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管理中心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每位入職的員工,行政部將會發放一張附有其本人照片員工證(智能IC卡)。該職員證存有員工本人的基本資料,并與公司考勤系統、工資系統、員工就餐管理系統等相連接。
二、新員工入職時領取的職員證屬公司財物,需交押金200元,公司開回一張200元的收據給本人,當員工通過試用期后可憑收據退回押金,或當員工離職時須將員工證(IC卡)及收據一起退回行政部,IC卡如有遺失或損壞,公司將不退回押金。
三、上班時間:
1、員工每周工作日為45小時,每日上班時間為:9:00-12:00、13:30-18:00;工作日為周一至周六、周日為休息日。
2、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可調整休息日。
四、考勤:
1、除公司特別同意外,所有員工在公司工作時間內,須每天按上、下班時間進行考勤記錄:將職員證貼在考勤機上,聽到“嘀”兩聲且考勤顯示工號方為有效刷卡,電腦系統自動轉計當日工資。
2、員工應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規定,執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員工每天須刷
卡兩次,上午刷卡9:00(可延至9:10)和下班以實際離開時間刷卡。
3、員工除規定假日外,每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或值班,并且均親自打卡作為出勤的依據。
五、相關規定
1、遲到、早退:每日上午9:10以后刷卡將被視為遲到,遲到3次將被扣減半天工資,遲到6次將被扣減一天工資,依此累計。一次遲到2小時以上計曠工半天,四小時以上計曠工全天。
2、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將被視為曠工,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累積曠工3天(含3天)以上,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而無需作任何補償。
3、漏刷卡:
(1)員工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刷卡或漏卡刷卡,將被視為遲到、早遲或曠工,電腦系統將自動記錄,工資系統自動扣減相應工資。員工漏刷卡需填寫《漏刷卡申請單》并需在二天內將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的漏刷卡申請單后交給行政部。
(2)員工每月漏刷卡的次數三次以上扣除半天工資,六次以上扣除全天工資,并按曠工計算,以此累計。
(3)員工上下班漏打卡時,應填寫《漏打卡單》由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初審、行政部復核、公司負責人審批后交行部。
(4)凡因公出差、事假、病假、調休等均特殊考勤,應有部門經理批準的《出差申請單》或《請假申請單》,否則將被視為曠工。出差、事假、調休等應預先2天通知行政部,病假應提供醫生證明。
(5)由于停電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打卡者,由公司統一安排考勤核算。
4、代刷卡
任何員工均不能代他人刷工卡,如有代刷卡者一經發現代刷卡,代刷卡與被刷卡者均按曠工處理,三次以上公司將給予辭退。
5、值班及調休
(1)員工需要值班時,填寫《值班申請單》,經管理處主任或部門經理初審,行
政部經理審核,公司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部考勤備案。
(2)員工在非正常上班時間內值班的,憑《值班申請單》可進行調休,并填寫
《調休申請單》。調休必須在安排好工作的基礎上,各部門原則上每天只能調休一人;每個人每月的值班原則上要求當月調休完,特殊崗位及特殊情況可適當延期,但延期最多不超過一個月;對未休完的值班日公司不再另計工資。
6、出差及外出
(1)員工因工作原因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因公外出者應填寫《外出單》,經部門經理及公司負責人簽字后交行政部備案。
(2)未填寫《外出單》或《出差申請單》者嚴禁擅自離崗。
⑶值班計劃的提交:各部門及各管理處必須于每月6號前提交本部門及各管理處人員的《值班計劃表》于行政部。此表須經管理處主任及部門經理簽字,行政部經理審核,公司負責人審批后執行。若值班計劃根據實際情況有更改,需填寫《值班申請表》及《調休申請表》交行政部進考勤確認。
六、相關補充:
(1)各市場管理處每日必須安排一位員工8:30上班,一位員工12:00-20:00上班;各市場維修人員上班分9:00-17:00、17:00-1:00、1:00-9:00三班。
(2)工作時間因公外出辦理業務的需填寫《外出單》,用車外出的需填寫《派車單》,經部門經理及公司負責人簽字后交行政部備案,表單的填寫必須完整并注明預計時間及外出事由。
(3)本制度若與華南城相關制度相抵觸,以華南城相關制度為準。
七、相關記錄
《請假申請單》《值班申請單》《漏打卡單》
《出差申請單》《調休申請單》《外出單》
篇2: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下班工作時間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2.人力資源部直接監督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實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以加強企業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4.員工的各種假期的申請和享用,均按本手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5.穿短褲、涼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將被拒絕進入工作場所及崗位,當天作事假處理。
一、上班與下班
員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門安排,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機上打卡。代人打卡簽到或教唆他人代為打卡簽到者,每次扣罰30元,并簽發過失通知書。
二、遲到與早退
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鐘者):每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三次者,每次罰款20元,簽發過失書。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即被視為曠工論處。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部門經理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或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主任和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不予補休,以辦妥本職工作為原則。但應做好加班記錄,遇有病事假并經過批準,可用加班時間沖銷。
四、曠工
無故曠工一次(1天內)罰款100元,并簽發警告通知書,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內累計5天,即作除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3)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五、請假
員工請假不論告事假、病假、補休,一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才可放假。各部門應于每月30日前把當月考勤表連請假單一并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六、擅離崗位:
員工當班時間內,未經直屬上司批準而擅離崗位職守,在30分鐘內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并簽發警告通知書。
第二節制服、工卡
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制服、佩戴員工工卡;
1.員工必須愛護并正確穿著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須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如有遺失,應即時向上級報告。
篇3: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