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內容及流程
竣工驗收內容
工程竣工驗收是指建設工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規范、標準的規定,已經全部完成工程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并取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出具的工程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檔案等驗收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它有關方面的專家進行工程驗收,對工程實物及技術資料進行全面檢查。
各專業分包單位在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完成后,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供完整的一套竣工資料給總承包項目部檢查,符合檔案館及代建單位要求后提交給監理公司審查。并由監理公司組織進行分部工程驗收,待驗收完成后并入總體工程竣工驗收中一并交工。
竣工驗收組織
1、單位(子單位)工程按照設計文件、合同約定完工后,施工單位自行進行施工質量檢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資料,送質監機構抽查。
2、施工單位在收到質監機構抽查意見書面通知后符合質量驗收條件的,填寫《工程質量驗收申請表》,經工程監理單位審核后,向建設單位申請辦理工程驗收手續。
3、監理單位在工程質量驗收前整理完整的質量監理資料,并對所監理工程的質量進行評估,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并提交給建設單位。
4、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檢查,并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檢查報告》。
5、建設單位在收到上述各有關單位資料和報告后,對簽合工程質量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它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質量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并將驗收組成員名單、驗收方案等內容的工程質量驗收計劃書送交質監機構。
6、驗收組聽取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關于工程履行合同情況和在工程建設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的匯報。
7、驗收組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8、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9、驗收組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質量驗收意見。并向負責該工程質量監督的質監機構提交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工作流程
要求各專業分項目部按以下流程做好工程資料整理。各項目部工程資料要在項目經理領導下,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牽頭,安排勝任工作的內業技術人員具體負責收集和整理工作。工作流程如下:
1.工程技術檔案資料主要內容是:
(1)開工報告、竣工報告;
(2)項目經理、技術人員聘任文件;
(3)施工組織設計;
(4)圖紙會審記錄;
(5)技術交底記錄;
(6)設計變更通知;
(7)技術核定單;
(8)地質勘察報告;
(9)定位測量記錄;
(10)基礎處理記錄;
(11)沉降觀測記錄;
(12)防水工程抗滲試驗記錄;
(13)混凝土澆灌令;
(14)商品混凝土供應記錄;
(15)工程復核記錄;
(16)質量事故處理記錄;
(17)施工日記;
(18)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19)工程質量保修書;
(20)工程預(結)算書;
(21)竣工項目一覽表;
(22)施工項目總結等。
2.工程質量保證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包括原材料、構配件、器具及設備等的質量證明和進場材料試驗報告等,這些資料全面反映施工全過程中質量的保證和控制情況。各專業工程質量保證資料的主要內容是:
(1)土建工程主要質量保證資料:
1)鋼材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2)焊接試(檢)驗報告、焊條(劑)合格證;
3)水泥出廠合格證或報告;
4)砌塊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
5)防水材料合格證或試驗報告;
6)構件合格證;
7)混凝土試塊試驗報告;
8)砂漿試塊試驗報告;
9)土壤試驗、打(試)樁記錄;
10)地基驗槽記錄;
11)結構吊裝、結構驗收記錄;
12)工程隱蔽驗收記錄;
13)中間交接驗收記錄等。
(2)鋼結構工程主要質量保證資料:
1)鋼結構工程軸線復核;
2)鋼網架焊接球、螺栓球及組合件的質量證明書和節點承載力試驗;
3)金屬壓型板進場檢驗報告、產品質量證明書;
4)涂裝材料進場檢驗報告、產品質量證明書;
5)鋼構件檢驗記錄
6)預拼裝記錄
7)高強度螺栓安裝連接檢查記錄
8)焊縫外觀檢查記錄和實測記錄
9)鋼結構涂裝檢測記錄
10)總拼就位后幾何尺寸誤差和撓度記錄
11)焊接質量檢測報告
(3)建筑采暖衛生與煤氣工程主要質量保證資料:
1)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
2)管道、設備強度、焊口檢查和嚴密性試驗記錄;
3)系統清洗記錄;
4)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試驗記錄;
5)衛生潔具盛水試驗記錄;
6)設備試運轉記錄等。
(4)建筑電氣安裝主要質量保證資料:
1)主要電氣設備、材料合格證;
2)電氣設備試驗、調整記錄;
3)絕緣、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
(5)通風與空調工程主要質量保證資料:
1)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
2)空調調試報告;
3)制冷系統檢驗、試驗記錄;
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
(6)電梯安裝工程主要質量保證資料:
1)電梯及附件、材料合格證;
2)絕緣、接地電
阻測試記錄;3)空、滿、超載運行記錄;
4)調整、試驗報告等。
(7)其它消防系統、弱電系統、市政專業、高壓配電專業、綠化專業等質量保證資料按國家要求及各專業要求進行整理。
3.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應按現行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對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及室外工程的規定執行。進行分類組卷時,工程檢驗評定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質量管理體系檢查記錄;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3)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4)單位工程竣工質量驗收記錄;
(5)質量控制資料檢查記錄;
(6)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抽查記錄;
(7)觀感質量綜合檢查記錄等。
備案內容如下:
1、已完成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報告;
3、由監理公司出具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工程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5、經質監機構抽查的完整的質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資料;
6、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7、督促電梯分包單位辦理好電梯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書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的《電梯驗收準用證》;
8、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試驗資料;
9、由安監站出具的單位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備案程序
1、質監機構在工程質量驗收后,向備案機關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2、建設單位向備案機關提交備案資料,備案機關在收齊、驗證備案文件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后在備案表上簽署備案意見
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和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
(6)基它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約定。
篇2:項目前期物業公司對竣工驗收階段介入程序內容
項目前期物業公司對竣工驗收階段介入程序與內容
1、物業公司組織相關技術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協助地產完成竣工驗收及細部檢查工作,及早發現設計、規劃、施工、設備安裝等問題,以備預留充足的返修時間。
2、驗收小組須制定統一驗收標準(詳見《新建物業接管驗收指引》)
3、驗收小組須準備竣工驗收的表格資料,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如:
A.房屋接管驗收表
B.室內接管驗收遺留問題統計表
C.公共配套設施接管驗收遺留問題統計表
E.機電設備接管驗收表
F.機電設備接管驗收遺留問題統計表
4、物業公司應了解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審閱工程檔案資料,實地查驗建筑工程和設備安裝情況,并對工程設計、施工和設備質量等方面的問題結合各類統計表匯總后提交地產公司。
篇3:建筑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階段管理內容
建筑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階段管理內容
1一般規定
1.1施工項目竣工驗收的交工主體應是承包人,驗收主體應是發包人。
1.2竣工驗收的施工項目必須具備規定的交付竣工驗收條件。
1.3竣工驗收階段管理應按下列程序依次進行:
1竣工驗收準備。
2編制竣工驗收計劃。
3組織現場驗收。
4進行竣工結算。
5移交竣工資料。
6辦理交工手續。
2竣工驗收準備
2.1項目經理應全面負責工程交付竣工驗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建立竣工收尾小組,編制項目竣工收尾計劃并限期完成。
2.2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應對竣工收尾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檢查記錄。
2.3項目經理部應在完成施工項目竣工收尾計劃后,向企業報告,提交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實行分包的項目,分包人應按質量驗收標準的規定檢驗工程質量,并將驗收結論及資料交承包人匯總。
2.4承包人應在驗收合格的基礎上,向發包人發出預約竣工驗收的通知書,說明擬交工項目的情況,商定有關竣工驗收事宜。
3竣工資料
3.1承包人應按竣工驗收條件的規定,認真整理工程竣工資料。
3.2企業應建立健全竣工資料管理制度,實行科學收集,定向移交,統一歸口,便于存取和檢索。
3.3竣工資料的內容應包括: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工程質料、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竣工圖,規定的其他應交資料
3.4竣工資料的整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的整理應始于工程開工,終于工程竣工,真實記錄施工全過程,可按形成規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類組卷。
2工程質量保證資料的整理應按專業特點,根據工程的內在要求,進行分類組卷。
3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的整理應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
項工程劃分的順序,進行分類組卷。
4竣工圖的整理應區別情況按竣工驗收的要求組卷。
3.5交付竣工驗收的施工項目必須有與竣工資料目錄相符的分類組卷檔案。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資料時,檢查驗證手續必須完備。
4竣工驗收管理
4.1單獨簽訂施工合同的單位工程,竣工后可單獨進行竣工驗收。在一個單位工程中滿足規定交工要求的專業工程,可征得發包人同意,分階段進行竣工驗收。
4.2單項工程竣工驗收應符合設計文件和施工圖紙要求,滿足生產需要或具備使用條件,并符合其他竣工驗收條件要求。
4.3整個建設項目已按設計要求全部建設完成,符合規定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標準,可由發包人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中間竣工并已辦理移交手續的單項工程,不再重復進行竣工驗收。
4.4竣工驗收應依據下列文件:
1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及說明書。
2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
3設備技術說明書。
4設計變更通知書。
5施工驗收規范及質量驗收標準。
6外資工程應依據我國有關規定提交竣工驗收文件。
4.5竣工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
1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施工內容已經施工完畢。
2有完整并經核定的工程竣工資料,符合驗收規定。
3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署確認的工程質量合格文件。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進場的證明及試驗報告。
4.6竣工驗收的工程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
2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的合格標準。
3單項工程達到使用條件或滿足生產要求。
4建設項目能滿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產的各項要求。
4.7承包人確認工程竣工、具備竣工驗收各項要求,并經監理單位認可簽署意見后,向發包人提交"工程驗收報告"。發包人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后,應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4.8發包人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按照竣工驗收程序,對I程進行核查后,應做出驗收結論,并形成"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參與竣工驗收的各方負責人應在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并蓋單位公章。
4.9通過竣工驗收程序,辦完竣工結算后,承包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發包人辦理工程移交手續。
5竣工結算
5.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完成后,承包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
5.2編制竣工結算應依據下列資料:
1施工合同;
2中標投標書的報價單;
3施工圖及設計變更通知單、施工變更記錄入技術經濟簽證;
4工程預算定額、取費定額及調價規定;
5有關施工技術資料;
6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7"工程質量保修書";
8其他有關資料。
5.3項目經理部應做好竣工結算基礎工作,指定專人對竣工結算書的內容進行檢查。
5.4在編制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1以單位工程或合同約定的專業項目為基礎,應對原報價單的主要內容進行檢查和核對。
2發現有漏算、多算或計算誤差的,應及時進行調整。
3多個單位工程構成的施工項目,應將各單位工程竣工結算書匯總,編制單項工程竣工綜合結算節。
4多個單項工程構成的建設項目,應將各單項工程綜合結算書匯總編制建設項目總結算書,并撰寫編制說明。
5.5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應按規定報企業主管部門審定,加蓋專用章,在竣工驗收報告認可后,在規定的期限內遞交發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詢單位審查。承發包雙方應按約定的工程款及調價內容進行竣工結算。
5.6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遞交后,項目經理應按照"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配合企業主管部門督促發包人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企業預算部門應將結算資料送交財務部門,進行工程價款的最終結算和收款。發包人應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5.7工程竣工結算后,承包人應將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納入工程竣工資料,及時歸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