉碎了人們美好的愿望。
二、來了又走,新物管“罷花-現”
20**年9月7江蘇××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進駐小區僅半年不到,虧損約3萬元,遂公告全體業主“業主與我們所簽臨時服務合約已滿,業主委員會當初的承諾沒有兌現。部分業主不交物管費,業委會也不肯協助。公攤電費問題入不敷出。為生存計,我公司不得不從9月23日起撤出尚書公寓小區。”小區再度陷入物管“真空”。
20**年10月,飽受折磨的業主們又迎來了第三位“管家”---江蘇省××物業中心。但好景不長,20**年5月上旬,僅僅半年左右,××物業中心負責人公開表示“我中心已經倒貼了4萬多元。雖然業主委員會很希望我們留下來,但我們到現在還沒有和業主委員會正式簽約。因為在這種壓力下,我們也不知道自己能支撐多久,要不是為了企業的聲譽,單單從經濟角度考慮早就不做了。”
三、尚書公寓事件的教訓
尚書公寓事件還沒有結束,業主們的艱難還在繼續,在業主維權風起云涌的今天,我們應該從尚書公寓事件中吸取點什么教訓?
1.缺乏常識的維權只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業主委員會成立后,該合同自動失效”的約定,原物業公司完全可以依法立即撤出小區,但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說服要求下,原物業公司一直堅持為小區服務到20**年的最后一天。可業主根本不領情,首屆業主委員會主任及部分業主甚至認為只要不同意原物業公司撤出、只要不與原物業公司辦理小區交接手續,不管合同到不到期,原物業公司都不可以走,都必須無條件地繼續為業主服務。
尚書公寓業主所謂“維權”方式有四:一是“討回”地下浴室“公共產權”和臨時停車場的“公共收益”,二是“不給,就炒掉原物業公司”,三是拒交物業服務費、公共水電費,四是攪亂小區秩序給政府施壓。
其中前兩種方式可稱為最無知的維權。地下浴室“公共產權”和臨時停車場“公共收益”問題,要“維權”也只應找開發商,與原物業公司根本不搭界,但業主們卻連原物業公司也一起杠上,并且,地下浴室“公共產權”與臨時停車場的土地使用權都屬開發商所有,尚書公寓開發商原本將浴室和臨時停車場的“公共收益”交由原物業公司,以貼補小區管理經費之不足,原物業公司正是因為有了這些補貼,才在三年多的時間里抵消了物業管理費的虧損。后來兩任“新管家”結翻繼虧損的事實,擊步證實了這簾,業主在最基本事實都沒有弄清楚的情況下,就盲目舉起了維權大旗。最后的結果是開發商不得不依法收回浴室和臨時停車場的管理,維權業主不但沒有“維”到一分錢,還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2.理智維權,謹防被人利用
當小區已亂到不可收拾地步的時候,業主們卻在首屆業主委員會主任“把事情搞得越大越好,讓政府行政主管部門來出面解決”的煽動下,到信訪部門“訴苦”、向媒體“投訴”抵制部分業主自救自治,還向政府*,沖擊政府辦公地點,扣留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派去參加業主大會的工作人員......不斷給政府施壓,尚書公寓業主采取的這種維權方式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3.亟待建立業主委員會制約和懲戒機制
尚書公寓事件完全由業主委員會違規操作造成,而業主委員會違規操作又由首屆業主委員會主任一手導演。向原物業公司“維權”,直接導火索僅僅是前物管公司炒掉了一名違紀保安,決定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也是首屆業主委員會主任私自以業主委員會名義張貼公告,選聘方案、選聘標準、評委設定、選聘過程、服務合同審議等均未公開征詢業主意見,更沒有業主大會投票表決,完全由首屆業主委員會主任個人操縱,未經任何會議形式決議,首屆業主委員會主任便擅自宣布解散首屆業主委員會;第二屆業主委員會主任辭職,副主任(系首屆業主委員會的主任)不是組織業主自治、解決物業管理危機,而是蝙動不明真相的業主沖擊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辦公地點,辭去第二屆業主委員會副主任后,他暗地里卻組織少數業主給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施壓,阻撓業主自費組織清理垃圾,阻撓業主聯名聘請物業管理公司,使事態不斷擴大.升級和惡化...直接導致尚書公寓處于長期無人管理、不敢管理的混亂局面。
像這樣的始作俑者應當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民事責任和社會道德責任,應當受到怎樣的懲戒?翻遍現行的物業管理法規、規則,無法找到可以比照對其進行強制性干預和懲戒的規定。既然沒有懲戒手段,業主委員會及其成員捅了“大漏子”大不了“辭職”,留下爛攤子讓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收、釀下苦酒讓廣大業主慢慢咽。
4.物管企業應該自覺維護行業秩序
尚書公寓盲目“維權”之所以能夠“一呼百應”,還基于幕后操縱者和業主心中這樣的一個判斷只要招標,物業管理企業就會排著長隊來爭取管理權。有人說,現在的物業管理沒法做,業主服務要求太高,而價格又太低,市場被挑剔的業主攪亂了。筆者則認為,市場和服務價格是物業管理企業自亂陣腳所致,只要有物業管理招標,不管合不合法,不管物業管理條件,更不考慮招標目的、項目深層背景,一窩蜂積極響應,而且,只要能拿下管理項目,什么苛刻條件都答應,什么牛都敢吹......正是這些不負責任的做法,誤導了業主,助長了業主盲目推權的歪風。在業主維權風起潮涌的今天,物管企業該好好反省一下個體如何承阻社會責任、維護全行業形象的問題.
篇2:學校民主管理與維權主任干事職責
學校民主管理與維權主任干事崗位職責
1、按照校工會的工作要求,組織民主管理委員會,制訂工作計劃,并組織督促實施。
2、督促落實每年一次的教代會工作,做好教代會的籌備及召開的有關工作和教代會精神的傳達貫徹工作,承擔教代會閉會期間的相關工作。
3、組織民主管理委員會成員,做好代表提案的征集整理、立案工作及提案的落實答復工作。
4、做好教代會民主評議干部工作,并負責材料整理歸檔。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務公開工作。
6、組織代表參加經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動,接待代表的申訴與控告。
7、負責參與學校有關民主管理方面的工作,維護好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3:小區業主維權小組就移動基站施工最新聲明
小區業主維權小組就移動基站施工一事的最新聲明
各位鄰居:
就EEA區移動基站進駐施工一事,經過討論,我們做出如下聲明:
1、物業公司在業主們長達一年之久的多次要求下,至今也不公布移動基站的詳細技術方案,我們無法判斷其輻射值是否符合環保部門的豁免范圍。此外,物業公司對我們的其他疑問至今也不召開會議進行說明。因此,本小組全體成員仍明確反對其進駐小區施工。
2、鑒于目前我社區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無法組織業主按照物權法及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的要求對移動基站施工這一社區管理重大事項進行投票表決。因此在目前的情況下, A區其他業主對移動基站施工的任何同意或反對意見我們都給予充分尊重。
3、自即日起,本維權小組成員將把我們的反對意見及具體不允許移動施工的部位、樓號告知物業公司,A區其他業主請自行向物業公司表達你們同意或反對的意見。
4、本維權小組認為,保證社區長治久安,維護全體業主利益的最根本方式是早日真正實現業主對物業公司的有效監督。因此,盡快成立起業主大會并選舉出業主委員會,是本社區近期的首要工作。本維權小組將一如既往的支持本社區業主大會籌備組的工作,我們也在此呼吁各位鄰居積極踴躍的參與到社區業主大會的籌建工作中來。
EE小區業主維權小組
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