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三標體系文件
設備管理程序,20**年9月**日生效
0 目的
對施工設備的管、用、養、修等全過程進行有效控制,以保持設備的生產能力,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和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要求。
1 適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公司范圍內施工生產設備的配置、使用、維護和管理。
2 術語和定義
2.1本程序中的術語采用GB/T19000-2000標準、GB/T24001-1996標準、GB/T28001-20**標準中的術語。
2.1主要施工設備:指集團公司《機械設備管理規則》附表“主要施工設備目錄”中所包括的28種機械。
2.3 機械事故: 設備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影響正常使用且直接損失價值或修復費用達0.5萬元及以上的為機械事故。
2.4 項目部: 包括工程項目部在內的集團公司在某工程上進行管理的派出機構。
3 職責
3.1 設物部
3.1.1負責擬制并督導本程序文件的執行;
3.1.2負責審核主要施工設備的購置計劃并編制利用外資貸款設備的購置申請計劃,同時掌握計劃的執行情況;
3.1.3負責審核編制主要施工設備大修計劃,監督、檢查計劃的實施;
3.1.4 參與特大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3.1.5統一編制機械設備管理編號;下達由設物部部長負責簽發的設備調撥通知單;
3.1.6負責集團公司出資時的施工設備招標采購工作;
3.1.7負責對集團公司范圍內機械設備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3.2 項目部
3.2.1執行集團公司頒布《機械設備管理規則》、《電力管理細則》、《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關規章制度;
3.2.2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配置施工設備,并將“主要施工設備配置表”報設物部備案;
3.2.3,做好機械設備的管理、使用、保養、修理等工作,負責對租賃和外協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
3.2.4組織對本項目設備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管理工作實施與監督、檢查;
3.2.5建立健全機械設備臺賬和技術檔案;
3.2.6對機械人員進行專業教育和技術培訓;
3.3 施工單位
負責執行本程序4.3、4.4、4.6、4.7。
4 工作程序
4.1 設備購置
4.1.1 集團公司購置設備,由設物部按照《設備采購辦法》組織執行;
4.1.2 分公司購置計劃經集團公司審核下達后,按照《設備采購辦法》自行購置;
4.1.3設備組資后,由保管單位填報“新機械設備到達通知單”,報集團公司設物部備案;
4.1.4設物部統一編制管理號碼,并建立集團“機械設備臺賬”。
4.2 設備調撥
4.2.1 需求單位設備不能滿足要求時,向集團公司提出設備調配申請;可調劑的設備由設物部下達“設備調撥通知單”;
4.2.2調入單位對調入設備機況、附件等驗收無誤后簽認“設備調撥通知單”,報設物部;
4.2.3設備調配過程中調出與調入單位之間發生異議可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設物部仲裁。
4.3 設備使用
4.3.1 各設備保有單位均應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和機械履歷薄/機械運轉記錄等技術檔案;
4.3.2 設備進場前要進行鑒定,保證完好設備進場,并做好記錄;
4.3.3 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4.3.4 機械設備必須定人、定機,實行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相對穩定;
4.3.5 設備使用必須嚴格執行《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汽車、起重、提升設備等還應符合國家有關法規;
4.3.6 設備使用單位應按《電力管理細則》的規定嚴格執行,確保正常施工和用電安全。
4.3.7 設備使用的燃料、潤滑油、液壓油必須符合規定,并執行《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總則第六節“機械用油”的規定;
4.3.8凡機械設備產生的有害環境或影響人身健康的廢氣、廢液、噪音、震動等,其指標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法規及標準的規定,對超出該規定范圍的設備,必須進行修理/改造,否則必須停機/更換設備。
4.4 設備的維修、保養
4.4.1 設備必須按《機械設備管理規則》規定或機械使用說明書要求進行保養、維修,并做好記錄;
4.4.2 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和保養,如安全閥、力矩限制器、限位器、警報器,各種儀表及其它安全指示裝置等都必須按照出廠說明書、《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進行維護、檢查和保養;
4.4.3 主要施工設備年度大修計劃,由各單位編制申請計劃報設物部匯編,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后企劃部統一下達。
4.5 設備報廢:分公司填報“資產處置申請單”由集團公司相關部門統一批復。
4.6 凡參與施工的外部設備,進場前使用單位必須進行技術鑒定,并做好記錄;尤其要做好設備安全管理的有效監控。
4.7 機械事故
4.7.1 事故的劃分
a)機械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類;
b)機械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或修復費用在0.5萬元及以上至5萬元的為一般事故,5萬元及以上至15萬元的為重大事故,15萬元及以上的為特大事故;
4.7.2 事故的處理
a)特大事故24小時內、重大事故三日內將事故經過報集團公司設物部(一般事故五日內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同時填報“機械事故報告單”逐級上報;
b)特大事故集團公司設物部參與事故調查,分公司把處理意見報集團公司,由公司安委會進行處理;重大事故由分公司負責處理并報集團公司設物部備案;一般事故由發生事故的單位負責處理,并逐級上報;
c)機械事故同時發生人身傷亡的,事故統計、處理依照安全監察部門規定辦理,不再重復統計和處理。
4.8 設物部通過各種方式檢查集團公司范圍內機械設備管理情況,并進行監督、指導,必要時執行《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4.9 設備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記錄,執行《記錄控制程序》。
5 相關/支持性文件
5.1《機械設備管理規則》;
5.2《電力管理細則》;
5.3《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4《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6 記錄
6.1 機械調撥通知單
6.2 新機械設備到達通知單
6.3 機械設備管理臺帳
6.4 機械事故報告單
7 附表/附錄
7.1 機械調撥通知單
7.2 新機械設備到達通知單
7.3 機械事故報告單
篇2: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消防設備管理規定
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消防設備管理規定
十九.消防設備管理規定
1.目的
用來規范和指導公司所有消防設備、消防器材的配置、使用、更新等行為:確保公司的消防設備器材始終處在最佳備用狀態。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消防設備、消防器材的管理。
3.定義
3.1消防栓:與城市自來水道相通的自來水高壓閥門,當需要撲滅較大面積火災時,可打開閥門,即有高壓水龍噴出。
3.2消防帶:與消防栓相連的水帶,在備用狀態時,以纏卷狀置于消防栓箱內。
3.3消防報警器:安置在消防栓箱內的一種報警裝置,當火警發生時,按指示將該裝置表面玻璃擊碎報警,該裝置會自動增加水壓,并發生報警聲。
4.職責
a)各車間、辦公室負責各自區域消防設備的日常點檢及維護工作;
b)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消防設備的維修和更換工作;
c)公司安全委員會負責每月對公司所有消防設備進行監督檢查。
5.程序
5.1各車間、辦公室每兩月對所屬區域的消防設備進行一次點檢,將檢查結果填入《消防設備點檢單》,并在25日之前交行政部存檔。
5.2行政部應及時審核點檢表,對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記錄在《消防設備維修單》中。
5.3消防設備應由受過培訓專人管理,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行政部或公司安委會反饋。由行政部負責維修或更換。
5.4公司安委會通過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監督消防設備的管理情況,如發現異常問題,及時反饋行政部。
5.5消防設備應放置在指定位置,便于取得,并保持設備整潔,始終處于可立刻使用狀態。
5.6應根據周圍環境配置不同的消防器材。
5.6.1不同類型滅火器適用環境:
a)干粉滅火器:利用CO2或氮氣干粉搶救石油產品、有機溶劑等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和電氣設備的初起火災。
b)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撲救電氣設備、精密儀器、圖書檔案及范圍不大的油類、氣體和一些不能用水撲救的物質所引起的火災。
5.6.2公司消防設備器材配置情況見公司消防平面圖。
5.7已不能使用的消防器材應及時撤換,并做報廢處理。
5.8每次使用完的滅火器,應及時到指定地點補充滅火劑。
5.9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以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5.10緊急出口處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并保證至少有1.2米寬的緊急通道。
5.11消防帶不可有打結,消防報警器應保持高度靈敏。
篇3:工廠生產設備管理程序
工廠生產設備管理程序
1.目的
為了工廠的機械設備及模具適合生產的需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圍
工廠各部門所有機械設備及模具均屬本程序范圍。
3.權責
3.1 設備增補申請:生產或所需部門;
3.2 設備增補審查與批準:副總經理;
3.3 設備及材料購買:香港營業部或采購部;
3.4 設備安裝驗收,定期與不定期保養、調試維修、外協與報廢申報:維修部;
3.5 模具的驗收、保養、維修:工程部;
3.6 設備使用與日常維護保養:生產或使用部門。
4.定義
5.作業內容
5.1 生產設備的管理流程(見附件一)。
5.2 設備增補:設備增補由生產或使用部門依《資源管理程序》進行。
5.3 設備驗收與安裝:設備進廠后由維修部負責安裝驗收,驗收合格后依驗收情況填寫《設備驗收單》,并按設備類別賦予編號后列入《設備清單》,建立《設備檔案》后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5.4 設備維護與保養:
5.4.1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由使用部門依據《設備日常保養作業指導書》中之規定進行,并記錄在《設備日常保養記錄表》中;
5.4.2 不定期保養:當停機時由維修人員做不定期保養,并記錄在《設備檔案》中;
5.4.3 定期保養:定期保養每半年一次,并記錄在《設備檔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