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物業部文化活動管理制度
1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部組織開展的各類大廈文化活動。 寓教育于活動之中,創建高品位的人文環境。其職責包括:
物業助理負責編制大廈文化活動計劃, 并具體組織實施.
總物業經理負責審核、批準大廈文化活動計劃。
物業管理中心其他部門員工有責任配合大廈文化活動的順利開展。
2 工作程序
A. 每年年初物業主任根據管理中心具體情況擬定本年度大廈文化活動計劃,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物業部經理批準后對計劃做適當調整。
B. 較大型大廈文化活動
1] 物業經理在每次較大型的大廈文化活動開展前, 應擬定活動的實施計劃, 并報管理中心及公司領導批準。
2] 物業助理根據上級審批意見制定活動的具體方案。
3] 物業經理應組織協調各部門完成活動的前期準備工作, 并向物業客戶及有關單位發出活動通知。
4] 如大廈文化活動在大廈外舉行,必須將活動方案報有關政府部門審批,并應組織好地面交通疏導。
5] 活動進行時, 管理中心指定的有關人員應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保障消防通道的暢通, 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6] 管理中心相關部門人員在活動結束后應及時清理現場。
7] 在較大型的大廈文化活動完成后, 物業主任應及時填寫《大廈文化活動記錄表》對活動進行總結。
C. 常設性的大廈文化活動
1] 物業部按規定時間開放大廈文化活動中心,并設專人管理,以便豐富物業客戶的日常文化生活。
2] 對大廈文化活動中心的管理可參照《營業、文娛場所管理規程》執行。
篇2:房地產售樓部例會、培訓及文化活動制度
房地產售樓部例會、培訓及文化活動制度
1.例會
1.1 售樓部例會:
售樓部每周日下午6:00(冬季為5:30)為例會日,由售樓主管向全體售樓人員總結上一周的工作及布置當周的工作計劃、傳遞公司的最新決議及思想,同時售樓人員可將在銷售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情況,需要哪些部門給予配合向售樓主管反映,由售樓主管整理集中處理。售樓人員必須按時出席例會,不得缺勤,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售樓主管批準。周例會記錄每周一上午十點前交銷管部。
1.2 公司例會:
每月1日、16日上午9:30公司銷管部組織召開售樓部主管例會。各售樓部主管、項目部人員、銷管部人員參加。
2 培訓制度
2.1 除了開盤前公司組織統一培訓外,針對每個銷售階段及項目進展情況售樓主管隨時依據需要對售樓人員進行臨時短期培訓,使得公司對產品、市場的一些理念能及時傳達給每一位售樓人員,以便傳達給客戶。售樓主管可根據實際需要對銷售人員進行全面或個別的培訓。銷管部可提供培訓資料或協助培訓;
2.2 為提高售樓主管的培訓水平及公司各售樓部人員的專業素質,銷管部每月安排一位售樓主管對公司全體售樓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地點安排在售樓部現場。
3 文化活動:
全體售樓人員每季度聯歡一次,活動內容由各售樓部輪流安排,銷管部協調。
附表14、《周例會記錄、工作計劃表》
篇3:小區社區文化活動工作制度
小區社區文化活動工作制度
一、根據轄區實際情況針對客戶對活動的需求,有針對性的制定活動計劃。
二、按計劃要求,向公司提出可行性活動報告和經費預算。
三、根據公司審批意見,制定活動具體方案。
四、通報具體的活動時間和內容并認真準備。
五、指定活動項目的籌備,管理和服務人員。
六、根據聯歡活動的規模,對客戶或有關單位發出通知和請帖。
七、采購獎品和紀念品。
八、布置會場及活動場地。
九、整個活動期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各方面的情況,尤其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十、清理活動現場,將活動資料、照片等及時歸類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