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中心備用金規定
備用金是指物業公司核準并批復給管理中心的由出納保管都用作日常零星開支、零星采購、零售找零的備用金。
備用金的設置
1.1 管理處單獨設置備用金。
1.2 備用金的額度依據日常現金支出流量設定,一般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00元。超過該限額的特殊情況需獲得相應批準。
1.3 初始備用金額度申請及備用金額度變動申請需填制“備用金額度申請表”,獲得相關人員批準。
備用金的保管
2.1 備用金借支人(管理中心出納員)負責備用金的保管工作,不得擅自挪用備用金。備用金應存放于保險箱內確保安全。
2.2備用金領用部門主管負責備用金的管理工作。
2.3出納員負責按照本制度進行備用金借支、沖減工作,并編制現金流水賬確保賬實相符。
2.4備用金借支人收到公司簽發的現金支票時,需在公司財務部門簽字確認。公司財務部門需保留該簽字確認記錄備查。
備用金的使用
3.1出納員應確保備用金僅用于低于人民幣1,000元的日常零星支出,對于已簽合同的貨物、服務、或勞務/工資支出及公用事業費用等支出不得使用備用金。
補充備用金的申請
4.1 檔備用金的余額達到額度的一半時,備用井借支人應填制“Invoice Approval Form”和“零用現金報表~申請補充備用金”申請補充備用金,表中應詳細列明備用金實際使用情況。公司簽發的現金支票的限額為人民幣50,000元,如遇到特殊情況需申請超過人民幣50,000元的備用金,需要分開申請。
4.2 申請補充備用金時,相關支持性文件如發票、收據等應附于“零用現金報表~申請補充備用金表單后”。
備用金的支付
5.1 每一筆備用金的支付都應有相關的支持性文件,如發票、收據等
5.2所有的備用金支付都應獲得資產服務部區域負責人或分支業務線負責人審批并由收款人簽字確認。
備用金的核算與監督
6.1 財務經理負責備用金管理的監督與核算工作,并對每月的備用金使用情況作定期檢查,確保備用金余額既能滿足正常運營的需要又要避免冗余備用金的占用,根據檢查結果可作出調整備用金額度的建議,價差結果應由檢查人和出納簽字并去人存檔備查。
6.2 總物業經理應確保備用金在管理中心的安全使用。
本制度的執行情況將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的考評依據之一。
篇2:酒店備用金鑰匙存放交接規定程序
酒店備用金、鑰匙存放及交接規定與程序
規 定:
Policy:
3、票面具體要求必須有單位公章及出納私章,印鑒清晰無涂改,票面無折疊的痕跡及缺損。
4、填票的要求:收銀員提供單位收款名稱、開戶銀行、帳號給客人,由客人自已填寫,若客人要求收銀員填寫,收銀員應小心填寫,須注意填寫支票只能用黑色水筆。
5、在支票背后抄下客人工作證號碼或身份證號碼,聯系人姓名,使用單位電話。
6、填寫支票后,將支票號碼填在帳單上,寫上電話號碼,將帳單放在印機,打出帳單,放好。
7、不得使用支票套現。
E、信用卡簽帳:
1、服務員將信用卡及卡頭送交收銀員
2、收銀員
A、核對該信用卡是本酒店可接受的其中一款。
B、檢查信用卡的有效期。
C、核對該信用卡公司的最新取消名單。
D、核對總消費數是否超過該信用卡的使用限額,若超過,即打電話到該信用卡公司索取授權號碼。
E、國內卡要要求客人出示身份證,并將號碼填在簽購單上,外幣卡不用客人出示身份證。
3、確定了客人的信用卡是有效可使用時,收銀員繼續下列程序:
A、轆卡
B、把信用卡轆在帳單上
程序:
Procedures:
關于備用金、鑰匙、發票的交接過程:
1、每班餐娛收銀在該班次結束時,將備用金、鑰匙、發票放入一個交款信封,注明"備用金"字樣,在信封封口處簽名,貼上透明膠。
2、將此信封交至前臺收銀處,由餐娛收銀員填寫"備用金、鑰匙交接本"。
3、接收信封的前臺收銀員檢查封口,確認無異后在"備用金交接本"中的"見證人"一欄簽字。
4、下一班的餐娛收銀員在接班領取備用金信封時,檢查封口,確認無誤后在表上"接班人"一欄簽字。
5、"備用金、鑰匙交接本"由前臺收銀妥善保管。
6、不屬本部門領用本部門的鑰匙,應有大堂副理同意并簽字后方可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