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產公司《工作例會》控制與管理指引性文件
根據公司目前《工作例會》效率的實際情況,為了提高會議效率,規范公司的內部管理,形成在管理上有章可循、定義清楚、工作思路明確、保障工作流暢、加強執行力、規避推諉現象,確保工作目標的實現。
在"有會有議、有議有決、有決有果"會議管理理念的指導下,制定"《工作例會》的控制與管理"指導性文件。
第一條 參會成員:(根據《工作例會》主題確定)
副經理以上員工、關鍵員工、重要崗位員工;
第二條 語言:《工作例會》語言普通話;
第三條 時間:每周五晚上19:30,控制在晚上10點之前結束;
第四條《工作例會》記錄人 行政部資料員莫艷艷;
第五條 會議紀律:
5.1參會人員須到《會議紀要》記錄員莫艷艷處簽到;
5.2參會人員須帶好正規的筆記本,詳細記錄與自已有關的工作,以便任務完成的準確性,保證執行力;
5.3手機調為震動,接聽電話須到會議室外,以便保證會議的質量;
5.4會議室禁止吸煙,以便保證會議環境,總部參會人員自帶飲水杯;
5.5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者,提前報總經辦總經理助理請假, 該項紀律納入員工考核評估;
5.6除特殊情況,經批準除外,任何人不準遲到,無故缺席,負激勵如下:(工資體現,表現納入員工考核;)
5.6.1《工作例會》正式開始以后,10分鐘以內到會者視為遲到,遲到者每次樂捐50元;
5.6.2《工作例會》正式開始10分鐘以后到會或未經批準缺席視為無故缺席,無故缺席者每次樂捐100元或曠工處理;
5.7 《工作例會》工作部門負責人不按《工作例會》會前、會中、會后等工作要求執行到位,負勵激勵如下:
5.7.1以部門為單位,部門第一負責人負責,第一次樂捐100元,第二次樂捐200元,第三次樂捐300元,第四次以上視為沒有合格的工作技能和管理能力,轉為試用期員工或者辭退處理;
5.7.2以參會人員為單位:第一次樂捐50元,第二次樂捐100元,第三次樂捐200元,第四次轉入試用期員工或辭退處理;
5.8在《工作例會》會中接聽電話,每次樂捐30元;
第六條 《會議紀錄》要求:
6.1《會議紀錄》記錄要求:
6.1.1采用本號文件提供的《會議紀錄》表格,準確表現工作狀態;
6.1.2《會議紀錄》記錄內容:《工作例會》前準備工作要求提交部分,《工作例會》中各部發言的主要內容,部門負責或相關責任人人相互討論工作對問題解決的方案和建議(簡潔、具體、責任到執行人、完成時限、回報方式),李總經理對問題解決的方案和建議的審批確認或具體的工作指導;
6.1.3《會議紀錄》記錄員莫艷艷第二天要完成《會議紀錄》工作,上報李總經理審批簽核,第三天發放;
6.2《會議紀錄》上傳下達工作要求:
6.2.1部門負責人及時傳達《會議紀錄》,《會議紀錄》所負責工作事項分解到具體的人,完成的時限,以部門員工在《會議紀錄》背面簽名確認為準;
6.2.2各部《工作例會》的《會議紀錄》主送呈報總經辦存檔;(總經理辦公室、*助辦公室)
第七條《工作例會》流程工作:
7.1《工作例會》前準備工作要求:
7.1.1每周四17:00之前向《會議紀錄》記錄人莫艷艷提交資料內容如
下:
7.1.1.1《月度工作計劃》、《會議紀錄》合并的實際工作計劃的總結;
7.1.1.2總結應盡量細化、量化、詳細描述,其他簡要說明 ;
7.1.1.3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困難,需在例會上解決的問題;
7.1.1.4報未完成部分,并說明理由,將要完成的時限,具本責任人,回報的方式。
7.1.1.5所需資源說明,要求配合的部門、人力資源的需求、物力、財力支持;
7.2 參會人員在《工作例會》前,理清發言思路,針對性的發言的準備,估算好發言時間,使整個《工作例會》在規定的時間結束;
7.3將在《工作例會》中,提供的資料、電子版、PPT告知、復印、傳送《會議紀錄》記錄員莫艷艷,由莫艷艷做好《工作例會》中使用的準備工作;
7.4《工作例會》會中的工作要求:
7.4.1簡要匯報《月度工作計劃》、《會議紀錄》合并的實際工作計劃實施完成情況;
7.4.2討論實際工作計劃未完成的部分,其未成完成的原因、完成的時間、責任人,回報的方式;
7.4.3討論各部門需要解決的問題,所需資源的確定(人、財、物等資源的分配)。
7.4.4發言簡潔、具體、清晰、部門成員做好補充,盡量詳細、控制好時間、加強橫向聯系,保障信息的暢通;
7.4.5參會人員詳細記錄與自已有關的工作內容;
7.4.6《工作例會》中坐位安排:
7.4.6.1《工作例會》主持者(董事長、總經理),坐在面向進入會議室
門,會議桌端部;
7.4.6.2總經理助理、會議記錄員坐在總經理的左邊;
7.4.6.3副總經理依次坐在董事長、總經理的右邊;
7.4.6.4各單位第一負責人依次緊靠桌面坐下;
7.4.6.5參會人員依次坐在第一負責人后形成團隊;
第八條《工作例會》會后的工作要求:
8.1部門負責人及時傳達《會議紀錄》,《會議紀錄》所負責工作事項分解到具體的人,完成的時限,以部門員工在《會議紀錄》背面簽名確認為準;
8.2部門負責人指導、輔導、跟進、考核本部員工工作;
第九條 各部《工作例會》可參照執行;
第十條 該指導性文件為《會議管理制度》的補充部分;
本制度由總經辦制定,并監督執行。
附件一:《月份工作總結(計劃)》表單
附件二:《工作計劃變更》表單
附件三:《會議紀錄》表單
篇2:商務酒店行政管理制度:例會制度
商務酒店行政管理制度:例會管理制度
為做好每日工作布置和總結,及時糾正工作中發生的錯誤,促進各部配合,加強檢查,提高服務質量,特建立例會制度如下:
每周經理例會管理辦法
目的:加強每周經理例會,提高會議效率。
第一條.部門領導干部例會定于每周五舉行一次,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助
理、各部門主管級人員參加。
第二條.會議主要內容為:
a. 總經理傳達集團公司有關文件以及酒店總經理辦公室會議的精神。
b. 各部門主管匯報一周工作情況,以及需提請總經理或其它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c. 由總經理對本周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講評,提出下周工作的要點,并進行布置和安排。
d. 其它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三條.例會參加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持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
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第四條.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策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
私自泄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部門例會管理辦法
第一條.部門例會每日上午8:00準時召開。
第二條.例會每日1-2次。
第三條.部門領班及組長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加開臨時性例會布置重點會員接待工作。
第四條. 部門例會內容及程序
a.檢查考勤及在崗情況。
b.檢查儀容儀表及工作精神狀態。
c.檢查服務及生產、銷售應具備的技能知識情況:如菜單,酒單,主食單的熟悉
情況;崗位責任制、服務程序、注意事項等。
d.總結前一日工作,提出問題并糾正,提出表揚和批評。
e.布置當日工作。
(1)客情報告及分析。
(2)人員分工和應急調整。
(3)注意事項及工作重點。
f.朗誦企業理念。
篇3:(酒店餐飲)公司例會管理規范
酒店(餐飲)公司例會管理規范
一、目的:
為規范本酒店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
三、主持權責:
會議提議人或主辦部門(含總經辦、各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四、會議分類:
1、各班組員工班前例會(10分鐘)
主持:主管級/經理級管理人員
成員:當班全體員工(副總/總經理旁聽)
內容:查儀容儀表;總結前日工作;布置今日工作;調重點事項
地點:
時間:
2、營業部領班級以上日例會(20分鐘)
主持:經理
成員:當班領班/主管人員
內容:以解決問題,強調重點事項,協調工作為主
地點:
時間:
3、周例會(1小時)
主持:副總經理/總經理
成員:各部門主管及以上級負責人(財務部、行政部、人事部、保安部、后勤部、前廳部、餐飲部、客房部、工程部、營銷部、康樂部、員工委員會成員等)按括號內順序進行工作匯報
內容:分析經營管理工作情況;匯報總結上周工作,下達本周各級任務,協調各部門工作
地點:
時間:
4、臨時(專項)會議
因重要事項或緊急事務或者經營管理營銷的專項會議由上級臨時組織下屬召開的會議
五、須知:
1、各部門會議由會議主持人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
2、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
3、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或口頭通知。
六、參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準時到會,進行點名制度。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會議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無聲,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參會人員無重大事故理由不得隨意進出會場或中途離開會場。
7、會場內保持安靜與清潔,嚴禁吸煙、喧嘩、亂扔垃圾。
8、與會部門人員在會上的發言程序是:先匯報工作;再提出需解決的問題;最后羅列需協調、建議的事項。語言規范是:××部××(職務)匯報;上周總結有以下幾點······;本周工作安排有以下幾點......。需要××部協調/溝通/幫助/以下幾點······(建議××部······)--匯報完畢!
七、會議記錄
1、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記錄內容為(主持與記錄、召開時間、參加人員、會議內容)。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將由部門最高管理人員定時或臨時抽樣審核簽名。
八、會議跟進
1、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服從主持人指定。
2、經理/副總/總經理主持的會議會后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經理負責落實,經理/副總/總經理另有指定的服從經理/副總/總經理指定。
3、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九、紀律(遲到、早退、缺席)
a、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后5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b、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會場的,計為早退。
c、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十、處罰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元的罰款。
2、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元的罰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十一、附則
1、本制度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2、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事情的程度處理執行。