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薪酬福利
(一)薪 酬
1.薪酬理念
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秀人才。
1.1 市場化:在行業內保持富有競爭力的薪酬水平,與公司在當地的市場地位相一致。
1.2 因崗而異:薪酬體現不同崗位在決策責任、影響范圍、資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
1.3 成果分享:公司獲得的每一個進步都和廣大職員的努力密切相關,公司發展的同時要讓職員分享成功的果實。
1.4 均衡內外部報酬:關注薪酬等外部報酬的同時,亦不能忽略對工作的勝任感、成就感、責任感、個人成長等內部報酬。
1.5 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務時間長短、學歷高低沒有必然關系,但是和業績、能力密切相關。
1.6 薪酬制度:除高層領導的薪酬不對外公布外,公司提倡透明公開的薪酬方案,中層領導以下的薪酬標準都以崗位等級制定,以激勵每位員工工作中的競爭、進取、上進。
2、薪金構成
2.1定薪說明:
①、公司根據每一個職位所要求的知識技能、工作經歷及教育程度等情況,向員工支付有競爭力的工資。
②、同時公司根據員工表現、企業經營狀況、勞動力市場等因素為員工加薪或調整薪資幅度。工作表現是決定工資水平與加薪的首要因素。
③、對于在某方面做出杰出貢獻、對企業經營各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方案等并被采納的員工,公司給予一定的精神獎勵和物資獎勵。
2.2薪金構成:
公司每月支付的員工薪酬包括三部分 :
①、基本薪資:即每月支付給員工的基本工資;
②、工齡工資:即公司全日制員工,工作年限滿1年以上者,工齡每增加一年者工資則增加50元。
③、津貼:包括加班津貼、高溫津貼、交通津貼、通信津貼以及其他經公司認定的津貼或補助;
④、社會保險:正式員工轉正后,公司為員工購買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3、發薪日期:
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期為每月的10日,逢周六、日順延。如遇法定節日可提前發放.
4、加班制度
①、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不提倡員工加班。但確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公司將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②、此規定適用于普通員工。對于高薪聘用的領導及按提成、記件制度結算工資的員工不適用本規定。
③、員工加班應由部門負責人提出,填寫《加班申請單》送交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方可實施加班。
④、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補發加班費的依據。
⑤、員工每日加班不可超過3小時,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對于超出部分,公司不給予加班費。特殊情況需主管副總經理特批方可執行。
⑥、員工加班按其本薪作為標準來計算加班補貼。
⑦、加班補貼由人力資源部核實加班記錄后計為加班工資,每月10日隨工資一起發放。
⑧、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⑨、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發放加班補償。
⑩、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給予處罰。
5、薪金調整機制
1、員工崗位薪金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①、崗位薪金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員工崗位薪金。
②、公司將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薪金晉級,其對象為經營活動中為公司創造成績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③、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崗位薪金相應進行調整。
崗位薪金晉級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
2、公司可根據員工近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后進。
3、除此以外公司原則上不再設其他的崗位薪金調整形式。
(二) 員工福利
1、休假:
①、員工可享受本手冊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期間的有薪休假待遇。
②、員工轉正后可享受婚假、喪假、產假及護理假,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員工可以按規定享受年休假,這些假期均為有薪假期。
③、員工可根據工作的安排并征得領導同意,獲得批準后取假。
取假的一般程序:
(1)員工提前向所在部門領導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
(2)具體休假時間,員工層由所在部門負責人與個人協商后統一安排;中層以上由總辦協商安排,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④、一年內病、事假相加超過30天,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⑤、法定假日為
元旦 1天 (1月1日);
春節 3天 (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 1天(農歷清明當日);
國際勞動節 1天 (5月1日);
端午節 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 1天(農歷端午當日);
國慶節 3天 (10月1日、2日、3日);
婦女節 半天(3月8日下午)。
具體休假執行以公司當時工作進展需要而決定,由人力資源部在節日前7天公布。
⑥、年休假
(1)本公司全日制正式員工,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工作年限享受帶薪年休假,但員工入職不滿一年的除外。 具體如下 :
滿1年未滿10年者 5 天
滿10年未滿20年者 10天
滿20年以上者&
nbsp; 15天
員工提出辭職時,其已休假期超出公司規定的標準的,超休假期將在最后1個月工資內抵扣。
年假不得累積,不得轉入下一年度。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公司予以補休,因個人原因不能休假的,公司不予補休。
員工在休假期間公司只發放基本工資。年休假不得以兌換薪金的形式補發給員工,因公司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工作一年以上自動辭職的情況除外。年假可與探親假相抵。
(2)員工申請年休假,應履行以下程序 :
①提前1個月由本人填寫請假單,申請休假;
②經主管領導、人力資源部批復;
③本人接到確認函后,方可休假。
⑦、病假
(1)員工請病假 2 天或2天以上者,需有正式醫生證明。特殊情況下,公司有權指派醫生驗證病情或傷情。如公司指派醫生的意見與員工所找醫生有別,公司將尊重指派醫生的意見。
(2)員工申請休病假,應履行以下程序:
I、員工如因疾病或事故缺勤,應盡快通知主管領導,說明情況及估計缺勤時間;
II、員工病休后返崗時,應補填請假單,并由主管領導批復;
III、將正式醫生證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⑧、婚假
(1)參照《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凡初婚年齡,女員工滿20周歲、男員工滿22周歲,均可享受3天的帶薪婚假。
(2)公司鼓勵員工晚婚晚育。對于符合晚婚年齡的,即女員工滿23周歲、男員工滿25周歲,公司將給與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7天(一周)的獎勵。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對于再婚的員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
(4)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的6個月內休完,逾期不補。
(5)員工申請休婚假,應履行下列程序:
①由本人填寫請假單申請休假;
②經主管領導、人力資源部部長批復,并將經認定的結婚證書復印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③本人接到確認函后,方可休假。
⑨、喪假
(1)有員工遇有直系家庭成員去世,如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可被準予3天帶薪喪假。
(2)員工申請休喪假,應履行下列程序:
①由本人填寫請假單申請休假;
②經主管領導,人力資源部部長批復;
③本人接到確認函后,方可休假。
⑩、產假
(1)女員工可享受產假。
①分娩順產者可請產假8周(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一般以90天,3個月為休假標準),難產的增加2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2周。懷孕3個月 ~7個月流產者,給假4周,7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周,未滿3月流產者給假2周。
②晚育的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后,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
(2)公司不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以此理由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嚴重違紀的除外)。
(3)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公司在其正常勞動時間內給予每天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的,每位每次均增30分鐘。每個勞動日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以兌換薪金的形式發放給員工。
(4)配偶分娩,給予1天的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視其情節輕重,可以給予警告處分以至解除勞動合同。
(6)員工申請休產假,應履行下列程序:
①一旦懷孕,應通知主管領導,并將有關懷孕及預計分娩期的醫生證明復印件提交給人力資源部;
②由本人填寫請假單;
③至少在產假開始前1個月獲得主管領導及人力資源部部長批準;
④本人接到確認函后,方可休假。
○11、事假
(1)全日制員工和試用期內的員工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可以申請無薪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2)員工申請休事假,應履行下列程序:
①由本人填寫請假單申請事假;
②經主管領導、人力資源部部長批復;
③本人接到確認函后,方可休假。
○12、具體休假時間,員工層由所在部門與個人協商后統一安排;高層管理人員由總辦協調安排。休假期間若遇公眾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2、賀儀(限轉正后)
(1)如員工辦理了登記手續,1個月內向人力資源部出示結婚登記證明,作為存檔記錄,公司將致賀儀人民幣1000元整。
(2)如員工在子女出生6個月內向人力資源部出示《獨生子女》證,公司將致賀儀人民幣500元整。
(3)如員工在子女入讀高等院校,在入學前1個月內向人力資源部出示入學通知,公司為員工子女入讀高等院校致賀儀人民幣500元整。
3、奠儀(限轉正后)
員工的直系親屬(如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幸去世,公司將委托人力資源部致奠儀人民幣500元整。
4、員工活動
公司為豐富員工生活,將不定期舉行各項活動,例如:周年慶祝活動、公司集體旅游、短期培訓、公司運動會、體育比賽、員工生日晚會、迎春晚會、年度表彰總結會等。
4、社會保險
公司為正式錄用員工按等級繳存多項社會保險費用。
篇2:藥業公司員工手冊--薪酬福利
**藥業員工手冊--薪酬福利
一、薪酬
1.薪酬理念
1.1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秀人才。 1.2 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務時間長短、學歷高低沒有必然關系,但是和業績、能力密切相關。
1.3 薪酬保密:薪酬屬于個人隱私,任何職員不得公開或私下詢問、議論其他職員的薪酬。
2.薪酬構成
2.1 職員現金年收入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動收入兩部分。
2.2個人所得應繳納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3.發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公司按職員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為每月8日,支付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薪金調整機制
4.1 年度調薪
年度調薪按公司薪資規定執行。
4.2 即時調薪
4.2.1因轉正、職位變動、專業級別調整、違紀而進行的調薪,屬于即時調薪。
4.2.2轉正調薪自轉正之日起執行,其他即時調薪依據審批意見執行。
5.特別提示
職員若屬于從公司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的情況,其司齡將從最近一次進入公司起計。
二、福利
1.休假
1.1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期間照常支付薪金。
1.2 職員轉正后可享受國家規定帶薪假期,包括:婚假、喪假、生育假。
2.社會保險
公司按當地政府規定為職員辦理社會保險。
3.醫療健康
3.1公司設有醫務室,員工在醫務室就醫可享受免費診病,藥費按醫務室規章制度執行。
3.2公司為保障職員的身心健康,每年將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4. 賀儀與奠儀
4.1賀儀
公司職員結婚、子女出生、子女入讀高等院校,公司都將致以賀儀。
4.2 奠儀
職員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公司將致以奠儀。
5.職員活動
職員均有機會參與公司內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例如運動會、節日慶祝活動、郊游等。
篇3:地產集團薪酬福利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學習國際先進做法,明確員工級別,規范企業管理,建立激勵機制,推行企業現代化管理。
第二條 基本原則:
集團總部、房地產企業管理公司、商業管理公司統一執行年薪加年終效益獎金。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決定適用與集團總部、房地產企業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商業管理公司(含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崗正式員工。
離崗退養、離崗學習(比照內退)、正式內退及離退休人員不適用此規定。
第四條 管理權限:
集團總部負責副總經理(含副總經理)級別以上、集團總部機關人員任免;各管理公司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下人員由各管理公司自行任免,部門副經理級別以上人員任免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五條 強化考核:
集團總部、各管理公司(含子公司)所有員工的職別、薪酬與考核結果掛鉤,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級別確定、職位升降及年終效益獎金發放的主要依據。
集團對總部人員及各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就操行、工作、能力、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半年考核和年終考核。
各管理公司對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下人員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由各管理公司行政主管領導牽頭,規成考核小組具體負責,考核結果由各管理公司行政部門專人負責存檔備案,嚴格保密。
考核應避免平均主義,集團將對各公司的考核狀況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二章 管理級別及薪酬標準
第六條 行政管理級別:
行政管理級別設定為:集團及房地產企業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和商業管理公司(含子公司)設總裁、高級副總裁、副總裁、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資深副總經理、高級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主管和員工。共分十三個級別,二十四個檔次。
第七條 薪酬量化標準:
工資設定:十三個級別分為二十四檔工資。
(注:表格略,請按規定向各公司財務部查閱)。
集團及各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專職司機保持現有工資水平不變。各地物業公司保持現有工資水平不變。
第八條 不同地區薪酬標準確定:
副總經理級別以上(含副總經理)人員薪酬不分地區類別,統一按集團制定的薪酬量化標準執行。其他員工工資標準與實際情況相結合,按經濟發達程度、消費水平把目前集團、房地產企業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的城市分為以下三類:
第一類:大連、北京
第二類:成都、南京
第三類:長春、貴陽、濟南、昆明、南昌、長沙
一類地區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不含)的員工薪酬按集團制定的薪酬量化標準執行;二類地區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不含)(來自:m.dewk.cn)的員工薪酬在集團制定的薪酬量化標準基礎上減一千執行;三類地區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不含)的員工薪酬在集團制定的薪酬量化標準基礎上減二千執行。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將根據其所在城市具體情況劃入以上三個類別,其員工薪酬標準接上述規定執行。
; 第三章 操作辦法
第九條 定崗定編:
各管理公司崗位編制根據實際需要設定,報集團總部審核批準,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各子公司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由各總公司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審批的編制執行,擅自超編將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條 級別確定:
根據管理權限,副總經理(含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由集團統一發文確定其行政管理級別。總經理助理(合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下人員由各管理公司自行確定,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級別確定應報集團入力資源部備案。
定級應避免平均主義,原則上同一級別均要從行政管理級別的最低檔定起。
原則上各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占本公司員工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 25%,主管占本公司員工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25%。
各公司在確定級別時應首先根據集團的人事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員工的操行、能力、工作、業績進行綜合考評,得出考評結果后參照員工的本企業工齡、學歷、職稱等因素,由各公司領導班子會議決定該員工的最終行政管理級別。
級別確定后,各公司應將考核材料復印件及定級結果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存檔。
第十一條 年終效益獎金:
集團機關所屬人員按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結合對其全年綜合考核結果,確定員工年終效益獎金數額。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考核經營收入、成本控制、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將實現利潤或視同利潤的適當比例做為年終效益獎金。此獎金采取"三三四"分配的原則,即總經理分得3 0%,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不含總經理)分得 30%(考慮到營銷工作的重要性,負責營銷的副總或營銷總監的分成比例可適當提高),其他員工分得 40%。
第十二條 薪酬構成:
為便于調薪后對所有員工進行考核,可將每位員工的月薪作為如下四項的合成:
基礎工資:已包括國家各種補貼在內,保障員工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資,占月薪的30 %。
崗位工資:體現崗位責任、工作技能、工作強度和工作條件水準的工資,占月薪的30%。
浮動工資:用來評價工作態度和工作責任。工作綜合表現情況的工資,占月薪的10%。
效益工資:與工作績效完成情況亙接掛鉤的工資,占月薪的30%。
第十三條 內退/離崗學習政策:
2000年1月1日以前加入集團的員工,內退/離崗學習時,其薪酬按2000年3月工資標準發放。2000年1月1日以后加入曼達集團的員工不享受此政策,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正常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執行。
內退/離崗學習具體管理辦法依照集團大萬股字(20**)83號文件執行。
第四章 曠工、病、事假、工傷薪酬發放
第十四條
曠工:曠1天,減扣當月浮動工資100%。
曠2天,減扣當月浮動工資100%,效益工資100 %。
曠工3天,減扣當月薪酬,三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事假:有批準手續的事假每天減扣月薪酬÷20.92天。
病假:員工累計三天有薪病休以后,每診作l天扣當月浮劾工資50 %;
2-3天(含第2天),扣浮動工資100%;
4-7天(含第4天),扣(浮動工資十效益工資)50%;
8-14天(含第8天)、扣(浮動工資十效益工資);
14天-1個月以內(含第14天),只發基礎工資;
1個月以上、3個月以內發基礎工資部分的90%:
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發基礎工資部分的 80%;
6個月以上、1年以內發基礎工資部分的70 %;
病休一年以上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工傷:
員工因工負傷(經勞動仲裁部門確定),治療期間的工資,按本薪酬規定第十五條發放。醫療終結后,復工上崗,按所在單位重新確定的崗位薪酬標準執行。完全喪事勞動能力 者,按國家和企業有關規定辦理離崗休養、內退或退休。
第五章 保險、公積金等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保險
各公司應為正式在崗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保險費的繳納比例由各公司遵照所在地政府的勞動法規、規章自行確定,但應本著節省成本的原則進行。為使人事勞資工作盡快標準化、規范化,保險費中應由員工個人負擔的部分一律由公司代扣代繳。
各地公司原則上不參加其他非強制性社會保險。各公司應當為在崗正式員工辦理醫療保險,公司所在地城市沒有醫療保險的,(來自:m.dewk.cn)各公司可參照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制定醫療報銷制度,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原則上員工每人每年報銷的醫療費標準不得超過人民幣800元,因大病住院醫療費超過800元的,公司負擔65%,個人負擔35%。
各地公司應在每年年初將本公司的有關保險的實行方案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如有變動,同樣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
各公司在遵守所在地政府的法規、規章的前提下,可自行決定是否為公司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及繳存的比例、數額,但應本著節省成本的原則進行。已經享受公司分配住房或住房補貼的人員,其公積金的繳存的比例、數額應維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
各公司在每年年初將公積金的實行方案報集團入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如有變動,問樣報集回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十七條 各種補貼、獨生子女費、托保費:
員工薪酬中已含所有國家規定的補貼,獨生子女費。托保費不在薪酬中列支,按國家規定標準每年年終一次發放。
第十八條 員工回違紀和其它問題,涉及經濟處罰時,按照集團20**年新編《員工守冊》才的獎懲條例執行,處理意見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 吸納人才政策
第十九條 試用期規定
公司新招聘的員工,一律實行半年試用期,試用期間實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后按級別工資執行。
第二十條 集團總部機關新招聘的員工原則上應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各管理公司機關、各地產公司新招聘的員工原則上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實施辦法從20**年1月起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