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物業公司員工獎罰管理規定
1獎罰范圍
本規定是針對特例事件的獎罰規定,適用于物業公司全體員工(包括下屬各物業分公司及項目處人員)。
2獎罰操作程序
2.1公司對員工符合獎勵條例的行為給予獎勵。
2.2部門、管理處對員工符合獎勵條款的行為提出獎勵申請,填寫《員工獎勵申請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3管理處對操作層員工觸犯處罰條款的行為給予處罰只需管理處主任審批,相關部門應配合執行,但處罰的結果應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記存檔。
2.4各部門(管理處)對管理員以上員工的記過及扣發獎金的處罰,由部門(管理處)執行,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其它處罰需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5部門(管理處)對員工的獎罰應填寫《員工獎勵申請表》或《員工處罰單》,需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批準的獎罰項目,相關記錄的原件由行政人事部存檔,其它則由管理處存檔。
3特別約定
3.1本規定中所指的經濟損失均為直接經濟損失,金額由財務部會同行政人事部共同評定。
3.2本規定中的負面或不良影響是指對企業的形象、聲譽等方面的損害;操作人員造成的影響程度由管理處評定,管理員以上級別人員造成的影響程度由總經理辦公會評定。
3.3各部門(管理處)對員工未在本規定中覆蓋的行為進行獎罰,應與行政人事部協商擬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獎勵條款
獎勵分為發放獎金、榮譽證書、特殊貢獻獎、晉級。
4.1發放獎金符合下列行為獎勵人民幣200--500元并在公司內部通報表揚。
1)因工作表現突出,既在管理處的日常考核中成績優異,又得到業主(用戶)書面表揚或幫助業主解決了疑難問題而獲得業主(用戶)的書面表揚。
2)發現因他人產生的重大事故隱患及險情時,處理及時、得當,避免或減輕了業主(用戶)的財產損失。
3)拾金不昧。
4)抓獲犯罪分子或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5)在公司參加行業的集體活動中為公司取得榮譽。
6)個人的優秀事跡受到市級媒介(報刊)的報道。
4.2發放榮譽證書符合下列行為發放榮譽證書并獎勵人民幣1000元。
1)因業務技能過硬,被評為年度業務能手。
2)工作兢兢業業,表現突出,獲得年度敬業獎。
3)工作認真負責,成績突出,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
4.3突出貢獻獎符合下列行為發放榮譽證書并獎勵人民幣2000元。
1)個人的優秀事跡受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的通報表彰或電視臺的報道。
2)個人在區級以上的行業主管部門舉辦的各種活動中為公司取得榮譽。
3)管理處獲得省級以上優秀小區稱號的負責人。
4)年度累計為公司創造的經濟效益或挽回因他人產生的經濟損失,金額較大,經總經理辦公會商議認為應當獎勵的。
5)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使公司本年度獲得顯著的管理成效,經總經理辦公會評議認為應當獎勵的。
4.4晉級符合下列行為予以工資晉級。
1)被評為集團優秀員工或連續兩年被評為物業優秀員工
2)獲得兩次公司特殊貢獻獎。
3)其它總經理辦公會認為應當晉級的情況。
5處罰條款
處罰分為扣發獎金、記過、留用查看、降級、辭退或除名。
5.1罰款50元有下列行為的扣發當月薪資50元。
1)擅自脫崗,造成一定的影響。
2)備勤期間發生緊急情況時未按時到達指定地點。
3)小區內發生業主財產被盜或損壞(責任不明,對當班全體樓管員進行處罰,時間不明,對本班與上一班進行處罰)。
4)因工作失誤,對小區業主的生活造成嚴重不便。
5)曠工在一天以內。
6)酒后上崗。
7)夜間值班睡覺或聚集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5.2記過有下列行為的記過并處扣發當月的全部獎金及在公司內通報批評。
1)因態度惡劣引起投訴。
2)考試、考核作弊
3)因工作失誤或失職,使公司的聲譽在小區范圍內遭受不良影響;或一次性造成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經濟損失。
5.3留用察看有下列行為的降為試用期重新試用三個月并處扣發當月全部獎金及在公司內部通報批評。
1)曠工達二天。
2)酗酒鬧事
3)故意損壞公物。
4)拉幫結派。
5)發生緊急情況時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
6)因工作失誤使公司的聲譽在小區范圍內遭受嚴重的負面影響或一次性造成8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經濟損失。
7)因管理責任造成主管的工作被媒體作負面報道,損害了公司的聲譽。
5.4降級有下列行為的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工資降級或職務降級處罰并處在公司內部通報批評(職務降級只針對管理人員以上員工)。
1)因管理責任造成主管的工作被行業主管部門責令整頓,嚴重的影響了公司的聲譽。
2)因管理不善或小區治安情況混亂等管理責任使小區內發生一起刑事案件。
3)因工作失誤或失職使公司的聲譽在行業范圍內遭受不良影響或一次性造成1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的經濟損失。
5.5辭退有以下行為的給予辭退、開除處理。公司不給予經濟補償。
1)連續曠工三天或年累計曠工四天。
2)因工作失誤或失職使公司的聲譽在行業或社會遭受嚴重的負面影響或一次性造成4萬元以上的經濟損失。
3)利用職權受賄或上門服務私自收費。
4)不服從工作安排。
5)在工作場地公然惡意頂撞、辱罵、威脅上司。
6)惡意誣陷同事或上司。
7)毆打同事或業主。
8)二次被記過或在留用查看、降級使用期間表現不好。
9)一切觸犯法律的行為。
6相關文件與記錄
6.1WSWY-FR-MM5112員工獎勵申請表
6.2WSWY-FR-MM5113員工處罰單
篇2:藥業公司員工手冊--獎罰條例
**藥業員工手冊--獎罰條例
一.獎勵
1、 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嘉獎:
1.1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重大貢獻者。
1.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1.3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1.4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1.5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優秀者。
2、予以記功:
2.1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或完成重要突擊任務者。
2.2對生產技術或管理體制建議改進,經采納實行,卓有成效者。
2.3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2.4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2.5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2.6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者。
2.7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3、予以記大功:
3.1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為公司節約大量成本支出、為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3.2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3.3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畏困難,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4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4、獎勵的標準:
4.1嘉獎一次,獎勵200元。
4.2記功一次,獎勵500元。
4.3記大功一次,獎勵1000元。
5、公司另行設立的主要獎勵項目:
5.1公司金獎:由公司組織評選的最高年度獎項,授予優異職員。
5.2年度專業成就獎:以公司內各個系統的工作環節為基礎,每年由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組織在每個業務系統內評選,具體評選標準和體系由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制定。
5.3 敬業奉獻獎:對在公司服務滿10年(含)以上,工作成績優異,未曾曠工或有劣跡記載的職員的獎勵。
5.4 各分子公司自行組織評選的優秀職員獎。
二.懲罰
1、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不同,予以批評教育、口頭警告:
1.1 在辦公區域內吸煙者。
1.2不服從直接上級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1.3不按規定著裝或不佩戴胸牌者。
1.4未經批準私自帶人參觀辦公區或生產區,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5不按規定保持辦公桌上的整潔,放置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者。
1.6在工作場所或交通車上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者。
2、以下行為予以書面警告、通報批評:
2.1未經允許,擅自離崗,怠誤工作者。
2.2損壞公司財物,情節輕微者。
2.3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鬧、吵架,妨礙他人工作者。
2.4工作時間上網聊天(外部網)、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者。
2.5口頭警告的違紀行為,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者。
3、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過,并記入檔案:
3.1 工作時間喝酒(宴請客戶除外)。
3.2 在公司聚眾賭博。
3.3工作時間打牌、玩電腦游戲。
3.4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鬧、吵架,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阻者。
3.5對同事惡意攻擊、誣害、制造事端者。
3.6隱瞞事故或報假情況者。
3.7當月曠工1天者。
4、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記大過或解除勞動合同:
4.1擅離職守、私自改變生產工藝,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者。
4.2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
4.3私自帶人進廠參觀者,造成企業機密泄露,情節惡劣者。
4.4一年內累計兩次記過者。
5、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開除:
5.1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產或與對方單位勾結在一起侵害公司利益者,包括將收取的供應商、經銷商、或其它經營往來單位給予的饋贈或折扣等財物占為己有。
5.2對所負責的工作,因玩忽職守出現重大質量問題者。
5.3故意泄漏公司技術、商業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4一年內累計兩次記大過者。
5.5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屢教不改者。
6、除以上有明確規定外,其它違反本公司各項規章的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度不同予以警告、記過、記大過、經濟處罰、降級、撤職、開除等懲處。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涉嫌刑事犯罪的,報告司法機關處理。
7、 員工的懲處,書面警告3次等于記過1次,記過2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8、 盜竊、欺騙、挪用公物、公款、觸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
9、經濟處罰標準:
8.1口頭警告一次,罰款50元。
8.2書面警告一次,罰款100元。
8.3記過一次,罰款500元。
8.4記大過一次,罰款1000元。
10、以上所有收取的罰金,全部轉入公司的《愛心基金》帳戶,用于公益事業。
篇3:酒店員工守則:獎罰條例
酒店員工守則:獎罰條例(缺實施程序)
一、處罰和獎勵原則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 5~50元;
②警告:罰款 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 50~100元;
②嘉獎:獎金 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并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由于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為個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不遵守酒店著裝規定;
11)上下班不按時打卡或簽到;
12)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游逛;
14)違反酒店禮貌規定;
15)擅自在公共場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在上班時間或在員工餐廳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衛生習慣;
19)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衛生;
20)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等);
21)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2)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3)工作時干私活;
24)管理干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5)管理干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6)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由于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設備造成公司損失的;
3)未經公司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未經許可,擅自在客房內過夜的(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鑰匙;
7)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浪費酒店財物,如餐具,食品,紙張等;
9)制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閑言碎語;
10)未經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違反/拒絕接受酒店/主管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參加酒店或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定期體檢;
14)違反酒店/國家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5)進出酒店時拒絕警衛檢查;
16)為其他員工打卡;
17)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飲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為個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帳單/收據;
5)欺騙或騷擾客人;
6)未經許可復制酒店鑰匙;
7)未經酒店許可受雇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拾遺不交,據為已有,如現金等;
11)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沖突;
12)組織或參與不道德活動;
13)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4)偷竊行為;
15)騷擾、欺辱,危害飯店客人或員工;
16)斗毆或慫恿打架斗毆;
17)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8)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9)由于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 注: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公司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 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由于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拾金不昧;
4)連續三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積極參加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核達標并名列前三名的;
6)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其他帶領員工共同進步的;
7)為維護社會公德和秩序見義勇為的;
嘉獎
1)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證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采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的事件的;
3)見義勇為且為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在外派工作、有關競賽或評比中為酒店爭得顯著榮譽的;
5)3個月內連續兩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6)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晉級
1)發現事故苗頭或采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為挽回重大損失的;
2)1年內連續3次以上受到嘉獎的;
3)服務技能優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賓客多次表揚或事跡突出的;
4)本年度得到總公司嘉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