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20**)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棚戶區改造(以下簡稱棚改)政策措施,切實解決棚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棚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緊緊圍繞“加快科學發展、建設美麗泉城”中心工作,積極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以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為出發點,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科學規劃、政策扶持的原則,全面加快棚改步伐,有力推動城市建設管理轉型升級。
(二)目標任務。20**-20**年,市本級計劃改造國有土地上棚戶區約2萬戶,棚戶區居民居住條件明顯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和形象全面提升,有效促進全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多渠道籌集資金
(一)加大財政資金投入。認真做好中央、省級棚改獎補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申請、使用和管理工作。同時,加大市、區財政資金投入,優先用于亟待實施改造且難以通過市場化運作的棚改項目。按照有關規定返還區政府和市投融資平臺的土地出讓收入,重點用于棚改。(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二)積極爭取信貸支持。抓住國家實施棚改信貸扶持的政策機遇,盡快策劃整合和啟動實施一批新項目,用足用好國家開發銀行棚改專項貸款和其他金融產品。適時做好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城市棚改安置房建設工作。有條件的土地儲備機構要積極通過土地儲備貸款方式融資。(牽頭單位:市政府投融資管理辦公室、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規范利用社會資金。完善社會資金參與棚改項目土地熟化工作機制,并做好與原有土地熟化方式的過渡銜接。各區政府和市投融資平臺可根據土地熟化成本、熟化周期及市場情況等,對參與土地熟化投資的社會資本給予一定比例投資報酬。各區政府和市投融資平臺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強配合銜接,積極采用PPP(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股權融資等模式,吸引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棚改。(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政府投融資管理辦公室)
(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快實施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核算,提高資金周轉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各區政府和市投融資平臺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核算土地熟化成本。市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各類棚改資金的監督和審計,確保資金使用安全。(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審計局)
三、明確規劃控制
(一)統籌確定配套設施規模。結合現有配套設施情況,統籌考慮棚改項目配套設施設置。對建設用地規模受限,但確需單獨占地的配套設施(如中小學、幼兒園等),可按相關規劃控制要求的下限執行。(牽頭單位:市規劃局)
(二)適當提高配套公建比例。在滿足住宅回遷安置需求的前提下,允許棚改項目適當提高配套公建規劃建設比例,地上配套公建面積(不含配套教育設施)不超過地上總建筑面積的15%;因用地條件和項目實際需要,地上配套公建比例超過15%的,按照混合用地確定規劃用地性質。(牽頭單位:市規劃局)
(三)執行舊區改建日照標準。棚改項目可執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20**年版)》確定的舊區改建日照標準,項目內住宅日照時數按照大寒日1小時控制,少數大寒日日照時間不足1小時的,可作為居住公寓。(牽頭單位:市規劃局)
(四)科學確定建筑退讓距離。因客觀條件限制或項目實施需要,棚改項目內規劃建筑確需減少退讓道路紅線、城市綠線等距離,且對交通和環境無明顯不利影響的,可酌情減少退讓距離。(牽頭單位:市規劃局)
四、確保用地供應
(一)保障建設用地供應。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市投融資平臺及各區政府,共同商定棚改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并根據該計劃實行宗地供應預安排。棚改安置房用地在土地供應計劃中單列,并優先供應。(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二)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棚改應堅持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原則,通過改變土地現狀用途、優化用地布局、提高建設強度等方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棚戶區及周邊范圍內的零星低效用地,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一并納入改造范圍。改造后暫不具備供地條件的地塊,可先行納入政府儲備,結合區域功能需求安排臨時使用。(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規劃局)
(三)探索土地搭配出讓模式。對收益性較差、市場化改造難度大的棚改項目,可采用“肥瘦搭配”或“新舊搭配”的方式,與舊城區內改造難度較小的項目或者新城區開發地塊合理搭配,一并出讓、同步實施。(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五、依法推進征收安置
(一)強化征收主體責任。各區政府為棚改房屋征收工作的責任主體。市投融資平臺可委托區政府在約定的征收補償總額和時限內完成房屋征收補償工作。超出約定補償總額部分,由區政府承擔;約定補償總額結余部分,由區政府統籌用于轄區內房屋征收。(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二)合理確定征收時序。對具備分期實施條件的棚改項目,應當按照整體規劃、安置先行、分期實施的原則,在規劃策劃時單獨劃分安置地塊,并先行實施安置地塊內的房屋征收,啟動居民安置用房建設,再結合實際情況推動其余地塊內的房屋征收。(牽頭單位:市規劃局、城鄉建設委)
(三)積極推行貨幣化安置。房屋征收部門要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適當提高貨幣補償獎勵幅度,引導和鼓勵被征收人選擇貨幣化安置,具體獎勵標準在征收補償方案中確定。符合條件的商品住房可作為棚改安置房。市房屋征收部門要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制定利用商品房實施棚改房屋征收安置管理辦法,積極采取搭建購房平臺、購買定制房源、發行房票等方式引導被征收人通過購買商品住房滿足安置需求。國土資源、規劃、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認真做好房屋征收貨幣化安置服務保障工作。(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委)
(四)規范安置房建設管理。加強棚改安置房規劃建設和使用監管,建立安置房源動態信息數據庫,實現房源規范管理和充分利用。積極探索安置房聯動模式,根據全市棚改房屋征收安置需要,統一調配使用不同主體實施的棚改項目安置剩余房源。(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委)
(五)探索實施模擬房屋征收。結合棚改項目實際情況,開展模擬房屋征收試點工作。市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研究制定模擬房屋征收操作辦法和程序,并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委)
(六)切實提高房屋征收效率。市、區房屋征收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實施房屋征收,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對無正當理由拒不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且具備法定強制執行條件的,房屋征收部門及時啟動司法強制執行程序,報市(區)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房屋征收部門要與人民法院加強工作銜接,規范相關工作程序和要件。(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委)
六、規范物業管理
(一)明確安置房物業管理責任主體。各區政府對轄區棚改安置房及配套經營性用房的使用管理和物業管理負總責。棚改安置房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與項目所在區政府辦理物業管理和相關配套用房移交手續,明確移交后的相關權利義務。各區政府應當盡快建立安置房管理服務專項資金,督促街道辦事處組織成立小區管理委員會,切實加強安置房物業管理。(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二)合理確定物業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在充分考慮安置居民意愿和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安置房小區物業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向安置居民提供與收費標準相對應的物業等級服務。各區政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實行物業費減免,減免的安置房物業服務費,經審核認定后從安置房管理服務專項資金中列支,直接支付給物業服務企業。(牽頭單位: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各區政府)
七、落實稅費減免
(一)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對參與棚改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按以下標準免征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參與前期熟化投資且代建安置房的,按照應安置面積計算;參與前期熟化投資未代建安置房的,按照應安置面積與實際建設安置面積的差額計算;未參與前期熟化投資但代建安置房的,按照實際建設安置面積計算。各區政府和市投融資平臺承建安置房的,按照實際建設安置面積免征。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按照有關部門公布的目錄執行。(牽頭單位:市物價局、財政局)
(二)規范收費減免申報和審核。各區政府和市投融資平臺應認真做好棚改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減免申報審核工作,嚴格按照規定標準核定棚改項目應安置面積、實際建設安置面積,并對相關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對虛報面積、違規擴大減免額度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牽頭單位:各區政府、市投融資平臺)
(三)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國家有關棚改安置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結合我市稅收減免執行情況,進一步明確政策落實的具體標準和程序,確保棚改稅收減免、政策宣傳和納稅服務工作有效落實。(牽頭單位:市地稅局、國稅局)
八、加強組織實施
市舊城更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城區國有土地上棚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棚改政策研究、規劃計劃編報、協調推進和調度監管等工作,并組織開展棚改工作考評。市國資委負責國有企業棚改工作組織協調和督導推進,切實做好所屬國有企業職工發動、協助搬遷等工作,積極聯系央屬、省屬國有企業參與棚改。市投融資平臺、市國資委所屬投融資機構和各區政府要認真履行棚改主體責任,按照國家、省下達的棚改任務和市工作部署,創新工作思路,完善推進措施,切實提高棚改工作質量和效率。市發改、環保、國土資源、規劃、城鄉建設、住房保障管理等部門要進一步簡化棚改項目審批程序和申報材料,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按照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并聯審查、同步推進的要求,對符合相關規定的項目,在規定時限內完成項目立項、環評、土地、規劃、施工、房屋登記等審批手續。各牽頭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本意見確定的任務分工,抓緊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于市舊城更新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國有土地上棚改項目。之前有關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本意見發布之前啟動的棚改項目中已按原有規定取得的相關審批、審查意見,原則上不再依據本意見進行調整。
各縣(市)政府可參照本意見制定轄區棚改政策規定。
濟南市人民政府
20**年4月21日
篇2:四川省加快推進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2014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
川府發〔20**〕1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省城鎮危舊房棚戶區改造,促進城鎮轉型升級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25號),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加快改善城市和小城鎮等困難群眾住房條件。堅持宜居為首,完善配套設施,改善人居環境。20**年至20**年改造危舊房棚戶區約150萬戶,20**年前基本完成全省城鎮現有危舊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努力實現住有所居的小康目標。
(二)基本原則。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實施,政府主導、群眾主體,因地制宜、創新推進,完善配套、同步建設”。充分發揮政府規劃引導、政策資金支持和組織實施作用,調動群眾積極性,支持群眾自主改造,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堅持綜合整治與改造相結合,避免簡單大拆大建,合理控制開發強度。創新投融資機制,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爭取金融支持,拓展融資渠道。堅持同步規劃、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組織好安置小區的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
二、全面推進危舊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
(一)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進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20**年至20**年改造約95萬戶,其中20**年改造29.2萬戶。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結合當地實際,合理界定城市棚戶區具體改造范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城中村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禁止將農村征地安置還房、因城市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帶來的房屋拆遷項目等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城市棚戶區改造可采取改建(擴建、翻建)、綜合整治、拆除新建等多種方式。在改造中可建設一定數量的租賃型保障房,統籌用于符合條件的保障家庭。
(二)老舊住宅區和古街古建筑綜合整治。有序推進城市舊城區的老舊住宅小區和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古街古建筑綜合整治和房屋維修改造,20**年至20**年改造約18萬戶,20**年改造3.4萬戶。注重保護地方特色和歷史文化,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設施。以改擴建方式同時實施建筑節能改造、管網線路改造、房屋功能完善、風貌塑造的綜合整治項目可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
(三)行業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加快推進城市規劃區外獨立工礦區(煤礦)、林業、農墾等行業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20**年至20**年改造約5.4萬戶,20**年改造2.2萬戶。位于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工礦(煤礦)棚戶區、國有林業基層單位棚戶區(危舊房),統一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鐵路、鋼鐵、有色、黃金等行業棚戶區,要按照屬地原則納入當地棚戶區改造規劃組織實施。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工作的支持和監督指導。
(四)小城鎮危舊房改造。有序推進小城鎮危舊房改造,20**年至20**年改造約32萬戶,20**年改造5.2萬戶。優先支持全國重點鎮和全省試點鎮的危舊房改造。具備棚戶區特征的小城鎮危舊房可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多渠道籌措資金。用好中央補助資金,加大省級補助力度,切實加大市、縣財政投入,強化政府資金支持。利用好省級融資平臺爭取信貸資金支持和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為危舊房棚戶區改造融資;積極支持承擔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市、縣級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和其他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或中期票據,鼓勵發行“債貸組合”專項債券用于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對用于危舊房棚戶區改造的企業債券,優先辦理預審手續。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托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鼓勵棚戶區企業和職工出資改造危舊住房,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工礦(煤礦)、林區、農墾棚戶區改造的,對企業用于符合規定條件的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二)確保建設用地供應。改造項目安置住房用地納入當地土地供應計劃優先安排,并簡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經濟適用住房和符合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可以通過劃撥方式供地。
(三)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嚴格執行國家明確的稅收優惠政策,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電力、通訊、市政公用事業等企業要適當減免安置住房的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
(四)完善安置補償政策。實行住房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由群眾自愿選擇安置補償方式。禁止強拆強遷,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對不能享受安置還房(征收補償)又無力購(建)安置住房的困難群眾,可納入當地住房保障體系優先安排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租賃補貼。
四、提高規劃建設水平
(一)優化規劃布局。改造項目安置住房實行原地和異地建設相結合,優先考慮就近就地安置;引入市場開發改造的項目,應當合理確定容積率等規劃指標;人口密度過大的舊城區,鼓勵和引導居民異地安置或降低開發強度,疏解人口密度。市、縣級人民政府可將改造項目用地和新區建設用地統籌安排用于安置和開發。異地安置的,要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要,合理規劃選址,盡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地段。要貫徹節能、節地、環保原則,嚴格控制套型面積,落實節約集約用地和節能減排各項措施。
(二)完善配套設施建設。改造項目,要按規定完善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市、縣級人民政府要拓寬融資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配套設施建設。要加強安置住房管理,完善社區公共服務,確保居民安居樂業。
(三)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落實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標準
規范,特別是抗震設防等強制性標準。嚴格建筑材料驗核制度,防止假冒偽劣建筑材料流入建筑工地。嚴格執行分戶驗收制度,驗收合格后方可安置入住。大力推進安置住房成品住宅建設,積極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市、縣級人民政府是危舊房棚戶區改造的工作主體、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負責危舊房棚戶區改造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發展改革、監察、財政、國土資源、審計等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責、加強協調指導,抓好資金籌措、土地供應、建設進度、工程質量等工作。
(二)編制計劃、有序推進。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對危舊房棚戶區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準確把握相關政策標準,避免擅自擴大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要根據群眾意愿,結合地方能力,科學編制改造規劃,合理確定年度改造計劃,分期分批有序推進。要優先改造安全隱患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項目。
(三)建立制度、強化監督。監察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有關部門要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對各地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全面落實工作任務和各項政策措施。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全面公開改造項目征收、建設和安置等相關信息。嚴禁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借危舊房棚戶區改造政策違規建設福利性住房。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年3月19日
篇3:遼寧省關于進一步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2014年)
遼寧省關于進一步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20**)
遼政發〔20**〕23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36號)和《國務院關于近期支持東北振興若干重大政策舉措的意見》(國發〔20**〕28號)精神,進一步推進全省各類棚戶區改造工作,加快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切實改善棚戶區居民住房條件,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科學編制規劃,合理確定棚戶區改造任務
(一)開展摸底調查、制定規劃是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前提,也是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和銀行金融機構貸款的基礎。各地要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政府財政能力,結合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堅持實事求是、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如期完成的原則,界定各類棚戶區改造范圍,合理確定棚戶區改造的任務,編制完善20**-20**年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劃。各地要進行詳細的可行性研究,落實建設資金來源,客觀預測征收、建設成本及項目收益,對項目舉債應明確償債資金來源。要把城市棚戶區擴展到縣城,把城中村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將包括中央企業在內的國有企業棚戶區納入到改造規劃。力爭到20**年底基本完成國有工礦、國有林區、國有墾區棚戶區改造,資源枯竭型城市、獨立工礦區棚戶區改造取得明顯成效。
二、優化規劃布局,完善配套設施
(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選址要堅持以人為本、方便群眾原則,綜合考慮城市規劃、產業發展、中心城區改造和新城新區建設,科學合理安排區域布局,滿足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的需要。要按照《遼寧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導則》的要求,提高安置住房規劃設計水平,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小區與城市建筑風格協調一致、整潔美觀。
(三)加快完善配套設施。配套設施要與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要抓緊做好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道路、綠化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商業、教育、醫療衛生、無障礙設施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做好社區管理、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和就業等工作。
三、讓利于民,實現和諧征收補償
(四)進一步提高對征收拆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嚴格執行法定程序和時限要求,依法實施征收。要充分尊重、征詢群眾意愿,制定切實合理的征收補償方案,既要考慮與先期棚戶區改造政策的有效銜接,又要創新思路、取得突破。繼續發揚“為民務實、高效創新、團結協作、拼搏奉獻”的棚改精神,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形成全民支持棚戶區改造的良好氛圍。要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權。通過明確補償標準、補助和獎勵措施,加快房屋征收進程。
(五)棚戶區改造要根據群眾意愿,可采取實物安置,也可采取貨幣化安置。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探索市場化解決安置房源、政府團購、動遷居民購買的安置方式,滿足居民多樣化住房需求,避免困難群體再次集中,引發新的社會問題。城市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可以回購待售商品房和存量房、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建、開發企業代建等方式為主,以集中建設為輔的方式解決。在回購房源時,要嚴格執行公開招投標程序選擇購買對象,審慎、合理確定購買價格。
四、加快工程建設,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六)各級發改、國土、建設、規劃、環保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行政審批快速通道,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盡快辦結項目審批、備案、土地使用、規劃設計、環境評價、施工許可等建設程序,確保棚戶區改造項目盡快開工建設。
(七)全面推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質量責任終身制,把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全面納入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范圍,采用專業隊伍和社會力量監督相結合方式,加強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檢查,確保將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成“放心樓”。要強化竣工驗收工作,全面實行質量分戶驗收,確保安置住房達到入住使用的條件。
五、實現公平分配,做好回遷小區后續管理
(八)在安置住房分配上,要做到分配政策公開、程序公開、房源公開、對象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加強對分配全過程的監督,建立完善合理的分配機制,實現公平分配。要加強對低保戶等困難群體的救助,幫助解決用水、用電、煤氣、供暖等實際困難,確保棚戶區改造回遷居民“住得進、住得起、住得穩”。
(九)要高度重視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小區后續管理工作。要結合實際,對相對集中的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小區實施社會專業化、社區自助式、業主自治、政府提供公益崗位等多種形式的物業服務。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要按照國家規定實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制度。對先期集中建設的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各地要建立住房維修保障機制,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籌措資金,及時消除安置住房質量安全隱患,加強對屋頂墻面、市政管道、共用設施、園區環境的維修養護。 六、認真落實稅費、土地支持政策
(十)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落實好稅費減免政策。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和通過收購籌集安置房源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號)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棚戶區改造新建住宅供電工程建設費按照《關于執行保障性安居工程供電工程優惠政策的通知》(遼住建〔20**〕327號)執行。通訊、市政公用事業等企業要對棚戶區改造給予支持,適當減免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
(十一)依據棚戶區改造規劃,合理編制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實行宗地供應預安排,將棚戶區改造和配套設施年度建設任務落實到地塊。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要實行計劃單列、優先審批、應保盡保。
七、拓寬融資渠道,破解資金難題
(十二)積極爭取國家對我省各類棚戶區改造的資金支持。爭取城市棚戶區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要按照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的相關要求,上報當年完成情況和下年改造計劃;爭取國有工礦、國有林區、國有墾區棚戶區配套基礎設施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提供項目相關資料。
(十三)充分利用遼寧公共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平臺,爭取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支持。各地要做好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包裝,加快可研、規劃、土地、環評審批程序,確保貸款資金及時到位。要把握好國家對棚戶區改造的信貸支持政策,用好用足貸款資金。國家開發銀行的貸款與項目資本金可在年度內同比例到位。與棚戶區改造項目直接相關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可申請國家開發銀行信貸支持。有關城市要及時注入資產,增加省平臺的貸款空間。
(十四)多渠道籌集資金。各級政府要加大棚戶區改造資金投入。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用于棚戶區改造。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工礦(含中央下放煤礦)棚戶區改造、林區棚戶區改造、墾區危房改造的,對企業用于符合規定條件的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鼓勵和吸引民間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托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
八、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十五)棚戶區改造實行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原則,市政府對本地區棚戶區改造工作負全責,市長是第一責任人。縣(市、區)政府是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主體,具體負責本地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要進一步發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指導、檢查和協調作用。建設、發改、財政、國土、林業、農墾等部門要按照《全省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案》的責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各級國資委要加強對所出資企業棚戶區改造專項工作的指導和協調銜接。省煤管局要加強涉及省屬煤炭企業的各類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
(十六)省政府建立棚戶區改造目標考核、通報、約談制度,加強對各地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監督檢查,因資金和土地不到位、政策不落實導致棚戶區改造建設進度滯后的,對政府和部門主要領導實行約談問責。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