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控股公司薪酬與福利管理
第一節薪酬管理工作指引
總部的薪酬按下列規定執行,各單位在遵照本規定的原則下,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規定,并上報總部審批。
一、薪酬原則
1.總部與各單位均應按“崗位報酬與崗位貢獻相一致”的利益分配原則制定本單位的薪酬管理制度。
2.各單位在核定薪酬時,應實行等級薪酬制,按照員工所任職位、工作能力及所承擔責任的輕重,給予不同職等的薪酬。
3.公司實施薪酬政策公開、薪酬數據保密的原則。員工薪酬不得向他人泄露,也不得向他人探聽和泄露工資信息,違者按嚴重違紀處理。
4.總部薪酬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統一組織核定,按《ZZ地產權責手冊》完成審核/審批后生效。
二、薪酬的構成
員工的總體薪酬主要包括固定薪酬、福利補貼、浮動薪酬三部分組成。
1.固定薪酬實行年薪制
a)年薪制:以崗位價值為基礎,按員工職級和公司薪酬結構制度個別確定的按年度發放的固定薪酬。
b)年薪由三部分組成: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基礎績效獎金。其中,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占年薪的90%,基礎績效獎金占年薪的10%。
c)基本工資在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崗位津貼及基礎績效獎金在與員工簽訂的《上崗協議》中約定。
d)基本工資、崗位津貼按月發放,其中基本工資占月發工資的60%,崗位津貼占月發工資的40%;基礎績效獎金年底時發放。
三、薪酬計算及發放
1.原則上員工試用期內的月薪按轉正后月發工資的80%給予,有特別約定須經執行總裁批準。
2.以下情況,員工只能獲得部分基礎績效獎金,或不能獲得全額基礎績效獎金:
a)員工年中入職,當年末實得基礎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金/12*實際工作月數,15日前入職月數計為1,15日后入職月數計為0.5。
b)員工發生違紀情況,或績效考核不合格,將按實際情況由所在中心決定基礎績效獎金的發放。
c)當年請事假10天及以上、請病假12天及以上,不能獲得基礎績效獎金。
d)員工因嚴重違紀遭辭退,不能獲得基礎績效獎金。
e)員工在當年12月31日前因個人原因主動辭職,不能獲得基礎績效獎金。
3.月薪的計算和發放
a)月薪的計算=(年度基本工資+年度崗位津貼)/12。
b)月薪的發放:每月1日-15日前發放上月的月薪,如遇節假日延后。
c)日薪計算:月薪/21.75*實際工作天數。
d)月資變化計算:調整后薪資/21.75*(調整后實際工作天數)+(調整前月薪/21.75*(21.75-調整后實際工作天數))。
四、固定薪酬的調整
1.整體調整:原則上年度3月或7月進行。公司將根據上一年度的通貨膨脹率、市場人力資源價格變化、公司費用成本和支付能力、調整薪酬結構,制定調薪計劃。
a)各單位應在總部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的指導下進行調薪。
b)各中心和部門將根據員工的能力、績效、激勵等要素決定個人薪酬調整幅度,調整方向包括上調和下調。
2.個別調整:公司實行“崗變薪變、以崗定薪”的原則,對崗位變動的員工進行薪酬調整。
五、休假工資的計算
1.年休假、護理假、授乳假等:全薪。
2.婚假、喪假: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假期工資按月薪的70%計發。
3.病假:全薪病假則按全薪發放;超出規定天數的病假,按“月薪70%為基數*員工連續社會工齡對應的比例”發放,當月請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按“月薪60%為基數*員工連續社會工齡對應的比例”發放;醫療期的工資,按“上海市當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員工連續社會工齡對應的比例”發放,超過醫療期時間的工資,按“當年度上海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4.產假:辦理社會保險的員工根據所在地的產假待遇規定,在當地社會保險機構領取產假工資,在此期間公司不再發放月薪和各類補貼。與當月基本工資的差額部分原則上由公司給予補差,待產假后憑據社會保險機構的發放清單,一次性向公司申請發放。
六、其它
1.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符合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補償條件的,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2.個人所得稅應由員工個人承擔,公司將根據有關稅法規定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節福利管理工作指引
總部的福利按下列規定執行,各單位在遵照本規定的原則下,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規定,并上報總部審批。
七、工作餐
1.適用范圍
總部員工
2.補貼標準
員工工作餐補貼標準為15元/餐。
3.管理辦法
a)員工當日正常出勤或晚上20:30以后下班的員工,均可享受一餐補貼。
b)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通過員工出勤情況核算及發放當月餐飲補貼,餐飲補貼統一計入工資中核發。
c)下列情況不予發放補貼:
n出差。
n參加外部培訓、外出會議、接待等已安排午餐者。
八、通訊補
貼
1.適用范圍
有大量工作業務需要的員工,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享受。
2.通訊補貼標準為:
專員(主管)經理高級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
100元/月以內200元/月以內300元/月以內400元/月以內500元/月以內
3.管理辦法
a)行政管理中心行政部負責對享受通訊補貼的對象及補貼標準進行核準。
b)員工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獲得通訊補貼:
n提供通訊發票報銷,報銷單經行政管理中心行政部簽字確認有效。
n通過公司入網托收,費用由公司承擔,超支部分從工資中扣除,不足部分不再補差。
c)享受手機補貼的員工開機時間為:工作日7:00-22:00,非工作日9:00-21:00,否則將取消當月話費補貼。
九、住宿補貼
1.適用范圍
a)廈門總部搬遷至上海辦公的全體員工。
b)異地招聘的非上海本地總經理級(含)以上高層管理人員。
c)經總裁、執行總裁特批的其他專業技術人才。
d)本人或配偶在上海已有固定住所的員工不適用本制度。
2.補貼標準
a)補貼標準如下:
員工(主管)經理(高級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
800元/月1500元/月2000元/月3000元/月
b)總裁、執行總裁特批的按約定執行。
c)當員工工作職位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時,其補貼標準將做相應調整(增加、減少或取消)。
d)如員工接受公司統一安排的住宿,則不發放補貼。其他費用依照員工宿舍管理辦法執行。
3.管理辦法
a)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對享受住宿補貼的對象及補貼標準進行核準、發放,對登記情況與實際有出入者可要求員工提供相關證明。
b)本人或配偶已在上海購置房產的員工自辦理產權證三個月后不再享受此補貼。
c)員工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領取住宿補貼:
n提供住宿發票報銷,報銷單經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事部簽字確認有效。
n通過每月工資發放,由個人承擔所得稅。
d)總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的房屋租賃中介費由公司承擔,其余級別的由個人承擔。
e)水電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停車費、房屋租賃押金由個人承擔。如因公司原因調動或離職者,公司將盡力協助辦理房屋轉租事宜。
f)員工因個人原因主動辭職或嚴重違紀被公司辭退,住宿補貼按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因調動或公司原因辭退者,住宿補貼整月發放。
5.安家費
a)公司對于享受住宿補貼的員工給予一次性安家費,用于購買床上用品、日常生活用品等。
b)員工須憑發票報銷安家費,安家費給付標準:
n總經理級(含)以上:1000元/人;
n其他級別:500元/人。
十、探親機票補貼
1.適用范圍
a)廈門總部搬遷至上海辦公的全體員工。
b)異地招聘的非上海本地總經理級(含)以上高層管理人員。
c)經總裁、執行總裁特批的其他專業技術人才。
d)錄用確認信上特殊承諾享受探親待遇者。
2.補貼標準
a)廈門總部搬遷至上海辦公的員工及異地招聘的享受探親待遇員工每年2次。
b)總裁、執行總裁特批的按約定執行。
c)錄用確認信上有特殊約定的,按錄用確認信執行。
3.管理辦法
a)婚前探父母、婚后探配偶或父母視為探親,特殊情況除外。
b)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對享受探親待遇的對象及次數標準進行審核并記錄檔案,對登記情況與實際有出入者可要求員工提供相關證明。
c)本人或配偶已在上海購置房產的員工不再享受此補貼。
d)員工探親往返交通應根據實際情況選乘飛機、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按實際產生費用報銷,但每趟出行只允許報銷其中一種交通工具的費用。飛機限經濟艙,其它按《上海總部員工出差管理規定》執行。
e)員工探親地點于每年年初申報一次,期間不得隨意更改。
f)若員工父母或配偶來上海探親,可每人沖抵一次探親待遇。
g)員工因探親連續休假天數不得超過12天(含路途時間)。
十一、車輛補貼
1.適用范圍
自愿將個人使用的車輛用于上海市區內公務活動的副總級以上管理人員,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享受。
2.補貼標準
a)補貼標準如下:
副總經理總經理
1000元/月1500元/月
b)總裁、執行總裁特批的按約定執行;
c)當員工工作職位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時,其補貼標準也做相應調整(增加、減少或取消)。
3.管理辦法
a)上海行政區域內,員工自備車用于公務活動享受補貼的,公司不再另派公務車。
b)上海行政區域外,員工自備車用于公務活動的,按照規定流程審批后,報銷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相關費用。
c)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事部負責對享受車輛補貼的對象及補貼標準進行核準。
d)當月出差、請假時間≥10天,此項補貼按補貼人員的實際工作天數發放。
e)員工憑相關發票報銷車輛補貼,車輛補貼包含油費、維修保養、年檢、停車、過橋等費用。
十二、其它
福利
1.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根據員工戶籍和個人身份參繳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并根據上海市規定每年調整一次繳交基數。
2.商業保險:公司為副總經理級以上人員及特殊工種員工購買交通意外險。
3.生日賀禮: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將為當月過生日的員工發放價值約100元的生日禮物。
4.員工體檢:公司每年組織入職半年以上的員工進行統一的體檢。
5.生育賀禮: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生育時,公司將給予500元的生育賀禮。
篇2:藥業公司員工手冊--薪酬福利
**藥業員工手冊--薪酬福利
一、薪酬
1.薪酬理念
1.1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秀人才。 1.2 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務時間長短、學歷高低沒有必然關系,但是和業績、能力密切相關。
1.3 薪酬保密:薪酬屬于個人隱私,任何職員不得公開或私下詢問、議論其他職員的薪酬。
2.薪酬構成
2.1 職員現金年收入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動收入兩部分。
2.2個人所得應繳納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3.發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公司按職員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為每月8日,支付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薪金調整機制
4.1 年度調薪
年度調薪按公司薪資規定執行。
4.2 即時調薪
4.2.1因轉正、職位變動、專業級別調整、違紀而進行的調薪,屬于即時調薪。
4.2.2轉正調薪自轉正之日起執行,其他即時調薪依據審批意見執行。
5.特別提示
職員若屬于從公司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的情況,其司齡將從最近一次進入公司起計。
二、福利
1.休假
1.1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期間照常支付薪金。
1.2 職員轉正后可享受國家規定帶薪假期,包括:婚假、喪假、生育假。
2.社會保險
公司按當地政府規定為職員辦理社會保險。
3.醫療健康
3.1公司設有醫務室,員工在醫務室就醫可享受免費診病,藥費按醫務室規章制度執行。
3.2公司為保障職員的身心健康,每年將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4. 賀儀與奠儀
4.1賀儀
公司職員結婚、子女出生、子女入讀高等院校,公司都將致以賀儀。
4.2 奠儀
職員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公司將致以奠儀。
5.職員活動
職員均有機會參與公司內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例如運動會、節日慶祝活動、郊游等。
篇3:地產集團薪酬福利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學習國際先進做法,明確員工級別,規范企業管理,建立激勵機制,推行企業現代化管理。
第二條 基本原則:
集團總部、房地產企業管理公司、商業管理公司統一執行年薪加年終效益獎金。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決定適用與集團總部、房地產企業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商業管理公司(含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崗正式員工。
離崗退養、離崗學習(比照內退)、正式內退及離退休人員不適用此規定。
第四條 管理權限:
集團總部負責副總經理(含副總經理)級別以上、集團總部機關人員任免;各管理公司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下人員由各管理公司自行任免,部門副經理級別以上人員任免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五條 強化考核:
集團總部、各管理公司(含子公司)所有員工的職別、薪酬與考核結果掛鉤,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級別確定、職位升降及年終效益獎金發放的主要依據。
集團對總部人員及各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就操行、工作、能力、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半年考核和年終考核。
各管理公司對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下人員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由各管理公司行政主管領導牽頭,規成考核小組具體負責,考核結果由各管理公司行政部門專人負責存檔備案,嚴格保密。
考核應避免平均主義,集團將對各公司的考核狀況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二章 管理級別及薪酬標準
第六條 行政管理級別:
行政管理級別設定為:集團及房地產企業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和商業管理公司(含子公司)設總裁、高級副總裁、副總裁、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資深副總經理、高級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主管和員工。共分十三個級別,二十四個檔次。
第七條 薪酬量化標準:
工資設定:十三個級別分為二十四檔工資。
(注:表格略,請按規定向各公司財務部查閱)。
集團及各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專職司機保持現有工資水平不變。各地物業公司保持現有工資水平不變。
第八條 不同地區薪酬標準確定:
副總經理級別以上(含副總經理)人員薪酬不分地區類別,統一按集團制定的薪酬量化標準執行。其他員工工資標準與實際情況相結合,按經濟發達程度、消費水平把目前集團、房地產企業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的城市分為以下三類:
第一類:大連、北京
第二類:成都、南京
第三類:長春、貴陽、濟南、昆明、南昌、長沙
一類地區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不含)的員工薪酬按集團制定的薪酬量化標準執行;二類地區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不含)(來自:m.dewk.cn)的員工薪酬在集團制定的薪酬量化標準基礎上減一千執行;三類地區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不含)的員工薪酬在集團制定的薪酬量化標準基礎上減二千執行。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將根據其所在城市具體情況劃入以上三個類別,其員工薪酬標準接上述規定執行。
; 第三章 操作辦法
第九條 定崗定編:
各管理公司崗位編制根據實際需要設定,報集團總部審核批準,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各子公司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由各總公司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審批的編制執行,擅自超編將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條 級別確定:
根據管理權限,副總經理(含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由集團統一發文確定其行政管理級別。總經理助理(合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下人員由各管理公司自行確定,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級別確定應報集團入力資源部備案。
定級應避免平均主義,原則上同一級別均要從行政管理級別的最低檔定起。
原則上各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占本公司員工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 25%,主管占本公司員工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25%。
各公司在確定級別時應首先根據集團的人事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員工的操行、能力、工作、業績進行綜合考評,得出考評結果后參照員工的本企業工齡、學歷、職稱等因素,由各公司領導班子會議決定該員工的最終行政管理級別。
級別確定后,各公司應將考核材料復印件及定級結果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存檔。
第十一條 年終效益獎金:
集團機關所屬人員按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結合對其全年綜合考核結果,確定員工年終效益獎金數額。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考核經營收入、成本控制、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將實現利潤或視同利潤的適當比例做為年終效益獎金。此獎金采取"三三四"分配的原則,即總經理分得3 0%,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不含總經理)分得 30%(考慮到營銷工作的重要性,負責營銷的副總或營銷總監的分成比例可適當提高),其他員工分得 40%。
第十二條 薪酬構成:
為便于調薪后對所有員工進行考核,可將每位員工的月薪作為如下四項的合成:
基礎工資:已包括國家各種補貼在內,保障員工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資,占月薪的30 %。
崗位工資:體現崗位責任、工作技能、工作強度和工作條件水準的工資,占月薪的30%。
浮動工資:用來評價工作態度和工作責任。工作綜合表現情況的工資,占月薪的10%。
效益工資:與工作績效完成情況亙接掛鉤的工資,占月薪的30%。
第十三條 內退/離崗學習政策:
2000年1月1日以前加入集團的員工,內退/離崗學習時,其薪酬按2000年3月工資標準發放。2000年1月1日以后加入曼達集團的員工不享受此政策,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正常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執行。
內退/離崗學習具體管理辦法依照集團大萬股字(20**)83號文件執行。
第四章 曠工、病、事假、工傷薪酬發放
第十四條
曠工:曠1天,減扣當月浮動工資100%。
曠2天,減扣當月浮動工資100%,效益工資100 %。
曠工3天,減扣當月薪酬,三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事假:有批準手續的事假每天減扣月薪酬÷20.92天。
病假:員工累計三天有薪病休以后,每診作l天扣當月浮劾工資50 %;
2-3天(含第2天),扣浮動工資100%;
4-7天(含第4天),扣(浮動工資十效益工資)50%;
8-14天(含第8天)、扣(浮動工資十效益工資);
14天-1個月以內(含第14天),只發基礎工資;
1個月以上、3個月以內發基礎工資部分的90%:
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發基礎工資部分的 80%;
6個月以上、1年以內發基礎工資部分的70 %;
病休一年以上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工傷:
員工因工負傷(經勞動仲裁部門確定),治療期間的工資,按本薪酬規定第十五條發放。醫療終結后,復工上崗,按所在單位重新確定的崗位薪酬標準執行。完全喪事勞動能力 者,按國家和企業有關規定辦理離崗休養、內退或退休。
第五章 保險、公積金等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保險
各公司應為正式在崗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保險費的繳納比例由各公司遵照所在地政府的勞動法規、規章自行確定,但應本著節省成本的原則進行。為使人事勞資工作盡快標準化、規范化,保險費中應由員工個人負擔的部分一律由公司代扣代繳。
各地公司原則上不參加其他非強制性社會保險。各公司應當為在崗正式員工辦理醫療保險,公司所在地城市沒有醫療保險的,(來自:m.dewk.cn)各公司可參照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制定醫療報銷制度,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原則上員工每人每年報銷的醫療費標準不得超過人民幣800元,因大病住院醫療費超過800元的,公司負擔65%,個人負擔35%。
各地公司應在每年年初將本公司的有關保險的實行方案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如有變動,同樣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
各公司在遵守所在地政府的法規、規章的前提下,可自行決定是否為公司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及繳存的比例、數額,但應本著節省成本的原則進行。已經享受公司分配住房或住房補貼的人員,其公積金的繳存的比例、數額應維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
各公司在每年年初將公積金的實行方案報集團入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如有變動,問樣報集回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十七條 各種補貼、獨生子女費、托保費:
員工薪酬中已含所有國家規定的補貼,獨生子女費。托保費不在薪酬中列支,按國家規定標準每年年終一次發放。
第十八條 員工回違紀和其它問題,涉及經濟處罰時,按照集團20**年新編《員工守冊》才的獎懲條例執行,處理意見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 吸納人才政策
第十九條 試用期規定
公司新招聘的員工,一律實行半年試用期,試用期間實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后按級別工資執行。
第二十條 集團總部機關新招聘的員工原則上應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各管理公司機關、各地產公司新招聘的員工原則上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實施辦法從20**年1月起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