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紗車間工資改革方案(試行)
為了充分調動各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引導員工緊緊圍繞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提高產量質量,降低各種消耗,從而達到各級員工隊伍精干高效,在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同時提高員工工資水平之目的,特制定紡紗車間工資改革方案(試行)。
一、輪班班長、教練員、記錄員計件工資:
=產量工資±管理考核±質量考核±其它考核
1 產量工資=本班值車工(包括落紗工)總產量工資÷本班值車工(包括落紗工)實際人數×系數
值車工(落紗工)實際人數=全班值車工(落紗工)實際出勤總數÷全班值車工(落紗工)當月應出勤數
注:未滿三個月的青工不計實際人數
1.1清花工序班長產量工資=本工序值車工產量總工資÷本工序值車工實際人員數×系數( )
1.2 前紡(梳棉、并條、精梳、粗紗、氣流紡)工序班長產量工資=本工序值車工產量總工資÷本工序值車工實際人員數×系數()
1.3前紡(梳棉、并條、精梳、粗紗、氣流紡)工序教練產量工資=本工序值車工產量總工資÷本工序值車工實際人員數×系數( )
1.4細紗工序班長產量工資=(本工序值車工產量總工資+本工序落紗工產量總工資)÷(本工序值車工實際人員數+本工序落紗工實際人員 )×系數( )
1.5細紗工序教練產量工資=(本工序值車工產量總工資+本工序落紗工產量總工資)÷(本工序值車工實際人員數+本工序落紗工實際人員 )×系數( )
1.6輪班記錄員產量工資=細紗工序落紗工產量總工資÷細紗工序落紗工實際人員數×系數( )
1.7筒捻工序班長產量工資=本工序值車工產量總工資÷本工序值車工實際人員數×系數( )。
1.8筒捻工序教練產量工資=本工序值車工產量總工資÷本工序值車工實際人員數×系數( )。
2管理考核:
2.1輪班管理人員以當月文明生產檢查結果為依據來進行獎罰。各班班長教練除以文明生產檢查為依據獎罰之外,還有平時車間對輪班各項工作上獎罰(產量完成情況、現場機臺清潔、勞動紀律等)之總和來評定名次。
第一名:班長獎元,教練獎元。
第二名:班長、教練不獎不罰。
第三名:班長罰元,教練罰元。
2.2如有安全、質量事故的出現,當班將取消參評資格,自動成為第三名,并據事故大小對責任班長處以元的罰款,教練處以元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公司有關制度處理。
2.3產量考核:計劃產量必須完成,欠1%扣班長元,超產1%獎元。
2.4 輪班記錄員:要求及時提供準確的產量、考勤、盤存等數據,提供數據不及時的每次扣款元,提供數據不準確的每項扣款元。因每月均要利用休息時間參與盤存、做月度報表及夜班協助發紗,每月獎勵元。(因夜班要往織布車間發紗,以前有專人,現由記錄員兼顧)
2.5管理工作不到位,如本班員工發生吵架斗毆、聚眾鬧事、帶頭罷工等事件,視其影響及后果處以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免職或辭退。
3質量考核:
3.1防疵捉疵:各工序一方面要防止本工序產生紗疵,另一方面要積極捉上工序紗疵,對影響較大能形成布面一次性降等疵布的疵點如三絲、竹節、條干等應作為防疵捉疵的重點,每月對防疵捉疵力度大、工作好的輪班班長、教練給予獎勵,第一名班長獎元,教練獎元,第三名班長扣 元,
3.2質量投訴:后工序或客戶對產品質量投訴經確認是由輪班工作失職造成的,對責任工序班長視情節輕重扣款 元,對責任工序教練員扣款元。錯支、錯管、質量波動等每次扣責任班長元,責任教練元,造成事故的按公司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3.3質量指標考核:紗疵率指標為1.0%,每超過0.1%扣班長元,扣教練元;竹節匹分指標為14分,每超1分扣班長元,扣教練元。
4其它考核:
4.1組織紀律考核:對車間指派或臨時安排的各項合理任務必須按要求完成,否則每次扣元。
4.2勞動紀律考核:遲到、早退、班中脫崗,每次扣 元,開會遲到每次扣元,開會無故不到的每次扣 元。
4.3考勤表、考核遲交或出差錯,每次扣元。
4.4消耗考核:用水、用電、回絲、機物料、包裝料班長教練按車間主任30%考核。
4.5對輪班人員參與車間質量攻關有一定貢獻;對車間質量、產量、技術革新、節能降耗提出合理化建議采用后取得成效;在組織生產、人員安排等方面表現突出的輪班管理人員,經生產部和公司對其成果確認后,報請公司領導批準,視貢獻大小給予元獎勵。
二、修機工與輔助工計件工資:
=產量工資±管理考核±其它考核
1、產量工資:
1.1前紡三班修機工:
產量工資=前紡(梳棉、并條、粗紗)工序值車工平均產量工資×系數( )。
1.2氣流紡三班修機工:
產量工資=氣流紡工序值車工平均產量工資×系數( )。
1.3細紗三班修機工:
產量工資=細紗工序落紗工平均產量工資×系數( )。
1.4筒捻工序三班修機工:
產量工資=絡筒捻線工序值車工平均產量工資×系數( )。
1.5前紡推桶工:
產量工資=前紡(梳棉、并條)工序值車工平均產量工資×系數( )。
1.6前紡過磅工:
產量工資=前紡
清花工序打包工平均產量工資×系數( )。
1.7掃地工:
產量工資=本工序值車工平均產量工資×系數( )。
1.8細紗擺管工:
產量工資=細紗工序落紗工平均產量工資×系數( )。
1.9細紗搬粗紗工:
產量工資=搬運粗紗數量×單價。
搬粗紗單價( )
1.10后紡拖紗工:
產量工資=運細紗數量×單價。
運細紗單價()
1.11絡筒打包工:
產量工資=本人打包數量×單價
打包工單價:()
2管理考核:
2.1勞動紀律:遲到、早退、班中脫崗干私活每次扣元,開會遲到每次扣元,開會無故不到每次扣 元。
2.2服從分配和指揮,對車間或輪班指派或臨時安排的合理任務必須按要求完成,否則每次扣元。
2.3注意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消防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發生,否則根據事故大小處以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3、其它考核:
修機工:
(1)勤走巡回,及時處理機臺故障,不及時處理每次扣元。
(2)一般壞件必須更換,影響空錠每個扣 元。
(3)規定的責任區域必須認真加油,否則每次扣元。
(4)及時處理壞車,因技術性不強而造成停臺時間過長(一般壞車不得超過30分鐘)的每次扣 元。
(5)壞車能修復的必須本班維修好,不能隨意交下班,否則每臺扣 元。
(6)積極主動配合輪班工作,及時處理輔助車輛壞件部位,便于生產,否則每次扣元。
(7)各工序改支換臺必須認真執行工藝要求,不得錯換漏換,齒輪房若沒有要求更換的齒輪或皮帶盤,需請示后再按要求調整(細紗成形牙可根據機臺要求合理調整)。改支必須經過試紡,合格后方能開車,不經過試紡或試紡不合格開車的每次扣元,造成質量事故的扣 元,性質特別嚴重的按公司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過磅工:(注:現該工種已取消)
(1)各種回花、回絲、下腳、掃地花等分類過磅,按規定分類存放,不按規定過磅存放每次扣 元。
(2)各種回花、回絲、下腳、掃地花等過磅數量準確,數據出錯每次扣元。
(3)保持工作場地整潔,否則每次扣元。
推桶工:
(1)及時運送棉條桶或空條桶到指定機臺,有棉條(或空桶)而沒有及時運送造成停臺的每次扣 元。
(2)條桶運送過程中要注意棉條不損壞(不碰毛、不倒地),否則每次扣 元。
(3)在運送條桶過程中注意安全,不得碰傷人員或損壞設備,否則按事故損失賠償。
細紗搬粗紗工:
(1)搬粗紗要及時(15分鐘以內),否則每次扣元。
(2)粗紗搬放均勻整齊,并按要求位置安放,否則每次扣元。
(3)粗紗擺放時尾巴下垂未處理,每只粗紗扣 元。
(4)粗紗搬錯每次扣元。
(5)粗紗在運送過程中注意安全,不得碰傷人員或損壞設備,否則按事故損失賠償。
(6)粗紗在運送過程中掉地的要及時撿起并將表面處理干凈,否則每只粗紗扣元。
(7)空管回收不及時或空管不下搬紗車每次扣元。
細紗擺管工:
(1)擺倒管每盒扣 元。
(2)擺管不及時每次扣 元。
(3)不處理管腳每次扣 元。
(4)擺錯管每根扣元。
(5)由于細紗擺管工有時夜班到織布車間拖緯管,根據當月拖緯管次數與數量獎元。對協助盤存的輔助工每月獎元。
后紡拖紗工:
(1)拖紗要及時(15分鐘以內),否則每次扣元。
(2)紗在運送過程中掉地的要及時撿起并將表面處理干凈,否則每只管紗扣元。
(3)管紗要運送到相應支別機臺或指定位置,否則每袋扣元。
絡筒打包工:
(1)成包重量符合要求,否則每袋扣元。
(2)包裝袋、撕裂袋、嘜頭要符合要求,否則每次扣元。
(3)筒紗裝錯每只筒扣元,造成錯支的扣元,產生嚴重后果的按公司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4)成包及時,并按規定擺放整齊,否則每次扣元。
掃地工:
(1)按照操作要求清掃地面,不按要求每次扣元。
(2)及時清掃地面,保持地面整潔,地面不清潔每處扣元。
由于各企業實際情況有異,特意將考核金額去掉。
篇2:物業公司工資發放規定
物業公司工資發放規定
一、目的
本規程規范工資發放程序,確保員工能及時、如數、安全地領取工資。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員工的工資發放工作
三、職責
1.行政人事部負責每月員工考評及員工動態資料的編制。
2.財務部出納員負責員工工資計算和《工資發放表》的編制。
3.財務部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的審核。
4.總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的審批。
四、工作程序要點
1.員工每月工資的計算
a)財務部負責每月15日發放上月1-30日的工資,遇節假日順延(春節除外)
b)公司人事部、管理處在每月2日前將員工考勤表送出納。
c)出納員每月6日前根據考勤表、員工工資的計算系數計算員工上月工資,并編制《員工工資發放表》。
d)員工工資的計算工式:
員工月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業績工資)*當月出勤天數/當月全勤天數。
e)出納員必須在編制完畢的《員工工資發放表》的制表人欄簽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8日前報財務部經理審核。
f)財務部經理應在每月10日前審核《員工工資發放表》。如有疑問,應及時查清并予以更正;如無疑問,應在財務部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后于11日前報總經理審批。
g)總經理原則在15日前將審批完畢的《員工工資發放表》交回財務部,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2.年終獎金的計算
a)公司行政人事部在規定日期(具體日期由總經理決定)將總經理審批完畢的上年度《員工考評表》交財務部會計。
b)財務部會計根據當年可分配獎金總額并根據獎金分配方案(由總經理根據當年經營狀況決定)及《員工考評表》計算出每個員工的年終獎金,并據此編制《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財務部會計應在編制完的《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的制表人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
c)財務部經理應嚴格審核《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如有疑問應立即查清,予以更正;如無疑問,應在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
d)財務部經理應及時將《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報送總經理審批。
e)總經理在審批的同時應注明具體發放日期。
f)試用期員工不享有年終獎金。
g)獎金發放日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年終獎金。
3.工資、獎金的發放
(1)銀行代發的工資及獎金:
a)出納員根據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工資發放表》在每月15日前將員工工資表交公司開戶銀行發放;
b)新人職的員工由出納員根據人事部提供的員工個人資料及身份證復印件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工資代發存折;
c)新辦的工資發放存折原則上在18日前由員工本人到出納處簽名領取;
d)存折原則上禁止他人代領。如有特殊原因確需他人代領的,代領人必須在領取時出具被代領人的書面委托書、代領人及被代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由納員將雙方身份證復印后留存;
e)員工可在每月16-18日到出納處領取工資清單;
f)員工的年終獎金由出納在總經理批準的日期內送交公司開戶銀行代發。
(2)現金發放的員工工資及獎金:
a)工資年終獎金原則上應由銀行統一代發,因特殊情況無法辦理銀行代發手續的員工工資由出納員按照(員工工資發放表)用現金發放;
b)員工應在每月規定的工資發放日(或年終獎金發放日)到財務部出納員處簽名領取自己的工資(或年終獎金);
c)員上在領取現金發放工資的同時可以領取工資單。
4.離職員工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a)離職員工憑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離職表)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b)出納員根據《員工離職表》、依照員工工資計算公式在一個工作日內計算該員工離職工資。
c)員工離職工資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d)未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員工將扣發其未領工資。
5.工資資料的查閱及保管
a)如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存有疑問,原則上應在工資發放后的五日內持工資存折或工資單到出納員處查詢。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查閱的,可在一個月內到財務部申請查閱。
b)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工資,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閱。
c)每月的工資發放資料由財務部主管會計編制憑證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d)財務部經理月末進行系統的審核后,將工資發放資料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篇3:物業公司工資發放作業規程
物業公司工資發放作業規程
1.0目的
1.1本規程規范工資發放程序,確保員工能及時、如數、安全地領取工資。
2.0適用范圍
2.1適用于物業公司員工的工資發放工作
3.0職責
3.1行政人事部經理、質量控制主管負責每月員工考評及員工動態資料的編制。
3.2財務部出納員負責本部員工工資計算和《工資發放表》的編制,分出納負責管理處員工工資計算和《工資發放表》的編制。
3.3財務部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的審核。
3.4總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的審批。
4.0程序要點
4.1員工每月工資的計算
4.1.1財務部負責每月8日發放上月1-30日的工資,遇節假日順延(春節除外)
4.1.2公司人事部經理、管理處主任在每月2日前將本部員工考勤表及員工動態表送本部出納,管理處分出納。
4.1.3出納員每月4日前根據考勤表、員工動態表和員工工資的計算系數計算員工上月工資,并編制《員工工資發放表》。
4.1.4員工工資的計算工式:
員工月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業績工資+醫藥補貼+差旅費補貼)*當月出勤天數/當月全勤天數
4.1.5出納員必須在編制完畢的《員工工資發放表》的制表人欄簽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5日前報財務部經理審核。
4.1.6財務部經理應在每月6日前審核《員工工資發放表》。如有疑問,應及時查清并予以更正;如無疑問,應在財務部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后于7日前報總經理審批。
4.1.7總經理原則在8日前將審批完畢的《員工工資發放表》交回財務部,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4.2年終獎金的計算
4.2.1公司行政人事部在規定日期(具體日期由總經理決定)將總經理審批完畢的上年度《員工考評表》交財務部會計。
4.2.2財務部會計根據當年可分配獎金總額并根據獎金分配方案(由總經理根據當年經營狀況決定)及《員工考評表》計算出每個員工的年終獎金,并據此編制《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財務部會計應在編制完的《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的制表人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
4.2.3財務部經理應嚴格審核《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如有疑問應立即查清,予以更正;如無疑問,應在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
4.2.4財務部經理應及時將《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表》報送總經理審批。
4.2.5總經理在審批的同時應注明具體發放日期。
4.2.6試用期員工不享有年終獎金。
4.2.7獎金發放日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年終獎金。
4.3工資、獎金的發放
4.3.1銀行代發的工資及獎金:
a)出納員根據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工資發放表》在每月8日前將員工工資表交公司開戶銀行發放;
b)新人職的員工由出納員根據人事部提供的員工個人資料及身份證復印件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工資代發存折;
c)新辦的工資發放存折原則上在11日前由員工本人到出納處簽名領取;
d)存折原則上禁止他人代領。如有特殊原因確需他人代領的,代領人必須在領取時出具被代領人的書面委托書、代領人及被代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由納員將雙方身份證復印后留存;
e)員工可在每月11-15日到出納處領取工資清單;
f)員工的年終獎金由出納在總經理批準的日期內送交公司開戶銀行代發。
4.3.2現金發放的員工工資及獎金:
a)工資年終獎金原則上應由銀行統一代發,因特殊情況無法辦理銀行代發手續的員工工資由出納員按照(員工工資發放表)用現金發放;
b)員工應在每月規定的工資發放日(或年終獎金發放日)到財務部出納員處簽名領取自己的工資(或年終獎金);
c)員上在領取現金發放工資的同時可以領取工資單。
4.4離職員工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4.4.1離職員工憑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離職表)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4.4.2出納員根據《員工離職表》、依照員工工資計算公式在一個工作日內計算該員工離職工資。
4.4.3員工離職工資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管理處員工由管理處主任)審批后生效。
4.4.4未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員工將扣發其未領工資。
4.5工資資料的查閱及保管
4.5.1如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存有疑問,原則上應在工資發放后的五日內持工資存折或工資單到出納員處查詢。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查閱的,可在一個月內到財務部申請查閱。
4.5.2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工資,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閱。
4.5.3每月的工資發放資料由財務部主管會計編制憑證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4.5.4財務部經理月末進行系統的審核后,將工資發放資料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6引用文件和記錄表格
4.6.1《員工工資發放表》
4.6.2《員工離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