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設施設備管理程序(七)
1.目的:
為保證服務產品的符合性,本程序規定了必要設施設備的配置、提供和維護要求,以確保物業服務中所用設施設備處于受控狀態。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設施設備的控制和管理。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決定設施設備的配置。
3.2工程部負責設備的控制和管理。
3.3工程部負責設備采購、人員配置和組織操作技能培訓。
3.4相關維保專業人員負責區域內設備設施的維護和日常保養。
4.程序:
4.1設備的規劃
總經理組織相關人員策劃和確定本公司所用設施設備,工程部負責將所配置的設備列帳于《設備管理臺帳》中,并確定重點設備檔案。
4.2設備的提供
工程部根據需求確定設備的規格、型號及配套裝置,提出采購申請報總經理審批后,進行采購。
4.3設備采購及驗收
4.3.1工程部選擇質量穩定、環境影響較小、具有相當技術能力、檢驗能力和信譽較好的供應商,按采購計劃定購產品,執行《采購控制程序》。
4.3.2工程部按照采購計劃、合同要求及隨貨清單驗收購進的設備,經驗收不合格的設備按有關要求,辦理退貨或調換,執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4.4安裝、調試、驗收
工程部根據需求制定安裝計劃,組織對設備的安裝調試,并按驗收標準驗收,填寫《設備安裝、調試、驗收記錄》,同時應要求供應商提供相應設備操作培訓。
4.5設備的維護保養
4.5.1設備投入運行后,由各設備維保專業人員和操作人員按《工程管理手冊》中的設備維護保養制度進行維護保養。
4.5.2由工程部組織制定年度、月度維保計劃,各專業編制《中海大廈設備年度維保計劃表》及《中海大廈設備月度維保計劃表》,經審批后組織實施。
4.5.3對大修后的設備由工程部組織進行驗收,合格后投入運行,并保存設備維護記錄。
4.6設備的維修
4.6.1設備需要維修時,各部門報工程部經理申請維修。
4.6.2由工程部根據設備損壞程度,確定維修計劃。如果需要委托外部機構維修,則需要經過總經理同意。維修后的設備可組織維修方、使用方進行聯合驗收,驗收結論記錄在設備維修記錄中。
4.6.3設備維修途中,須在故障設備上掛“待修”標識牌作識別。
4.7設備的報廢
4.7.1對無法修復、使用的設備由工程部報總部專業綜合管理部進行報廢審批。
4.7.2報廢設備應停止使用,由工程部進行隔離存放,未搬出使用現場的應作明顯的“報廢”標識。
4.8關鍵設備的管理
4.8.1工程部確定關鍵設備,每臺設備采用掛銘牌的方式進行標識,標明設備的名稱和編號等。
4.8.2關鍵設備在驗收、任何維修和改造之后,需要經過工程部組織鑒定,并掛狀態標識牌標明:完好、可用、待修等。
4.8.3設備鑒定時,需要對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方法、程序以及計劃的適宜性進行確認,另外還需要對設備操作、維護人員的能力進行鑒定。
4.8.4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控制參見《監視和測量設備控制程序》。
4.9人員配備控制
4.9.1工程部應依據需求及崗位設置、任職要求有關規定,配備一定資格的管理、操作人員,按《人力資源控制程序》執行。
4.9.2工程部應依據需求,培訓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確保其知識和技術滿足設備驗收、操作、維護過程的控制需要。
4.10工程部及相關維保專業負責保存設備維修、維護等各項記錄。
4.11對于各類設施設備的管理應做到
1)各類設施檔案資料齊全,管理良好;
2)設施運行正常,有完善的保養、檢修制度;
3)運行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執行;
4)消防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5)鍋爐、空調、水、電等運行正常。
5.相關文件:
《采購控制程序》COP/JL-*WJ-07
《不合格控制程序》COP/JL-*WJ-12
《工程管理手冊》COP/MM-GC
《監視和測量設備控制程序》COP/JL-*WJ-09
《人力資源控制程序》COP/JL-*WJ-03
6.相關記錄:
《設備管理臺帳》COP/JL-*WJ-04-001
《中海大廈設備年度維保計劃表》COP/JL-*WJ-04-002(1)
《中海大廈設備月度維保計劃表》COP/JL-*WJ-04-002(2)
《設備安裝、調試、驗收記錄》COP/JL-*WJ-04-003
篇2:貴陽市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管理規定的操作程序(2005年)
貴陽市房地產管理局
筑房通(20**)64號
關于印發《貴陽市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管理規定的操作程序》的通知
各區、縣(市)房管(建設)局:
為了保證《貴陽市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管理規定》順利實施,特制定其操作程序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貴陽市房地產管理局
二00五年七月六日
貴陽市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管理規定的操作程序
一、業主按照以下規定繳交維修資金:
1、住宅房屋:按照購款的2%繳交;
2、非住宅房屋:按照購房款的1%繳交;
二、業主自行繳納:
1、購房業主可在任何一家商業銀行(必須在五點鐘以前)繳納并到房管局維修資金專柜提供以下資料進行備案登記(未備案登記的不能使用),以備查詢。
(1)業主身份證復印件;
(2)房開公司名稱、物業管理公司名稱、樓幢號、單元號、房號;
(3)購房合同(5頁復印件);
2、 業主也可直接到房管局維修資金專柜繳納并提供以上資料。
三、房開商代收代繳:
1、準備磁盤一張;
2、到房管局物管處領取合同和拷貝資料;
3、磁盤資料正確完整錄入后將資料打印成表,在表上加蓋公章,并在表正面注明該資料由房開商提供,并按業主購房款總價2%代收代繳的文字說明加蓋公章;
4、將代收的業主房屋維修資金轉帳到維修資金開戶行;
開 戶 行:貴陽市商業銀行云巖支行
帳戶名稱:貴陽市房地產管理局
帳 號:1190120**900032216
5、將磁盤、表(二份)、進帳單(復印件二份)交房管局備案登記。
二00五年年六月三十日
篇3:物業管理手冊:基礎設施設備和工作環境控制工作程序
物業管理手冊:基礎設施設備和工作環境控制程序
1、目的
提供和維護為實現服務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及工作環境。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為實現服務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和工作環境的管理。
3、職責
3.1工程部、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對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進行控制。
3.2各部門在本部門業務范圍內對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環境進行控制。
4、程序
4.1基礎設施設備的確定
為實現服務符合性活動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包括:工作場所(辦公場所、健身娛樂場所、配電房、設備機房等)、服務設施(軟硬件及管理網絡、通訊設施、運輸設施、水電氣供應、道路及排污管線等)、支持性設備和工具(如維修用的設備和工具等)。
4.2基礎設施設備的驗收
4.2.1物業驗收小組對項目交接設施設備及相關技術資料進行驗收,并作好驗收記錄。
4.2.2工程部負責組織使用部門對采購的設施設備進行安裝調試,確認滿足要求后,填寫《設施設備及資料交接清單》,并作好備存。
4.2.3工程部負責對公司大中型維修工程進行監管并負責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鑒定評卷》存檔。
4.2.4交接驗收不合格的設施設備,驗收小組與開發商協調處理;采購設施設備或公司大中型維修工程驗收不合格,管理部、工程部與供方協商解決,并在《設施設備及資料交接清單》上記錄處理結果。
4.3設施設備的登記建帳
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設施標示卡,規定設施責任人,工程部負責配合建立《設施設備管理臺帳》。
4.4設施設備的使用、保養和維修
4.4.1根據需要,相關操作人員應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對國家有規定的特殊工種,要求操作人員持有相應的國家授權管理機構頒發的上崗證方可上崗。
4.4.2工程部制定《設施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規定保養項目、頻次。物業服務中心根據要求執行,并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報工程部,工程部將《設施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整理入檔并作為年度檢修計劃的依據。
4.4.3工程部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下年度的《設施設備年度檢驗、檢測計劃》發至各部門,
在計劃日期7日前通過辦公平臺通知檢測單位和受檢單位進行檢驗、檢測,并將結果登記在《設施設備管理臺帳》上。
4.4.4日常運行中發現的故障由物業服務中心進行維修,并填寫《設施設備檢修單》;無法排除的故障,工程部協助處理。
4.4.5現場使用的設施應有統一的編號,以便于維護保養。
4.4.6對工作環境的管理由在該場所工作的相關部門管理,確保適宜的工作條件。
4.5設施設備的報廢
4.5.1對無法修復或無使用價值的設施,由使用部門填寫《設施設備報廢單》報工程部、管理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報廢。
4.6工作環境
公司各部門根據各自的業務范圍,確定并管理為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中的人和物的因素,根據服務作業需要,負責確定并提供作業場所所必須的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包括:
4.6.1配置適用的辦公用房。
4.6.2配置必要的空調、消防器材保持適宜的溫、濕度和職業衛生、安全。
4.6.3工程部對供水、電、暖設施進行控制,確保員工服務符合勞動法規的要求。
4.6.4為業主提供清潔、優美的生活環境。
5、相關文件
5.1《采購控制程序》
6、相關記錄
6.1《設施設備及資料交接清單》JW/JL-6.3-001
6.2《設施設備檢修單》JW/JL-6.3-002
6.3《設施設備報廢單》JW/JL-6.3-003
6.4《設施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JW/JL-6.3-004
6.5《設施設備年度檢驗、檢測計劃》 JW/JL-6.3-005
6.6《設施設備管理臺帳》 JW/JL-6.3-006
6.7《送檢任務單》 JW/JL-6.3-007
6.8《驗收鑒定評卷》JW/JL-6.3-008
6.9《公共設施日常保養記錄表》JW/JL-6.3-009
6.10《公共設施日常巡查記錄表》JW/JL-6.3-010
6.11《高低壓配電設備運行記錄表》JW/JL-6.3-011
6.12《供水設備運行記錄表》JW/JL-6.3-012
6.13《溴化鋰機組中央空調運行記錄》JW/JL-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