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打卡考勤制度(行管)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
公司行管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3.1.1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注:冬季時間另行調整。
3.1.2公司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員工都務必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1.3打卡次數1日4次;打卡時間(夏季)如下:
上午:8:00之前;12:00-13:29下午:13:30-14:00;18:00之后3.1.4讀卡失敗或無效打卡時,要在當日填寫《補簽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否則公司不予承認。
3.2請假3.2.1請假程序
員工申領并事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相關權限領導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3.2.2注意事項
3.2.2.1所有請假務必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權限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狀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也務必在當天空上班之前電話給相應審批權限領導請假,上班后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者予以辭退。
3.2.2.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等。因公外出須事先申請,如因特殊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到崗當日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2.2.3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2天以上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2.2.4請假務必由本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信息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2.3請假的核定權限
3.3銷假
3.4.1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第一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做任何修改。
3.4缺勤規定
3.5.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如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處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過半天的按一天。
3.5臨時外出
3.6.1因故臨時外出,30分鐘之內的須報直接領導批準,30分鐘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記表》,經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離崗。如需補卡的需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簽手續。
4.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本制度自20**年4月18日起實施。
5.相關表樣
5.1《請假申請表》5.2《未打卡補簽申請表》5.3《外出登記表》5.4《外勤登記表》
個人請假單
注:員工申領《請假單》,經相關權限領導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存檔,如先休后補辦手續者,經查處一律按曠工處理。
篇2: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本公司凡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含部門經理)均需打卡:
2.員工上下班必須到規定的地點(宿舍門崗)打考勤卡,由門崗保安監督打卡工作;
3.打卡前,請認真核對卡鐘時間,以免打錯卡位,否則需要簽卡;
4.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門崗保安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5.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一分鐘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即視為遲到;提前一分鐘以上打卡下班,即視為是早退。遲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鐘為限,每增加十分鐘加算遲到或早退一次;
6.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三十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是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曠工一天;
7.員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實際已在規定時間內工作的),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由部門經理在工卡及說明上加上意見,經人事部核實后,在月底連同考勤資料一并報人事部,(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8.部門經理(主管)和主任級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須在當日寫明原因
篇3:公司指紋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指紋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既有嚴肅認真,又有靈活實際、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廠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