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項目部、監理部人員指紋打卡考勤制度
根據省住建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打卡制度〉(試行)的通知》(建質〔20**〕121號)文件精神,為嚴格要求各工程項目部、監理部管理人員堅持到崗履職,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有效遏制項目管理中明投暗靠、掛名虛設和隨意更換人員的違規行為,根據標后管理有關文件精神并借鑒外地經驗,決定對我市施工現場項目部、監理部人員實行指紋打卡考勤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施工企業必須按投標承諾如實配置項目負責人(建造師)等管理人員,不得掛名虛設,主要管理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使用無崗位證、無執業(操作)資格證人員。
二、監理企業必須按投標承諾或合同約定如實配置項目管理人員,不得掛名虛設或將監理人員同時在多個項目掛名,不得隨意更換總監和骨干監理人員,不得使用無資格證人員。
三、施工項目部、監理部成員配置名單必須配置照片張掛在工地入口或現場醒目處,并做到掛牌上崗,堅持到崗。
四、各縣(市)建設局、市建筑管理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實施并監督各施工現場實行指紋打卡考勤制度。項目業主負責對監理人員的“打卡”考勤監督,監理負責對項目部人員的“打卡”考勤監督。
五、同時實行書面請假制度。在正當理由前提下,需外出的監理人員要向項目業主請假,項目部人員要向監理請假,一天及以上的請假條須注明請假原因和時間。按規未實行監理的項目,由項目業主負責對項目部人員的考勤。
六、實行《月考勤表》報告制度。每月5號前,各項目部負責將經業主蓋章、監理簽字的上一個月指紋考勤表報各縣(市)建設局、市建管處,各縣(市)建設局、市建管處每季度在網站上公示本轄區內各項目部及監理人員的缺崗、缺勤情況。
七、對照投標承諾或合同約定,各縣(市)建設局、市建管處及時做好誠信行為記錄。不定期的隨時抽查各工地指紋打卡考勤情況。凡有掛名虛設記該企業市場違規行為,發現實際缺崗的及缺勤三次以上的作不良行為記錄,并上網公示。
八、先重點試行,分步實施。原則要求一個標段10000平方及以上、造價800萬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和所有的市政道路工程在今年十月一日起均全部實施指紋打卡考勤制度。
晉升資質的總承包企業自本通知下發之月起,必須選擇一項工程實施本項制度,以作為試點推行。
申報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程的項目,實行了指紋打卡考勤制度的,將優先評檢。
篇2:公司指紋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指紋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既有嚴肅認真,又有靈活實際、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廠部宣
篇3:物業中心綜合部指紋打卡考勤通知
關于物業中心綜合部試行指紋打卡考勤的通知
綜合部各崗位人員:
為全面推進單位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強員工出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綜合部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經單位領導研究決定,由綜合部試行指紋打卡考勤,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勤范圍:綜合部各崗位人員
二、打卡時間:上午8∶00之前打卡一次,12∶00之后打卡一次;
下午14∶00之前打卡一次,18∶00之后打卡一次。
三、考勤場所:考勤機設在東活一樓大廳。
四、暫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兼任考勤員,負責打卡機的使用管理,日常維護,故障維修,以及每月考勤記錄的統計和公布確認等工作。
五、考勤說明:
1、未打上卡:未打上卡的員工應及時填寫《員工未打卡證明》,經綜合部主管簽字同意后,送交考勤員進行備案修正。除因手指特殊原因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指紋打卡;
2、忘記打卡:忘記打卡視作曠工處理;
3、公差外出:公差外出未來及打卡,回單位后一天之內需填寫《員工未打卡證明》,經綜合部主管簽字后交考勤員備案修正;
4、工作時間內臨時外出辦事耽誤打卡,應事先向部門主管說明,并填寫《員工未打卡證明》,交考勤員處辦理登記;
5、因事請假:因事請假,則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經綜合部主管簽字后交考勤員備案,統計考勤;
6、員工調休應提前一天向考勤員備案,并說明具體調休的時間;
7、考勤核算標準:遲到10分鐘內,每次扣款5元,每月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款10元;遲到10分鐘及以上者,按事假半天計算。下班未打卡者,按早退處理,每次按事假半天計算。事假具體計算標準為:月薪÷26天÷8小時×事假時間(小時)。曠工按事假核算標準的兩倍計算;
8、每月3日(遇周日順延),由考勤員匯總上月打卡考勤記錄,向所有員工公示,員工確認無誤后,簽字備案,并在當月工資中體現出勤情況。
六、其它:
1.打卡記錄將作為,員工個人績效考核和年終評比的重要依據。
2.本通知自單位領導審定后執行。
3.本通知中相關規定條款,由單位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4.打卡所需的指紋采集,及打卡機使用說明,由人力資源部另行通知。
5.在試行過程中,遇到其他情況,另行通知。
物業中心人力資源部
20**年1月3日
附:
綜合部員工未打卡證明(樣)
姓名*ml:namespace prefi*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填寫日期 | ||
未打卡日期 | 年月日 □上班卡□下班卡 □上班卡□下班卡 | ||
審批 | 部門負責人: | ||
備注 | 1.此表須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2.當事人需在一個工作日內,將此表送交考勤員處,作為考勤依據,若未填寫此表者,沒有打卡記錄,一律按考勤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